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设立叶勒大都督府时鉴于其地域广,共设置演渡、达漫、耀建等四个羁縻州。若单论地域,叶勒大都督府还是名副其实的。
演渡是叶勒最南面的一个州,再往南便是雪域高原。
如果说叶勒是抵御吐蕃的门户,那么演渡便是叶勒的门户。
经过一个下午的奔波,韩士枚和叶勒镇使右金吾卫大将军安伏延赶到了演渡地界。
斥候说东南八九里处有一个村落,但全是些低矮的土房,赶过去也住不舒坦,安大将军决定在这条小溪边扎营,晚上睡帐篷。
在外面过夜对安大将军的亲卫和叶勒城的守夜人而言都是常事,安营扎寨这种事无需刻意交代。
几堆篝火很快就点燃了,有人忙着烧饭,有人忙着支帐篷,有人忙着喂马,有人在四处警戒……
韩士枚和安大将军坐在篝火边,一个就着茶吃刚烤热的馕饼,一个用小刀割着吃烤得焦黄的羊肉,吃的嘴上手上全是油。
“那边全是山,原来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依耐国。史书有载,依耐国全盛时户一百二十五,口六百七十,胜兵三百五十人。”
“人丁不足一千,能称之为国?”
安伏延下意识抬起头,看向韩士枚手指的方向。
只是天太黑,什么都看不清,干脆埋头继续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韩士枚喝了一小口茶,微笑着说:“叶勒国最盛时也不过八千余人,两千兵。直至归附我大唐,人丁才得以兴旺,现在已有两万余人,整整翻了一倍还多。”
两万余人,很多吗?
安伏延不知该如何评价,举起小刀指指他身后:“那边呢?”
“那边的平原便是曾经的桢中国,不过据我考证应为桢中城,人丁稀少,谓之国确实有些名不副其实。”
安伏延知道他在西域呆了多年,不但满腹经纶,而且对西域非常之熟悉,堪称博古通今,又朝自个儿身后指了指:“我身后呢。”
“大将军身后原为子合国,与曾经的依耐、桢中两国一样被叶勒所吞并,那会儿也是叶勒国最强盛的时候。只是好景不长,先是被匈奴攻占,后又被突厥所占。再后来将军知道的,变成我大唐与吐蕃的战场,过去百年,你来我往,竟先后易手四次。”
韩士枚放下茶碗,遥望远处依稀可见的雪山,忧心忡忡。
安伏延知道他一定是在想这次能守多久,作为镇守叶勒的大将军照理说他也应该担心。可手里总共就四千余兵,并且几乎不太可能有援军,光担心没用。
他不想因为这个坏了好兴致,干脆把刀子递到韩士枚面前:“尝尝,味道不错。”
“谢大将军,我习惯吃点清淡的。”
“都说入乡随俗,你来西域这么多年,口味怎么还没变,真不晓得在小勃律那七年你是怎么过来的。
“我不是一点都不吃,只是吃的少。”
韩士枚婉拒了他的好意,抬头看向远处那些正泾渭分明,正在各吃各的粟特亲卫和守夜人。
安伏延见他看的入神,似笑非笑地问:“韩兄,要是让我的亲卫放开手脚跟守夜人打一场,你说哪边会赢。”
韩士枚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是守夜人,他们个个身经百战,便是遇上吐蕃也能以一当五。大将军驰骋疆场这么多年,不可能连这都看不出来吧。”
这不是说笑,也不是意气之争,而是那些亲卫确实不是守夜人的对手。
一是那些亲卫从军前大多是商队护卫,虽然从小便开始习练武艺,但与刀刃上舔血的守夜人还是无法相提并论。
二来亲卫已经很久没打过仗,而守夜人几乎天天在瀚海猎杀马贼,不但练就出一身杀敌的本事,而且早看淡了生死,不像那些亲卫还想着建功立业荣华富贵。
“我的亲卫确实赢不了,他们遇上吐蕃,顶多以一当三。”
安伏延捧起酒囊,想想又叹道:“可惜守夜人太少了,陈驿长苦心经营多年,居然只练出这么点兵。”
韩士枚掸掸掉在身上的饼渣,感叹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他能依托城主府,练出几十个可用之兵,实属不易。要是边关将校都能跟他一般,叶勒何至于此,安西又何至于此!”
“可惜只有一个陈驿长。”
安伏延点点头,随即话锋一转:“韩兄,他死活不愿回龟疏,打算死在叶勒。你与他不同,你难得不想回龟疏?”
韩士枚深吸口气,意味深长地问:“大将军,你觉得我呆在叶勒跟去龟疏有何两样?”
安伏延愣了愣,猛然反应过来:“这倒是,呆在叶勒也好,回龟疏也罢,对你而言确实没什么两样。”
“所以随缘吧。”
“随缘,说到随缘我想到了姻缘。韩兄,你家三郎今年十五了吧,我家二闺女今年十四,要不我们结个亲家。”
“犬子顽劣,配不上大将军的千金。”
“李成邺愿把女儿许配给三郎,你婉拒。我想把二闺女许给三郎,你又不愿意。韩兄,你这官做得未免太谨慎了吧。”
“大将军千万别误会,我真没往那方面想。再说我韩士枚只是个小小的节度推官,在儿女婚事上至于有那么多顾虑么。”
安伏延紧盯着他问:“难道因为我家闺女是胡人,因为李成邺家闺女是胡姬所生。”
韩士枚连忙道:“那就更不是了,大将军,你我共事虽只有五年,但认识差不多有十七年了吧,我韩士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将军最清楚不过。”
安伏延追问道:“那因为什么?”
“他的婚姻大事他自个儿做主。”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让他自个儿做主的道理。韩兄,你不会是在跟我说笑吧。”
“真不是在说笑,大将军或许不信,我真不会管三郎的婚姻大事,甚至连别的事都不会管。”
“为何不管,他是儿子啊!”
“他当然是我儿子,但我答应过他娘,让他高高兴兴过自个儿喜欢的日子,娶他自个儿喜欢的女子,不求大富大贵,只要平平安安,所以哪会取名平安。”
这番话要是跟别人说,别人一定不会相信。
但安伏延不是别人,当年曾见过韩平安的娘,听韩士枚这么一说,不禁叹道:“三郎跟他娘还真的挺像,正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
“一转眼,他娘都已经走了八年……”
“韩兄,我知道你们伉俪情深,可人都已经走了,这日子还得往下过。”
“谢大将军宽慰。”
韩士枚深吸口气,旋即拱起手:“大将军,三郎的性子本就随他娘,我平时说是公务繁多疏于管教,实则是不忍也不舍得去管,总感觉在他身上能看到他娘的影子。结果因为总不管,他变得越来越不着调,越来越顽劣。今后要是干出些出格的事,还请大将军担待。”
“三郎不想做我女婿,但他依然是我看着长大的侄子。再说他只是懒散了些,实在谈不上顽劣。”
看着韩士枚那很认真很诚恳的样子,安伏延想想又大手一挥:“即便顽劣,把天捅塌下来又如何。只要在叶勒,我帮他顶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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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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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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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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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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