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一片片枯黄的树叶被风卷起,在半空中打着旋,落入浑浊得护城河里,最后被浪花吞噬。
此时的南京城,后路被断,已经变成了一座孤岛。
二十万大军,将整座城市包围得如同铁桶一般。
漆黑的旌旗猎猎作响,带来阵阵肃杀之意。
叶君手里拿着千里镜,可以清楚的看到,城墙之上,数十门红衣大炮伫立。
黑洞洞的炮口如同野兽的眼睛一般,反射着凶悍的光芒。
这几十门大炮原本是大明朝留下的,毕竟,作为大明的第二京城,南京城的城防守备还是极为完善的。只可惜在清军入关的时候,一群官员投降,把南京城拱手相让。
南京城上的大炮没有打死满清,现在反而把炮口对准了汉人。不可谓不是一种悲哀。
也正是有这几十门大炮存在,叶君才迟迟没有进攻。
毕竟,这几十门重型大炮可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大炮,能轰出十来里。叶君手里的大炮射程可远远达不到这个距离,冲上去就是活靶子。
倒不是说叶君没有这种红衣大炮。只不过,这种重型大炮重达万斤。都是守城所用。野战根本运送不了这么重的大炮。
缓缓将手里的千里镜放下,叶君开口,问身边的随从:“怎么?耿精忠和尚可喜的人还没来?”
“禀告圣王,平南王和靖南王都派人前来送信,说他们的军队已经在全力赶路,但是,天气恶劣,速度实在是快不起来。不过他们说会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天气恶劣?这个借口还能更假一点吗?
现在是金秋十月,天气虽然转冷,但是南方还是秋高气爽的好时节,更没有雨水,正是行军打仗的好时候。神龙军只花了半个月就从武汉打到了南京,耿精忠花了快一个月都没从江西赶过来?不是笑话是什么?
不用想也知道,耿精忠和尚可喜不想参与这场恶战。要么是想看大战结果,谁赢了就投靠谁,要么就是想趁着神龙军和清军两败俱伤出来渔翁得利。
若是别人,此时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必须要等耿精忠他们前来,一起攻城,避免把后背露给耿精忠,被人包了饺子。
但是,叶君早就有安排。五万精兵在等着呢,要是耿精忠和尚可喜敢玩阴的,
“不等了。传令下去,今晚准备攻城!”
“是!”
很快,命令就传了下去。
各部统领早就等的不耐烦了,得令之后,立即开始安排攻城计划。
而此时,叶君也找到了独臂神尼。
“什么,你想潜入南京城?”独臂神尼大吃一惊。
“不错!城墙之上,数十门红衣大炮不毁掉,南京城永远攻不破。我不能也不会用手下的人命去填,所以,只能潜入城中,毁掉大炮!”
随后,叶君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他打算,通过下水道,潜入城中。
下水道自古有之,甚至,在战国时代的下水道就已经很成熟,而南京城如此大的城市,下水道自然不小,潜入一两个绝对不成问题。而且,因为下水道不可能大规模过人,所以,城中的守军绝对不会想到这一点。
这个计划,不可谓不大胆,也不可谓不冒险。
现在,南京城里风声鹤唳,数万清军把南京城把守得密不透风,一旦身陷重围,就算是绝世高手也很难逃脱。
独臂神尼觉得叶君的计划就像是疯子。
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有机会成功。
普通人当然做不到这一点,哪怕毁掉一两门大炮,就可能被守兵杀了。
但是,如果有几个高手就不一样了。
龙儿已经怀孕,叶君自然不可能让她冒这个风险。
现在,神龙军中的高手屈指可数,所以,叶君才会来邀请独臂神尼。
独臂神尼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否则也不可能几次三番刺杀康熙,见叶君身为神龙军圣王都敢冒险,自然很爽快的答应了。
当夜,叶君和独臂神尼,率领十来个神龙教的好手就偷偷的潜入了南京城之中。
叶君吩咐道:“等会,我们兵分三路,我去南门,公主去西门,你们去北门。我已经吩咐神龙军,在东门佯攻,吸引清兵的注意,而我们趁乱毁掉其他三面的大炮。”
夜色越来越浓,除了叶君和神尼,其他人都换上了清军的衣甲。这些人虽然练过一些功夫,但总归不是叶君、神尼这样的一流高手,可以来去自如,只能借此掩护,混淆视听。
亥时一到,城外猛地炸响一道惊雷,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叛贼攻城了,戒备!”
凄厉的尖叫声传遍全城,旋即,整个南京城都陷入了惶恐和混乱。
“该动手了!诸位兄弟,你们毁掉大炮之后,全力逃回城里,找地方躲起来,等明日城破,我再给你们论功行赏!”叶君说道。
“圣王放心,誓死完成任务,只要能打败清狗,区区性命算什么?”一行人既然敢来,都不怕死,个个都是好汉。
望着这群人离开的背影,叶君心头戚戚,他知道,这群人功夫有限,一旦陷入围攻很难能逃出来了。
“我们也该动手了!”
独臂神尼微微颔首,身形一闪,潜入了黑暗之中。
叶君也借着黑暗的掩护,朝南门飞速赶去。
没过多久,叶君就来到了北门。
十几米高的城墙上,此时人声鼎沸,呼呼喝喝。虽然是东门受到了攻击,但是,南门也同样需要准备打仗,毕竟,谁知道敌人是不是佯攻东门偷袭其他几门?
不过,看得出,南门的守军确实比白天少了不少,应该是去支援东门了。
呼……
夜风吹来,衣袂猎猎,叶君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谁?”
很快,一个眼尖的清兵喝问道。
“噗嗤……”
一枚铁钉射入了他的眉心。
叶君快若闪电冲了过去,同时,在对方倒地之前将其手中的长刀捞走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敌袭……”
有人惊呼。
然而,下一秒,声音戛然而至,整个人轰然倒地。
叶君的速度奇快,如一阵风一般掠过,所过之处,刀光闪烁,一颗颗头颅飞起。
眨眼间,地上已经多了几十具尸体。
叶君此时,也冲到了城墙上的大炮前。
可以看到,在大炮旁边,一个个木箱里面装着的正是一个个规格一样的火药包。
此时,倒也方便了叶君。
平时放炮,只需要一个火药包就行,叶君直接一次性塞入了十来个。
轰!
一声通天巨响,叶君感觉到脚下的城墙都狠狠的一震。
再看那架大炮,已经变成了一堆废铁。
“快,拦住他,他要毁掉大炮!”
其他清兵纷纷惊呼,围拢了上来。
叶君并不跟他们硬碰硬,飞身一跃,从十几个人头顶飞了过去,奔向了下一台大炮。
此时,城墙上的清兵越来越多,这也导致,这些人不敢放箭,反倒是让叶君更加肆无忌惮。
轰!轰!轰……
一团团火光在城墙之上炸开,转瞬之间,南门的十尊红衣大炮全都成了废铁。
与此同时,西门也传来了冲天的火光和巨响,应该是独臂神尼动手了。
唯有北门迟迟没有动静。
叶君皱了皱眉头,冲上来的守军冷冷一笑,道:“不陪你们玩了!”
旋即,飞身一跃,跳下了城墙。
却不是往城外,而是回到了城里,旋即几个飞跃,就融入了黑夜之中。
叶君为了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北门,直接在城中的屋顶上飞跃,一路上,也有不少守军发现了他,但是怎么赶得上他的速度?
以叶君现在的速度,全力奔跑,比马都快。这城中虽然有马,但是街道弯弯绕绕,也跑不起来。
所以,很快,叶君就赶到了北门。
此时,北门城墙上,已经陷入了血战。
十几个神龙教的兄弟虽然毁掉了一尊大炮,但也陷入了围攻,此时十几人已经死了一半。
然而,依然死战不退。
“噗嗤……”
一根长枪刺入一个神龙教弟兄的后背。结果,在临死前,这人依然咬着牙,将火把塞进了炮膛里。
轰!
炮膛轰然爆炸,将此人和四周的清军都撕成了碎片。
叶君目眦欲裂,怒吼着冲了过去。
“死——”
杀声响起,一根长枪横飞而来,洞穿一名清兵之后,去势不减,直接将五六人串成了血葫芦。
“圣主!”
剩下的五六个神龙教徒纷纷大喜,心中也无比的感动。他们知道,叶君肯定已经炸毁了南门的大炮,却还冒着危险赶过来救他们。
“诸位兄弟,随我杀出去!”
叶君左手钢刀,右手长矛,每一此出手,都有好几具尸体倒下。
眨眼间,四周的清军就被清空一大片。
剩下的人,哪里还敢过来?哆哆嗦嗦的看着场中浑身浴血的身影仿佛看到了死神。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叶君等人毁掉大炮,然后逃回了城里。
叶君等人按照约定好的路线赶了回去。
此行能够如此顺利的炸毁守城大炮,一丝因为东门的佯攻牵制了清兵的注意力,其实也是因为清兵防备不足。
回到大营之后,叶君不再耽搁,直接下令攻城。
南京城失去了红衣大炮,就如同丢掉了防狼电棍的少女,只能坐等蹂躏。
神龙军的大炮此时再无任何顾虑,直接推到了离城墙不到一里的距离,开始狂轰。
大炮,轰了整整一夜。
等到第二天天明,硝烟散去。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南京城墙,已经破烂如抹布一般,到处可以看到倒塌的缺口。
守城的清军已经死伤惨重,此时不进城,更待何时?
叶君当即下令:“传我军令,全军进城。凡是手持刀兵者,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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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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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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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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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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