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显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衣服。
相比较成年人的衣服,布鲁尔部落的人,更喜欢这件小衣服。大家都是从小孩子过来的,小时候皮肤娇嫩,粗布衣服一穿,很容易就刮伤皮肤。
所以,布鲁尔部落的孩子,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可是,不穿衣服也不行,因为不穿衣服,在田间地头,很容易被擦伤刮伤,不少人身上,就留下了这种或者那种伤痕,有的伤痕一辈子都去不掉。
刚来启明城的时候,看到启明城这些长相漂亮的女人,布鲁尔部落的人就有点嫉妒,毕竟同样是女人,人家就能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漂漂亮亮的,自家部落的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伤痕。
“这件衣服,多少钱?”见到桑准备将衣服收起,布鲁尔部落的人忍不住了。
他摸着自己腰间的小钱袋子,里面是一点瓷币。瓷币是启明城的通用货币,因为决定长期跟启明城的人做生意,所以布鲁尔部落的人,也会随身带一点瓷币。
“四十瓷币。”桑回道。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讨价还价一说,基本上说出来多少瓷币,最后成交就是多少瓷币。一件孩子的衣服,四十个瓷币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了。
毕竟,整件衣服,只有那么点大。
“这件衣服,是蚕丝的。”衣服的价格很高,很容易吓坏客户,本着负责的原则,桑还是解释了一遍自己的定价规则。
跟其他衣服不一样,本来这件蚕丝的衣服,就是很少见的。要知道,蚕丝的生产还没有上规模,织蚕丝布匹完全就是一次试验,试验了很久,才得出这一小块布料。做成成年人的衣服,恐怕只能做个背心。
而成年人没有谁会花大价钱买一件没什么卵用的背心。后来桑有了孩子,就自己花钱将这块布料拿了下来,然后做成了这个样子。
这点布料给孩子穿正好合适。
等听完桑的说法之后,布鲁尔部落的人眼睛都没神采了。原以为自家部落一个冬天赚了不少,现在跟奢侈的启明城的人比起来,那还是很有差距的。
“蚕丝的衣服,本来就贵。孩子平时穿的衣服,可以选布料柔和一点的,不一定需要蚕丝的。”大概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失落,紧接着推荐了别的衣服。
启明城纺织工坊出产的衣服,质量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内里的衣服,成年人和孩子的都是不一样的。
孩子的衣服大部分轻柔,不容易刮伤皮肤。不少衣服还是麻布和药草纤维混合纺织出来的,这些衣服在人受伤之后,可以直接包扎伤口。
桑推荐了一件衣服给眼前这个人。
布鲁尔部落人手指粗糙,虽然眼睛告诉他眼前的衣服没有之前他看上的那件柔软,可是真摸起来,感觉又是差不多的。
“启明城的小孩子,基本上穿的都是这种衣服。这衣服价钱也比较便宜,十个瓷币可以买一件。”
十个瓷币一件的衣服,几乎只收了手工费。成规模生产的纺织物,基本上都在纺织机上完成,一个人能看好几个纺织机,纺织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桑主要收的,是她做衣服的手工费。
“如果觉得这样还贵的话,可以直接买布料,五枚瓷币,可以换一卷布料,能做一件衣服。”对方没有反应,桑以为对方还是因为价格高的原因犹豫。
所以,又提了个建议。
“我这里只有四十枚瓷币。”布鲁尔部落的人终于开口了。一边开口,一边将腰包里的瓷币拿了出来。
四十枚瓷币,对于布鲁尔部落的人来说,已经是一两家人的全部收藏了:“衣服我不会做,能不能给我拿四个已经做好的?”
粗糙的手指指着那十个瓷币一件的衣服。
他只看到了那一件,甚至这边的衣服,也都只能看到一件。这种精细的布料,布鲁尔部落的人根本不会处理,所以,如果有的话,他还是愿意都用瓷币来买。
“那你得给我几天时间。”这些衣服都是样品,实际上,都是桑自己做的,一般不会有第二件,需要的量比较大的话,真的只能现做。
“行。”那人很老实的丢了二十个瓷币在桑这里。
订东西先付定金,是布鲁尔部落从启明城学会的东西。
一个衣服店就把这个人手中的零花钱全部清空,剩下的时间,这些人就不敢继续逛街了。不能逛街,他们就想找点事情做。
然后,就到了佣兵工会。
启明城大部分人都在佣兵工会登记在册。事实上,启明城的人口统计,就是佣兵工会完成的。
“要接任务么?一枚瓷币,我就能帮你读一个任务。”一个孩子凑到这些陌生人的面前。这启明城识字的人其实不多,大部分识字的人都是小孩子。
眼前这个孩子,就是一个在承夜学院学了一季度的。
已经将瓷币全用出去的布鲁尔部落,根本没有多余的瓷币来接什么任务,只能四处看看。
布鲁尔部落四处看看的时候,贝伦斯正在跟昭夜商量布鲁尔部落这次送过来的货物怎么处理以及接下来到底下什么样的订单。
对于金属订单,昭夜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武器。转念一想,能跟启明城打起来的势力,貌似已经没有了,过多的武器就是浪费资源。
“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苏珊可能要带人出海,不如这次订单,就订一些能在海上用得到的东西。”贝伦斯倒是很清醒。
武器和防具,贝伦斯从来不打算让别的势力的人插手,毕竟是关系到部落安全的东西。至于各种生产工具,贝伦斯还是挺希望布鲁尔部落做的。
“你这个主意好。”贝伦斯的主意得到了昭夜的赞同。
上次出海,抱着的是追查苏珊父亲的踪迹,以后出海,那就是探险。既然是探险,就得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有一些能用得上的武器,还是相当重要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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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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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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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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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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