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大家都吃的尽兴,唯独刘浩然有些失落的坐在一旁,目光时不时的在萧蔷和楚子墨的身上流转。
罗志刚心里何等的清楚,眼神一暗,拿过放在茶几上的白酒。
一杯酒倒满递到了刘浩然的面前:“来,浩然啊,陪我喝一杯。”
因为猎鹰战队的人,除了放假时间,是不让饮酒的,而萧蔷和楚子墨都是大病未愈。此时能陪他喝酒的,也只有军医刘浩然了。
“罗团,我,我酒量不行的。”
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同学聚餐,他喝醉之后,出了不少的洋相。但是那个时候,萧蔷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就算他真的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也不会有人在意。
现在不一样了,他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女人,结婚了,有了老公。
他如何敢在他们的面前,再去喝酒。
“哎,没事,小酌几杯不会有事的。”
僵持不下,刘浩然只得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许是喝了有些着急了,一时间辛辣的酒味卡在嗓子眼,上不去,下不来。琇書蛧
呛的他眼泪都要出来了。
“咳咳……咳咳……”
“快,吃菜,吃菜!”
坐在刘浩然身边的张军,夹了才放到了李浩然面前的小碟中。
其他人见状,也都纷纷叫嚣着。
“来来来,吃菜,吃菜,队长老公的手艺堪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了。”
一顿饭吃到最后,李浩然还是成了唯一一个喝醉的人。
“唔,楚子墨,我跟你说,要好好的……好好的对萧蔷,不然,不然……”
嘭,刘浩然醉醺醺的身子直接靠在身后的沙发上睡着了。
那句醉酒的话,却是让萧蔷下意识的看了楚子墨一眼,只见他面色如常,没有丝毫不一样的地方,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晚上十一点半,楚子墨把萧蔷的宿舍,从新打扫了一遍。
厨房也重新整理了干干净净。
在此走出厨房的时候,萧蔷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心里不由得一软,如果今后的人生也可以这样,该多好。
夜深了,萧蔷的床铺太小,楚子墨把萧蔷放到床上,盖好了被子,再小心的掖了掖被角。
转身走进了浴室,他身上穿的是罗志刚的衣服,裤脚明显短了一截。
上衣却很是宽松,昨晚淋了那么久的雨,身上早就难受不堪。
宿舍的浴室,只有简单的淋浴头。
楚子墨褪去了身上的衣服,站在了花洒下,温热的水顺着他精致的脖颈,划过腹肌,最后掩入了神秘的丛林。
京城,凌晨一点,普通的人家早已入睡。
而夜生活中的人群,却才开始活动。
皇夜会所,四楼的一间包厢里。
今天是京城沈家少爷沈明宇的二十五岁的生日,一群好友特意从各个城市赶来,为自己的好兄弟庆祝。
还有几个是专程从国外赶来的,可见沈明宇的人缘是极好的。
最重要的是,沈明宇带人温柔,和善有理。
可容纳三十人的包厢里,坐了差不多十几个人。
“来,明宇,大家敬你一杯,祝你生日快乐,早日脱单!”
“哦,来来来!”
“生日快乐!”
闪烁着七彩的灯光下,装满了如同血液般红色的红酒杯,发出了清脆的碰撞声。
数十人举杯一饮而尽,沈明宇抿了抿性感的红唇,勾唇一笑。
“脱单会的。”
前些日子,他一直在国外,但是对于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女人,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明明是一双没有感情的眸子,却可以让他为之一颤。
这次之所以选在皇夜会所庆祝生日,有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那人了。
也不知道她今天有没有上班。
心念一动,手已经不知不觉中按响了墙壁上的呼叫器。
很快,公关部的经理踩着十三公分的水晶高跟鞋,扭着水蛇一般的腰肢,化着厚重的妆容。
面上带着一丝丝献媚的笑:“各位先生好,请问有什么事情么?”
公关部经理身上浓烈的香水扑面而来。
让沈明宇的脸上变得有些嫌恶,但是想到自己喊她来的目的。
这才起身,修长的身高,得体的私人订制的套装,一步步沉稳的走到了公关经理的面前。
“秦欢今天来上班了么?”
公关经理一愣,诧异的抬眸看了面前容貌俊美的男子。
不慎在意的说道:“秦欢走了。”
沈明宇心里一惊,急忙握住了公关经理的手腕。
“走了?什么时候走的?”
公关经理面色一白,沈明宇握的太紧,她疼的脸色都变了。但是又不敢开口说疼,只得强忍着,牙齿有几分颤抖:“走走了,有一个多月了。”
沈明宇失魂落魄的松开了公关经理的手,灯光下依稀可以看出沈明宇握过的地方,泛着一片红。
“你,有秦欢的联系方式么?”
公关经理摇了摇头:“秦欢在这里上班的时候,很少和同事之间有来往的,别说手机号了,就连离开,也是谁都没有讲的。”
沈明宇自言自语的嗯了一声,这才有些失落的挥了挥手。
“你走吧,没事了。”
公关经理仿若大赦般,转身离开了包厢。
贴在包厢外的墙壁上,大口的喘了几口呼吸。
自言自语道:“什么人嘛!不过是一个秦欢而已,用得着这么多人惦记么?”
原来除了沈明宇之外,前些日子还有一个男人也来找过秦欢,不过那个模样,年龄都比沈明宇差好多。
她哪里想得到沈明宇这么年轻的青年才俊,居然也对一个要容貌没容貌,要身材没身材的秦欢,产生了兴趣。
公关经理还未回神,耳边就传来一阵炙热,随即路明非那阴冷的声音就传来。
“你刚才再说什么?”
公关经理陡然转身,看着站在身边的路明非,吓得急忙后退了几步。
“路,路总……”
“说把刚才说的话,完完整整的再说一遍。”
他不过是刚从隔壁的包厢出来,就听到了秦欢的名字,心口一颤。
视线望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那人不是秦欢。
“路,路总,我什么都没有说,是这样的,406包厢的沈先生,喊我来,问,问秦欢在不在!”
路明非眼神一凛,沈先生?是和弟弟同名的那个沈明宇么?
一想到秦欢,心里不由涌出一股烦躁。
不耐的挥了挥手:“行了,你走吧,以后别让我听见你在嚼舌根,不然舌头给你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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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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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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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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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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