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公子大名叫宝玉,乃涎玉而生,家为富国公府,父亲是当朝宰相,自小便被当成“奇宝”养着,莫说旁人,就算其亲身爹娘,都不能打他一下,家中老者最爱护他,并将他随身诞下那块玉镶上金边玉线,挂在宝玉的脖子上,大小仆人、男男女女,常年侍奉其左右,养的他一副放浪不羁、我行我素的性子,谁见了都避之不及,生怕这祖宗一发怒,惹来一身麻烦。
他自小玩在女眷堆里,仅贴身丫鬟就十好几个,年方十三便初经房事,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也逼得几个贞烈女子以死顽抗,他爹真真管不了他,也不想再管。
话说这杜宝玉心眼也不坏,只是不知是非深浅罢了,好打不平却常做错事,惹了一身的骚气,堂堂公子,天子下令或许都不遵从,却偏偏听其身边几个小女子的嗔语,也喜好小玩意,什么胭脂水粉都是平凡,极好蛐蛐与鹦鹉,养了三只蛐蛐取名叫“桃园三将”,养了只鹦鹉叫“鹦哥”,看来是对鹦哥更宠爱一些,一只蛐蛐被鹦哥不慎吃了,杜宝玉索性把剩下两只也都喂了进去,成日里不学无术,好似也没有什么可烦恼的,真是好个自在。
外人把他这一生写成了故事,书名叫做“石头林”,作者叫白松元。
不过这书里前半段还好,后半段就开始拆解那片片美梦了。家道中落的节奏,一章连着一章,每每遇到件事,芝麻大点的事,都要死个人物。地位是一级一级的往下落,以前的同僚变成了大人,以前的手下成了同僚,后来同僚成了大人,自己又落了一次又一次,家里的大人物们死光了,小人物们死的死、散的散,上千间房院的国公府,分出去抵债,剩下的一老两少二仆,就缩在一间瓦盖屋里,整个家族的希望竟寄托在了杜公子的身上,杜公子每日都被逼迫着念书,读书,以期望能够重兴家业。
若是故事写到这里停了,也能成一代文学佳作,可偏偏作者兴致未完,又把那宝玉的媳妇写得跳了井,两个仆从,一个跑了,一个被绑走,剩下杜宝玉和老婆婆,这日子难过的厉害。
老婆子告诫宝玉,万万要专心念书,考取功名,为了不拖累他,自己服了药当着宝玉面死了,宝玉穿着一身破棉袄,双手插在袖口里,蹲坐在小板凳上,整个人都发愣着,嘴上不时咿呀出自己在大观园听戏时,随嘴哼唱的那些小曲,此时也没有人给他拍手叫好了。
宝玉肚子饿,想去酒楼吃霸王餐,连门没进去,被打折了腿,一瘸一拐地枪小贩的热馒头,被觉得可怜,逃过了一码,他手里提着鸟笼,笼子里装着会说话的鹦哥。
去偷酒楼的剩饭剩菜,被抓着一顿毒打,酒楼伙计发现了宝玉脖子上挂着的那块玉,一把抢过来,说抵了饭钱,宝玉被夺了命根子,发了疯一般去抢,又被打了一顿,扔出去三四里远,再去找时,已经不见影了,丢了玉,杜公子没了魂,也不看书了,不在乎脸皮、家业了,觉得自己时日无多,索性自由放纵起来。琇書蛧
这日,杜公子上了街,若从正面去看,会发现他正是杜小月的男装样貌,不过现在的杜小月,拥有的是杜公子的这段记忆,她也认定自己是杜公子,是个男人。
杜公子(杜小月)看花怪花不懂其心,不知如何绽放,看月,觉得天下诗词酸弱苦水,无非是生死离别,思念眷恋,好是无趣,走到桃花盛开之地,偏要取来斧子把树枝斩断,肚皮饿了,就烧了柴火,把鹦哥煮熟,双手一摊,膝盖一落,从南街乞讨到北街,在街中央打滚,往刚出炉的馒头上抹灰。
可他还是觉得心燥,觉得活也白活,不如去闯个妓院,被打死之前,在试试那人间软玉风情间滋味,不走正门,翻墙进去,杜公子(杜小月)碰见了个洗衣丫鬟,丫鬟道了句公子,眼神便暗送秋波,原来也是个卖笑卖身的姑娘。
“非也非也”杜公子(杜小月)瞧不上他,一道道门去闯,想找个花魁模样的人物,许是有缘,闯进了京城名妓韩章衣的房间,与美女隔着一层屏风,女子正哼着曲子,就差一首绝佳之词填入。杜公子(杜小月)听闻词曲,因往日经历而触痛心扉,随口编出一词,竟惊喜了韩章衣,立即走出屏风相见,自此杜公子(杜小月)稀里糊涂成了韩章衣的常客。
杜公子(杜小月)的衣裳整洁了,皮肤也白嫩了,头发也干净了,但依旧改不了那疯癫之劲,常说风言风语,常写疯字疯事,但他却因为那一首首经人生起落所淬炼出的诗词而名声鹊起。他却对世人无情,对世间无思无意,他告诉韩章衣自己的玉丢了,魂也就没了。韩章衣告诉他,自己会成为他的新玉,但杜公子(杜小月)摆手讥笑,笑她也笑自己,他无情无义,却干了件荒唐的“大事”,他闯入了王爷的迎亲队伍,抹了花轿中新娘子的脚踝。
他被吊着抽了五天五夜,最后要被凌迟处死,也不知是被谁救了,逃了之后,第二天就嘚嘚瑟瑟、无拘无束的在街上重新疯癫起来,他这一生经历丰富到还未结束。一个书生把他绑走,关在地窖里,让他说着疯话,偶尔蹦出来的几句好词,都被书生抢去,靠着那一句句诗词,书生成了诗坛新秀。
杜公子(杜小月)又逃了,不躲避任何人、任何事,没了玉就没了魂,他“乐乐呵呵”地在人间游荡。
《石头林》到此篇就结束了,作者白松元在卷后慨叹了长篇大论,句句戳心,后世之人把这故事改了名字,前半部分叫红楼一梦,后半部分叫人间一疯。千百年来,被无数学者钻读追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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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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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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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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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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