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王君费尽了口舌,向爸妈证明了自己精神没有问题之后,匆匆的喝了杯牛奶,那了一块面包,才终于拿起了书包下楼。
王君记得一部电影里面有过这么一句台词:每个故事总有一个胖子做配角!
而在楼下等着的正是妈妈嘴里说的那个小胖,也就是这个故事里面的配角――冉翔!
嗯……没错,王君眼前的这个身高一米八,但是体重至少有两百斤的胖子,是王君从小到大的朋友,也是他唯一的玩伴,也就是王君妈妈一直惦念的那个小胖子……
虽然这这个世界的王君记忆整合还有一些缺陷,但是他知道在这个王君的记忆中,他特别羡慕眼前这个胖子,主要原因有两点:
第一、王君妈妈一直想要一个胖嘟嘟的儿子!
在王君小时候,王君妈妈不止一次在小王君的面前说希望有一个胖乎乎的儿子,因为可以捏一捏那圆乎乎的小肉肉,而王君小时候就特别瘦,脸上全是骨头。
所以冉翔在小时候就特别讨王君妈妈的喜欢,王君妈妈就特别喜欢捏冉翔脸上的小肉肉。
对于小王君来说,冉翔……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这让小王君从小就特别羡慕,有一段时间内,小王君为了讨妈妈的欢心,每天疯狂的胡吃海喝,可是却怎么也胖不了。
而这也让王君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还好胖不了,不然你要我怎么减肥!”
至于第二点就让人想不通了。
有人说上帝关上了你的一扇门,就必然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户。
别看冉翔人长的胖,成绩在学校里面又不起眼,但是人家情史特别的丰富,从中学开始充分发挥了自己富二代、音乐高材生(王君给的小抄)、还有脸皮够厚的优势,在学校里面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www.xiumb.com
光是在这首都第一音乐高中,从高一开始一直到现在,都已经换了三任女朋友了,最神奇的就算分手后,他的前女友也没有人说过他的不好。
在泡妞这个技能上,他是大宗师级别的!
“我知道了,今天开学是吧!”王君一边说着,一边下楼把自行车推了出来。
“怎么样,今天是不是心情好了很多!”冉翔得意的笑了笑,“我就说过一醉解千愁了,你还不信!”
我说为什么起来会头痛,原来是你干的!
要是老妈知道王君昨天晚上之所以会醉醺醺的回来,是这个胖子带着他去KTV喝酒,不知道还会不会喜欢这个胖子。
“我早就说过了,刘艳那个女人不是个简单的货色,她接近你肯定是别有用心,你还不信!”冉翔抖了抖自己脸上的肥肉继续说道:“也只有你这么傻,竟然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去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留学名额,这可是大好的前程啊!”
“等等,什么刘艳……还有皇家音乐学院什么的,是怎么回事啊?”王君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刚刚穿越过来,有些记忆如果没有别人提醒或者自己看到,王君是完全不会知道的。
就像之前不知道妈妈嘴里的小胖是谁,可是一下楼看到冉翔之后,关于他的回忆就立刻出现在脑海里一样。
所以关于冉翔说的刘艳,虽然王君没有印象但是却大概有一个猜想,因为他记得刚刚他的爸爸好像提到过这个名字。
“你就装吧!到现在还不愿意承认现实,昨天是谁在酒吧说要这辈子非刘艳不娶,就你这个样子,还非人家不娶,人家愿不愿意嫁给你还另说了!”冉翔顿时蔑视的说道:“怎么睡了一觉,就把人家忘了。不过这倒也好,那种女人,记着她干嘛!不过毕竟是初恋,总是让人难忘的!”
见王君把自行车推出来后,冉翔就骑着自行车自己在前面先走了。
而王君也骑着自行车跟在冉翔的后面上学去了。
“初恋吗?”
王君很不以为然,虽然说初恋总是那么的青涩和美好,但是一般结局都不怎么样,更何况对于在横店生活了十年的老司机来说,看的就更加的淡泊了。
而且作为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王君现在根本就想不起来那个刘艳长的好看不好看,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伤感的情绪了。
在他看来,光是这张绝世美颜都可以去做小白脸发家致富了,在加上他首都第一音乐高中学生的身份,要傍上一个富婆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何必为了一个女人黯然神伤……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前方有大量的树林等你啊,少年,何必那么死脑筋呢!
……
王君一路骑着自行车一路观察着这四周的环境,发现这里的建筑还是风格都和王君前世小时候差不多。
结合融合的记忆,王君知道了今年是公元2002年,除了疆土和国力有些不一样之外,其他的都和王君前世的2002没有多大区别,只是现在没有支付宝、微信,就连手机也只能打电话和发信息。
哎……这要是会点互联网技术多好,说不定以后华夏首富就是他王君了!
……
因为不知道自己上学的学校在哪里,所以王君就这样跟在冉翔的后面,看着他屁股下面的自行车遭受着他惨无人道的蹂躏,一路上发出“吱吱”的声音。
其实明明家里是有钱人的冉翔之所以要骑着自行车上学,是因为他想要骑车减肥,因为他的老爸发话了,要是再不减肥,宁愿把家产捐给福利社都不留给他。
所以冉翔发誓从新学期开始,每天都要骑着自行车上学,而且还说服王君一起陪他减肥。
就连王君现在骑着的自行车,都是胖子为了让王君陪他,而给王君买的。而作为他发小的王君自然当仁不让的陪伴他一起骑车上学。
所以王君也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不过……
王君无奈的看着前面使劲蹬着脚踏板的胖子,却是怎么也骑不上这个陡坡,他真怕他又是三分钟热度。
从回想起胖子有关记忆来看,他的减肥宣言说了不下十次,可是每次都没有坚持到超过一个星期的。
骑着自行车,迎着清晨的风,王君将要踏入他十年都没有进去过的地方――学校!
终于,一个小时后,原本用二十分钟就能到的路程王君他们两个终于是到了。
望着这门前川流不息的学生,还有从这校门口散发出来的清楚飞扬的气息,这里是艺术的殿堂,是首都第一音乐高中。
王君忍不住深深的新了一口气,然后大声的喊到:
“青春,我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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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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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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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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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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