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多疑不自安的人,心里舒坦不了,便一直把气撒到了小四身上。木子云双手抓着小四的身子不断地转圈。小四玩得兴高采烈,不停地大笑,木子云蓦的爆出杀气,冷凝着小四道:“给你三息时间,给我变成神器。”
“额哈哈哈哈哈哈...主人..哈哈哈好痒,我不会啊。”
“胡说”木子云双拳怼着小四的脑袋,“那头猪跟你出自一地,它能变成柱子,你也该变出点什么,快点变!”
休兵也兴冲冲地拍着小四的身体,一个劲催促它变身。小四闭上双眼,鼓足了劲,许久之后,什么都没有发生,小四无奈道:“你们看,我真的没有这样的本领,就算有,我也不记得了。”
风筝猜疑道:“既然小四和那尊雕像有关,那么在神话之中,有没有和‘定海神针’相伴的神器呢?”
铃铛摇头反驳道:“不对的,小四从来没有离开过石京渊,那是多姆时代的遗址,而有关‘定海神针’的神话传说,最早也不过追溯于‘群神时代’的末尾,我怀疑那神器的真名就不是‘定海神针’,而人间的神话传说也都是这几百万年的事。”
木子云取出了《吹风录》,查阅了一番,果然如铃铛所料,《吹风录》关于“定海神针”的记载,也仅止于七百五十万年前,且记载中,这根柱子向来是独来独往的,从没有明确的伙伴或者对手。
借此契机,木子云查阅起了“风之乡”,根据《吹风录》的记载,“风之乡”原是“笔作”文明遗址,后来卡斯马族的一脉迁徙于此,并繁衍生息至今,那地方刚好处于峡谷入口,一年到头都流动着强风,数千年也不曾停歇,除此之外,却再没有其它具备价值的资源。
杜小月狐疑道:“卡斯马族?就是四兽域那一群大脑袋的家伙吗?它们不是拥有最高智慧的生灵吗?如果那里没有资源,为什么要在那驻扎这么久啊。”
“去了就知道了。”
一行人这次飞了很久,还特地落在某处山湖边,歇息了一整日夜,断断续续地赶路,直至二十多日后,才终于赶到了“风之乡”。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正西方的两道高崖,山崖尽是石壁,南北绵延至一望无尽。高崖之间乃是一道天堑,而一轮黄日正沉浮其中,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那道天堑都是夕阳的终点,在此奇观之前,是浮萍不定的山地,而漫山遍野都种满了麦子,风流涌动不止,而绿色的麦海浪起潮落,众人行入其中,麦穗已高至腰间,被踩倒的麦子一会儿功夫就立了起来,没了来时的痕迹,他们便是这沉浸着彩霞的海洋中的一绺丛叶。
走了百步远,爬上了一个山坡,那奇景更显壮观,而越近堑口,风流越涌,夕阳打着麦子,仿若初秋。
“这不是这个季节该有的粮食”杜小月说道:“这不是麦子吧,只是像而已...”
“人间不同,处处自然不同。”风筝爱上了这美景儿,她走出数十步,伸展开双臂,闭上了双眼,嗅着麦子青涩的香气,片刻后,麦海上浮起了无数盈盈绿色的光点,它们轻盈地扑到风筝的身上,却并没有渗入,而撞散到了四周,重新归于麦海。
望乡沉浸在这副女神的“画像”之中,感知到这片土地因为风筝的到来,增长了数十倍的生机,风筝去往的地方,生灵永远有吃不尽的粮食,永远有做不完的美梦。
木子云也喜欢着安逸的美景儿,他指尖在麦穗间滑动,也想要做些什么,可风起了,麦叶被吹散,一切都是刚刚好,他好似无论做些什么,能带来的,都是毁灭。有时候,他也真的羡慕这些拥有和煦力量的人。
不一会儿,天堑之中飞出了几个奇怪的物什,几个脑袋很大的生灵,踩着一种怪异的器具飞翔着,那器具共分为三部分,最底下是喇叭状,开口面向前,风流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中间部分是一根细杆,却装着一层层的机关,最上面部分,则是两把插在同一铁块上的桨,当风流涌入喇叭,通过细杆上的机关,将风力传给了桨,桨旋转带飞了整个器具,而卡斯马族生灵手抓着细杆上的某处机关,踩着喇叭,优哉游哉地飞行着。
方天慕探知了那几个卡斯马族人的能量,发现他们的修行程度最高的,也不至于珑人水平,随即放松了警惕。
一位卡斯马族人落至众人面前,但并没有踩踏麦田,而是浮在麦田之上,休兵被那古怪的飞行器具吸引住了,跑上去左摸右碰。那位卡斯马族人也并没有生气,它晃着大脑袋,用人族的语言问道:“你们为何特意赶来呢?”
“迷路了”唐道元放下卷轴回道。
卡斯马族人立即回道:“迷路是走不到这里的,你们想要得到什么呢?”
木子云正思量着该怎么回答,谁料那位卡斯马族人又说道:“还是先坐下来,再慢慢讲吧。”
也没见到它使出什么手段,麦海之中便升起了九个同样的飞行器具,大伙都小心翼翼地站了上去,没想到特别的稳当。卡斯马族人说道:“回去是顺风,要踩稳。”www.xiumb.com
它转动了细杆,而喇叭的方向调转,风流从窄口而入,依旧带动起了风桨,众人缓缓升空,顺风之中,那器具飞得越来越快,虽然杆上的机关不少,但摸索之中,众人很快便掌握了门道,休兵和小四玩的不亦乐乎,在空中四处乱串,呦呵之声,在天堑之中回荡不止。
风声很大,木子云朝着一旁的卡斯马族人喊道:“我们就是来逛一逛,没有特别的目的,一切随缘。”
“能来到这里的唯一方式,就是人族常说的‘缘’。”卡斯马族人回道。
“哦?难道这里是隐蔽的?只能有缘分的生灵才能找到?”
“这里是风的故乡,你们都是被风带来的有‘缘’之人。”
天堑之中的太阳不知何时变大了太多,他们像一群木蜻蜓,在夕阳前嬉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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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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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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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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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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