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他大晚上的要去乱葬岗,前街几个号称胆子大的也不敢跟着,街上不时有人探出头来好奇看着他一路向后山走去。
闹到现在,也没人再敢嚷嚷着要哄唐牧北出村了。琇書網
除了有刘强子撂下的话镇场子以外,蔡阿婆临死前一个月留下的奇怪遗言更是让相信鬼神之说的人忌惮。
在山村里,大家坚信宁愿得罪混混恶霸也千万别得罪通灵之人,否则怎么被玩死都不知道!
村里说不清道不明的邪乎事太多了,大家都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对能通灵的人都有种敬畏心理。
活人没人敢跟着,反倒是一群厉鬼前呼后拥陪着唐牧北往乱葬岗走去。
对它们来说,在山村里做鬼的日子太无聊了。
好不容易有热闹看,自然得跟上。
“二十年前?”一只缺胳膊少眼睛的厉鬼坐在那块墓碑上,面对唐牧北的询问为难的摇摇头,“那么久的事情了,谁还记着?反正俺不知道什么遗弃的孩子了。
还有这个墓,从俺被皇协军打死挖个坑埋在乱葬岗变成厉鬼开始,它就一直在这儿,里面没有鬼也没见过棺椁尸骨,就是个空坟。
你看这墓碑上,啥也没写。”
“俺猜着有可能是想立个衣冠冢吧,只是不知道为啥没写碑文。”另外一只乱葬岗的厉鬼猜测道。
这片乱葬岗占地面积很大,近些年村里修公路特意绕开好远,所以更没人从这里过了。
一人高的荒草干枯了却还是站的很直,被山风一吹摇摇曳曳再点缀着鬼火更显得有几分凄凉萧条。
“来咧来咧,俺们这儿资历最深的老鬼们来咧!”一只眼尖的小鬼嚷嚷喊道:“还是店主有面子,潜心修炼的老祖宗都过来啦!”
乱葬岗里厉鬼虽多,却是和平相处。
冷眼看去,应该归功于小鬼所说的那位老祖宗。
因为它是个鬼修。
实力应该在四品左右,它肯定是看中了乱葬岗阴气够重,山里灵气又足还不会被人轻易打扰的好处,才会在这里驻足扎根修炼。
“见过牧店主。”几只老鬼齐齐施礼。
年纪最大的一只厉鬼穿着整齐,像是明朝的服饰。
只是它非常年迈,拖着花白的长胡子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老朽倒是知道些这块墓碑的事情。那还是老朽被人于此地谋财害命做了厉鬼以后,听前辈们讲起的。
严格来说,这应该是一座活人墓。”
“活人墓?”第一次听说的厉鬼们都倒吸一口凉气。
当即有鬼反问道:“难道是让活人住在墓地里?”
“应该是人还没死就准备好的墓地吧,不过后来因为变故没有动用而已。”聪明点的立马反驳道。
明朝老鬼摆摆手解释道:“都不对!这座活人墓是个幌子,墓里面没有棺椁倒是有几处修建舒适的土窑洞。也不知道是大户人家藏东西的地方还是些山贼们藏身之所,反正在我变成鬼的时候,里面就被野狗糟蹋的不成样子了。
这块无字墓碑倒是挺坚强,一直没陷下去。”
“找到了!”这边刚讲完,另外一只厉鬼兴冲冲拿着个破烂笔记本跑过来,“都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俺生前好歹也是个秀才,生怕做鬼以后忘了人间岁月,所以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
唐牧北:……
是的,一个清朝秀才每天都在兢兢业业写日记!
最关键的是,它居然特喵还能找到二十年前的日记,简直就是奇迹啊!
“是我帮它用法术保存起来的,秀才就这点爱好。”那名鬼修看他一脸懵逼,主动解释道:“在下才疏学浅也就能给其他鬼兄弟们帮些小忙。”
翻到唐牧北想找的那一天。
秀才的日记里写的全是什么秋天的落叶悲鸣的鸟之类乱七八糟的,关于遗弃孩子的事情一句没写。
“牧店主,俺写日记可认真了。既然没记上,那就说明遗弃孩子这件事发生在天亮以后,俺得回藏身之地歇着了,所以没看见才没记下来。”秀才鬼特别认真往前翻了两页,“但是在您要查的前几天,乱葬岗有点蹊跷事发生。”
它将日记本碰给鬼修看了一眼。
“原来是那时候!”鬼修马上就记起来,“虽然不知道遗弃孩子,但是秀才写的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
牧店主应该知道的,我选择此地修炼正是因为阴气浓郁能量充沛。
可发生那件事的时候,乱葬岗一连好几天能量都飘忽不定,像是受到什么影响。
然后您要查的前一天晚上,距离乱葬岗大概五公里以外突然有很强烈的能量波动!”
“是有强者降临的能量波动?”唐牧北还惦记着“死神之子”呢。
鬼修皱着眉摇摇头,“不是!即便对方是永生者散发出来的也应该是灵气波动,但那是一股很明显的能量。就好像……突然打开了一条传送通道!
但那股能量太强了,我自修炼以来从未见识过。
它如此强横,让我只是感觉到就被压迫的喘不过气来,根本无法察觉出其出现的方位。
而且波动时间持续了很久,从凌晨一点多直到天亮都没停下。
过了那夜以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那段时间我没有修炼,一到夜里就四处找寻,但周围山上搜索了许多遍依旧没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当晚出现能量波动一直到天亮,然后老校长就在墓碑下捡到婴儿,这会是个巧合吗?
如果不是巧合,难不成自己会是从什么地方被传送过来的?
蔡阿婆怎么会提前知道这一消息,在小村里生活那么久就等着救我?
唐牧北心头的疑问太多了。
可这些鬼已经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等着雾枭大人那边的消息,若是能再见到蔡阿婆说不定谜题就都能解开了!
“还有件事要问你们,是关于村里这两年总有年轻人横死的事情。”唐牧北理了理头绪,决定办完在小村里的最后一件事情。
鬼修面色微微一怔,苦笑道:“我就知道迟早会有店主来查的,没想到这么快。”
听完众厉鬼七嘴八舌的讲述,夜已经深了。
唐牧北起身拍拍土又带着浩浩荡荡一群厉鬼返回村里。
自己莫名其妙背了这么多年的黑锅,终于特喵的水落石出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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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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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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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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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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