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九零年代凤凰女>第91章 第九十一章
  hi~小天使,如果看到我就代表你的购买比例不足哦。“爸,我们买了票是先去给二姐买衣服还是先去找周三叔打听开店的事?”

  夏志民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已经过了十点,从火车站坐公交去街上还得半个小时,十一点左右正是大家吃午饭的时间,如果先去找周三,恐怕成了蹭饭的不速之客。

  “咱们到街上先找个吃饭的地方,吃完了给你姐买东西去。”

  如果是夏志民一个人出来,随便买两个馒头就能应付一顿,花不到一块钱,但今天难得带两闺女一块出来,他并不想委屈孩子,因此找了一家面馆,一人点了一碗面,不过夏琳跟夏清碗里有肉有蛋有蔬菜,夏志民碗里就只有蔬菜。

  加肉加蛋的面条一碗三块,素面一碗一块五,这年头猪肉不过三块钱一斤,这个价格算不上便宜,夏志民自己是舍不得多花钱的。

  姐妹俩互相看了眼对方,特别有默契的从自己碗里夹了肉和蛋给爸爸,夏清胃口小,还夹了几筷子面条到夏志民碗里。

  “哎,我这有呢,你们自己吃。”

  “我们吃不了那么多,你就帮我们分担一下吧。”m.xiumb.com

  夏志民看着两闺女,从心底透出一股舒爽来,几个孩子这样贴心懂事,哪怕日子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话说一代一代都是这么过来的,做父母的可不是得为子女忙活一辈子么?

  吃了饭后,三人去了一个类似批发市场的地方,里面有许多卖衣服的店铺,价格比外面的商店便宜,这是吃面的时候面店的老板娘跟他们拉家常的时候说的。

  “姐,你看你喜欢什么款式自己挑吧。”

  T桖、衬衫、牛仔裤、连衣裙,五颜六色,花花绿绿,在夏清看来很多款式简直不忍直视,但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潮流,既然是挂在店铺里的,买来穿的人绝对不少。

  就像八十年代最潮流的阔腿裤、运动衫,九十年代有一阵子风靡杀马特造型,存在即合理。

  夏琳也已经挑花了眼,本着节约的原则,她觉得T桖、衬衫搭配牛仔裤或者休闲裤更实用,连衣裙虽然好看,但等夏天过去就穿不到了。

  T桖跟衬衫都是十块钱一件,夏琳各买了两件,牛仔裤贵一些,夏琳选了一条,付钱的时候夏清发挥了自己的口才,跟老板娘讨价还价,原本六十八的价格只付了五十块。

  “小清,你真厉害,一下子便宜了十八呢。”

  “服装利润很高的,老板能赚三分之二不止。”

  “你怎么知道她能赚这么多?”

  “我有一个同学家里卖衣服的,听她提过。”

  “没想到做生意这么赚钱,咱家要是能把小卖部开起来就好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咱们真想开一定能开起来。”

  夏家的条件,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记得她以前看过一句话,“二十一世纪,人才最重要”,夏家四个女儿,不说有多大的成就,起码都考上了大学,九十年代,大学生还是很吃香的。

  买了衣服后,夏琳又在另一家买了鞋子,三十八块钱两双,一双黑皮鞋,一双白色运动鞋,都是简洁大方的款式,虽然不是什么品牌,但容易搭配衣服,放在任何时候穿都不显得过时。

  李秀琴给的一百块最后还剩十二,夏琳不舍得花了,准备把剩下的钱带回去。

  “姐,你还缺什么吗?有什么需要的一块儿买了吧,你就是去学校也得花钱买不是?”

  夏清大约能猜到二姐的想法,肯定是觉得这一百块是父母给的,能少花一分是一分,去学校后,缺什么再从自己的生活费里挤,这样就不算花父母的钱了。

  夏志民听三女儿这么说,也让二女儿再看看有什么需要添置的,钱不够了他身上还带着。

  在父亲和妹妹的劝说下,夏琳买了几双袜子,其他的就不跟再要了。

  买东西花了一个多小时,这个时间去找人正合适,夏志民带着两个女儿穿过几条街到了周全贵在县城开的店里。

  午后生意并不繁忙,间或有一两个客人上门,夏志民父女三人进店时门口的铃铛响了几声,周全贵从柜台后抬头,发现竟然是村里的熟人。

  “志民,你小子怎么过来了?”

  “我给闺女买车票,过几天就要开学了。”

  夏琳跟夏清也跟周全贵打招呼,喊了声“全贵叔”。

  “哎呦,两个小丫头都长这么大了?我印象里她们还只有桌子高呢。”

  周全贵开的是百货店,什么都卖,从柜台里出来,拿了汽水跟她们喝,夏琳夏清推拒不过,最后接了。

  这年头汽水也要几块钱一罐,直到二十一世纪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汽水的价格也没怎么变过。

  寒暄过后,夏志民跟周全贵坐下谈话,听到夏志民说明来意,周全贵还挺吃惊,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夏志民不像是这种盘算着做生意的性格。

  “没办法,几个孩子都要上学,光靠种地那点收入哪够用啊。”

  周全贵了然的点头,“是啊,养孩子费钱,不像我们小时候,只要管口饭吃就行。”

  他不是那种心胸狭隘见不得人好的性子,否则也不能出钱给村里修桥修路,更何况村里的小卖部只是小打小闹的玩意儿,一个月的收入不见得有百货店一天的多。

  “你要是真想开呢,我可以给你介绍供货渠道,这方面不用担心,还有一些陈列柜什么的,我这里也有淘汰不用的,你要是不嫌弃直接拉回去用,其他的也没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该办的手续办了,该打的招呼打了,这个店随时都能开起来。”

  没想到周全贵竟然这么厚道,不仅愿意介绍供货渠道,连货柜都愿意提供,哪怕是旧的也能省好一笔钱。

  夏志民非常感激,谢了又谢,再问了几句办手续的事,店里有客人来,夏志民就顺势告辞,跟周全贵说好,开店的事有眉目了再来找他。

  “这事宜早不宜迟,我能保证不透露给别人,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万一被有心人知道截了这个胡可就不妙了。”

  这也是夏志民担心的问题,周全贵能提醒自己这些话,是真心实意为自己好。

  从县城回到水柳村已经晚霞满天,顺路把自行车还了后回到家,夏禾她们围着夏琳看她买的衣服,李秀琴最关心的还是开店的事,一听她问,夏禾跟夏雯衣服也顾不得看,赶紧走过去听。

  “听周三的意思,开个小卖部挺容易,进货的路子他愿意帮咱们解决,还送一套他店里淘汰的货架,现在最重要的是村长那边,还有进货的钱得准备起来。”

  周全贵给他算过,初期进货起码要花上四五百,包括烟、酒之类,好的是这些东西保质期长,即便卖不出去,只要保管得当,放上一年半载都行,如果真的生意不好卖不出去,低价转给周全贵,他负责收,不至于让他们亏损太多。

  “这周三想的也太周到了!”

  难怪人家生意能做到县城去,心眼实在的人,谁不爱打交道呢?

  “可不是,明天我就找村长说这事,咱们想法子尽快把店开起来。”

  本来以为开店要花挺多钱,现在有了周全贵帮忙节省了不少,几百块钱,即便家里暂时拿不出,就是卖粮也要凑起来。

  李秀琴很赞同丈夫的打算,不过她想的不是卖粮,而是她那里还有一副金耳环,是三十岁那年丈夫送的,可以拿去当了,以后有钱再赎回来。

  “太好了,咱家真的要开店了。”

  姐妹四个都很高兴,夏琳还跟大姐、四妹说起了周全贵的店铺,还有两瓶汽水,她们当时在店里没喝带回来了。

  “我们一起分着喝吧,爸妈也喝。”

  夏雯眼睛发亮的看着汽水瓶子,她长这么大还没喝过汽水呢,只听同学提过,说汽水的味道跟中药一样,还会在嘴里吐泡泡。

  夏志民摆手说自己不喝,笑着跟李秀琴说,“就这一小罐,三块钱,比面条还贵。”

  一大碗素面不过一块五毛,听周全贵的意思,这玩意城里孩子特别喜欢,一天能卖几十罐,除了感慨城里人有钱外也没啥其他想法。

  李秀琴啧啧赞叹了两声,也说自己不喝,这么贵的东西自然是要留给孩子喝的。

  夏雯去厨房拿了六个小碗,把两罐汽水分了,棕色的汽水在碗壁上泛着气泡,喝一口,甜甜的,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反正喝了还想再喝。

  夏志民跟李秀琴看女儿们喝的高兴,把自己的碗也递了过去,夏清跟夏禾没要,剩下的都给了夏琳夏雯两姐妹。

  夏禾是大姐谦让妹妹很正常,作为老三的夏清竟然也不要,大家不免觉得奇怪,夏清笑着解释说,“我不太喜欢这个味道,你们要是喜欢,等以后家里生意好起来,也可以进些汽水回来卖。”

  这时候显得金贵的东西,再过几年就不算什么了,那时候物价上涨,这时候不舍得花钱买的快乐肥宅水,反而成了最便宜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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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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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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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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