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回到老公自宫前>第 28 章 论软饭的一百种吃法
  软饭有多种吃法,但汪大夏和一般的软饭男不同。

  他没有“筷子”。

  他为了走一条通往权力的捷径,进宫当太监,付出了砍断出生就自带那根筷子的代价,这是他唯一的短处。

  字面上的、也是引申意义的短处。

  他是个太监,真太监,如假不换——还会被拖出去,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砍头。

  但,没有筷子就吃不了软饭吗?

  当然不是。

  人类能够动物世界脱颖而出,成为世界的主宰,手部动作的精细化、以及制作并使用工具,是人类从原始到文明的关键因素。

  只有人类的拇指才能完成对屈的精细动作——拇指触碰到手掌上其他四个手指,这样人类才能轻而易举的抓握。

  手指在进化中从短变长,越来越灵活,便于制造工具,即使有短处,也会制造工具来弥补,成为长处。

  汪大夏是心灵手巧的人,谁说吃软饭就一定得用筷子?

  可以用手,或者制造代替的工具,手工制造各种筷子来吃软饭,照样能吃到嘴里,汪大夏失去了一根筷子,制造出了一把筷子。

  上一世,嘉靖四十三年,腊月初一的早上,永寿宫掌事女官魏采薇当差迟到,没有准时进宫,可见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把好手,手艺炉火纯青。xǐυmь.℃òm

  重生一世,魏采薇住在汪府,喝了自己开的药方,沉沉睡去,绮梦连连,把上一世和汪大夏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梦里又来了一次。

  睡梦中的魏采薇展露了笑颜。

  世人对宫里的对食夫妻基本都是藐视和猎奇,带着异样的眼光。就连魏采薇刚开始和汪大夏结为对食,也觉得别扭,并没有把这桩婚姻当回事,只是复仇工具而已。

  但真的动了身和心,深入其中,魏采薇才发现,只要双方都将身心托付给对方,互敬互爱,对食夫妻和俗世夫妻没什么不同。

  没有那根筷子,汪大夏吃软饭照样吃的很香,她也乐意借自己的势,给汪大夏铺平青云路,给他软饭吃。

  改朝换代,汪大夏成为东厂厂公,后台宠妃尚寿妃成为太妃,魏采薇渐渐淡出了宫廷,对食夫妻的事业从女强男弱,变了个样。

  但汪大夏也没有像有些软饭男那样得志便猖狂,开始反噬,软饭硬吃,去报复当初给他们提供软饭的女人们。

  汪大夏吃惯了软饭,胃口容不得“硬菜”,在她面前始终都是软饭男的样子,始终如一的对她好,甚至舍命救她,一直到死,还许下来世再为夫妻,给她一个孩子,来弥补此生唯一的缺憾。

  上一世汪大夏吃软饭,吃软饭就得有吃软饭的自觉,在魏采薇面前尽量隐藏缺点,展现优点。

  汪大夏何止阉割了一根筷子?

  在挥刀自宫的时候,他也割下了那个恣意飞扬、桀骜不驯、玩世不恭、天真到仗义疏财救红尘、像一根野草似的野蛮生长的少年。

  魏采薇看到的他几乎都是好的一面,勤奋,机智,体贴,勇敢,忠贞——当然,除了他可怕的审美,一如既往的喜欢花红柳绿,闪闪发亮。

  重生后的魏采薇认识了汪大夏的另一面,显然无法一下子接受,但她无法忘怀上一世的深情,哪怕自宫前的汪大夏和回忆里的汪大夏完全是两种人,一天三顿的气她,魏采薇也要冒险留在京城阻止他自宫,不离不弃。

  就在魏采薇梦到和前世老公各种恩爱幸福时,汪大夏正在熬夜和闻讯赶来的陆英交代两人合力斗周小旗的细节。

  当然,以汪大夏的浮夸性格,他子虚乌有的给自己加了戏份,“……眼瞅着魏大夫的眼睛要滴上滚烫的蜡油,我冲过去用手保护她的眼睛,呲的一声,我的手背剧痛,烫了个大水泡!但我还是忍痛一拳直击歹徒面门,将他打倒在地。”

  陆英问道:“蜡油滴到那只手?我看看。”这是蜡油,又不是滚烫的铁汁!

  汪大夏把手一缩,藏在桌子底下,“涂了魏大夫的烫伤药,已经无事。”

  陆英说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魏大夫已经服药睡着了,我只能问你一个人,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天亮怎么向陆大人交代?给你记功?”

  汪大夏一听说有功劳,连忙问道:“奖多少钱?一百两银子有没有?”

  陆英说道:“锦衣卫有悬赏,但是此案不破,赏金暂时拿不到的。不过你为锦衣卫办事,是个编外的小卒,这次拿下歹徒,我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入锦衣卫名册,以后吃俸禄拿军饷,在外办案,食宿也可以实报实销,不用自掏腰包。夏天有冰补,冬天有炭补,逢年过节还能发点东西带回家。”

  从编外人员到编内人员。

  “就这?”汪大夏大失所望。

  陆炳刚刚传授给陆英驭人之道,锦衣卫需要汪大夏这样的人才,陆英强忍住说那句“爱干干,不干滚”的话,耐心给汪大夏解释编内人员的好处:

  “如果受伤残疾,俸禄照拿,锦衣卫养你一辈子;如果不幸身亡,锦衣卫会留个位置给你的后代,将来只要通过弓马考核,可以来顶你的空缺。”

  汪大夏长大嘴巴,惊诧陆英不通人情世故:你要招募我进锦衣卫,就像画大饼似的,起码把这个饼画的又大又圆,看起来香甜可口啊!

  一开口是残疾身亡什么的,也太赶客了,纵使前面有座金山我也会犹豫的。

  陆统领幸亏会投胎,当了陆大人的私生子,否则这种耿直的性格如何在官场上混?

  陆英见汪大夏还不搭腔,就绞尽脑汁想着当锦衣卫还有什么好处,“你跟我办案当差,比一般锦衣卫更有机会在御前露脸,将来若得了皇上的眼缘,平步青云,前途不可限量。”

  这句话还差不多。

  看来陆英耿直但是不傻,正在学习变通之法,并非板正到底,也开始学着给汪大夏画大饼了。

  不过,这些都无法吸引汪大夏。

  汪大夏疲倦得揉着眼眶,“能把这个换成银子不?我只要银子,不要差事。”

  长这么大,陆英就没听过有人拒绝锦衣卫的邀请,“你不想加入锦衣卫?”

  陆英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汪大夏点点头,打了个哈欠,“是的,过去,现在,将来,都不想在锦衣卫当差,我现在临时为锦衣卫效力,也是被逼的——私房钱还在陆大人手里。我就是为了钱。”

  陆英问:“为什么?难道锦衣卫还不如北城兵马司?”

  汪大夏坦言道:“我现在有吃有喝有钱花,住的是什刹海旁边传了五代的五进豪宅,一般五品的京官都没有我活的这么享受。我干嘛没事找事做?”

  陆英问道:“你打算这样混一辈子?”

  汪大夏顿首道:“对啊,我家里有现成的千户爵位要继承,躺着就能当千户,四品武官,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冒着可能残疾、甚至身亡的代价当什么锦衣卫呢?我又不傻。”

  “你——”陆英无话可说,汪大夏真是懒到无可救药。

  倒是一旁保持安静的木百户听了,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说道:“不管你去不去,都要先谢谢陆统领的赏识。”

  木百户的话起了作用,汪大夏敷衍的抱拳道:“多谢厚爱,可惜我干不了。”

  木百户说道:“我有个建议,你可以先去干着试试——你爹的爵位将来肯定是你的,跑不了。但你空有爵位,没有实权,无一兵一卒,也没什么意思。”

  “你爹当年继承了爵位,在北城兵马司踏踏实实干了三十来年,风里来雨里去的巡街,才当上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这已经不错了。”

  陆英见木百户为自己说话,也添上一句,“一个空爵位,没有实权,再厚的家底也耗不住,犹如无根之萍,家族必然败落,若再惹官司,爵位说撸就撸,你无权无职,谁为你说话?街边讨饭的千户、甚至伯爵侯爵都是有的,你将来想要与他们为伍?”

  木百户猛地点头,“是啊,二少爷,在锦衣卫当差,俸禄高福利好,早上点卯,晚上回家,不用像你爹这样,一把年纪还要隔三差五的熬夜巡街。何况你还有陆统领和陆大人当靠山,将来继承爵位考勋,必定一次就过,谁敢给你使绊子、吃拿卡要?”

  继承爵位是汪大夏的死穴,一点就中。

  汪大夏也明白,以他的本事,除了继承爵位,没有其他出路,要是连爵位这个铁饭碗都没有了,他一事无成,恐怕将来也要抱着破碗在路边要饭。

  汪大夏有些心动,不过,他还是皱眉说道:“这么一说,这差事还不错,就是离家太远了,我要横穿京城南北,每天辰时(早上七点)点卯,每天都要早起,我睡懒觉睡习惯了,起不来。”

  汪大夏的理想差事是“两多一少加一近”:钱多福利多、活少离家近。

  陆英无语了,每一天汪大夏都能让他大开眼界,告诉他什么是极品纨绔。

  木百户简直为汪大夏的前程操碎了心,“锦衣卫衙门确实离家远,不过没关系,我去说服千户,要他为出钱在衙门附近租一处房子,不用你操一点心。这样就不用在路上奔波,每天都可以多睡会。”

  汪大夏这才点头,“好,我听木叔的。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租金还有日常开销得父亲掏钱,我那点俸禄可养不起我自己。”

  木百户哄孩子的说道:“这个自然,房子也得租个大的,不能太寒酸了,让同僚看不起。”

  汪大夏长这么大还没独居过,顿时对未来生活充满了憧憬。

  我自由了,再没有人管我啦!

  陆英没想到官位前程都无用,木百户用点小恩小惠就诱惑汪大夏同意了!

  还真是……很符合汪大夏一贯的行事做派,驭人之道,因人而异,用他的弱点来制住他,他才会按照我的意思去做。

  陆英敲了敲桌面,打破了汪大夏的幻想,“继续,天都快亮了,口供还没录完。”

  等汪大夏事无巨细交代完毕,看了一遍口供,签字画押,天已经蒙蒙亮了,宵禁解除,街道一个个卖早点的摊子相继出摊,也有推着小车沿街叫卖的,汪大夏又饿了,叫了一碗豆腐脑,“……不要香菜!”

  陆英起身说道:“我去看看魏大夫醒了没有。”

  汪大夏一边喊烫,一边哗啦啦喝完豆腐脑,嘴一抹,追了上去,“我和陆统领一起。”

  陆英问:“你不是说要补个觉吗?”

  “第一,那是我家,我想去就去,第二——”汪大夏瞥了一眼陆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魏大夫又睡了,万一你——,我不放心。”

  陆英难以置信,“魏大夫和你单独相处才让人不放心吧。”

  汪大夏说道:“怎么可能!那是我家,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不要乱讲。”

  唉,想要驯服这个汪衙内,怕是不容易。

  隔壁汪府。

  魏采薇还没醒,脖子两处涂了药,已经止血了,她的脸色苍白如纸,手腕上还有绳索捆绑的勒痕,周小旗捆的太紧了,一圈圈的勒痕呈现紫红色。

  看到小寡妇这幅模样,陆英心中的愧疚战胜了怀疑,一直觉得小寡妇是最大的嫌犯,但是现在却成为受害者,如果汪大夏迟钝一些,没有领会小寡妇“清凉梅”的示警,那样在她身上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情?

  陆英推门出去,叹道:“我不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仅凭她十七岁,进京七天,且和禾二小姐同龄就怀疑她,导致她被周小旗盯上,遭遇此难。”

  汪大夏说道:“道歉没有用,赔钱就行。汤药费、误工费、受到惊吓的精神损失费、还有房屋修缮费,和昨晚的损失单子一起赔给人家。”

  陆英问他,“除了钱,你还能说点其他的事吗?”

  汪大夏笑道:“给钱我就说。”

  陆英:这家伙怕是钱串子成精了。

  与此同时,北城,江米巷,锦衣卫衙门。

  指挥使陆炳在点卯之前就乘坐五匹马拉的豪车来衙门了,嘉靖朝当官的好处是不用上早朝,可以多睡会,但陆炳昨晚被北城兵马司来报信的人吵醒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像陆炳这种历经风雨的老臣,什么没见过?陈千户父子被杀案只是小事一桩,轮不到他过问,但是魏采薇户贴上那个“司吏丁巫”让他不禁想起十年前那场京城浩劫。

  他睡不着。那场浩劫是他一生的隐痛,将来要带进棺材的。

  十年前,庚戌之变,蒙古俺答汗带兵长驱直入,在北京外城抢了半个月。

  陆炳守城,城外灾民托儿带口的蜂拥到城门,求进城躲避战火。

  能坐稳锦衣卫指挥使的位置,手上沾满血,陆炳绝对不算是个正人君子。

  陆炳是嘉靖帝的奶兄,嘉靖帝本来只是湖北安陆的一个小藩王,是皇室旁支,无缘皇位。

  但是皇室正统子嗣凋零。成化朝,成化帝宠爱万贵妃,甚至为了万贵妃废掉皇后,万贵妃横行霸道,几次威胁太子的生命,给太子留下深刻心理阴影。

  太子登基,是为弘治帝,弘治帝吸取宠妃祸国的教训,一生只有张皇后,后宫无妃,只有张皇后生下一子存活,是为后来的正德皇帝。

  正德帝是个奇葩,喜欢人/妻、寡妇和妓/女,就是不碰后宫正儿八经的皇后,结果死后无子,又没有兄弟,正统皇室宣布绝嗣。

  按照皇室“兄死弟继“继承顺序,轮到了弘治帝的弟弟——嘉靖帝他爹兴献王,但兴献王死的很早,皇位就落在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嘉靖帝身上。

  嘉靖帝登基之后,为了把亲爹封为皇帝,灵位移到宗庙,把自己这个旁支取代过去的主脉皇室,在朝中掀起来“大礼议”之争,所有阻止他的大臣,都被锦衣卫罗织了罪名处死的的处死,贬斥的贬斥。

  嘉靖帝这个旁支藩王利用“大礼议”铲除了异己,坐稳了皇位,陆炳这把刀“功不可没”,手上有无辜人的血。

  但陆炳并不是什么魔鬼,他有铁血无情的一面,也有善良心软的一面。看到城下灾民哭声震天,他还是进宫觐见嘉靖帝,说服嘉靖帝打开城门,放灾民进来,他会派兵断后,阻截乘机闯关的蒙古兵。

  也就是陆炳面子大,深得皇帝信任,若是其他人,嘉靖帝绝对不会同意的。

  陆炳得了嘉靖帝口谕,打开城门放灾民,并且在锦衣卫里组建了敢死队,逆流而行,保护灾民撤退,和蒙古军交战。

  灾民全部进城,敢死队全部战死。

  敢死队的名单,陆炳一直保存,并且给予队员家人双倍的抚恤。

  禾千户就在这个名单之列,原本禾千户因渎职、没有及时将俺答汗南侵的情报报给陆炳知道,应该满门抄斩,但禾千户主动参加敢死队,且已经战死了,陆炳就为他求情,将他两个女儿从斩首改为罚没为官奴。

  禾千户和陈千户两家儿女定亲的时候,陆炳这个上官去喝过喜酒,陈千户买下了禾家姐妹,发誓好好照顾她们一生,陆炳相信了陈千户,就没有再过问。

  陆炳觉得,不过多养两张嘴,很容易的。他事务繁忙,很快将此事抛在脑后,不再不问了。

  陆炳很忙,他忙着给皇帝找替死鬼,无暇过问禾家两个女儿过的如何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庚戌之变,奇耻大辱,嘉靖帝身为皇帝,二十几年不上朝,沉迷修仙炼丹,肯定要担负主要责任。

  但是皇帝是君,不能是他做错了。即使有错,也是臣子的错,没有及时觉察敌军动向,没有劝谏皇帝。

  所以陆炳身为皇帝奶兄、最信任的臣子,必须想法子找人背下这个黑锅,以平民愤。

  找谁呢?

  论理,应该是百官之首——内阁首辅大臣严嵩责任最大,因为他的官最大嘛,内阁首辅大臣类似宰相,外族入侵,都打到家门口来了,你不负责谁负责?

  但是严嵩深得嘉靖帝的圣眷,同时又是陆炳的亲家:严嵩对妻子忠贞不二,只有一个儿子严世蕃。严世蕃有个儿子叫做严绍庭,娶了陆炳的二女儿为妻。

  亲家严世蕃对陆炳说道:“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你我是儿女亲家,我儿子是你二女婿,孩子都生了,我孙子是你的亲外孙。这口黑锅亲家不能给我爹扣着啊。”

  “亲家另找个替死鬼。我看兵部尚书丁汝夔就不错,他是大明军队最大的官,是他的军队没有拦住俺答汗,也是他下令京城军队不抵抗,闭门不出,只守不战的。”

  这话确实没错。但是兵部尚书丁汝夔的上司就是内阁首辅大臣严嵩,是严嵩要丁汝夔不要战的,说“俺答汗抢够了,自会带兵离去。”

  若不是严嵩发话,丁汝夔也不敢选择保守的守城策略,导致外城沦为一片焦土。

  陆炳明知如此,但也接受严世蕃的建议,把丁汝夔报给了嘉靖帝,嘉靖帝同意了,要丁汝夔当替死鬼,判了斩首。妻子往南发配三千里,路上就病死了,儿子丁巫发配到了北方的铁岭卫。

  陆炳良心不安,想法子把丁汝夔的斩刑一拖再拖,足足拖了十年,如今丁汝夔还关在诏狱里活的好好的呢!

  昨晚手下已经连夜将丁汝夔之子丁巫的这十年的监视情报都放在陆炳的案头。

  陆炳匆匆翻阅一遍,然后起身,去了锦衣卫诏狱。

  诏狱是朝廷官员闻风丧胆的地方,和东厂的厂狱齐名。丁汝夔被单独关押在一个死囚室。

  丁汝夔的囚室干净整洁,墙面今年刚刚粉刷过,东南角有一面小窗,是唯一的光源。

  光源投射在地板上,形成一坨椭圆形的光亮,丁汝夔已经起床了,他站在椭圆光圈里打着五禽戏,晒着太阳,锻炼身体。

  地下囚室的潮气重,空气不太好,陆炳一下去就咳嗽起来,丁汝夔递上椅子,还给他倒了茶,“谢谢你送的龙井,我一个死囚还能喝到这么好的茶。”

  陆炳借着茶水压下咳嗽,打量着丁汝夔,额头微汗,面色红润,说道:“丁大人身体不错啊。”

  丁汝夔看他脸色蜡黄,连眼皮都耷拉了,说道:“陆大人再忙也要保重身体啊,我这个十年死囚,多亏有你保护,这十年怎么都死不了。”

  陆炳装作听不懂他的反话,放下茶盏笑道,“看看你我如今的身体状况,我才是那个不见天日的死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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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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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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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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