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山遍野的娃娃花,让这群拿着绳索的人着实累了一把,木子云光着脚丫在泥泞的山腰上跑来跑去,他想不清楚为什么要听方家的指挥,做他方家该做的事,总之现在,他与这群机灵鬼彻底较上了劲。
最小的娃娃花有巴掌大小,却五官俱全,怪不得方惠喜爱这个地方,她哪里是在抓花,明明是在玩乐,人家把花往哪里赶,她就在一旁添乱,山上的气氛很好,听得最多的便是嬉笑着的啐骂声,木子云渐渐地喜爱上了这家人,与他们在一起,累得只是身体,心里却是轻松愉悦着的,大可忘记所有的身法手段,做着最平凡的动作,体验着丰收的满足感。
一天下来,大家伙聚到了山脚,盘算了好一阵,数清楚了抓捕到的娃娃花数量,这么些人一天时间才抓了五十多只,可这满山的娃娃花怕是有上万吧。
“照这个速度”木子云盘着腿坐在泥地上,身子上脏兮兮的混合着汗水,对着一旁的方起鹤说道:“要多久才抓完啊。”
“要抓大片山呢”方起鹤嗅着小火炉中飘出的浓烟,“今就是放开了,让大家耍一耍,明天咱们搞一些套路,抓起来就容易了。”
“耍?”木子云一脸不满的说道:“外面是什么局势?那咕山兔估计都不在落入门渊了,你们还有心思耍?”
“为什么不能?”方惠走过来,她也是一身疲惫,说道:“天塌下来,也得开开心心的过,我们不怕事。”
木子云笑了声,躺到了地上,望着即将拉上黑幕的天空,说道:“真羡慕你们,一出生什么东西都准备好了,日子过的开开心心,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你这是小家子气”方起鹤也躺了下来,“能来广琅琉璃岛的,你们家乡的能有几个?你是天生的火体吧,多少人穷其一生,把自己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才能得到你生来就拥有的能力,你却还不知足,还在埋怨命运的不公。”
“我不怨,只是觉得现在活得很无趣,没有什么是自己想做的,几乎都是被逼迫着”
“不成熟!你看看这群小子,头两次来的时候还带着精神头,过两天你再看,包括你,巴不得想逃走呢,可这活还是要干的,要是没有东西让你不自在,让你不得不做,那就和行尸走肉没什么两样了,我想你离开家乡是有自己的目的的,即使当时是图一时之快,但现在应该也有方了。呵,方家能结识你,靠的是缘分,我们方家好客,待人诚心,你就跟着我们快活些时日吧。”
在接下来的七天里,木子云抛弃了一切过往,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做了一个最平凡的“庄稼汉”,他的脸变黝黑了,皮肤也粗糙了许多,成天咧着两排白牙齿,学着其他人啐骂着这群小畜生,有时会偷偷地用火烧只娃娃花,再剥开吃里面的核心肉,果真是大补,一天到晚木子云的脸都是涨红的,还四处乱摸,方起鹤看后直接骂着木子云又偷吃了好东西。
好久没有这样闲暇的光阴了,自从当年木子云决定要化形之时,自从他进入青山峰战兵营后,就没有体验过这样的生活了。
最后一夜,木子云做了个漫长的梦,梦到自己变成了青山峰山台殿的一棵树,静静地看着一代代的孩子从摸打滚爬开始学武,在他当年站过的地方,几个人会聚成一堆,大家交换着心里的小秘密,再吹嘘着自己今天所做的事,偶然见到几个狡猾的家伙,用出当年他和虎子李牧惯用的骗招,一个人在场外吆喝下注,两个人在场内装模作样的比试。
看着看着,变成树的木子云便哭了,他后悔了,真的后悔了,他一直在找寻着生存的意义,他是谁?为了什么?会带来什么?殊不知,眼前那平凡的一点一滴就是他曾经拥有的最美的幸福。虎子啊,你在哪里?李牧死了,大姐没有消息,湖州啊,我的家乡,你究竟在哪里?拿着白羽的姑娘,你一定还在惦记着我,一定还站在湖州北域的海边,遥望着海平面上是否会有一艘帆船,那是我当年离开的模样。
“我想回家。”变成树的木子云终于张开了嘴。
树下玩乐的孩子惊讶地掂量了一番这棵郁郁葱葱的树,细手在树皮上仔细的摸了一遭。接着瞅了瞅四周,靠过来小声的对着树说道:“树神?刚刚是你说话了?我娘说有树神的,你能实现我的愿望吧?”又神神叨叨地贴紧了树皮,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太笨了,学什么都慢,你只要让我聪明一点点就够了,我就能进许多名次...”
木子云静静地立在那里,看着青山峰的日日夜夜,他习惯了作为一颗树,虽然看到的地方很少,但每天都会有乐趣。
“我为什么要离开呢?如果我还在湖州,会是什么样子?我会成为比虎子还年轻的掌门吧,胡贤那家伙肯定会接管法门,但我上位肯定要比他早,我跟虎子一定能把武的地位提升到与法持平,我会去找小红娘,不....不找她了,找婉敏吧。为什么?为什么我最爱的是小红娘,却想着的永远是婉敏呢?差点忘了,那丫头早就是掌门了呢,呵呵..我会娶到叱淼峰的掌门吗?一定不会吧,小红娘呢?”
“湖州会一天天从战争后恢复过来,几年后,新一代的弟子该入门了,我和虎子要挑选自己的徒儿了,虎子做久了掌门,名声也有了,钱自然也多了,不必偷偷摸摸地省吃俭用了,他肯定风风光光地把大姐取回了门,诶?我该叫姐夫,还是嫂子?”
“呃呀,我也该成家了,十八岁了,离开湖州已经半年了,小红娘现在二十一了?二十吧,不对,十九?她那么美,早晚会被揪住了心。婉敏该是十七或者十八岁吧,我那根白羽,不知是不是被扔了。我那时候,也该娶她了,娶个掌门又怎样?大不了,不做青山峰掌门了。虎子去风光的做自己的掌门,我带着妻子去游山玩水,对啊,湖州的天地,我还没有转遍呢。生几个娃也好啊,一定比虎子和大姐的漂亮,老子是火体,儿子呢?一定不差吧,十几年了,几十年了,我们老了,该逛的地方都逛完了,那时候,天下是年轻人的了,我们就做回台儿村的老夫妇,收庄稼酿酒,店名呢....”
木子云大哭了起来,头顶的树枝不断地颤抖,连鸟儿都被惊跑了,“我想回家,把我的一切都夺走吧,只要让我回家,我愿意做个庄稼汉,愿意什么都得不到,家乡的粟谷酒是否已经酿好了,娘最喜欢将那酒和在稀粥里,我跟爹都要抢着喝呢。”
“虎子啊,你到底在哪?咱们不要图了,立即出海吧,我一刻都不想等了,我要回家,求求你,快带我回家吧。”
夜晚的风依旧是暖的,吹在木子云被汗水和泪水浸湿的衣裳,或许能将他的思念,带回如今那正饱受创伤的湖州吧。现在,就让湖州最美好的景色,留在他的梦中吧,等他醒来,或许,一切都变了。
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照在木子云被发丝遮住的额头上,木子云不舍地睁开了眼,爬起了身子,默默地走到水旁,将自己昨日的污渍,和昨日的快乐洗的干干净净,换上了他应该穿戴的衣服,让脚丫重新钻进了鞋了,今天,他回来了,该回来了。m.χIùmЬ.CǒM
方起鹤在船头吆喝着,指挥着一个个年轻人将娃娃花抬到了大船上,木子云呆呆的站在一旁,再看娃娃山时,嘴角轻轻地勾动,像是又要告别一处拥有着美好回忆的地方,像是这一走,又会再难相遇。
大船慢悠悠的从峡湾驶出,在平静的南海里悄悄地滑行着,木子云心里空落落的,脑袋里一点点装回这几天被他抛弃的东西。
“去哪?”木子云问向了一旁的方起鹤。
“东海,去落入门渊,不过...”
“什么?”
方起鹤突然一脸难色,呵呵笑了笑:“待会,我会放下小船,带着些娃娃草离开,你们不必去东海了,直接回家吧。”
“回家!”木子云打了个激灵,“我得会东海,我兄弟可能在那里,有了他我才能回家。”
“好,你陪我去吧,不过...东海...东海的景,已经变了,让我们都做好心里准备吧,也许这一去,我们就回不了家了。”
“东海...东海怎么了?东边怎么了?”
方起鹤转过头来,平静的盯着木子云,苦涩的笑了,哀叹了口气,他说道:“管它怎么样,对想回家的人来说,什么事都不必在乎,去闯就是对的。”
作者的话:原谅南觉这一发不可收拾的感情吧,就像文中提到的,木子云后悔了,南觉也后悔了,但是一切已经是这样了,走得已经走了,该说的再见,已经说出去了,我们不可能从头开始,对吗?
文中提到了,湖州正饱受创伤,然而,可怜的木子云,要多久之后才能得知这个消息呢?其实,南觉在第一卷多少都已经有暗示了,也正如文中所说,就让湖州最美好的景色都留在木子云的梦里吧,也许,当他醒来时,一切都变了。
这群一齐降世的家伙们啊,他们一个个神通广大,却一次次为祸世间,这次,广琅琉璃岛又要开始天翻地覆的灾难了吗?下一章开始,感情戏或许少了,但用的会更精妙了,唉,南觉写到现在,正如文中的木子云一般,成熟了,后悔了,但也愿意接受了,这才是生活啊,这才是人生啊。
回家吧,游子们啊,外面的世界再美好,也比不过家乡的景色,对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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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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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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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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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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