长歌来时的嫁妆里,有珍贵的胭脂水粉化妆品什么的。长歌用来给几个底子不是很好的女孩子化了不同的妆,并像众人讲解着。
“这个是桃花妆,这个是梅花妆,这个是寿阳妆……”
众人看的是眼花缭乱,就见这些被长歌修饰过的女子,与原先竟是判若两人。丑的变美,美的变得更美……琇書網
其中有人不禁由衷的赞扬道:“长歌你好厉害啊,居然会这么多,我以前觉得族中最厉害的女子是斯舞姑娘,现在却觉得你最厉害!”
有人听这话不乐意了:“别胡说八道了,世子夫人是厉害,可斯舞姑娘岂是……岂是谁都能比得上的……”
这人当着长歌的面,便说她比不上斯舞,甚至还有不少人摆出了认可的表情,足以看出斯舞在众人心中的地位如何。
长歌也无意和斯舞比什么,斯舞是南疆众人心中的仙女,她自然是比不得的,反之,在亲近她的人眼中,斯舞也是比不上她的。
只是不知道,在大巫师心中,是她这个单独教了几年的徒弟重要,还是斯舞这个她最看中的徒弟重要呢……
唉,自然是斯舞重要了。想什么呢?
长歌胡乱的摇了摇头,就在众人担心长歌会生气的时候,长歌只是不以为意的笑道:“你就别抬举我了,我可和斯舞姑娘比不了,我不过会些我们那儿女子最基本的而已,再说了,你们斯舞姑娘作为大巫师的徒弟,应该也会化妆吧?”
“会是会,不过斯舞姑娘不会教我们啊。”
长歌道:“既然大巫师只教给她的徒弟,斯舞姑娘自然不好随意教给你们了。”
众人闻言也觉得在理,而且都觉得长歌大度,非但没有因为她们说她比不过斯舞而生气,还替斯舞说话。
“长歌你人可真好,虽然没有斯舞厉害,但是比她亲切的很呢。”
……
虽然在她们心里,长歌还是不能和斯舞相提并论的,但她们不知不觉间和长歌更亲近了些,斯舞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平日除了和族长家的几个公主,长老们家的女儿,还有斯思以外,不与她们这些普通女子亲近的。
不过也是,斯舞那么优秀,自然不会和她们亲近。
长歌笑道:“你们都说斯舞姑娘厉害,有多厉害?”
长歌准备问清楚了,免得若是日后斯舞还想像上次在药园那样害她,她也好提前防备着,在此之前,总要先探探她的老底。
谁知这些人回答的都是些没用的……
“斯舞姑娘人长得漂亮就不说了,医术毒术,香料,占卜,化妆,这些样样出色,是族中人心中默认的下一位大巫了。对了长歌,听说你以前也炼过香,世子都说极好,你应该也很精通这些吧。”
“我就只会些皮毛罢了。”
唉!!想来斯舞伪装的人美心善,从这些人口中也问不出她想知道的。
长歌又和这些女子们闲聊了一会儿,将话题扯回了种菜上,那些女子面面相觑了一番,有些为难道:“长歌啊,那些种子真的能种出你说的吃的来么?你也知道,我们平日要采果子,种药材,洗衣做饭,时间怕是不够。”
长歌闻言,不禁叹了口气。说来说去到底是眼见为实,她们以前从未见过种菜的,自然不信。
长歌也不继续多言,“既然你们不信,那我便先和世子在自家种着试试,若是成功了,你们在种如何?”
这样对于众人来说再好不过,“那真是太谢谢你了长歌。”
……
虽然长歌一时半会儿没让族中女子和她一起种菜,但她的好名声已经在族里传开了。族中人都在说世子好福气,娶了这么一位懂得多,大方又贤惠的夫人。
还有人拿长歌和斯舞做比较,原因很简单,一个是昔日和希延有那么点暧昧的女子,一个是现任夫人,八卦之心是不分种族的,到哪都一样。
相对比之下,虽然大部分还是说斯舞更好,但也有几个人觉得长歌亲切还很贤惠。
这话传到了斯舞的耳中,斯舞不禁有些闹怒,她是接受不了其他女子比她好出一点的!
不过她可是仙女,人前还是要表现的很大度的,听到那些议论,笑的一如既往的平和道:“世子夫人果然厉害,我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她了呢……”
只有在私下里无外人,就她和她心中的小跟班斯思在一起的时候,斯舞才忍不住道:“这林长歌真是好本事!刚来就知道拉拢人了!那些人居然拿她和我比……真是……真是存心糟践我!那林长歌拿什么和我比?她会医术毒术么?会炼香么?不过是一个连紫灵仙和紫乌都分不清的蠢货罢了!!”
一旁的斯思有些无奈的附和着:“你消消气,那林长歌也就是会做些他们那儿的饭菜,用一些小恩小惠收买那些蠢女人罢了,她收买的那些人啊,咱们还看不上呢。”
这话莫名取悦了斯舞,斯舞冷嗤道:可不就是么,一群上不得台面的女人,平日巴结我我都懒得多和她们说一句话呢,也就林长歌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她们!”
斯思见斯舞不似先前那般愤怒,松了口气,以为这一页就这么掀过去了,谁知斯舞道:“听说林长歌要带着那些女人种什么菜……这贱人花样还真是多!”
斯思道:“小舞啊,我觉得她若是真能教会族中人种菜,到时候咱们就不用去费力气挖野菜了,其实也挺好的。”
“你说什么?!”斯舞道:“凭你我如今的地位,又不用亲自去挖野菜,都是那些女人挖了送过来!让她们挖就是了!!反正我不能让林长歌继续得意下去!!现在居然有人说她比我好了……”
斯思额角有冷汗滑落,“只是几个人而已啦……”
“一个也不行!”
“那……你准备怎么做呢?”
“咱们啊,就要想办法让她的那菜种不出来!”
……
此时此刻,长歌正和希延准备种菜的地方,在他们的房屋后,有一大片空地,希延叫了几个下人来,和长歌一起松土。
因为长歌怀着身孕,希延说什么也不允许她动手,让她在一旁指挥着。
南疆的汉子干活快且麻利,没多久土便松好了,长歌教他们怎么播种,浇水。因为人多,地方也不大,不到一日的功夫,种子都埋好了。
长歌担心有人经过踩了,让这些人将此处用篱笆围了起来。
晚间,长歌在家中熬了一大锅的肉汤,,来犒劳众人,并应允了以后菜种出来,先送去给大伙儿尝尝。对此,众人都表现的很期待。
送走了这些人后,长歌收拾完桌子,洗完碗后,回房熄了灯躺在床上,一时半会儿却睡不着了。
如今她和南疆的众人相处融洽,菜也种上了,远离了京城,一切都再像好的方向发展,可是到了这夜深人静的时候,长歌心里却有股说不出的落寞。
若是换做以前,林言琛都会将她揽在怀中,相拥入眠的,如今没了那个人的温度,她总要一个人躺很久,才能睡得着。
然而再梦里,他还是会时不时的出现。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长歌如今算是切实体会到了一把个中滋味,长歌的手轻抚上拢起的小腹,心道:“林言琛,再过几个月,咱们第二个孩子也要出生了,可惜他比幸生还倒霉,不知道多久才能见到老爹……你和幸生,如今过得怎么样?也会梦到我么?”
……
京城
相府内,书房的灯依旧燃着。只是书房内,只有林言琛孤零零的一个人伏于案前,身旁一个红袖添香的人都没有。
长歌远嫁南疆后,林言琛依旧不肯娶希诺伊。希诺伊气性大,最后自己主动提出不嫁了,准备令择良夫。
一切尘埃落定后,林言琛官复原职,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为国为民操劳的清官。操劳程度比之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令人骇然。
每日天不亮就起来练剑,下朝后就是埋身于书房,处理各种朝政到深夜。这不眠不休的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疯了……
不过林言琛也用了极快的速度再一次成为了白钰最为信重的权臣,给朝廷解决了大大小小的难题。
终于,林言琛一向健朗的身子受不住了。
今日,林言琛在书房处理公务到深夜,准备休息了,头脑一阵发沉,晕了过去。
翌日,下人发现的时候委实吓了一大跳,白钰立刻派了赵太医到相府。
林言琛这是长期操劳过度,而且心中抑郁所至。
林言琛醒后,赵太医叹了口气道:“你如今身份地位都非旁人所能及,这么拼命做什么?”
“还不够……”
林言琛只说了这么三个字,便闭上了眼,他确实累了,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养足了精神……好继续拼命……
现在他所拥有的,还远远不够,他要用最快的速度辅佐起来白阙,他要真可以为所欲为的权利,他要去南疆,将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光明正大的抢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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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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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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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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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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