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回到老公自宫前>第 247 章 番外二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

  丁卫国长的七岁时,爷爷丁汝夔一看见孙子,脑子里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孙子和死敌长的太像了怎么办?

  陆缨和丁巫在边关忙于事业,儿子丁卫国刚刚满月,就被奶娘抱到了京城,交给留守老人丁汝夔抚养,成为了留守儿童。

  孙子是丁汝夔晚年最大的慰藉,悉心培养,孙子周岁时,丁汝夔琢磨了一箩筐的废纸,终于给孙子取了个文雅且寓意深刻的名字,预备在周岁宴上公布。

  但是儿子丁巫送来了生日礼物,并一封信,信上说,他已经给儿子取名为丁卫国。

  保家卫国,就是这么简单直接,一看就是儿媳妇陆缨取的名字,儿子自幼饱读诗书,绝对不会取这么肤浅的名字。

  丁汝夔一边暗叹儿子这辈子都恐怕夫纲不振,一边捏着鼻子认了。

  隔代育儿,自然有些娇惯,丁卫国长的白胖,圆滚滚的像个汤圆。丁汝夔亲自给孙子开蒙读书,长到五岁,已经能够认识两千多个字了,丁汝夔希望孙子将来走科举,不用像他父母那样常年在外,在西北喝风沙。

  然而,儿子儿媳派人把丁卫国接到边关去了,据孙子的来信,母亲亲自教他武功,习武好累,他想爷爷了。

  只不过,抱怨了一阵,丁卫国就接受了将来子承母业的现实,写给爷爷的信开始变了内容,说母亲带他去了草原,去了大漠,每年在各个边关榷场之间巡视,去了边关,方知天下偌大,一个书房都装不下。

  如今的丁卫国已经乐不思爷爷了。

  两年后,丁卫国七岁,和父母一起回京,给丁汝夔过七十大寿。

  丁汝夔一看宝贝孙子,吓一跳——和他外祖父陆炳简直是一个模子出来的!皮肤偏红,一对又长又细的腿,走路像仙鹤,和过去的圆滚滚白胖子大不一样了。

  “爷爷!”丁卫国还记得丁汝夔,像一只利箭似的跑过来,扑到了祖父的怀中。

  丁卫国一头扎进去,差点把丁汝夔的老肺都要顶出来!

  丁汝夔看到这张熟悉的脸,立刻想起了自己十年死牢的生涯,腿脚不禁发软打颤,几乎忍不住叫一声“陆大人”。

  夫妻两个十年没有回京城了,进宫面见李太后和万历皇帝,详细交代了这十年西北边关的变化。

  丁

  汝夔在家里带孙子,孙子舞刀弄枪,他一把老骨头,只有看的份,看到孙子挥汗如雨,很是心疼,“别练了,你娘又不在家,我带你出去耍。”

  丁卫国到底是个七岁的孩子,玩心大,闻言点头道:“好,不过爷爷一定要嘱咐别人,千万别告诉我娘。”

  瞧把这孩子逼成什么模样了。纵使孙子长着陆炳的脸,血浓于水占了上风,丁汝夔牵着孙子的手,上街溜达去了。

  两人在集市看杂耍,吞火的、喷火的、走钢丝的、玩猴戏的、表演幻术的、丁卫国努力踮起脚尖看着热闹。

  身边有个同龄的小姑娘,穿着一身红,对着亲爹撒娇,“爹,前面挡住了,我要骑在你脖子上看嘛。”www.xiumb.com

  身边的男子立刻蹲下,拍了拍自己的后脖子,“乖女儿,上来坐。”

  “你给我站起来!”男子身边有个妇人,居然就这么揪着男子的耳朵,把他提起来了,“栖梧都八岁了,还骑在你脖子上,成何体统!别把孩子惯坏了。”

  “哦。”男子揉了揉耳朵尖,“我抱着她可以吗?”

  “娘。”小女孩抱着妇人的手摇来摇去,“你就答应爹爹吧。”

  妇人叹了一声,“下不为例。”这句话说得驾轻就熟了,看来说过无数次下不为例。

  小女孩一把搂着男子弯下来的脖子,身体嗖地腾空,被父亲抱起来。

  丁卫国有些眼热,也想被人抱。红衣女孩感觉有人看她,转头一看,是个小男孩,对父亲道:“爹,这个小弟弟好可怜,你一边一个,把他也抱起来好不好?”

  夫妻皆随着女儿的目光望去,丁卫国不好意思了,躲在了祖父身后。

  夫妻看到了丁汝夔,顿时齐齐叫道:“丁伯父?”

  正是汪大夏和魏采薇,十年前,他们和丁巫陆缨定下了十年之约,离开京城,四处游历,一年后,魏采薇有孕,不便出行,两人便定居南京。

  汪大夏在秦淮河边开了一个胭脂铺,八个月后,女儿出生。汪大夏本想和魏采薇生两个的,结果一个女儿就把两人忙得人仰马翻,遂都歇了这个心思,老老实实的继续用鱼鳔或者羊肠。

  女儿生在胭脂铺,小名就叫做胭脂,大名夫妻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以两人的名字为姓——夏。一个大夏,一个半夏,所以女儿干脆姓夏。两人都有仇家和政敌,为了保护女儿,就没有沿用任何一个人的姓氏。

  名字叫做栖梧。是一个大夏加零点五夏(半夏)然后除以二,等于零点七五,栖梧是七五的谐音,所以女儿叫做夏栖梧。

  抚养孩子的日子过的飞快,眨眼十年之约已到,夫妻两个带着女儿刚刚回到京城,居然就在集市上遇到了丁汝夔和丁卫国。

  丁汝夔邀请一家三口去丁府做客,汪大夏把女儿抱在左肩上坐着,右手把细腰长腿的丁卫国提起来,坐在右肩膀上,一边一个,保持平衡。

  两个孩子笑嘻嘻的看集市上的热闹,一个说着软绵绵的南京官话,一个说着地道的北京官话,叽叽喳喳,简直停不下来。

  魏采薇看着骑在汪大夏肩膀上的丁卫国:我的天呐,这孩子不会是陆大人转世投胎吧,这也太像了!

  一家三口到了丁府给丁老爷子拜寿,李太后留了丁巫和陆缨在宫中设宴,没有回家,下午一家三口就去了甜水巷汪府看亲人。

  汪大夏靠自己挣了世袭锦衣卫镇抚使的爵位,把家里传了五代的千户爵位让给了弟弟汪大秋,汪大秋已经继承了千户爵位,在北城兵马司当差,且前年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木指挥已经退休,今年,木指挥和王大秋的生母吴氏黄昏恋牵手成功,结为夫妻。

  老两口结婚之后,搬到乡下田庄里颐养天年,一起老去作伴。汪大秋把他当成亲生父亲一样孝敬,木指挥的精神和身体硬朗的很,看样子要活到一百岁。

  一家三口去了乡下看木指挥,木指挥把早就准备的好金麒麟送给夏栖梧当见面礼,说道:

  “都说女儿像父亲,大夏啊,你闺女长的和你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当时鼓楼西斜街上,就属于你最好看,雌雄莫辩,当然,也最淘气。白白嫩嫩的出去玩,回家的时候必定蹭成个泥猴。我就把你拧到房里洗干净了再去见你父亲,否则,定一顿好打。”

  汪大夏为人父,沉稳了不少,木指挥还把他当小孩子看,提起小时候的淘气往事,有些不好意思,遂转移话题,说道:“木伯父续弦之喜,我们来不及赶上喝您和吴伯娘的喜酒,今晚一定一醉方休。”

  汪大夏大大方方提起吴氏,意思就是与昔日的继母吴氏已经和解,不计较过去的矛盾冲突,希望木指挥和吴氏晚年幸福。

  岁月不知不觉改变了很多东西,木指挥和吴氏这些年起照顾受惊吓的汪大秋,有了感情,未必是男女之情,更多的是一种信任和陪伴。

  木指挥听懂了汪大夏是不计前谦,给予祝福的,很是感动,拍着他的手,“我就知道你一直都是好孩子。”

  夜宴,汪大夏和吴氏碰杯,杯酒释恩仇。

  一家三口在田庄过夜,次日一早,三人来到一处墓地,正是禾家的墓地,魏采薇摆好了祭品,上香拜祭。

  魏采薇要夏栖梧跪下磕头,“他们是你的外祖父和姑姑,还有……你的表哥。他们运气不好,遇到了坏人,都早早的去了。我比他们幸运,遇到了好人相助,才有机会学医、遇到你的父亲、生了你。将来你要当一个善良的人,力所能及的给予这个世界善意。”

  夏栖梧尚且懵懂,说道:“原来我们家不跟父母姓是传统啊,外祖家姓‘禾’,娘姓‘魏’,我姓‘夏’。”

  嗯……这种我说东你说西的理解能力,简直和你爹一个模子出来的!

  祭扫完毕,一家三口回城,来到丁府。丁巫和陆缨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早早就在家里等着他们回来。

  十年之约,分别的时候是四个人,再次见面,已经是六个人了。

  陆缨看到玉雪可爱的夏栖梧,双目放光,爱不释手,“大夏,栖梧和你长的真像,将来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你好好培养——”

  汪大夏就怕陆缨勾带着宝贝女儿“误入歧途”,锦衣卫就是个无穷无尽的深渊,永远都有做不完的事情,他好容易才从深渊里爬出来归隐,可不能再被拖进去,连忙转移话题,“你家卫国和忠诚伯一个模子出来的,将来必成大器。”

  陆缨对儿子信心十足,连谦虚推辞都不屑说一句,“那是当然。”

  两人互相吹捧对方的孩子,各怀鬼胎;丁巫和魏采薇在一旁低声说体己话;丁卫国摆出了东道的架势,邀请夏栖梧到丁府花园里玩耍。

  夏栖梧站在秋千上,丁卫国在后面使劲推,夏栖梧胆子大,高高荡起,就像一只红色的飞鸟。

  十年前惊心动魄,十年后岁月静好。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此刻的安宁。

  安宁持续了三天,就在两家人即将告别,约定下一个十年之约时,边关飞鸽传书,是三娘子紧急求援:俺答汗病危,继子们对汗位虎视眈眈,内斗一触即发,她需要大明的帮助,以掌控全局。

  汪大夏立刻站起来告辞,“你们忙,我们就不打扰了。十年之后再见。”

  “且慢。”陆缨拦住去路,“事关边境和平,不能出任何差错,我和丁巫需要你们的帮助。孩子们留在京城,我公公会照顾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好多人“嫌弃”男主名字土气,和卫国相比,大夏立刻洋气起来了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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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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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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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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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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