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百两银子的来由魏采薇是清楚的。汪大夏那晚顺天府衙门里招认过,他把亲娘在三里屯的田庄卖了两千五百两银子。
借了两千两银子给红袖招花魁莺莺姑娘赎身,剩下五百两存在三通钱庄,等将来莺莺姑娘还钱了,他就取出来重新把地买回来。
现在这五百两银子成魏采薇的了。
魏采薇的第一反应不是感动,而是嫉妒。
你给花魁娘子的银子是给你老婆的四倍!
汪大夏!你没有心!
莫生气,千万别把他当成老公来看,否则这辈子怕是要被他气死。
只把他当成一个孟浪少年,他能够将最后五百两银子拿出来给我安身立命,已经是很难得的仗义疏财了。
魏采薇收下银票,轻解罗裳。
汪大夏大眼一瞪,连忙捂着眼睛转身,“你脱衣服怎么连招呼都不打?差点看到你的……嗯,你一个寡妇家,还是矜持点比较好。”
嘴上这么说,汪大夏心里有些小小的得意:小寡妇昨晚把我当成她死鬼老公的替身,想春风一度未遂,现在危急关头,还想要脱衣服勾引我。
没办法,我长的实在太帅气、太招桃花了。
长得帅又不是我的错。
“你不是说陆英很快会派人来抓我么,我就快一点。”魏采薇麻利的穿上汪大夏的女装,说道:
“我不是什么禾二小姐,人不是我杀的。我现在听你的话换装逃跑,完全是因害怕被锦衣卫严刑逼供,屈打成招,所以先避避风头。”
魏采薇穿上葱绿褂子,紧接着脱下裙子,系上汪大夏的石榴裙,“你刚才不是说包袱被陆炳扣了吗?为什么还有五百两银票?”
汪大夏说道:“我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五百两贴身放在里衣口袋里。”
狡兔三窟。这是汪大夏多年和继母、父亲斗智斗勇总结的藏私房钱经验。
魏采薇摘下孝髻,散开头发,梳了双环髻,用红丝带扎束,插戴汪大夏买的一对用红纱堆成的牡丹花。
就在魏采薇换装时,汪大夏也一件件的穿上老婆简朴的青衣布裙,用白绫布扎一个孝髻,瞬间变成小寡妇。
魏采薇的衣服穿上汪大夏高大的身躯上有些紧窄,牢牢的贴合着身体,汪大夏能够闻到淡淡的体香,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药味,心里仿佛有条小船荡呀荡。
我要控制住我自己,不能见色忘义,我是来还人情的,怎能用身体偿还?
汪大夏警告自己,小船不荡了。
“我好了。”魏采薇说道,“你可以转过来了。”
汪大夏转过身来,看到了穿着绿褂红裙、梳着少女发式的魏采薇。心中的小船立刻遭遇暴风雨,在风头浪尖上荡漾着。
民间有俗语,若要俏,一身孝。汪大夏一直觉得小寡妇好看,是穿着孝的缘故,清水出芙蓉。
但是今天见魏采薇做少女打扮,汪大夏又觉得其实花红柳绿才更衬花样年华的她,牡丹般娇艳的美人,却因丧夫而不得不素淡的妆成清丽的白莲花。
真是……可惜呢。
魏采薇对着屋里的铜镜自照,好一个绿肥红瘦!
这都是汪大夏亲手在成衣店挑的,他和前一世的喜好完全一样,喜欢热闹浓艳的配色,送给她的衣料不是缂丝就是蜀锦,闪闪发光,恨不得把金银珠宝都穿在她身上!
他曾经送给她一件珍珠衣,全是东珠串成。她觉得太过奢侈,但又不好意思拂了他的一片心意,就只在他面前穿……
想起过去的甜蜜温馨,眼泪不禁簌簌落下。wWW.ΧìǔΜЬ.CǒΜ
那个小意温存、愿意为她遮风挡雨,甚至为她以身挡住毒箭的老公不在了,只剩一个人憎狗嫌的汪衙内——
“别哭。”汪大夏打断了她的回忆,以为她害怕,“我帮你引开跟踪,将来未必没有转机。”
“你一个寡……姑娘家,没有户贴寸步难行,会被当成流民抓起来,锦衣卫若通缉你,你以前的户贴纵使带在身上也不能用了。有个人会为你解决户贴的问题,帮你出京城。”汪大夏递给她一封信。
魏采薇擦干眼泪,看着信封,上面写着“金莺姑娘亲启”。
魏采薇难以置信:“你要我去找花魁娘子莺莺姑娘?”
“她赎身了,已经是良家女子,你不要对她心存偏见。”汪大夏说道:“你拿着我的信,她一定会帮你弄一个新户贴脱身。”
“我不要。”魏采薇把信搁在桌子上,“我自己会想办法。”
“回铁岭吗?你这是自投落网,还会连累铁岭的亲朋好友。”汪大夏焦急的把信往魏采薇手里一塞,“京城不像铁岭,天子脚下,人命若蝼蚁,如果你落到锦衣卫手里,别说是我了,就连我爹也没法救你。”
这个莺莺姑娘是何方神圣?为什么汪大夏对她如此信任?
魏采薇想会会她,不推辞了,收下信件,“好,我去找她。”
“我留在锦衣卫当眼线,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我会告诉你的。”汪大夏背了绢袋,戴上帽子,垂下面纱,转动着虎撑出去了。
魏采薇透过窗户的细缝朝街上看去,汪大夏走出客栈之后,对门茶铺里出来一个人,始终跟着汪大夏约十来步的距离。
果然正如汪大夏所说,陆英派了人跟踪她。
没想到这一世我干净利索的复仇,毫无破绽,却不料被死鬼老公亲自挖出了底细,打乱计划。
难道这就是命运吗?有所得必有所失。
为今之计,只能先避避风头,再伺机而动了。
魏采薇看着跟踪者走远了,这才拿着钥匙下去结账退房,门口伙计把马牵出来给她。
信封上的地址离三通客栈并不远,就在什刹海中段得胜桥的东面,金莺姑娘的宅邸四周果然都有北城兵马司的人蹲守,为的是抓二公子汪大夏回家,只要有男人路过,都会上去盘问。
幸好魏采薇是女子,穿戴的艳而不俗,北城兵马司的人没有拦她,直接放行。
魏采薇叩门,按照汪大夏的指点,将信封塞进门缝里。
与此同时,汪大夏扮作的魏采薇走进了一家专门为女客开的澡堂。
跟踪者是男性,他不可能跟着进女澡堂,只能在外面等。
汪大夏压低声音,声音泫然欲泣,犹如雨后白莲,他塞给澡堂胖大娘半吊钱,“寡妇门前是非多,有个流氓无赖总是跟着我,百般言语调戏,求老板娘帮帮忙,让我从澡堂后门离开。”
女老板得了钱,带着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寡妇走后门离开了。
此时天已经黑了,汪大夏飞速摘下孝髻,脱了女子衣裳,穿上男子圆领袍,恢复了男儿身,雇了一辆马车,往城南锦衣卫衙门而去。
不入虎穴,焉能救小寡妇?
汪大夏一进衙门,陆英正好带着尸骨回来。
狭路相逢,陆英阴深着脸,“你不是说锦衣卫玷辱了你的清白身要走吗?怎么又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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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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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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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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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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