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娘子必须是俺答汗的三娘子,否则她根本没有和大明合作的资格,丁巫此时前来,是为了保护三娘子和大明的利益,他当然不愿意看见三娘子被迫离开汗廷,成为某个部落首领的妻室,这样合作还没开始就要流产了。
丁巫说道:“可是钟金哈屯得宠七年,树敌太多,现在想要乘机咬死她,俺答汗虽然宠爱她,但在现实面前,怕是要放手,你能不能先退兵?”
阿多斯若是“怒发冲冠为红颜”的性格,早就在七年前被俺答汗戴绿帽的时候造反了,七年前,他为部落没有反抗俺答汗,七年后,他同样不会为了钟金哈屯而放弃寻找粮食。
阿多斯摇头,“对不起,我做不到,我的部落在挨饿,每天都有人饿死,何况,这次我们好几个部落联合起来找俺答汗要粮食,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要不到粮食,我们只能互相残杀。”
阿多斯又不是汪大夏,为了老婆可以什么都不顾,他脑子始终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丁巫从未遇到如此棘手的情况,短时间内,他也无法从关内弄到可以养活好几个部落的粮食,来解决危机,远水解不了近渴啊。
丁巫脑子转得像风车一样快,说道:“你莫要中了汗廷的离间计,你是部落联盟的首领,你们一起来要粮食,唯独你得到了钟金哈屯,其他几个部落首领怎么想?中原有个典故,叫做两桃杀三士,搞不好其他部落会和你打起来。”
阿多斯表示无所谓,“我对草原第一美女没有兴趣,我只要粮食。其他几个部落首领谁想要钟金哈屯,爱谁谁要,得到钟金哈屯的部落就必须少分粮食。”
阿多斯也把三娘子当成了一个用来分配的物件。
“你——”丁巫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挑战,巧舌如簧的他居然找不到说服阿多斯的理由了!
丁巫无奈之下,只得用过去的交情来拉拢阿多斯,“我效忠钟金哈屯,她不愿意改嫁,我要为她排忧解难。我和她都愿意尽力帮助你弄粮食,请你给我们一些时间。现在钟金哈屯在汗廷四面楚歌,都想看她从云端跌落,踩她一脚。我请求你手书一封给俺答汗,明确说要多少石粮食,我再从中斡旋。”
阿多斯迟疑道:“我写多少,就能给我多少?”
丁巫说道:“并不是,只是让俺答汗明白,你主要目的是粮食而不是美人。钟金哈屯再美丽也不能当粮食吃。为表示感谢,我和钟金哈屯会筹钱去大同买粮食补偿你的。”
一听说有粮食,阿多斯眼睛都亮了,“当真?最快什么时候能够弄到?大概能有多少?”
别说给粮食,就是给一座金山,丁巫也必须先把这个饼画圆了,说道:“跟和上次你用毛皮换的粮食差不多,我在关内有门路,飞鸽传书过去,最快五天能够给你一个答复,这五天,请你咬住要粮食不要美人,你得给我们时间。”
阿多斯按照丁巫说的提笔给俺答汗写信,“你得快一点,我的部落每天都在饿死人。”
丁巫将信件放在怀里,“我和钟金哈屯会永远记得你这个人情。”
阿多斯苦笑,“什么人情不人情的,你们不记仇就不错了。稍微有条活路,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实在被逼的没办法。”
丁巫拿着信件回到汗廷。此时群臣议论,已将钟金哈屯推出去抵粮食达成了共识,先把她嫁出去,等孩子生下来再送会汗廷,以保护俺答汗的子嗣。
俺答汗听得糟心,中途离场,去看三娘子。
三娘子斜倚在熏笼上,看着笼子里的雀儿清洗羽毛,表情悠闲淡然,和寻常一样。
她就像中原人烧制的甜白瓷,精致、纯洁、漂亮、易碎。他恨不得把她供起来。她是他最珍贵的收藏。
见俺答汗来了,三娘子托着大肚子,挣扎着从熏笼上起来给丈夫行礼,被俺答汗快步过去按在熏笼上,“今天孩子乖不乖?还闹腾吗?”
三娘子侧躺在俺答汗身上,拿一个南瓜引枕托着沉甸甸的肚皮,“这几天安静多了,大夫说即将临盆,孩子长的很大,在肚子里活动不开,故动的少。”
俺答汗怜惜的摸着小娇妻如玉瓷般的脸颊,“不要理会外面的风言风语,安心养胎。”
三娘子蜷缩着身体,像是尽量把自己蜷在俺答汗怀中,说道:“不管什么结果,我都可以接受,我生是俺答汗的人,死是俺答汗的鬼,如果可以为俺答汗解忧,我连命都可以给,当然愿意被安排改嫁给别人。”
俺答汗瞳孔猛地一缩,抚摸着小娇妻脸上的力道不禁变大了。
三娘子忍住脸上的痛,尽量在双眸里催逼着眼泪,可以看出眼泪在眼眶里打着滚,但强行憋着不肯流下来,看上去一片深情,又楚楚可怜,说道:
“只是,我有个请求——我希望能够在汗廷生完孩子后再改嫁。我快生了,突然从汗廷搬出去,挪到新地方,在车马里颠簸伤了胎气,我一条贱命算什么,我得给大汗生儿子。”
俺答汗再也无法忍受了,他安慰小娇妻,“没有人能够夺走我的妻儿,你安心养胎,外头的事情交给我,不要胡思乱想。”
俺答汗猛地站起来,顿时觉得天旋地转,扶着桌角才站稳,六十多岁的人,常年征战,这几年身体衰老的的厉害,体力也远不如从前,从半夜起来议事到早晨,他没有合眼,此时体力不支了。
俺答汗匆匆吃了吃了几块小娇妻这里的点心,回到乱哄哄的大殿。
俺答汗一走,三娘子就起来了,拿起一块湿帕子,使劲擦拭丈夫刚刚抚摸过的脸。美丽深情是她的伪装,她厌恶这样的自己,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但是又不得不做。
大殿上,丁巫回来了,拿着阿多斯的信,正在舌战群臣。
俺答汗的长子黄吉台的口水都喷到了丁巫的脸上了,“……这里没有你这个两姓家奴说话的地方!”
黄吉台年过五十了,身材高大威猛,天生好斗,年轻的时候是蒙古五勇士之一,跟着父亲俺答汗四处征战,战功赫赫,但是年纪大了,渐渐打不动,嘉靖四十四年时,他进攻宣府,马失前蹄,被明军击溃,还受了重伤,至今腿脚都一瘸一拐,不良于行,因而对大明恨之入骨,丁巫来自大明,又讨好钟金哈屯,黄吉台讨厌丁巫,骂他是两姓家奴。
丁巫优雅的拿出帕子,擦干黄吉台喷在脸上的口水,“我在明廷并无官职,只是一个流放者。在汗廷枢密院当院判,是大汗给我封的官,我吃着汗廷的饭,早就和明廷划清界限,两姓家奴从何而来。”
“我是汗廷的官,就得为汗廷办事,为大汉分忧,这是我刚刚从阿多斯手里拿到的信件,阿多斯明确写的要三万石粮食,每个部落分一万,并没有提要女人的事情,大家为何要议论用钟金哈屯取代粮食呢?”
黄吉台说道:“从那里弄三万石粮食?三千都没有!阿多斯本就和钟金哈屯有婚约在先,先把她嫁过去,稳住阿多斯,我们再想其他办法。”
丁巫说道:“围城的军队不止鄂尔多斯部一个部落,阿多斯一个人做不了主。我去大帐看过了,普通士兵一个个饿得眼睛冒绿光,看样子离吃人不远了。我们要解决的是粮食问题,送一个女人出去,一点用都没有,赔了夫人又折兵,何必多此一举。”
黄吉台一把拉住丁巫的衣领,“你说这个法子不行,那你告诉我,你怎么解决粮食的问题,弄到三万石粮食,要阿多斯他们退兵?
丁巫说道:“当然是真金白银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有门路,贿赂边关守军,从中原弄粮食入关,只要有足够的银钱,弄不到三万,也能凑出两万。春天已经到了,再熬过两个月,牛羊吃牧草肥了,有肉吃,谁还吃五谷。”
黄吉台说道:“黄金白银从那里来?你说运粮就运粮?万一被明廷的守军扣了怎么办?等到你的粮食运过来,阿多斯就已经打进丰城了!”
丁巫针锋相对,“黄吉台英勇善战,自不会让阿多斯他们打进来。”
黄吉台已经被明廷军队打残疾了,战斗力不如从前,总觉得丁巫这句话是讽刺他,举起砂锅那么大的拳头就要揍丁巫。
“住手!”俺答汗坐在一张铺着白狼皮的椅子上,冷冷的看着长子。琇書網
黄吉台放下丁巫的衣领,轻轻一推,丁巫就像一块破布似的被摔在地毯上,引起一阵哄笑。
丁巫早就练出唾面自干的本领,马上站起来,将阿多斯的信献给俺答汗。
阿多斯虽然起兵围城,有些“兵谏”的意思,但是在信中言语诚恳,对俺答汗很是尊敬,表示自己迫不得已,部落里很多人等不到牧草丰美的时候了,他需要粮食救命。
至于曾经的未婚妻钟金哈屯,他只字未提。
对于俺答汗而言,汗位当然比小娇妻重要,他起初也有跟长子黄吉台同样的想法,但是从阿多斯信中来看,怕是要赔了老婆还赔上粮食。
俺答汗吩咐长子,“黄吉台,你守城去。”
黄吉台急道:“可是父亲——”
俺答汗拍案而起,“我是你的父亲、是大汗,我的话你不听了吗?”
黄吉台见父亲发怒,只能照做,离开了明廷。
刚才丁巫和黄吉台吵架,群臣都站在黄吉台这边,黄吉台一走,刚才乱哄哄的大堂立刻安静下来,仿佛一切以黄吉台马首是瞻。
这个场面令俺答汗对长子心生忌惮,他老了,儿子残疾,但总比他活的长,本来应该为我分忧的群臣,成了黄吉台的人。狼王老了,另一头狼会对狼王发起挑战,咬死咬伤老狼王,成为新王。
这一刻,俺答汗终于明白为何中原那个老皇帝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儿子还活着,依然不肯册封唯一的儿子为太子的原因了。
权力,与人分享,那有自己一个人掌控来的痛快!
黄吉台迫不及待的要把钟金哈屯送给阿多斯,他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根本不想我会失去什么、不考虑我的尴尬和他未来弟弟妹妹的安全。
我偏要将老婆孩子留在身边!若真打起来,我未必会输。
作者有话要说:老年危机的男人最多疑,嘉靖帝和俺答汗都是一样的心理。感谢在2020-10-2020:19:34~2020-10-2103:03:4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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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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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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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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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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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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