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月刀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汉末常见的大刀是“凤嘴刀”,刀头是圆形的,而偃月刀呈半月状,刀头是尖的。
“此刀乃是我亲自指导大匠所造,叫青龙偃月刀刀,重八十二斤(约现在49公斤),是我用来锻炼臂力的兵器,也只有大哥力大才能使得。就赠与大哥了。”
“多谢!”
“你我兄弟何须客气”王渊知道关羽是一个孤傲之人,很少言谢,看来这刀关羽是的确喜欢。
“就是,大哥喜欢就拿着,自家兄弟客气什么。”张飞这厮却是喜欢就拿的主。
“四弟所言甚是,自家兄弟喜欢就拿,我这里还有几副好铠,大哥四弟挑选一副,战场凶险,有备无患。”王渊指着墙边一排甲架上的鱼鳞甲说道。
这个时代,鱼鳞甲可是稀缺物品,中层将军都不一定有一副,以简单的锁子甲为主,简单易制的板甲在汉代是没有出现的。精锐士兵装备的都是皮甲,普通士兵以布甲(厚布制成)、木甲为主的,甚至好多部队是没有甲的,就像大多数黄巾军,前期小诸侯的军队,都是没有甲的。
(可不要小看皮甲,由生猪皮或者生牛皮等厚皮革制作的皮甲防御力是很高的,大家现在穿的皮鞋是牛皮硝制、剖层处理后制作的,柔韧性好但坚韧程度较低。厚一点例如腰带,以前的军用牛皮腰带,桌子上也许一刀能砍断,但在人身上不一定就能砍断了,更何况坚韧度更高的生皮,猪皮的坚韧程度更高。所以有皮甲的军队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众人穿戴整齐,王渊命王和牵来战马,都是北地良马。为首王渊一匹枣红色骏马,暗金色战甲,披红色战袍,手提一杆暗金色‘龙胆亮金枪'。俊朗而不失刚强。
关羽青甲绿袍,胯下一匹红色战马,手提青龙偃月刀,及其威严。
赵云自是白马银枪,一身亮甲白袍,抢尽分彩。
张飞黑甲黑袍,一匹黑色战马,手提黑色蛇矛,一股粗犷的肃杀之气迎面而来,却是和赵云形成了鲜明对比。m.χIùmЬ.CǒM
经过这些天了解,王渊知道,张飞虽长相看似粗犷,但绝非莽夫,颇有文采韬略。张飞祖上的确是屠夫出生,但随着买卖逐渐扩大,张飞祖父一辈制购了千亩良田,妥妥的一户小地主人家。张飞自小虽喜欢舞枪弄棒,但也读了不少书,书法字画水平是相当高的。绝不是后世游戏里十多点智力那么磕碜。
王晨虽没有几人威严,一身黑甲难掩其儒雅本色,但经过一年多军营的磨练,也极为干练。
众人上马相视一笑,惺惺相惜,向校场而去。
校场之上,五千骑兵已经集合完毕,分5个方阵整齐的排列开来,一人双骑,身穿皮甲。骑兵绝对是这个时代最厉害的兵种,冷兵器时代,骑兵是绝对的战争利器。自称汉武帝对付草原骑兵制作出马鞍以后,骑兵的冲杀能力被放大,不再是以侦查、侧翼袭扰为主了。
在汉代以前,骑兵只是辅助兵种,没有马鞍的情况下,骑兵极难练成,前后左右无处借力,冲杀的过程中容易掉下马背,即便有骑兵,也是以骑马赶路,下马作战为主。而草原人自小以马为伴,控马技术奇高,汉武帝为了对付匈奴骑兵,设计出了双桥马鞍,使得骑兵前后有了借力之处,利于冲杀,大破草原骑兵。
做到骑射是很难的,汉末的三股骑兵力量,都是汉朝对付草原骑兵的利器。董卓的西凉骑兵以甲胃齐全为主。并州狼骑以凶狠和速度为主,只有公孙瓒的三千白马义从能够做到骑射,却是挑选军中悍卒组建的。
由于没有马镫的出现,左右无法用力,骑射同样以向前的奔射为主,常用于骚扰追袭,即便是草原骑兵也是如此。
直到马镫出现以及马弓改良以后,蒙古骑兵才做到了自由骑射,横扫亚欧大陆。但即便是目前没有马镫出现,骑兵依然是战场的噩梦。尤其是平原地带,步兵遇到骑兵很难防御,有精良皮甲的骑兵大队冲刺而来,和坦克对阵缺少爆破手段的步兵一样令人绝望。
当然,骑兵同样是有缺陷的,同样是有办法对付的,弩兵绝对是对付骑兵的一大利器,强大的力道以及超远的平行射程可以形成一道死亡地带,阻挡骑兵冲刺,这并不是弩兵能射杀多少骑兵,而是前排战马的倒地会阻挡后面骑兵的冲刺,从而造成混乱,失去速度和冲刺队列的骑兵,如果被两翼步兵包抄,只有死路一条。
历史上袁绍大将麴义就是八百弩兵在界桥一带利用地形优势大破公孙瓒白马义从的。但弩兵就更为稀缺了,秦弩失传以后,当时制造水平是很难大批生产战弩的。
其次对付骑兵的手段就是密集枪兵阵型,以人海战术阻挡骑兵的冲刺,达到阻挡骑兵冲刺的目的。但这种方法很难应付骑射。而且这些手段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有大量作战经验的将领才能完成。
所以,对付缺少兵器和战甲的黄巾军,骑兵自然是首选。王渊利用家族力量,收留难民组建了五千精骑,动用了王氏几百年的财力。好在并州多马,而且民风彪悍,善于骑马,作为王氏族长唯一嫡子的王渊,加上三国时代最好的骑兵将领之一赵云,才能短期内组建一支骑兵。
来到校场,王渊极为兴奋,领众人策马狂奔,绕校场一圈才来到点将台前,张飞大笑道:“好兵,好马,能统此骑兵策马沙场,此生足以!”
“是极,某虽听飞龙有数千精兵,不想却是如此精壮。”作为三国名将,此时的关羽张飞还很年轻,看到自家兄弟有一旅精锐骑兵,难免有些激动,作为这支骑兵的缔造者王渊和赵云却显正常了。
众人下马,来到点将台前,王方跑步上前吼道:“主公,狼骑营集合完毕,请主公训示。”王渊给这些骑兵起了个响亮的名号“狼骑营”。
王渊抬手说到:“入列”然后走上点将台。
大声说道:“狼骑营的儿郎们,一年前我召集大家来此苦僻之地,让大家带着疑惑在此苦练。而今天召集大家,是要告诉你们,我等磨刀一年,如今要验刀锋是否锋利了,你们有没有信心?”
“为主公而战!为主公而战!”众将士以嘶吼的方式回答道。作为王家私兵,狼骑营的缔造者,这些死士自然称王渊为主公。
“好,你们的勇气和忠诚让我看到了信心,如今黄巾猖狂,天下动乱,朝廷招募义兵,正是我等为国出力,建功立业的大好良机,你们准备好了吗?”
“杀!”“杀!”“杀!”……
校场上再次发出嘶吼声,就连一脸淡定的关羽也被这股气势感染,大声嘶吼着。
看见高傲的士气,王渊及其自豪,乱世,我来了,这就是我的根本!抬手示意后,校场瞬间回复安静。
“上马”王渊没有太多啰嗦,也没有长篇大论的出师宣言,因为根本就不需要,这支以现代理论加上骑兵天才赵云锻炼出的精兵只需要命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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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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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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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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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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