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在产量上比较低,还达不到自给自足的程度,但无论怎么说对于自身的灵力储量都是一种补充。
秦铭的暗属性从灵者级,到灵体级,再到现在的灵婴级,可以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连进三级的壮举。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还没有带给他太大的负担。
用很多读者吐槽网络小说主角的话来说,当真是有种躺着睡觉都能升级的感觉。
作为一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活的人,强大的实力就是自己生存最大的资本,所以尽管暗属性眼下还见不得光,他在使用上仍是会小心翼翼,但是在心理层面上,他在面对事件的底气还是很足的。
诚然在面对事件,面对危险临近的时候他也会恐惧,但是恐惧却是人类在面对未知事物时的正常反应,同自信的心理状态是不矛盾的。
就像在这次事件中一样,他恐惧归恐惧,但是当鬼祟重新从诅咒的状态回归后,他仍是觉得自己有破釜沉舟的资本。
虽说获胜的可能较小,但相比于钱钧则巴夺等人,几乎心知必死的状态相比,他还是要远远强过他们的。
可是说到暗属性的强大,他就不得不去担心他的火属性,或许和绝大多数人相比,他的火属性成长虽然算不上太快,但也不再很慢的范畴,最差无非就是中规中矩。但却架不住,他总是会拿来和暗属性对比,这就像是家里的两个孩子一样,如果一个孩子特别优秀,那么另一个即使是中上,也会被衬显的很差。Χiυmъ.cοΜ
当然,这种“差”并不能怪他不努力,仅仅只是资源严重供给不上。如果他的火属性在灵石方面的供应,能够赶上他的暗属性,那么他的火灵这会儿搞不好,也已经顺利踏入灵婴级了也说不定。
所以说到底,还是家里“没矿”,穷比一个。
“外面天气这么好,出去走走吧。”
秦铭不打算再继续将自己闷在房间里,毕竟在房间待久了,总是会让人感到莫名的厌烦。
从洋楼里出来,秦铭也没有出去,人有些心不在焉的就一直沿着小路往前走。走着走着,他才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那就是汪荃的储物戒他还没有看看,他本想停下来看上一眼的,但又觉得完全可以等到明天回去再说,毕竟他都已经和安子黎说过,等事件结束后再一起研究分配的事情。
秦铭有些用力的锤了锤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最近在记性方面的表现实在是有些差,不知道是不是受他最近失眠的影响。
毕竟人一旦休息不好,就很容易忘事。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来到了庄园一端的尽头,那片专门用作室外聚餐的空地上。先前他发现女疯子的那间小屋,也依旧安静的坐落在一端。
想到那两天和女疯子的相处,秦铭心里面竟又莫名的有些难受。
“没想到,我还有烂好人的属性。”
秦铭自嘲的笑了笑,但是脚步却下意识朝着那间小屋走去。来到门前,秦铭稍一用力,门边“咯吱”一声的开了。
地上仍散落着一些黑色的信纸,秦铭低头朝着地上看了一眼,继而竟有些鬼使神差的蹲下身子,将那些信纸一一拾了起来。
结果,在将那些信纸放到桌子上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其中一张信纸上,竟然还写着一段话。
“我害怕这个世界,我想远远的逃离,可是,这个世界却到处都是我害怕的人。
我记得我有一个很聪明,也很勇敢的弟弟,可是我却忘了他去了哪里。我只知道他在这里的某个角落,因为我时常都能听到他对我的呼唤。
可是,我找遍了这里的每个角落,却始终找不到他。
弟弟,你在哪?我好想你,我好想带着你一起离开,回去我们的家乡,回到那个,我早已记不清的地方。
我是谁?而你又是谁?
我在哪里,而你又在哪里?”
秦铭读者信上的内容,脸上显得很是惊讶,因为单从内容上看,完全无法和那个疯疯癫癫的人联系到一起。
他猜想这或许是女疯子潜意识里的思念,所以她才会下意识写在上面。
秦铭将信纸放下,又仔细的在这间小房里找了找,之后又被他找到一些女疯子记录的痕迹。
有的是在墙上,有的则是在门框上,看上去像是用指甲勾画的一样。内容上都差不多,都是在重复着询问她是谁,她弟弟又在哪里之类的话。
“哎,命运真的是有失公允。”
秦铭不由叹了口气,觉得命运对于女疯子和她弟弟真的是太残忍了一些,女疯子本来都还念着她弟弟还活着,可是最终却因为记起她弟弟的死,而彻底失控从而令鬼祟附身。
不过在感慨于亲情伟大的同时,他心里面却又升起了巨大的失落。因为他突然觉得,自己根本没资格去可怜别人,因为女疯子尽管可怜,但起码还知道她弟弟的存在,可是他呢?连他有没有父母,还有没有别的亲人都不知道。
有些惆怅的走出那间小房,结果还没等他走远,便感觉脚下被一个坚硬的东西绊住了。他稳住身体,继而转过头看向脚下,结果让他有些惊诧的,那里竟然伸出来一只腐烂的手骨。
他不知道这只骨手是什么时候伸出来的,因为在之前他们寻找孙国伟的尸体时,根本就没见到这个。
秦铭觉得这骸骨,很可能是之前死在庄园里的人,从而被这里的人匆匆埋下的,他本没有太放在心上,可是转头一想,他忽然想到这具骸骨的主人会不会就是那个女疯子的弟弟呢?
“你是想要让我帮你做点什么吗?”
秦铭对着那只伸出来的半截手骨说了一句,尽管这像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毕竟鬼祟和人死之后所化的鬼魂完全就是两码事,确切的说,根本就没有人死之后变鬼的可能。
但感觉却在告诉他,那只伸出来的手骨,就是在向他寻求帮助。
“好吧,虽然我觉得自己有些神经病,但是就让我为你们做点儿事情吧。你姐姐的尸体我是寻不到了,但是她之前穿过的衣服,还有写的东西,还有一些。
我一会儿去拿给你吧。”
随后,秦铭从他房间里的垃圾桶里,翻出来女疯子之前穿的那身破烂衣服,接着他又回到那小房里,将女疯子写的那封信,一并带到了半截手骨那里。
“如果人真的存在轮回的话,希望命运不会负你。也别当什么姐弟了,干脆在一起好了。
至于这庄园的话,等明天我们离开后,我会让它彻底葬身火海的。”
秦铭说完将那封信,塞进了手骨里,随后点燃一根烟离开了。
一阵暖风,这时候突然迎面吹来,他下意识眯起眼睛,耳中也在这时仿佛飘进来一个稚气的男声:
“谢谢你。”
秦铭惊得转过头去,再度看向那半截手骨存在的地方,结果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不但那半截手骨不见了踪影不说,就连那封信件,以及先前他放在那里的脏衣服,也通通失去了踪迹。
暖风依旧在舒适着刮着,秦铭本想再回去一看究竟,但迟疑了一下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回返,而是叼着香烟,继续朝着洋房所在的位置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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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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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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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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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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