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陈周最近爱去院子里溜达的原因,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满天星斗,看不出花草的颜色,只有清晨这段时间,才能真正感受到季节的变换。
也只有在春秋这两个气候宜人的时节,他才会想起来跑步锻炼身体,冬三九夏三伏,都是他养精蓄锐的季节。
刚跑到大门口,门就被推开了,一身运动装的闻峥站在门口,两人四目相对。
陈周收住脚步,有些尴尬地抬手打招呼:“嗨!早!”
闻峥看见他时眼睛明显一亮:“早安!跑步?”
陈周笑:“对,天气不错,跑一跑活动一下。”
闻峥满意地点头:“你是该运动一下,不要成天坐在电脑前。出去吗?”他侧身让开门。
陈周摆摆手:“我就在院子里跑几圈算了。你平时不是在健身房运动吗?”他知道闻峥每天都做运动,无论寒暑,因为家里有健身房和游泳池,不过他自己对健身器材不太感冒。
“天气不热,外面空气好,出来跑一跑。陪你出去跑一圈吧。”闻峥提议。
陈周摇头:“算了,不去了,你都运动完了。去忙吧。”
闻峥没有坚持:“那明天早上一起跑步吧。”
陈周犹豫了片刻:“好。”
第二天早上,陈周还没起来,闻峥就来敲门了:“去跑步?”
陈周伸手掩着嘴,打了个哈欠:“哦,等一下,还没洗漱。”
“换身衣服就可以了,回来还得洗澡,顺便再洗漱好了。”
陈周觉得有道理,抬起手抹了抹眼角的,转身去换了身衣服,跟着闻峥一起出来了。
清晨的空气清新而湿润,做个深呼吸,体内的浊气都被排出去了,瞬间便觉得神清气爽。
两人很久单独相处了,自从陈周拒绝闻峥之后,彼此都是主动避开的。虽然远远看见对方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两人沿着小区的人行道慢慢跑着。闻峥的脚步轻盈,显然身体和心情都不错。陈周也挺轻松,毕竟年轻有活力,又是慢跑。
这儿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少,环境好、地面纤尘不染,确实是很不错的户外活动场所。两人也不交流,只是慢跑着,陈周便看天看路,看人家的高墙大院,以及从院墙内探出头来的花花草草,就是不看闻峥。
闻峥不看天不看花,就看跑在前头的陈周,天知道他花了多大的意志力克制自己不去亲近陈周。
春天是求偶的季节,虽然人类已经站在了食物链的最顶端,拥有了其他物种所没有的思想和理性,但作为动物的原始本能还是没有完全摒弃掉。所以一到春天,在香甜的空气中,人们想恋爱的冲动比哪个季节都要强烈。
以前闻峥觉得这都是无稽之谈,能被季节左右内心**,只能说明还没进化完。
可最近他已经不止一次晚上梦见陈周了,甚至还有不可描述的梦,这种情况比过去几年的次数都要多。这也让他意识到自己并非是个性冷淡,只是没碰到对的人罢了。
两人默默无言地跑到路尽头,前面是陈周常从窗口望见的那座山,他才发现这山原来被圈在了小区之内,真是财大气粗:“可以爬山吗?”
闻峥说:“当然可以。”
山不高,陈周带头朝山上跑去,闻峥还是紧跟在后面。
陈周第一次上这座山,显得有些兴奋:“这山叫什么名字?”
“栖鹤山。”
“小区名字的由来就是它呀。真的有鹤吗?”
“不知道,没见过。”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上到山顶的观景台,视野顿时开阔起来,整个栖鹤苑尽收眼底,还能看到半个城市的风景。
陈周感慨:“真是个好地方。原来这里视野这么好,以后要多来才行。”最好的风景原来就在身边,自己居然一直不知道。
闻峥没有说话,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在山上没停留多久,陈周像个猴子一样往山下跑,山虽然不高,但下山的坡度却不小,他跑得快,惯性也大。闻峥在后面喊:“你小心点!”
话未落音,就传来了陈周的痛呼,他没收住冲势,差点撞在一棵树上,虽然他用手撑在了树上,但脚下也踩在了树与石板路的缝隙间,不大不小,正好卡住了,脚背被狠狠别了一下。
闻峥三两步赶上去:“怎么了?”
陈周缓缓抽出自己的脚:“扭到脚了。”
闻峥连忙说:“别动!”他单膝跪地,将陈周的脚轻轻抬起来,放在自己腿上,用手指轻点着:“哪儿疼?”
“咝——”陈周倒吸着凉气,“就、就那儿。”
闻峥见他一碰就疼,说:“可能伤到骨头了。我背你下山去医院。”
陈周连忙说:“不用去医院,回去拿云南白药喷一喷就好了。”
闻峥半蹲在他面前:“上来。”
陈周犹豫了一下,趴了上去:“谢谢闻总,对不起啊,给你添麻烦了。”
闻峥托住他的双腿,将人往背上送了送。陈周的胳膊没处放,最后还是搂住了闻峥的脖子:“很沉吧?”
“不沉。”闻峥没觉得沉,背上陈周,反而觉得每个细胞都如同打了鸡血,浑身充满了力量,步子迈得更轻快了。
幸亏这儿人少,路上碰不到什么人,不然一个大男人被人背着,多尴尬啊。
陈周跑过来的时候觉得没多远,但等闻峥背他回去的时候,他觉得这段路特别地长,长得他心慌:“闻总,要是累了就放我下来休息一下。”
闻峥大气都没喘:“不累。”
陈周便安静地趴在闻峥背上,鼻尖能够触碰到闻峥的头发,带着浅淡清爽的洗发水香味,十分好闻。他忍不住凑过去深吸了几下。搂着闻峥脖子的胳膊收了收,他一直都知道闻峥是可靠的,此刻更加肯定了这个认知。
如果,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就好了,他就可以放纵自己一回。当然,也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因为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所以可以放纵自己一回。但那样到底太不尊重闻峥,他虽是作者笔下的纸片人,但在这个世界里,依然是有血有肉的人,怎么容许亵玩。更何况,他自己的感情也不是水,说放就放,说收就能收的。
闻峥感受着背上人的体温和心跳,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这么贴近了,甜蜜在他胸腔里涌动着,他背着陈周,仿佛背负了整个世界,他希望回家的路再长一点,永远没有尽头就好了。
陈周觉得没什么大碍,但还是被闻峥送到医院去拍了片子。经检查骨头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软组织挫伤,养几天就好了。
陈周便做了几天瘸子,为了行动方便,每天拄个拐晃来晃去,才跑了两天的步又停下了,所以说他根本就不适合锻炼身体,生命是在于静止的。
只是他这一受伤,和闻峥之间默契的冷战便停止了。闻嵘喜闻乐见地发现,他哥和陈周和好啦。每天会订了营养丰富种类齐全的外卖,送到陈周办公室,自己还会过来一起吃饭,晚上还会留下来一起加班,等着和陈周一起回家。
闻嵘便乐呵呵地过来蹭饭吃:“原味居的菜味道就是好,得提前一天预订才行,陈周你可真有口福。这狮子头,肥而不腻,软糯爽口,鲜香醇厚,全城找不出第二家能做得这么美味的了。”
闻峥盯着弟弟的筷子:“你少吃点,我没买你的份。”
闻嵘笑眯眯地说:“一份四个,你不吃,我和陈周一人俩,刚刚好。吃多了也腻对不对,陈周?”他笑眯眯地说。
闻峥翻白眼:“刚刚谁说的不腻?”
陈周笑着说:“没事,二少吃吧,我有一个够了。闻总你也尝个。”
闻峥皱眉瞪弟弟,意思是你看看人家。
闻嵘笑嘻嘻地说:“好吧,我不吃了,哥你吃吧。”
闻峥转头温声对陈周说:“你吃吧,喜欢就多吃点。”
最后陈周吃了俩,闻峥本来不想吃的,在陈周的注视下也吃了一个。
闻嵘啧啧感叹:“饭是没吃饱,但是狗粮吃饱了。”
陈周红了脸:“二少你没吃饱吗?我这里还有点心和水果。”点心水果也是闻峥买的,给他当下午茶和夜宵的。
闻峥说:“他没吃饱自己去吃,公司有食堂,外面有快餐,家里还有厨师,哪儿喂不饱他。”
闻嵘以手掩住胸口:“我太受伤了,我已经不是我哥最爱的弟弟了。”
“现在受伤的是陈周。你跟一个病人争什么宠。”闻峥说。
闻嵘笑嘻嘻地说:“听见没?我哥承认他在宠你。被宠爱的感觉怎么样?”
陈周满脸通红,咳嗽一声:“我要睡午觉了,你们都回自己办公室吧。”
闻峥主动收拾起桌上的碗筷:“你先活动一下再睡,免得消化不良。阿嵘,去洗樱桃。”
闻嵘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去洗?”m.χIùmЬ.CǒM
闻峥看着他:“难道让陈周去?”
闻嵘连忙说:“好,好,我去,我去。”于是闻家二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家伙,第一次洗起了樱桃,看着未来嫂子的份上,他忍了。
闻峥又补充一句:“洗干净一点,每一颗都要摸到。别冲一下就行了。”
闻嵘转过头,指着他哥,朝陈周做了个鬼脸,意思是你看我哥!
陈周忍不住笑出声:“谢谢,辛苦二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更得很迟,但是很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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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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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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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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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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