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牧北记忆中的老院子早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栋三层小楼房,院落里种满鲜花像个归田的富商所居之所。
由此可见,老校长家的几个孩子都很有出息,比起村里其他人家条件强多了。
街对面的小学也变了模样。
高大的新墙取代了自己小时候爬过的矮小土墙;就连破旧教室都变成了二层小楼,装修的明亮干净。
他默默叹了口气,或许这里真的是自己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熟悉的面孔都老了;印象里的景物都变了模样,就连对村民的印象都大有不同。
“一晃都二十年过去了,时间可真不等人呐!”老校长请所有人在客厅落座,他家婆娘赶忙沏茶招待,“说起来你的身世也就我知道的最清楚了!”
老校长点上烟抽了一口吐出烟圈,想起曾经眼神变得有些迷离。
“那是二十年前的秋天。
我才四十大几不到五十的年纪,在村里正属于抓着壮年尾巴的时候。
我姑表哥家住在离咱们村两座山外的天竹沟,他家盖房子需要人手,我就趁着学校休礼拜天过去帮了两天忙。
其实本来应该礼拜日下午就返回来的,可那天我喝了点酒身子又乏,就想着再留宿一晚等礼拜一早上早点出发,正好能赶上第一堂课。
所以礼拜一早上,天还没亮我就开始往回走。
那会儿山里都是羊肠小道,又得翻山越岭的,骑车还不如走路来的轻松。
我又是打小长在这山里头,哪怕过走山路?
就那么摸着黑开始往回赶。
一直走到天色泛白,距离咱们村就差一座山头了,我看看时间不是很富裕怕赶不上第一堂课,于是就想着绕近路走……”
讲到这里,老校长沉默片刻。
显然当时的情景依旧历历在目,那是决定了很多人命运的一天。
“你们也知道咱们村后山上有一片乱葬岗,现在修路绕过那里了。其实那时候从果子梁直插过来穿过乱葬岗是有一条小路的,有时候村里胆大的人放羊会从那边过。
我当时一怕绕山头时间不够;
二来实在走的累了,就想着抄个近路。
说来也奇怪,一路上走了那么多里地,天虽然黑但黑的透亮。可我往果子梁拐了以后时间不长,山里居然就开始起雾了!
那时候我也没多想。
毕竟在这儿活了快大半辈子了,闭着眼都能走回家,还怕山里起雾不成?
所以想都没想,就凭着记忆里的路线往后山摸。
没成想,越走雾越大!
没多长时间,两米开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心里直犯嘀咕,觉得前面就是乱葬岗好像还真有些邪门。就在这时候,风里夹杂着一两声猫叫传过来。
我就纳闷,大秋天的早上雾气昭昭,哪来的野猫子瞎叫唤?
虽然心里打鼓,可我怕迟到脚下没停,等到感觉事情不对的时候,已经走进乱葬岗了。
那会儿再想往回返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些树影子,我怕迷了路再耽误时间影响上课,所以心里发怵也只得硬头皮往前走。越走那猫叫声听着就越近,直到离得足够近了我才出了一身冷汗——那哪是猫叫?分明是小孩子在哭!
只是当时婴儿的啼哭声都不像样了,声音又小又微弱。
要说不害怕那绝对是骗人的,可我没做过坏良心的事儿,又听分明了是小孩哭声,难道不过去看看?
我就顺着声音往前找,最后在一个破旧的无字碑前面发现一个孩子。
那孩子显然刚出生时间还不长,脐带都还在,被裹在一块破麻袋片里冻得脸色发青,一直挥舞着小手小脚哇哇哭。
我一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听说村里有谁家婆娘肚子大了,怎么会在乱葬岗有个孩子呢?要是再发现晚一点,那孩子肯定就要被冻死了。
当时我也没顾上多想,赶紧脱了外套把孩子包住。
谁知道我就这么一抱在怀里,孩子居然不哭了!
止住哭不说,他甚至睁着两个黑葡萄似得大眼睛滴溜溜看着我笑!
这一看把我吓得差点把孩子扔出去。
那小孩大概有七斤来重,生的白白嫩嫩能掐出水来;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可他的瞳孔里面居然还有一双瞳孔!而且是白色的!”
说到这里,老校长下意识看了唐牧北一眼。
屋子里的人看向他的眼神都带着些畏惧,一个生下来就有重瞳且一黑一白的孩子,听起来就瘆的慌!
“我当时被吓得脑子懵了好一会儿,再揉揉眼仔细看确实没错。
那孩子哪都很正常,唯独一双眼睛,在黑色瞳孔里分别有一粒小米大的白色瞳孔,看起来别提有多诡异了!
村里老人闲暇常说些古时流传下来的故事,我打小就听说过。
说是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是重瞳。
瞳孔代表的是人的灵魂,重瞳的人除了自己的灵魂以外还带着与生俱来的鬼魂!
这种孩子被称为‘鬼生子’也有人说他们是‘死神选中的人’、‘恶魔之子’等等,虽然叫法不一样,可据说这种孩子一生下来如果没死就会克死身边所有的人。
甚至会有整族整村突然灭亡的情况出现,据说是因为‘鬼生子’需要吸取人的精气神和寿命来供养自己。一旦他们长大成人,就会有沟通死神的能力,届时会变成灵魂收割人,专门为人世间带来灾难!
我活了半辈子都只是听说,直到看见真的有天生重瞳的孩子,才知道小时候听的故事很可能是真的。
可故事里几乎所有重瞳的孩子最后都是被掐死或者淹死,现在我抱着一个活生生的婴儿,该怎么办?
当时我是害怕又紧张。
随后冷静片刻,我想到三条路:要么弄死他,以免真的给村里带来灾难。xiumb.com
但这个想法立马就被我否决了,一条活生生的小生命,谁能为了些传说故事就下得去手?
二则可以当做没看见,把他包暖和了还放回原地,如果命大自然会被人捡了;若是天都不想让他活,荒山野岭的乱葬岗里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饿死了;
第三自然是抱回去想办法养大。
我纠结了好一会儿,咬牙又把他放回去了。
可没走出几步远,不知道那孩子是不是感觉到要自生自灭,就又开始啼哭。这一哭不打紧,远远地我居然听见有野狗的叫声!
那些野狗可是凶悍的很,别说是个婴儿,就连深山里的野猪它们都敢围攻!
要是哭声把野狗招来,不等孩子饿死就先被撕碎进了野狗肚里了。
这么一想,我又于心不忍。
阴差阳错让我在这种地方遇到个婴儿,他本来能活下来的。可要是因为我一念之差扔在这里被野狗吃了,那我岂不成了罪人?
想到这里,我一咬牙回头把孩子抱起来以最快的速度穿过乱葬岗直奔前山回到村里。
当然了,我从乱葬岗抱回来一个‘鬼生子’的消息立马在村里传遍了。
当时全村人开会表决,多数人都不同意因为些故事传说就弄死一个孩子,连村里最出名的屠户都表示自己绝对下不去手;可后街某些人……”
老校长说到这里扫了一眼那几个闹事的老头儿,“他们表示绝对不能留‘鬼生子’的命。说要扔到河沟里淹死!就在大家吵嚷的时候,蔡阿婆站了出来。
那时候她已经六十多岁了,因为会占卜鬼神之事又懂些医术,在村里很是让人敬畏。
她说‘鬼生子’是可以改命的。
如果大家同意把这个孩子给她养,她就能把‘鬼生子’的命给改了。并且保证等他长大成人一定会走得远远的再也不会回来!
有了她打包票,村里人也没再说什么,孩子就被蔡阿婆抱了回去。
接下来一连三天她都关着门在屋里足不出户,也听不到任何声响。
三天后,她抱着孩子从屋里出来,整个人显得苍老很多,但孩子的白色瞳孔消失不见了!甚至比之前更白嫩好看,跟普通的娃娃没任何区别。
看到这样,原本还有微词的人也闭了嘴。
然后蔡阿婆抱着孩子让我给取个名字,说是救了‘鬼生子’命的人取名才能镇得住。
我想了想,捡到这孩子的时候真的是除了破麻袋片子什么都没有,唯独他躺的地方那座墓碑有些年头了。所以我就给你取名牧北,就是取自谐音‘墓碑’的意思。寓意你是在墓碑下捡到的孩子。”
唐牧北:0_0
偷听中的溯洄:0_0
偷听+1扶桑:0_0
偷听+2凌云剑:0_0
偷听+3白城:0_0
原本听起来如此有诗意的名字,居然是墓碑的意思!
噗!溯洄差点把美酒都喷出来忍不住吐槽道:“难怪你能当上店主管理鬼事呢,你可是墓碑啊!
不做店主都浪费!
特喵的专门镇压鬼魂的,哪只鬼都逃不开墓碑的压迫呐!这老头看着挺一般,取名技术倒是强的一比。墙都不扶就服你,居然是个墓碑,啊哈哈哈哈!”
唐牧北:……
好吧,你开心就好,你就使劲笑吧拜拜了您嘞!
他心念一动,识海居然自动将偷偷窥屏的几个家伙给屏蔽了。
溯洄:……
扶桑:……
“他什么时候学会这一招了?居然会掐断信号源!”扶桑顿时目瞪狗带。
溯洄愣了几秒钟,一撸袖子准备强行突破信号屏蔽,“不知道,我可没教他这些玩意儿!看我先解密信号,一会儿再追问什么时候在咱眼皮子底下掌握新技能了,而且用的还很顺手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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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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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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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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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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