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场哨声响起后鲍倚醉便消失了,洛秋夜焦急的四处寻找,因为正是他随性传球失误才导致鲍倚醉被耻辱隔扣。换位思考,洛秋夜心知若是被隔扣的是自己的话,恐怕连自杀的念头都有了,何况鲍倚醉的性格跟自己那么像。
冯筝也很慌,幸亏老熟人王欢告诉他海浪没事,只不过心情很糟糕所以需要些独处的空间。
知道王欢能自由出入整座球馆的监控室,因此冯筝心下稍安,便欲把注意力重新放在即将开始的下半场比赛上。
然而鲍倚醉离开,有一个人却回来了——北庭挽歌。
“抱歉,我来晚了。”挽歌缓缓走到冯筝面前,曼妙的姿态像极了脱尘的仙子。
冯筝不自觉的嘴角上扬,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女孩会让你看见她就想笑,由衷的笑。
随着二者之间的关系日益亲密,所有人都把他们视作一对情侣,男才女貌天造地设引旁观者羡慕又嫉妒的那种。久而久之,冯筝也觉得这样其实挺好,挽歌脾气好,性格好,为人处事好,懂得照顾男人的感受更好,最关键的,她是那种放在美女堆里仍会被一眼看见的女孩,嗯,没错,长得好。
得此女友,夫复何求?
“这两天你去了哪里?大家都很为你着急。”冯筝说。
“到底是大家为我着急,还是你着急?”挽歌望着他的眼睛,轻轻的问道。
冯筝差点就躲开对方的目光,但终于没舍得,与其他女孩不同,挽歌似乎从没有过非常激动或失落的情绪,相处时总是那么淡淡的看着你,不悲不喜,却让冯筝觉得胜似千言万语,比如现在。
“主要是我,我最着急。”这是冯筝最直接的一次表达,他早习惯了上课时有她坐在身后,早习惯了训练间隙一侧头便看到她在望着自己,早习惯了受伤跌倒时她关心的眼神,早习惯了偶尔脆弱时还有她能陪他谈天说地。过去冯筝没有意识到原来挽歌已经在他心中变得如此重要,直到她消失了两天,冯筝怅然若失又幡然醒悟,自从来到聚友后两人居然每天都会见面,哪怕一句话都不说,她趴在课桌上迷迷糊糊敲敲他的后背,冯筝立刻挺直胸膛挡着她安心睡觉,都会觉得很甜蜜,甚至很幸福。
这幸福还会持续多久?冯筝不知道,但他认为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应该会很不错。
懵懂的年纪,身边一群对感情懵懂的少年,向天闯每天定时跟孟露撒狗粮,郭无忧一门心思追求假小子莫笑春,邹孝莘和胡黎卿若即若离的暧昧很深沉,鲍倚醉甚至想在二十岁之前就对梦中情人祁遇求婚。冯筝可以置身事外的朝他们每一个人微笑,不卑不亢,任由他们纸短情长,那都是因为他有北庭挽歌,他已经拥有了最好的女孩。wWW.ΧìǔΜЬ.CǒΜ
昨晚鲍倚醉信誓旦旦说要求婚后,冯筝忽然萌生一个想法,会不会有天我也会向挽歌求婚?或者别想那么远,先主动些去追求她好不好?只不过假如我说出“我喜欢你”,挽歌会接受么?
“我有件事想跟你说,很重要。”挽歌说。
冯筝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难道……她该不是要在我说喜欢她之前就先对我说喜欢我吧?那岂不是爽到飞起,皆大欢喜~~
“嗯,你说吧。”虽然很努力的强压激动,冯筝的嘴角还是忍不住的往上扬,想笑。
“我退学了。”北庭挽歌说。
“你说什么?!”冯筝顿觉被一道天雷劈中,震惊至极。
“以后我们都不会再见面了,另外,我有男朋友了,请别再打扰我的生活,就这样。”
没有说“对不起”,更连句“再见”都没有,北庭挽歌转身便走,
冯筝傻在原地。
“挽歌你等等,我们啦啦队还需要你呀。”啦啦队长孟露发声。
哪知平素温柔的北庭挽歌竟像没听到似的更加快步离开。
“喂你别走!把话给我说清楚!”郭无忧有些怒了,追上去便要把她拽回来。
一支强有力的手臂却将郭无忧拦住。
“对待女孩请放尊重点。”那人说。
众人放眼望去,说话的那位身高至少2米,练就一身近乎完美的肌肉腱子,脸长得很英俊,跟画出来的一样,再看衣着……咦?这不是皇冠队的队服么?
“GT铁尔斯?”一旁的王欢开口说道。
那人咧嘴一笑:“没错,我就是GT铁尔斯,GT铁尔斯就是我。”
郭无忧:“这傻X谁呀?”
王欢:“他是皇冠队预备队员,第13人。”
向天闯:“连替补都不是呗?那牛个屁呀。”
铁尔斯不屑的望了他一眼,那眼神仿佛在瞅一只卑微的小强:“嘴巴不要太脏,小心变哑巴。”
向天闯刚想喷回去,却见北庭挽歌竟盈盈挽住了铁尔斯的胳膊,
再无疑问,铁尔斯便是北庭挽歌所说的她的男朋友。
冯筝抬头,望向北庭挽歌,
只能望见挽歌的后背,看不到脸,
之前的每天,你也都这样的看我是么?冯筝忽然觉得很讽刺,这还是那个每天坐在自己后座撒娇让自己挡着她偷偷睡觉的女孩么?
同时,铁尔斯双目炯炯盯向冯筝,感情很复杂,但更多是赤·裸·裸的挑衅,甚至……闪着仇恨的火焰。
“集合!”冯筝突地大喊一声,下半场比赛即将开始,挽歌的事情似乎已无可挽回,他需要把注意力拉回到篮球场上来。
他只有把注意力拉回到篮球场上来。
聚友全员都继续目光不善的盯着铁尔斯,包括啦啦队的姑娘们,还包括莫笑春及她率领的三人众小弟。
铁尔斯则斗志昂扬的瞪回去,甚至还很享受这种敌对的情绪。
“听到没有!集合!聚友全队!”冯筝背过身去,喊声听起来竟有撕心裂肺之感。
铁尔斯笑了,笑的很猖狂,像个胜利者般心满意足又意犹未尽。
“到!”
“咣!”
“哎呦~!”
完全没有征兆,一名光头大汉从球员通道里冲出,猛地将刚刚如登上世界之巅的铁尔斯撞了个狗啃地。
“你没长眼睛的吗!!”铁尔斯趴在地上狗吠似的大骂。
众人仔细一看,咦?那光头大汉居然是鲍倚醉!可他那头梳理成飞机头的秀发哪里去了?
“对不起,”鲍倚醉“礼貌”的对铁尔斯施了个礼说道,“我是故意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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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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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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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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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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