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陈大爷走出了房间。
夜幕下,只有墓园门口的几盏灯还在亮着,整个墓园笼罩在一遍阴沉沉的夜幕之下。
“还是我陪你去吧。”
“陈大爷,我想一个人陪陪他,你先休息吧。”
天上月朗星稀,枫山墓园周围又都是茂密的大树。
秦欢握着手电筒借着灯光一步步的走在静谧的墓园中,时不时的还会听到几声野猫的叫声,显得尤为恐怖。
但是秦欢却仿佛听不到一样,照着记忆里的位置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那人的墓前她特意种了一棵树,三年没有见,到是长大了不少。
“欢儿,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苹果,要是哪天我死了,你记得在我坟前种一棵苹果树,哪天结了苹果,我就算吃不到,看着也会很开心的。”
秦欢远远的站在那里,看着那人墓前的那棵苹果树,上面真的结了小小的苹果,一滴清泪顺着她消瘦的脸颊一滴滴的滴落到地面上,然后消失不见。
秦欢的脚步很沉重,仿佛压了千金的大石头。
等秦欢走到墓前的时候,身上的衣服早已汗湿。
墓碑如陈大爷所说的那样,每天都有人来打扫。
墓碑上照片中的人,正带着满眼的深情看着秦欢,脸上的笑容是还是秦欢记忆中的模样,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明宇哥,等我二十四岁你娶我好不好?”
“明宇哥,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好不好?”
“明宇哥,我感觉自己快死了,你来救我好不好?”
“……”
回忆是件痛苦事情,秦欢不知不觉当中,已经跌坐在了墓碑前,用手抚摸着墓碑上的照片,眼眶里有滢滢泛起的水光。
“明宇哥,我回来了,这三年你还好吗?”
没有人回答她的话,整个墓园里一股股微凉的风刮着。秦欢却仿佛未查,一个人安静的靠在墓碑上。
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三年前,二十三岁的秦欢是整个京城最耀眼的那一颗星星。不仅有富裕的家世,绝美的容貌,还有一个对她宠爱有佳的男朋友。
三年前秦家也是京城数一数二的豪门,如果没有那件事,现在她和路明宇的孩子都会跑了吧。
如果没有那件事,一向疼爱她的父母,不会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大哥也不会失踪,她最爱的明宇哥,也不会出车祸。
可是事情就那样真是的发生了,也许是老天羡慕她过得太幸福了,所以剥夺了她获得幸福的权利。
“明宇哥,我肚子好疼,你可不可以帮我去买卫生面包好不好?”
正在路上散步的两人,顿时停下了脚步。
路明宇紧张的把秦欢拉进了怀里,“不是后天才来的吗?怎么提前了,怎么样?很难受吗?”
路明宇扶着秦欢坐到了路边一处座椅上,把身上的外套披在了秦欢的肩膀上。
“乖,你忍忍,我去给你买卫生面包。”
当时的秦欢,尽管肚子很疼,但是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好,我等你!”
如果当时秦欢知道,她说了这句话之后,等来的不是路明宇,而是一脸暴戾的路明非。
那么她也许就不会让路明宇帮自己去买卫生面包,可是人生没有早知道。
在路明宇帮自己买卫生面包的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还没有送到医院就已经快不行了。
路明非赶到的时候,路明宇的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从便利商店买来的卫生用品,还有一杯早已打翻在地只剩下杯子的奶茶。
“哥,帮我把这个交给欢儿,她好朋友来了。我可能没有……办法去照顾她了,哥……我把欢儿……交,交给你了,你……一定帮我……照顾好她……”
路明宇死了,临死前说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路明非照顾秦欢。
路明非看着医院的车把人拉走,心里的怒气再也无法控制,秦欢,又是秦欢,从明宇遇到了秦欢之后,变得一点都不像自己。
路明非无法理解路明宇,所以把路明宇交代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秦欢怔愣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路明非,下意识的打了一个寒颤。
如果说路明宇是太阳,那么路明非就是寒冰。
“路……路大哥你怎么来了?明宇哥呢?”
秦欢不提路明宇还好,一提路明宇,路明非就怒了。
大手猛地抓住了秦欢的衣领。
“秦欢我告诉你,我路明非发誓,不整垮你们秦家,我誓不为人,滚我不想看见你,你这个杀人犯,等着坐牢吧你。”
秦欢听不懂路明非的意思,抓着路明非的手,也被路明非甩开了。
“路大哥,路大哥,是不是明宇哥出事了?你告诉我啊!”
秦欢急的不行,任由生理期的经血一点点的渗透了她的裤子。一双眼睛哭的通红,身子也开始瑟瑟发抖。
“滚,我和你不熟,请叫我路先生,秦欢我警告你,三天后自己去警察局自首。不然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路明非离开了,街道上的人对着秦欢指指点点。
还是一位好心肠的阿姨,走了过来,把她扶了起来。
“小姐,你的裤子上都是血。我送你去医院吧。”
秦欢去的那家医院和路明宇去的那家医院是一个。
好心的阿姨刚扶着秦欢走进了医院,秦欢不知道看到了什么,急忙挣脱掉阿姨的手,朝着一个反向跑了过去。xǐυmь.℃òm
看着路明非的身影停在了医院的太平间的门前。
秦欢的大脑一片空白,脑子里浑浑噩噩的回响着路明非的那几句话。
“你是个杀人犯,你害死了明宇。”
轰……
一个不好的预感,侵占了秦欢的大脑。
明宇哥死了,明宇哥出事了。
秦欢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趁路明非还没有回过神的时候,直接冲进了太平间。
阴冷的太平间里躺着至少数十具尸体,但是秦欢还是凭借着感觉一步步的走到了其中的一个身边。
双手颤抖的掀开了盖着的白布,眼泪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流了下来。
“明宇哥,明宇哥你醒醒,你睁开眼看看我,我是秦欢啊,我是你的欢儿啊,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怎么可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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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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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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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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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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