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公走了过来,目光怪异的盯着叶君。
这段时间以来,两件大事传得沸沸扬扬。
一就是南方出祥瑞,神鸟显世,吸引无数人前来。
第二件事就是完颜洪烈之死。
其中,叶君大破金都,独战三千金兵的事迹更是震动天下,广为流传。
如今,走在酒馆客栈,哪儿都能听到有人声称当日亲眼所见魔君之威风。大街小巷,更是有不少背着大枪,模仿魔君装扮的狂热粉丝。
甚至,已经有人将其编成评书,名叫:“魔君破金都,一人斩千骑!”倒是吸引满堂喝彩。
洪七公身为丐帮帮主,消息最为灵通。
可也不清楚,魔君此人,到底长了什么模样?
江湖传言,人云亦云。
尤其是当然叶君杀戮了一晚上,浑身被血染头。
世人更是见他如地狱恶魔,把他描述成了青面獠牙,三头六臂,浑身带着血色火焰之奇特模样。
洪七公作为丐帮帮主,自然清楚三头六臂这之言,肯定是以讹传讹,但魔君能独战千骑,想来定然英武非凡,如楚霸王般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士。
可今日一见叶君,不过是个弱冠之龄,风度翩翩如富家公子,和传说中的杀人魔君简直相差千里,怎么能不吃惊?
不过,看到叶君手中的大枪,又想起刚刚领教的叶君那种霸道无双的“天罡掌”,洪七公心中便八九不离十了。
能做出这等惊天动地之大事的,必定是绝世高手。
放眼天下,绝世高手不过四位。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突然冒出一位魔君就已经够令人震惊了。若是又冒出一个能和他北丐平分秋色的人,那绝世高手岂不是成了大白菜?
洪七公冲叶君行了一礼,道:“刚才冲撞了魔君,却是老叫花子不对,向你赔不是。”
叶君哈哈一笑,道:“七公这是哪里话,我这个人最喜欢打架,不怕对手多,就怕对手不厉害,能和七公交手,是我的荣幸才对!”
洪七公却摇头道:“若你只是一个绝世高手,老叫花子最多和你同辈论交。但你是杀了数千金兵的魔君,为那些惨死的大宋子民报的血海深仇,老叫花子敬佩你。刚才却是老叫花子莽撞了,明日去无锡城,老叫花子请你喝酒赔罪!”
叶君不以为意,反道:“只不过是杀了一些鞑子而已,七公若是想要杀人,金国皇帝也逃不过你的刺杀,与其佩服我,不如自己动手,去杀个痛快!”
天下五绝,号称绝世高手,自然是天下哪都去的。
就拿洪七公来说,他曾躲在皇宫一个多月,天天偷吃皇帝的御膳也没人发现。若是当刺客,恐怕整个皇宫都会天翻地覆。
让叶君奇怪的是,这些大侠,明明身负绝世武功,却从来不做刺杀之事。
后世的郭靖也是如此,被蒙古大军逼的兵临城下,也从未想过去刺杀蒙古大汗。
洪七公却连连摇头,苦笑道:“若是杀掉金国皇帝就能平息两国战乱,老叫花子拼了这条命也要去做。可杀之百害无一利,反而会引起两国纷争,到时候,金国一怒之下,吃苦的还是大宋的老百姓。”
“弱国无外交,和平不是谈出来的,是打出来的!”叶君想起后世某位伟人的话,冷笑道:“他若是想要打你,你就是跪在地上求饶,得到的也只能是鞭子。”
顿了顿,叶君继续说道:“自古以来,从匈奴、到契丹、再到鞑子,汉人强大时,他们就是老鼠,一旦汉人弱小,他们立马就化身豺狼,前来咬上一口。对于这种畜生一样的民族,只能打到他们怕,杀到他们胆寒,才能避免战争!”
“要我看,金国皇帝要是敢发动战争,就去把他杀了。登基的新皇帝若也要南侵,再杀。如此,杀他十个八个皇帝,要么杀到没人敢当皇帝,要么杀到他们的皇帝不敢南侵!”
以杀止杀,不杀何以平天下?
这是叶君的理念。
洪七公默然。他家大业大,考虑的自然更多。大宋羸弱,倘若他真的刺杀金国皇帝,到时候,金国逼迫大宋,丐帮恐怕立即会成为牺牲品。
这是两个人的理念不一样。
一夜无话。
第二日,叶君便让神雕留在树林,和洪七公和穆念慈、郭靖一行人,进了无锡城。
昨晚一番辩论,洪七公直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至于说请叶君喝酒赔罪的事情更是忘到了脑后。
叶君自然不是为了这顿酒,而是要找人。
昨天神雕被太湖水盗抓捕,叶君自然要去讨个公道。
可太湖波澜无无际,里面群岛无数。
就这样孤身进去,立即就会迷失,根本找不到方向。更别提找太湖水寇报仇。
所以,叶君必须找一个熟悉水路的人。
无锡虽然比不过金都,但身为江南水乡,倒也颇为繁华。
进了城,两边店铺林立,人群往来,熙熙攘攘。
“给点钱吧……给点钱吧……”
街道口,一个小乞丐躺在地上讨钱。
这个小乞丐,年纪不过七八岁,却没了双腿,只剩下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一只,拿着一个破碗,冲着面前往来的行人不断磕头,模样极为凄苦。
穆念慈一个女孩家,哪见得如此凄惨的模样,眼睛都红了,掏出香囊,取了十来个铜钱放在破碗里。
她从小行走江湖,倒是很有经验,清楚这样的小乞丐不能给太多钱,否则对他反而是祸害。
乞丐,每个时代都有,尤其是这个时代,吃不起饭的人多得是,也不可能全都帮的过来。
不过,身边就有个乞丐头子,应该能帮到一些吧。
叶君对洪七公说道:“这个小乞丐是你们丐帮的吗?”
洪七公微微摇头,道:“丐帮弟子身上会缝制特殊的口袋,这个小乞丐并不是丐帮的!”
过不,洪七公也明白叶君的意思,无非是想让他施以援手。毕竟,如果有丐帮照顾,这个小乞丐会好过许多。
洪七公本来就是狭义之人,正有此想法。
丐帮,不就是收留天下乞丐的吗?
洪七公上前道:“小娃娃,你自己在此讨钱?可有家人?我带你去找本地的丐帮,让他们照顾你,如何?”
哪知道,小乞丐却猛地一缩,神情惊恐的连连摇头。
“你不愿意就算了!”洪七公不以为意,也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愿意加入丐帮受到管制。
旁边,叶君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神色阴晴不定起来。
这时,一个年轻乞丐走了过来。
众人也没在意。
哪知道,这个乞丐走到穆念慈身边,却突然一个趔趄,在穆念慈身上撞了一下。
穆念慈非但没有责怪,反而叮嘱对方走路当心。m.χIùmЬ.CǒM
乞丐连连道歉,准备离开。
突然,一杆大枪拦住了他的去路。
“把东西留下!”
正是叶君。
叶君轻轻一挑,乞丐袖子里便掉出一物。
正是穆念慈的香囊。
“你是小偷!”郭靖大怒,死死的抓住了对方。
乞丐见暴露了身份,非但不惊恐,反而大怒大叫起来:“谁是小偷了,我可是丐帮的人,拿你们点东西也是劫富济贫,你们快把我放了,否则叫你们走不出无锡城!”
叶君“嘿”了一声,讥笑道:“七公,原来,这不告而取,是丐帮的传统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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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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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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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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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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