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篮球,人生>第三百二十五章 我越来越喜欢这支球队了
  身为队长,邹孝莘最闪亮的地方就是他的无私,所以整支聚友队的气质也是无私的。

  ……

  在洛秋夜换上朱葛亮之前,解说席。

  “观众朋友们,比赛刚刚进行5分钟,庞福艾的数据已经是惊人的13分8篮板,鉴于全场比赛40分钟现在仅仅打了八分之一的时间,假如他可以继续这种表现的话……我需要一个计算器……朋友们,13乘以8等于104分,8乘以8等于64个篮板,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前方高能预警,恐怕我们正在有幸见证一场史诗般的表演。”吕智兴致勃勃的说道。

  场上比分15:0,吕智猜测的结果正是弃子众将大胜,因此他的心情非常好,好到不介意吹捧一下弃子众表现最好的球员庞福艾。

  卢恩楼点点头:“确实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个人表演,但剩下的时间还长,期待聚友能想办法解决庞福艾这个强点的问题,观众和我们应该不希望看到太早花掉的比赛。”

  吕智暗暗哼了一声,心说我才不介意早早打花呢,老家伙又想跟我唱反调,嘴上却颇为恭敬:“卢老师说的没错,可聚友内线缺人呐,怕是庞福艾会完全统治这场比赛了呢~”

  卢恩楼笑笑:“再看看吧。”

  吕智特别想怼一句“还看个屁啊”,然而为了尊重前辈这个人设不要崩,他还是“屈辱”的忍住了没说。

  几秒钟后,邹孝莘抢到了聚友第一个篮板球,控卫冯筝没有接应,而是选择了下快攻,反而刚上场的洛秋夜踱步而来,朝他张开双手索要球权。

  邹孝莘顿时明白了冯筝的意图,因为两人在赛前曾经讨论过无数的可能性,其中重点的一条就是怎样解决聚友篮板球偏弱的现状。

  冯筝提出两条建议,第一,上鲍倚醉试试效果,第二,邹孝莘从三号位顶上四号位。

  邹孝莘也逛过论坛,那篇专门diss他的《邹小神的堕落》贴文中有个主要的观点就是说自己位置很尴尬,即“不三不四”。意思是说邹孝莘的定位是全面,可以打小前锋也可以顶上四号位大前锋,可事实上他既没有三号位攻城拔寨的得分手段,改打四号位身高又偏矮,容易被对手在低位打爆。

  所以冯筝提出让他打四号位,明显是表达了对自己的信任和支持。

  对此邹孝莘的回应是:“球队换人的事还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我唯一的态度就是,我能完成你所有的安排。”

  冯筝重重的点头:“队长,我希望你在打四号位的时候,只要抢到篮板一定要把节奏提起来,因为跟你对位的人身高虽然占优,但你的速度也处于绝对优势,所以你最好的选择必然是运球快速推进,跑起来,只要跑过对方内线就等于我们获得以多打少的机会。”

  如今邹孝莘在打四号位,而且抢到了篮板,那么……

  跑起来吧!

  没理会洛秋夜,迈开大长腿邹孝莘自己方篮下加速发起冲刺。

  企图延阻他出球的庞福艾和唐诗俱是一愣,过去跟他们对位的几乎都是坦克型内线,如此自己运球开拔的少之又少。

  于是,他俩被轻松过掉了,为此邹孝莘只用了一次向前的大幅度放球而已。

  曹飞也在加速,聚友留在后方的仅剩摆着帅气张手要球姿势的洛秋夜一人,可弃子众双内线都没跟上速度,所以形成了前场4打3的局面。

  何值得上前试图掏球,毕竟后卫球员抢断内线理论上总是比较容易,在高速奔跑中尤为如此。

  哪知邹孝莘球感超强,那球便如长在了他手中一般,何值得一掏却掏了个空。

  接着邹孝莘速度不减,左手兜球自背后变向运至右前方,何值得也被过了,聚友前场已是4打2了。

  “好球。”卢恩楼经不住赞叹。

  “咦?”吕智也表示很吃惊。

  此时邹孝莘已越过中线,弃子众最后两个,夏太平在追跑的最快的冯筝,吴忘处于郭无忧和曹飞之间。

  显然邹孝莘自己上篮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他还是选择了传球,双手一抖,球击地斜着弹起,恰好躲过夏太平,落在冯筝正前方。

  “漂亮!”卢恩楼再次叫好。

  “可以。”连吕智都微微点头。

  他们是内行,因为在高速奔跑状态下的击地传球非常容易偏离既定目标,而且往往反弹高度不够,接应球员需要大哈腰才能摸到球,增加下一步处理的难度。

  邹孝莘这个球技术含量相当高,要知道下快攻一般都是球员先沿边线,直着加速,在三分线附近跑出一个弧度,再接球上篮。而邹孝莘的传球精准的算好了冯筝的跑位,在球出手前冯筝还处于直线状态,看起来邹孝莘像是传歪了的既视感,但等冯筝兜出弧线后,那球触地弹起恰好落在他的腰间,接起来简直不能太舒服,典型的球领人走。

  这时冯筝可以轻松上篮了,但他发现吴忘的注意力都在曹飞身上,便半回身做球传给郭无忧。

  郭无忧大步流星,没有运球直接起三步篮,从三秒区外便超远腾空,完成了一记极富力量感的单臂战斧暴扣!

  观众席传来一片叫好声。

  卢恩楼:“三线快攻,很精彩。”

  “嗯,这球聚友队长占80%功劳。”吕智评价。

  他是当然懂球的,邹孝莘抢篮板,推进,过人,击地传球一气呵成,冯筝上篮或助攻郭无忧相比之下就自由的多,吕智怎么会夸冯筝传的漂亮呢?

  卢恩楼:“是啊,虽然邹孝莘没有助攻,但这次进攻的表现很惊艳。”

  聚友板凳席全都跳了起来,毕竟比赛打了5分钟才迎来第一个进球,太不容易了。

  邹孝莘用力握拳就当庆祝,然后便积极回防了。

  卢恩楼感慨:“这个邹孝莘不愧是队长,技术统计少了一次助攻却毫不在乎,很无私。”

  吕智听的一咧嘴,心说“你还夸上聚友没完了是么?”

  结果卢恩楼不但没完,还跟吕智搭上了话:“你看郭无忧刚才那个暴扣的动作,有没有点像詹旸?”

  詹旸是谁?去年小组赛MVP啊,单手飞天战斧正是詹旸标志性的动作。

  吕智:“詹旸1.93m比郭无忧高5、6公分呢,”马上他就意识到自己不能总是打压聚友,又补上一句,“这个扣篮的完成度还是相当高的。”

  卢恩楼:“嗯,郭无忧这个球感觉就是小詹旸。”

  吕智:“呵呵,许多人还说聚友洛秋夜像是小李风城、小蓝啸飞呢,您这可倒好,又把郭无忧必成小詹旸,那邹孝莘呢?”

  卢恩楼想了想:“刚才那次纵观半场的推进和传球,有点姬寞大神的影子。”

  吕智心里这个气呀,姬寞?那可是李风城之前省级赛的球王啊,你吹的还没边了是么?偏偏他又找不出其他适合跟邹孝莘类比的球员,只能收声,因为他怕对方再把话题引到自己最不喜欢的那位身上。

  然而,卢恩楼接着便问他:“吕老师,你觉得冯筝的模板是谁呢?”

  我sun~吕智心中暗骂,老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呀,他最不愿意提的人就是冯筝,因为从最开始他就不看好冯筝,冯筝却用精彩发挥打了他的脸。

  后来他想黑冯筝,说冯筝仅仅是个“体系型投手”,冯筝却越打越出色。

  他是受人肯定的著名解说,具有很强的引导能力,他夸谁,谁的粉丝就会增加,他黑谁,跟风黑的人同样增加。冯筝打的好,没得黑,于是吕智干脆不提冯筝,如此来减少他的曝光度。

  但篮球这东西,打的好的人会发光的。琇書蛧

  观众最喜欢看光,卢恩楼但凡聚友打比赛就必到现场解说,而且明显对冯筝的欣赏与日俱增,卢恩楼同样是名解说,人家的铁粉也很多,吕智已经意识到自己很难再压住明眼人对冯筝的认可了。

  “卢老师,您觉得呢?”吕智干脆把球踢回去,你夸冯筝吧,老子不参与行不行?

  卢恩楼微微一笑:“显而易见的,冯筝远投能力很强,运球跑起来动作协调很好看,防守总能很有针对性也属上乘。

  不太明显的,我觉得是他的身体素质,这个球员在场上比较低调,很少看他像郭无忧似的用全力去做某个动作,可别忘了他首场对蓝领时平筐隔扣过麓逐野,还是违体犯规状态下的麓逐野,大家谁都知道那是个相当于兰比尔一样的狠角色吧,隔扣他的难度可见一斑;如果一个球还看不太出来,第二场冯筝换手隔扣舒不知真的吓到了我,1.83m对2m巨人,很多人知道我本人就是舒不知的铁杆粉丝,常常拿他来跟邓肯作比较,我也常认为有能力隔扣我的粉丝的人也该受到我诚心的认可,所以大家可以关注一下他不显山不露水的弹跳和爆发,希望这场就有,我对他的评价是四个字——极富美感。”

  吕智越听越郁闷,忍不住问:“说了这么多,那您觉得他到底像谁?”

  卢恩楼:“我还没说完。”

  吕智:“……”

  卢恩楼:“刚才讲了冯筝显而易见和不太明显的,我再提一个大家容易忽视的,那就是冯筝的关键球能力。

  首场对蓝领,最后时刻抢断超级后卫唐笑,为球队拼出一个绝杀机会,可惜郭无忧没扣进,扣进就赢了对么?

  第二次对死党团,最后一秒三分绝杀,好像最后剩40秒的时候聚友还落后6分,最后差几秒的时候聚友落后3分,不知道为什么这场球受到的关注不多,我觉得冯筝反杀简直是个奇迹。”

  吕智又想插话,没想到卢恩楼望向他问道:“貌似资格赛也是冯筝绝杀的盛楠中学吧?”

  “!!!”吕智差点疯了,杀人不过头点地,老家伙这是想杀人又诛心么?

  “是的。”没办法,吕智只能承认,他由衷的只想快速结束这个话题,“所以,卢老师您认为冯筝的风格到底像谁呀?”

  “让我们再看看吧。”卢恩楼回答。

  神他么再看看,我刚才说庞福艾能统治这场比赛的时候你好像说的也是“再看看吧”?还等你顺着我夸庞福艾呢,你跟我吹了一个世纪冯筝,而且看这架势一会儿还要接着吹???吕智好悬没一口老血喷出来。

  但补刀或许会迟到,却从不曾缺席。

  卢恩楼最后愉悦的说道:“我越来越喜欢这支球队了,尤其是冯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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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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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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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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