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的大明新帝国>第一三一章 胜利
  “预备……放!”

  “预备……放!”

  随着一声声的号令,士兵们举起手中的火枪,直瞄前方,每一次小旗压下,火枪齐射,阵地上面升起一阵白色的烟雾。

  连续两枪之后,这一列的士兵退往后方第六排,紧跟着而上的士兵们跟随者盾甲手向前走五步,直接越过冒烟的阵地,继续射击。

  由于都是双管火枪,三段击变成了六段击,而且火力更强,更加集中。

  迎面冲来的敌人士兵虽然只是隔着短短的百余米距离,这段距离却犹如天堑,成为了最后一支帖木儿骑兵的噩梦。

  他们本来就是牺牲品,为的就是留在后方牵制大明士兵,让撤退的百姓能保留更多的元气。

  可是当撒马尔罕的城墙被毁,这留守的三万骑兵就成了瓮中之鳖,他们连冲出包围圈的机会都没有。

  当枪声停止,战场上的浓雾很快随着大风刮散。战场上面只剩下了一声声惨叫,还有存活马匹的悲吟。

  比这三万骑兵更叫心惊的是西域各部的代表们,他们原本以为大明会将他们作为炮灰,与帖木儿人拼命。

  但是这一次,他们只是跟随大明的士兵收拾战场,根本不曾到战场的第一线。

  大明的火器让他们都明白了过来,今后的战争将不会再说他们熟悉的了,骑兵的优势,甚至比不上没有马的步兵。

  你再勇猛,不畏死,但是你根本没有靠近对方的机会就被打死,越是勇猛,越是死的更快。

  以后将会是火枪的天下,没有火枪,任何部落都不可能挡住大明的进攻。

  可是他们能造出火枪吗?

  最少现在看来,是不能的。

  一场涉及几十万人的战争,大明的士兵即便拥有火枪,也损失了数千人。

  这些死去的士兵们死亡,也流落出去了一些火枪。几乎每个部落,或者每个国家,都私藏的有大明的火枪。

  他们许多人都亲眼见识过大明的火枪,别的不说,光是那没有拼接痕迹的枪管,就没有人能够造的出。

  他们根本不能想象这样的枪管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他们最多能让工匠打造出拼接的枪管,可是那种枪管根本不能持久,自爆的几率比打伤敌人的几率更大。

  这个时候,每一个部落都在考虑,在没有能造出合格的枪管之前,就只能乖乖地听从大明的话。

  不听话的帖木儿国,纵使沃土万里,骑乘百万,如今也只能落得国主身死,只余一王子仓皇西逃的命运。

  沙哈鲁,兀鲁伯两父子,那可都是一代豪杰,在西域之地无人不服,可是如今呢?

  撒马尔罕是中亚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关于它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五世纪,善于经商的粟特人把撒马尔罕建造成一座美轮美奂的都城。

  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帝国的亚历山大大帝攻占该城,这里也成为了西方在东方最远的边城。

  后来由于丝绸之路的兴起,这个城市并没有衰落,反而逐渐繁华起来。

  蒙元西征期间,撒马尔罕是花拉子模帝国的新都和文化中心,被成吉思汗的蒙元帝国攻陷之后,遭受了灭顶之灾,整个城市毁于一旦。

  不过,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这个城市很快得到修葺,这两百年间,历代西察哈台汗国的大汗,都将这里作为都城,让这里恢复了生机。

  随着帖木尔帝国的兴起,他的大军横扫波斯、印度、高加索、阿塞拜疆和蒙古。

  他发誓要让撒马尔罕成为亚洲之都,因此他把从亚洲各地劫掠来的珍宝堆积在撒马尔罕,把每个城市的最精巧的工匠带到撒马尔罕,在城里修建起最辉煌的宫殿和清真寺。

  在他死后,沙哈鲁和兀鲁伯都是一代人杰,他们重视文化,将撒马尔罕发展成为如今这个世界,数得上的繁华大城。

  经过了半个月的清剿,这个城市已经完全落入了大明的手中。城中的反对势力被捕杀一空,杀掉的尸体,染红了城北的大河,也让西域各族人亲眼见识到了朱棣的狠辣。

  当朱棣亲自踏足进入这座辉煌的城市的时候,城中的二十万民众已经十不存一,还大多是一些妇女和幼儿。

  无数部落的首领和代表匍匐在朱棣的面前,让朱棣真正享受到了被万民敬仰的荣耀。

  他生于1360年,少年时期,朱元璋就已经在应天府建立大明。

  不过他并不是没有上过战场,在就藩北平以后,多次参与针对北元的军事行动,并且两次作为主帅出征。

  两次率师北征,他招降蒙古乃儿不花,并曾生擒北元大将索林帖木儿,在北地也留下了赫赫威名。

  即使当了皇帝,他也两次出征,将北元残部打的四分五裂,并且现在将瓦剌和鞑靼大部收服。

  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能在万里之外,将一个曾经妄图侵占大明的强大国家连根拔起。

  能让万里之外的无数部落臣服在自己脚下。

  这可是当初的朱元璋都没有能够做到的。

  至此,他觉得自己此生再无遗憾。

  千古一帝,不外如是!

  占据了撒马尔罕,朱棣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赏,虽然还没有回到大明,所有参与西征将士,无不得到封赏。www.xiumb.com

  西域各国进贡了大量的财货,女人,这些全部都被作为封赏,被朱棣赐了下去。

  不仅财货,爵位也不要钱地赐了下去,光是国公,就被封了两个,分别是北路军总兵郑亨和中军京卫提督张昶。

  让张信有些失落的是,他这次由于一直不曾在正面战场立下大功,功勋不足封公。

  这也让他对现在就偃旗息鼓,略有不足,一心想要继续西进,剿灭兀鲁伯残部。

  跟他同样想法的人还有不少,特别是西域各部落,他们此前备受兀鲁伯欺凌,现在兀鲁伯势力大损,他们当然想要报复回来。

  但是这个时候,朱棣却没有了西进之心,有心班师回朝。

  这次出征,虽然他一路都车驾出行,不曾受半点辛劳。但是他毕竟已经六十二岁了,腿脚还因为风湿变形,疼痛难忍。

  此前一直怀着建立不世之功的想法,撑着一口气,等他占领撒马尔罕之后,格外怀念应天府的皇宫。

  面对张信的主动请战,他却也没有拒绝,只是应道:“朕欲九月班师回朝,如今还有百日,这百日也是你等最后的机会。不管战果如何,九月之前,尔等要回到撒马尔罕。”

  只有百日的时间,对张信等人来说并不充裕,因为兀鲁伯他们如今逃向了里海东部,三月不一定能追上对方。

  不过如今大明军队大都是骑兵,只要战术得当,想要有些收获也不难。

  张信等人也很快确定了自己的追击方向,他们将向西南方追击,目标是帖木儿国的希尔卡尼亚地区。

  那里位于里海之南,有大片的农田,还曾经是波斯的首都。在那里,有着帖木儿国悠久的文化,还是兀鲁伯作为大后方的堡垒。

  而且,向南方追击,可以在耽搁一些时日,只要在十月,十一月,能跟回程的朱棣汇合就可以了。

  有了率领一万骑兵,骚扰了帖木儿国大半年的经验,朱棣这次对张信也格外放心,给他麾下拨了三万骑兵,还有三万印度辅军。

  至于粮草,张信大军却没有携带多少,他们这一路,打的就是以战养战的目的。

  张信他们离开之后,朱棣才又把精力转回到民政方面。

  大乱之后是大治,当初用郑亨担任北路军总兵,看中的就是郑亨善于笼络他人的长处。

  在接到朱瞻基传来的消息之后,朱棣也认为在撒马尔罕建立一个撒马尔罕总督府,有利于大明在西域的统治。

  而且,这里与奴儿干都司不同,那里只有一些小型部落,一面临海,没有外敌。所以,在哪里设置一个都司就足够了。

  而西域这里部落众多,民族众多,国家众多,信仰众多。在这里设置一个都司,根本不能展现大明的强势地位。

  设置一个总督府,辖十万骑兵,才能有效威慑各国,维持大明的统治。

  所以朱棣其实一直在这里躲清闲,而将所有的事务都交给了郑亨,自己冷眼旁观。

  他也有心考验郑亨一番,看他能不能当好这个总督。

  郑亨早在去年十月就来西域,一直与各部保持着紧密联系。他如今被朱棣委以重任,却也并不心慌。

  在长史周旭的协助下,他一边积极安抚各部,与各部签订了大量的贸易协议,一边派出了一支万人骑兵,北上协助唐林城打击白帐汗国各部。

  这种一手拿刀,一手拿糖的方式,对付这些散漫惯了的半游牧民族,是最好的方式。

  鞑靼和瓦剌就是在这种方式下被征服,西域各部也坚持不了太久。

  更主要的是,郑亨承诺了在西域向各部落公开水力纺织技术,让西域的棉花不至于像过去一样必须要运到大明才能卖的出去,费时费力。

  他们能在当地直接织布,然后这些布料可以运到大明,更可以直接卖到西方去。

  布料在大明廉价,在西方却昂贵无比,要知道这个时候的西方,大部分人除了丝绸,就只能穿麻衣,棉布的价格高的惊人。

  郑亨此举,等于是给了西域各部一条大财路。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朱瞻基的允许下,他才敢答应的。

  对朱瞻基来说,棉布的利润并不是大明重视的,大明真正重视的,是如何维持在这里的长久统治。

  棉布只是第一步,今后,还会有许多大明可以外传的技术,通过西域,传到世界各地,让西域各部,脱离不了大明的控制。

  利用军队维持的统治是不能长久的,但是利用经济控制维持的统治,却可以长久。

  郑亨很清楚什么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朱棣将大权赋予给他,他却也不敢骄纵。每日准时来到朱棣下榻的王宫,汇报工作,大大小小的事务,从不自专。

  郑能给他写的信,在五月的时候,随着朱瞻基派来的使节,也到了他的手中。

  如今的郑能还在京中协助朱瞻基训练勋贵子弟,只要等他被委任总督,郑能也能来西域与他汇合。

  郑亨做的有声有色,朱棣也就放下心来,每日除了与美人欢愉,就是考虑在西域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管理机构。

  从忽鲁谟斯到撒马尔罕几千里,这里如今已经没有了大型势力,帖木儿国的灭亡,让大部分部落都臣服大明。

  大明是不可能将这些异族视为自己人的,即便维持在这里的统治,也只是为了利益,为了大明长治久安。

  所以,大明不会插手这里的民政管理,那只会费力不讨好。

  像大唐一样,建立一个军政府,保持震慑就足够了。

  至于这个政府以后会不会脱离大明的控制,不是朱棣担忧的。

  何况,以自己那个孙子的手段,想必也有更好的方法。

  在撒马尔罕悠闲地住了三个多月,到了九月初一,朱棣正式颁布圣旨,在撒马尔罕建立河中总督府。

  以郑亨为总督,沐昕为副总督,辖十万骑兵,统辖西域各部。

  河中总督府直管区域有两处,一处是撒马尔罕,一处是碎叶城,两城也将分别成为西域的贸易中心。

  两城的商税为军费,直管土地为大军提供军粮,十万骑兵的家眷将会在两年内由朝廷出钱,出力,迁徙到此处。

  这两个城市的周边都有大量的肥沃土地,不要说养活几十万人,就是养活几百万人也没有问题。

  而西域各部在三年内,每年按照部落大小,向大明缴纳一万到十万两白银的财货。这些税赋可以以实物相抵,不管棉布,马匹,牛羊,大明都要。

  而大明将会扶持各部在当地种植棉花,发展纺织,并能与大明贸易。

  最主要的是,只要向大明缴纳税赋,就能享受大明的保护,不受其他部落侵略。

  至于各部落事务,大明却不会插手,仍然由各部落自决。

  这样的安排不损害各部落的利益,每年万两白银,甚至十万白银,对一个人来说数目惊人,但是对一个国家来说,就不值一提了。

  西域各国大都产黄金,一万两白银也不过只是千两黄金,对他们来说,不算负担。

  光是能跟大明进行贸易,他们就能获利远不止这些。

  就在朱棣准备离开撒马尔罕之时,从北方千里迢迢赶过来的林三,唐赛儿夫妇,得到了朱棣的召见。

  朱棣此前并不知道林三,唐赛儿夫妇,一直到了撒马尔罕,才知道自己孙子竟然早就在北方下了一手暗棋。

  这对朱棣来说是意外之喜,大明想在河中立足,需要委派一个十万人的骑兵部队,才能威慑各部。

  为了这个布置,大明需要耗费数百万巨资,才能完成这个目标。

  但是现在,朱瞻基只是耗费了几千马匹,军械,就能让数万人自发地前来极西,为大明开疆拓土,这远远地超过了朱棣的期待。

  不过仅凭这个,朱棣还不一定会见林三和唐赛儿夫妇,他们一方是皇帝,一方不过是普通百姓。

  哪怕现在林三夫妇是来向朱棣表忠心,安排一个大臣接见一番就好了。

  朱棣之所以见他们,也是一位知道了林三是白莲教圣子,而唐赛儿更是被尊为圣母。

  朱瞻基的一石二鸟之计,不仅让大明多了一群忠义之士,还减少了白莲教在大明境内的祸乱之源,可谓让朱棣甚是开怀。

  这也才有兴趣见见这对夫妇。

  不过一见之后,朱棣也忍不住有些大失所望。

  这白莲教不过是一些民间愚夫糊弄人的,这普通的村夫,村妇,竟然被选为圣子,圣母。

  他不知道,要不是自己孙子快人一步,在去年的时候,大明就会因为他们这些人,引发一场大乱。

  林三夫妇见朱棣只是次要的,主要的目的还是见见这个河中总督郑亨。

  唐赛儿与郑亨算是旧识,去年三月,唐赛儿到北明山接收军械,当初就见过郑亨一面。

  郑亨也知道唐林城的建设始末,知道朱瞻基不仅想要在河中地区保持威慑,更想把极北那些无主的荒地全部划入大明统治。

  所以,唐林城现在虽然弱小,却也值得重视。

  他这个总督不能一直高高在上,也离不开唐林城这样值得信赖的同胞的支持。

  他支援了林三夫妇一批火药,至于火枪,因为没有得到朱瞻基的同意,却不敢给他们。不过他也承诺,今后将会往北方委派一支万骑,会帮助唐林城防御。

  不过,唐林城在大军出征的时候,也有义务要协助大军筹措粮草。

  唐林城现在当然做不到,他们总共才四千人,除了开挖金矿,连种地都拍不出人手。

  不过到了秋冬就好了,从山东过来的家眷,今年冬季之前就能抵达唐林城,到了明年,唐林城的势力会得到极大的增强。

  朱棣班师回朝,各部落都派出了大批的使者相送。

  他们要一直将朱棣送到忽鲁谟斯,并且自备粮草。

  而这个时候,在外征战了三个多月的张信,志满意得地在波斯圣城马什哈德等待着朱棣的圣驾。

  自五月出征以来,张信目标明确地向西南进军,他此番出战被朱棣赋予了两个任务。

  一个是杀伤帖木儿国的有生力量,一个是劫掠财富。

  对朱棣来说,这里的土地不值钱,征服帖木儿国,为的是财富和平安。

  所以,杀的帖木儿人越多,大明就越安全,抢的财富越多,大明这次征战,耗费千万军费,才能得到补充。

  而张信这次就很好地完成了这两个任务。

  他一路沿着他们撤退的路线追击,在阿什哈巴德一地,就杀死超过十万反抗的勇士和百姓。

  帖木儿人留下的狙击力量几乎被一扫而空,大部分部落仓皇而逃,忠诚于兀鲁伯的势力被张信衔尾而追,在里海南部的特雷克山口,杀死超过二十万人。

  而这一战,也彻底击溃了帖木儿人的反抗之心,他们主动献上了财富,向大明臣服。

  不甘于失败的剩余民众,只能沿着里海一路难逃,从里海南侧向西,向北一路逃亡。

  张信一直追到了萨法维部落(后世的阿塞拜疆),被险峻的高山阻拦,才停下了脚步。

  兀鲁伯和剩余的族人这个时候已经不足五十万,他们逃到了金帐汗国的地盘,并且向金帐汗国的首都拔都萨莱进发。

  不过金帐汗国这个时候已经是白帐人当家,他们并不认可兀鲁伯这个异信者,不愿为兀鲁伯得罪大明。

  可是他们的阻拦却挡不住已经陷入绝望的帖木儿人,一场大战,兀鲁伯占领了距离拔都萨莱不远的沿河地带。

  这个时候,兀鲁伯也没有实力再去进攻金帐汗国的国都,与对方讲和。

  金帐汗国无奈,允许帖木儿人沿着伏尔加河一路向北,将河西的大片土地分给了兀鲁伯。(后世的伏尔加格勒到乌克兰之间的土地)

  这也给了兀鲁伯喘息之机,但是他虽然在这里暂时安顿下来,却也知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这片土地东西南北都是大型部落,帖木儿人想要发展,还要继续向西,或者是向南。

  这个时候,兀鲁伯的好友,在金帐汗国内已经被边缘化的哈吉格莱向他发出了邀请,邀请他率领部落向南方的黑海之滨迁移。

  这也正入了兀鲁伯的心意,一个部落想要发展,就不能位于百战之地。在黑海之滨立足,就没有后顾之忧。

  所以,在冬季到来之前,兀鲁伯又率领族人一路向南,在黑海之滨选了一处依山傍水的角落准备建城。

  哈吉格莱为兀鲁伯提供了大批的粮食,两人经过商议,决定在这里建立克里木汗国。

  因为有了兀鲁伯五十万族众,哈吉格莱这个克里木汗国的创立者,得以提前二十年,建立了这个王国。

  如今的帖木儿国已经烟消云散,大明虽然获利颇丰,却也不是最大的获利者。

  最大的获利者也不是一心跟随大明的忽鲁谟斯,而是位于两河流域的黑羊王朝。

  他们原本与帖木儿国的斗争一直处于下风,但是现在帖木儿被灭国,他们就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忽鲁谟斯纵然想要占领大片土地,他们也没有那么多人啊!

  面对这种情况,再次接到朱瞻基来信的朱棣宣布,要在永乐二十余年正旦,忽鲁谟斯召开波斯部落会议,宣布当地的势力划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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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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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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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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