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起点文男主是我爸>第 45 章 045.
  宋前进跟洛天远在包厢里谈完了公事以后,想起沈清若,又不由得说道:“天远,你是不知道,这几年我可都提心吊胆的,怕那位陆总找到她,又怕他找不到她,光是噩梦我都做了好几次了,梦里那位陆总可是把我们整破产了,你给我说说。”

  他是以开玩笑的口吻说的。

  不过说的也是实话,在宋前进看来,他们跟沈清若无亲无故的,犯不着为了她去得罪盛远集团。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这沈清若就是红颜祸水,她虽然没让洛天远喜欢上,可她比洛天远之前那些女朋友还要麻烦得多!至少那些女朋友不会给洛天远带来这么大的潜在危机!

  宋前进挺不是滋味的,有几次他去京市出差路过盛远集团都想上去见见那位陆总,告诉他他老婆在哪。

  可他怂。

  他不敢。

  在宋前进心里,这沈清若跟灾星也没什么区别了。

  他知道,洛天远是个很讲义气很仗义的人,他把沈清若当成朋友,又亲口跟她承诺过了,他就不会违背诺言。

  好在这几年他也跟沈清若打交道,知道她这些年的经历后,也实在同情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独自拉扯孩子长大,其中的心酸不是当事人是无法体会的,沈清若也是个很懂感恩的人,为人努力上进又善良,时间长了,他也放下了成见,但总归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

  洛天远听了这话却笑,“放心,不会的,陆行森这个人不是公私不分的人,更何况我们跟盛远集团也没有合作。”

  怒发冲冠为红颜这种事,不是说它不存在,但得看当事人是什么性格。

  洛天远也不会让自己走钢丝,他调查过陆行森,别说陆行森不是那种人,就现在盛远集团还有个董事长坐镇,陆行森就算真的蠢到用商战来发泄自己的怒气,他那爸爸也不会坐视不理。

  更何况,时至今时今日,他虽然没有陆家根基深,可真要拼起来,他也不一定是输的那一方。

  假如那一天陆行森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想要对付他,也得考虑沈清若吧。

  洛天远将沈清若安排到笑颜时装来,是有私心的,他的确是想帮帮这对母子俩,但同时也想让她留在自己的公司,成为他信任的员工,哪一天陆行森真的发疯到智商全无,以沈清若的性格,也绝对不会任由陆行森来对付他。

  宋前进叹了一口气:“但愿吧,不过也太大胆了,现在她在海外部任副主管,看你的意思也是想让她接手很重要的工作,那她以后就免不了要跟外面的人打交道,那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

  洛天远站起身来,走到窗户那里,沉吟道:“你以为生了孩子就只要让他吃饱穿暖吗,为人父母总是要为孩子考虑更多的。”

  以前沈清若最在意的是陆行森,所以她会假死隐姓埋名过与从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

  现在沈清若最在意最重要的人是她儿子,所以她才会走出来,带她儿子看更广阔的天空。

  说白了,那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

  宋前进嘿了一声:“我没当爹,不过你俩估计很有共同话题。”

  两人从包厢出来,就正好碰上从首饰店回来的沈清若,三个人准备去笑颜时装总部看看。

  洛天远跟沈清若现在名义上都是笑颜时装分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出现在总部也不会引起注意。

  现如今笑颜时装在国内时装行业来说,算得上是领头羊了。在市中心独占一栋楼,从外观来看,十分气派,三人开车来到地下停车场,坐电梯直接来到高层,洛天远并不经常来这边,但总经理办公室依然为他留着。

  宋前进知道现在沈清若也知道洛天远的真实情况,便没避讳她,“天远对颜这个字真是情有独钟,时装公司取名为笑颜,娱乐公司是致颜,房地产公司是开颜,前年搞了个百货公司又取名为欢颜。自己女儿还叫书颜。”

  沈清若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知道,是因为洛书颜的名字里有个颜字,洛天远才格外喜欢这个字,对于名下的公司产业取名都会带“颜”,可见女儿对他有多重要。

  “话说天远,书颜的名字是谁取的?”宋前进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洛天远表情僵硬了几秒:“……唔,算命的取的。”

  宋前进:“……?”

  洛天远只能无奈解释:“我一个远方亲戚是算命的,对这个有些兴趣,当时孩子出生后,亲戚正好来宁城办事,就顺道过来看看,名字是他取的。我爸妈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就直接在医院登记了出生证明,都没问过我。”

  这也算是洛天远的一个遗憾。

  他当时根本就没顾得上取名这回事,等回过神来时,就已经被告知怀中的小不点已经被取名为洛书颜了。

  后来上户口时他想改名字,父母都不允许,说都已经喊习惯了,突然改名对孩子不好。

  其实也就喊了几天。

  他父母最看重的还是亲戚说的那一句“这个名字会给孩子带来好运,让她一生平安顺遂”。

  老人家就喜欢听这种喜庆话,再加上名字又好听,说什么都不肯再给孙女改名。

  正在三人说话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宋前进起身一边去开门一边说道:“应该是程萌,我昨天碰到她跟她说了你今天会来。”

  沈清若下意识地站起身来,倒是洛天远仍然坐在办公椅上,脸上却已经带了温和的笑容看向门外。

  沈清若现在既然是笑颜时装的员工,对程萌这个名字就不陌生。

  程萌是笑颜时装的总设计师,可以这么说,笑颜时装有今天这样大的成就,程萌绝对算得上是大功臣。

  更令沈清若意外的是,程萌的名气这样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也没有跳槽的打算,她之前在分公司时就听员工们私底下讨论过,说有大老板花重金挖她,她都没心动。

  程萌走了进来,她穿着剪裁得体又简单的套装,长相只能算得上是清秀。

  当她走进办公室时,沈清若就为之前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程萌深爱洛天远。

  从她进门起,她的眼睛就全是他。

  程萌跟洛天远汇报了工作以后,又道:“书颜就这两天要过生日了吧,可惜我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肯定是赶不回来了,我给她设计了两套衣服,已经让人做好了就放在前台,对了,”程萌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盒子,她笑了笑,“上次书颜知道我在设计大赛获了奖,还特意打电话恭喜我,除了奖杯以外,主办方还送了我一颗钻石,我不太爱珠宝首饰,就干脆送给她吧,小女孩应该会喜欢。”

  洛天远知道程萌对女儿是真心实意的喜欢。

  现在的程萌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家人逼着辍学的女孩了,她有名也有钱,对她来说,这一颗钻石就是她的心意。

  洛天远很少会让女儿收别人的贵重物品,这一回却代替她收了,“我替书颜谢谢你。”

  程萌笑,“她喜欢就好。”

  有程萌那一颗钻石为礼物,沈清若都不知道自己送这礼物合不合适了。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就算很像,但也不是她。

  陆行森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金丝框镜片泛着光,他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红了脸的女人,低声说:“叶小姐,不如我们来聊聊,是谁让你模仿我太太?”

  -

  叶如秋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是港城人,很小的时候家庭环境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全职太太,本来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温馨的,直到有一天父亲意外去世,她跟母亲从原来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公屋,母亲为了生活一连打好几份工。好在她也算争气,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了学校老师,一天下班后,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她,要跟她谈一笔生意。

  他说,她爱上书屋习那个人的行为习惯还有说话方式,只要她能成功地陪在一个男人身边,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一年,都会给她丰厚的报酬。

  不出意外地,她被打动了,从记事起家里就缺钱,尽管现在她开始工作了,可工资也只是勉强够她和妈妈的生活,有时候听着同事讨论购物那些事,她都插不上嘴。

  只要她能令眼前这个男人心动,只要她能陪在他身边,她就能过上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

  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样的英俊。

  叶如秋听着他慵懒的嗓音,看着他沉静的面庞,心跳加速,却还是牢记别人交待她的,她抬起头来,面露迷茫,轻轻地摇了下头后又赶紧低下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陆行森的目光幽深,还真是费了心思。

  行为上的确学到了精髓,只可惜对着这一张像她却又不是她的脸,他内心毫无波动。

  要是还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早就让这女人滚了。

  失去沈沁的这十来年里,他学会了温柔,只是讽刺的是,他最想温柔以待的人已经不在身边。

  “叶小姐,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我朋友与我母亲找上你的。叨扰你的生活,我很抱歉。”陆行森看向叶如秋,明明神情是温和的,可说出来的话却无端让人生寒,“只是他们可能忘记告诉你了,我生平最厌恶有人利用我太太做文章。”

  叶如秋怔怔的看着陆行森,竟然不知道是坦白从宽好,还是抵死不认好。

  陆行森的语气缓了缓:“叶小姐好好想,等聊完了以后我会让人送你回家。”

  -

  同一家酒店,套房里洛书颜跟沈宴正在看电视。

  本来洛天远在港城星月湾也买了一套别墅,只不过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洛天远也忘记请钟点工阿姨去收拾,没收拾肯定是住不了人的,于是这两天就暂时在酒店将就一下。洛天远跟沈清若来港城,一是带两个孩子玩,二则是谈生意项目了,沈清若暂时充当洛天远的秘书,两人一大清早就出门了,出门前也没忘叮嘱俩小孩不要到处乱跑,中午会过来接他们出去吃饭。

  这一次的旅程,预计是半个月左右,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玩,在洛天远的计划里,也是头几天将工作上的事情都处理好,之后几天再一心一意陪孩子玩。好在俩小孩也很懂事,就算在酒店呆着也不闹腾。

  十二点刚过,套房里的座机就响了起来,沈宴离电话比较近,他起身拿起话筒喂了一声。

  那头说话的人是沈清若:“儿子,我跟你洛叔叔还有宋叔叔估计十多分钟就到酒店门口,你跟书颜可以先下来。”

  沈宴嗯了一声。

  挂了电话后,对坐在沙发上的洛书颜说:“收拾一下,五分钟后我们下去等他们,他们十多分钟后就到酒店门口,接到我们就直接去吃饭。”

  洛书颜坐直身体,手里还拿着苹果,诧异得瞪圆了眼睛,“这么快,那等我一下,我去换个衣服。”

  沈宴看她:“没必要换衣服。”

  洛书颜:“当然要换,我这个都是去年的款式了。来港城肯定要更洋气。”

  说完她也不管沈宴是什么表情,直接起身拿起桌子上的房卡去了隔壁。

  好在她这个人还有时间观念,很快地就换好了衣服。

  洛书颜跟着沈宴走进电梯,美滋滋的看着电梯镜面壁里的自己。

  都十一岁了,她比以前高了很多,也瘦了很多。

  虽然这天气也很热,不过去的地方都有冷气,她很臭美,没有将头发扎起来,而是柔顺的披在肩头。

  她除了皮肤白以外,头发也很好,听她奶奶说,她小时候头发就又黑又浓密,现在也一样,发际线生得很好。

  今天的她穿的是时下流行的背带裤搭配简单的白色t恤,脚上是经典款的帆布鞋,俏皮又可爱。

  沈宴注意着她一直在摆弄头上的发卡,便嗤笑:“你可以了,今天照了八百回镜子了。”

  洛书颜才懒得搭理他,“沈姨送我的发卡真的太好看了。”

  别的女孩子可能进入青春期才会爱美,但洛书颜从小学一年级,不,追溯到更久以前,她都很臭美。

  出门绝对不晒太阳。

  沈宴看着手里的太阳伞,十分不爽:“你能不能自己拿伞。”琇書蛧

  洛书颜眨眨眼睛:“这太阳伞的颜色跟我这衣服颜色不搭,你就帮忙拿一下啊,等下有太阳的话,我也帮你遮一下嘛。”

  沈宴都快被洛书颜烦死了。

  真是个娇气包。

  “我不需要打伞,你赶紧自己拿着。”沈宴催促。

  洛书颜自然也有治他的法子:“马上都我生日了。”

  沈宴:“……”

  生日真是个万能借口。

  他懒得跟她计较,于是也不吭声了。

  洛书颜越照镜子就越喜欢这发卡,虽然是碎钻但也很闪,不过最好看的还是这珠子,不知道沈姨在哪里买的,她也不是没逛过街,但就没见到哪家饰品店卖过这种珠子。

  走出电梯后两人去了酒店门口,没看到他们的车,便又等了一会儿,洛书颜都想去洗手间了。

  她今天就不该喝太多橙汁跟水。

  洛书颜:“我去下洗手间啊,你在这里等着,我马上就来。”

  沈宴:“回房间吗?”

  洛书颜摇头:“不回了,一楼餐厅那里不是有洗手间吗,我去那个就可以。”

  沈宴哦了一声。

  洛书颜也不耽误时间,往一楼餐厅方向走去,一路小跑着来到洗手间。

  这个点洗手间的人也不多,洛书颜进去的时候,都空着好几个坑。

  等她再出来的时候,只见洗手台那里有个女人正在补妆,眼眶红红的,她通过镜子多看了那女人好几眼,不知道是不是她看错了,总觉得这个阿姨长得好像沈姨哦,如果不是知道沈姨没有姐妹,她都怀疑这个阿姨是沈姨的姐妹。

  叶如秋根本无心在意别人,她刚才在洗手间关上门狠狠地哭过一场。

  恨自己无能,连这大好的机会也抓不住。

  也恨那个陆先生太无情,看似温和实际上心比冰块还冷还硬。

  她更担心的是,之前江先生提前支付的五万块她已经花了,事情没有办成,这个钱她要怎么还啊?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她必须得再找陆先生好好谈一谈,不作一番垂死挣扎就这样认命,那她也太无能了。她不相信陆先生就一点感觉都没有,明明他见她第一眼时,眼睛是浓重的、抹不开的情绪,尽管她没看懂。

  叶如秋心急,知道陆行森马上就要走,补妆之后就匆忙离开了洗手间,连洗手台上的新手机都忘记带走。

  洛书颜是洗完手后才发现这个手机的。

  这手机应该就是刚才那个阿姨的。

  手机在二十年代初期也不算常见,还没到人手一支的程度,现如今这样的手机都能算得上是贵重物品。

  洛书颜是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拿起手机便往外追去,心思却飘得远了:这件事得记下来,作文又有梗可写了。

  叶如秋是在餐厅门口碰上陆行森的。

  她极力压下面对陆行森时的恐慌,小声道:“陆先生,你妈是希望你能走出来的,这一招不成,她肯定会想别的办法,我知你对陆太太一往情深,应该也不愿意再面对这种烦心事,我有个好主意,不如我们就按照你妈希望的那样假装在一起,你放心,我有自知之明,只不过是想为陆先生你省掉一些麻烦罢了。”

  陆行森都想笑了。

  这一个二个的都把他当傻子。

  他正想让叶如秋去照照镜子清醒一下时,突然一道软糯的女童声音从身后传来:“阿姨,这是你的手机吗?好像不小心落在洗手间了。”

  叶如秋看向洛书颜,视线从她的脸下移到手上,表情一松:“恩,是我的手机,小朋友,谢谢你呀。”

  陆行森也下意识地转过身来,是准备离开的,却不经意地瞥见她头上的发卡。

  这个发卡很漂亮,引人注目的是发卡上的橙色调的美乐珠。

  一瞬间,陆行森瞳孔紧缩,一脸不可置信,心也提到了嗓子眼来。

  以往她还在时,他对她并不关心,等她消失以后,所有关于她的记忆,都一幕一幕鲜明起来。

  他记得这颗美乐珠,只听说似乎是她家中长辈寻来送给她的,她后来改成了项链,十回里有四五回都是戴那条项链,可见珍爱。

  是他的记忆出错了吗?怎么这小女孩头上发卡上的美乐珠跟他记忆中的一样?

  他表情愣怔,抬起手想去触碰,想去瞧个仔细。

  只是手还只是在半空中,沈宴就冲了过来,一把拉着洛书颜后退几步,将她护在身后,他目光警惕地看着陆行森,“干什么?”

  洛书颜也觉得眼前这个叔叔有些奇怪,虽然长得很帅,但这样发怔的看她……让她心里直发毛。

  她下意识地拉着沈宴的衣服。

  “那个阿姨的手机落在洗手台上,我给她送过来的。”她小声解释道。

  沈宴从她手里接过手机,这才看向叶如秋,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总感觉这个人长得很像他妈妈,不过只是乍一看有点像而已。妈妈说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长得像的人也不奇怪。

  他转移视线又盯着陆行森,他年纪还小,并不懂得掩饰自己内心的真实情绪,这会儿看陆行森,就像看一个变态。

  肯定是变态,不然互不相识,他一个大人干嘛盯着洛书颜看?

  沈宴厌恶极了,将洛书颜护得更好,连句话都不愿意再多说,就带着洛书颜走了。

  一边走还不忘故意高声对她说:“不要理会陌生人,不要理会陌生人,这话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在外面一定要小心!”

  洛书颜也很冤啊,“我是给那个阿姨送手机的……哪里晓得她旁边有个叔叔啊。”

  沈宴气死,但也知道这件事不赖洛书颜,“他有没有碰到你?”

  洛书颜诚实摇头:“没有。”

  沈宴这才松了一口气,“早知道我就跟你一起来了。”

  洛书颜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奇怪的叔叔还在盯着她。

  眼神似在探寻又悲伤。

  好奇怪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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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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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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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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