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牧北不禁有几分担心。
如果它真的流浪去了外地不在小二楼,自己该上哪里去寻找这位唯一的“当事人”?
全球路路通的传送舒适度很高。
几乎没有异常感觉,唐牧北就已经站在小二楼大门口了。
亮着昏黄灯光的一楼客厅,老太太嘴里正念念叨叨;
对面一把破竹椅上,魏和平一脸愁苦的抽着烟。
他俩路过略微听了几句,老太太是在劝说儿子放弃别找了。
趁着才五十二岁再找个女人还能生一个,好好打工把日子继续过起来。
同时还举例说明:隔壁村五十多岁的光混去年从南边买了个媳妇儿回来,今年孩子都出生了。
只要他同意,老太太明天就准备借钱去买媳妇儿。
显然魏和平没将自己身患癌症,早已时日无多的事情告诉老母亲。
他只是皱着眉头抽烟,一句都不应和。
“走吧,咱们到楼上去看看。”唐牧北抬头看看漆黑的二楼,感应到一股厉鬼特有的气息。
看来孙悦心的魂魄并没有离开。
“囡囡乖,妈妈给你唱儿歌!”
“囡囡听话,妈妈抱抱!”
“真是妈妈的好宝宝!”
……
刚登上二楼,他们两个就听到黑暗中有轻快的女人嗓音不停地自语着。
唐牧北与半夏对视一眼,好奇的走过去。
推开紧闭的主卧屋门。wWW.ΧìǔΜЬ.CǒΜ
一位蓬头垢面瘦骨嶙峋的女鬼,坐在满是灰尘的破床上。
它手里抱着个纸娃娃,满脸幸福的喊着“囡囡”边笑边自言自语。
“你们是……牧店主?”女鬼察觉到有“人”过来,抬头看看然后分辨出来人身上自带的头衔,嘿嘿一笑,“你是不是来看我家囡囡的?她可乖啦,每天按时睡觉不哭不闹的,我的囡囡特别听话!”
半夏看着它手中的纸娃娃,低声道:“牧店主,那好像是从哪里抢来的纸扎人。”
“纸孩子已经成了它精神寄托,暂时别拆穿。”唐牧北身为一个大男人,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心酸。
可恶的人贩子,硬生生毁掉了多少个家庭?
等那个人渣落入自己手中,一定要让他尝遍千刀万剐!
“牧店主,你看我家囡囡漂亮不漂亮?”孙悦心一脸喜悦将自己怀里的纸娃娃递过来。
他们这才看到纸娃娃已经破烂不堪,这显然是某个逝世小孩的陪葬物。葬礼上家人将纸娃娃烧了以后,被孙悦心抢过来的。
“我要等到我的囡囡长大结婚,生个乖娃娃。”它抱着纸娃娃摇摇晃晃,像是要哄它睡觉,“到那时候,我就是死都不留遗憾了。我的乖囡囡,你快点长大呀!”
这一幕太让人难受,唐牧北感觉自己看不下去了。
上前一步,他伸手道:“孙悦心,你听话别动我是来帮你的。”
也不知道是真的听懂了还是店主光环起了作用,它真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任由唐牧北将手放在头上读取记忆。
这段记忆就如魏和平所说,孙悦心生前死后重复了太多遍。
以至于其他记忆都变的模糊了,唯独丢失女儿的那天,所有记忆崭新且活跃。
在唐牧北的视角中,当时的情形昨日重现。
“牧店主,有什么其他新发现吗?”半夏一脸茫然。
因为当铺法则的原因,交易中的调查两人情报是共享状态。她没从这份真实版记忆中找到任何新线索,法则也没有丝毫提示。
“没有。”唐牧北无奈的摇头,“可孩子丢的时候唯独她在场,除了孙悦心只有那个人贩子是当事人了,线索断了该去哪找?”
没有得到想要的蛛丝马迹,他们两个无奈的从卧室退出来。
唐牧北的视线放在尽头的储物间门上,当年人贩子就是穿过这道门,将婴儿偷走的。
“吱呀!”唐牧北推动年久失修的木门发出轻微声响。
一楼大厅中正念叨儿子的老太太突然一抬头,“你听见楼上有什么声音没有?”
“没听见,可能是耗子吧。”魏和平毫不在意道。
自从妻子去世,自己常年在外奔波寻找女儿下落。
那间结婚时的新房、丢失女儿的房间,他已经很多年没忍心去过了。
老太太将信将疑,“我最近总是听见楼上有奇奇怪怪的动静,前几天北口的张华子还跟我说,咱家一到晚上就有女人又哭又笑的声音,渗人的很!”
“妈你别听他瞎说。我倒希望世上真的有鬼,那悦心肯定化作厉鬼饶不了偷走孩子的人贩子!”魏和平有几分恼火。
今天白天那位店主答应三天之内找到女儿完成交易,自己因为身体实在不行只能在家里苦等。
三十年来第一次在家坐等消息,他心里煎熬的很。
他宁愿自己一直在路上。
贴广告、见人就询问打听,直到累得动不了找个桥洞躺下就睡;
等到第二天,再开始日复一日的寻找。
那样即便身体乏累,至少心里还有所寄托;这么干等着,他觉得心里空的难受。
“咔咔!”推拉窗已经锈迹斑斑,唐牧北废了好大劲才将其推开。
半夏体态轻盈飞到窗边往下看了看,“这窗户很大,只要不是特别胖的成年人应该都能爬进来。”
“可我还是觉得奇怪。”唐牧北从储物室看向外面走廊,“首先这个家里自从添了孩子以后常驻人很多。除了孩子父母以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会来帮忙。这个偷孩子的人肯定对他们这个家庭非常熟悉!”
“您的意思是:熟悉到知道爷爷奶奶回老家探亲;同时还将魏和平的工作时间以及孙悦心的生活习惯摸得非常清楚。
否则,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他都无法顺利抱走孩子。
可是前天晚上婴儿半夜哭闹没睡好,这属于突发事件,对方怎么就摸得那么清楚孩子会一直睡到早上八点?”
唐牧北点点头赞同她的分析。
如果没有这么熟悉,谁敢贸然在清早潜入卧室偷婴儿?
魏和平可是公职人员,平时周六不用上班。如果不是遇到下乡他肯定在家,大白天去偷孩子,那不是找挨打吗?
“您说,偷孩子的人会不会是某些邪道修士?”半夏想了想提出新观点,“又或者,所有一切根本就是个巧合。恰巧知道他家有新生儿,又恰巧母亲不在房间里;恰巧婴儿在熟睡中……”
“绝不可能有这么多巧合!”唐牧北否定道:“这中间肯定由我们遗漏的环节。
而且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就算真的踩点将所有事情都摸得清清楚楚才下手,人贩子图什么呢?
那年代大家都想要儿子。
超生、丢弃的女婴多得很,他费劲盗窃一个女婴,谁会出钱去买?
既然花费了这么多精力进行周密行动,干嘛不去偷个更值钱的男婴?
可在当年的石岩镇,只丢失了魏和平的女儿。
我觉得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
“咚咚咚!”他们俩正在分析,突然听到有上楼脚步声传来。
随即二楼走廊的灯光亮了。
“妈,你别一惊一乍的行不行?在自己家里怕什么?”跟着老太太一起上来的魏和平显然有些不耐烦。
他最讨厌听见母亲一直唠叨为了自己好,赶紧再娶个媳妇儿之类的。
自己都是五十来岁步入老年的人了,人生不需要她帮忙规划。
“你还说没有!就是……就是有鬼!”老太太看到敞开的卧室门、储物室门以及那扇窗户,顿时脸色苍白尖叫起来,“闹鬼了!可不得了家里有鬼啊!”
唐牧北和半夏默契的对视一眼,走到倒在地上手脚发软动弹不得的老太太身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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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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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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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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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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