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个月来抓药的人其实也不多。但因几个月前有一户人家的独生儿子染上了怪疾,南溪镇的大夫都束手无策,本想到禹州城再去瞧瞧的,可不曾想还没出南溪镇就开始犯病了。
这一犯病就只能带去最近的药铺先稳住。
药铺与药堂不同,一般有些银子的才会去药堂看病抓药,或者是在药堂看病,去便宜的药铺抓药。而在药铺看病的人,极少。
虽不想在药铺看病,可当时也没有办法了。
可谁知道,别的老大夫都束手无策,反倒是这年纪轻轻的大夫说有办法!
周衡所能接触到的各种医书种类有很多。有的医书是齐绣婉央求那将军身边的太医所赠的,还有的是她娘亲专门花重金搜罗而来的,里边大大小小的病症数不不胜数。
碰巧那小孩的病症,周衡在医书中见过。
起初这对夫妇不敢冒险,但去禹州城再快也要一个时辰路程,眼看自己的孩子撑不住了,也只能破罐子破摔了。
没想到人还真的救了过来。
这夫妇二人便在这南溪镇四处宣扬“有间药铺”的周大夫医术了得,就连其它药堂大夫束手无策的病症他都能医治好。
有人将信将疑,后来有些较贫穷的人,去看了病,抓了便宜的药,却也能把多年的旧疾医治好。自此“有间药铺”的名声也渐渐的起来了。
相对比先前门庭冷清的两个月,现在有时候百姓还排着队来看病。
店里忙不过来,先是小翠去帮忙了,但因小翠不认识字,也不认识草药,只待了半个时辰就被周衡叫去负责包药了。
齐绣婉现在还是会怯于陌生人,但看到平时能扛的周衡都露出了疲惫之色,便自告奋勇的说要去帮忙。
周衡并未阻止她,或者说她想要做的事情,他多为支持。
刚开始帮忙的前两日,很是手忙脚乱,但几日坚持下来,与小翠配合起来,倒也逐渐地得心应手了。
帮忙了差不多一个月后,都能准确的知道那一味药在哪个位置了,抓药的速度也是极快的。
要不是周衡半个月前请了一个药童,让她回家歇着,她估摸着都能闭着眼睛抓药了。
再说她与周衡成婚也已经四个月了。在来药铺帮忙前,她父亲就把她平安回来的消息公布了出去,还有先前想好的说词。
虽然这些事情都说了出去,但除了家人知道她在南溪镇外,无人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她嫁的那猎户叫什么名字。
这四个月来,她与周衡回过两回刺史府。每回都是光明正大地回去,就是为了堵住那些闲言碎语。
那些人说她父亲嫌贫爱富,嫌她丢人,所以不让她回来,如今她每个月回一两回,看他们还能有什么话来说!
今日说好要回去一趟,所以药铺只开了一个上午,下午周衡便带着齐绣婉一块回禹州城去。
因齐绣婉经常要回刺史府,所以周衡前不久就自己买了一辆马车。
周衡到房中拿了软垫软靠出来,然后放进马车中摆弄了许久才把马车拉出院子。
摆了踩踏出来,才返回去喊人出来。
齐绣婉手上拿着一个小篮子,是她最近和李嬷嬷学的糕点。她早上刚做的,拿回家给爹娘尝一尝。
周衡上前把篮子拿到了手中,与她一块走出院子,扶着她上了马车后才慢悠悠地驾马车离开西岭巷。
因周衡的马车慢,平日只需要一个多时辰的路程,他却是花了差不多两个时辰,近乎黄昏的时候才到刺史府外。
门外的侍卫见识五小姐回来了,立即回去通报。
他们也是早上临时决定来的,所以并没有提前说。
正准备用膳,听到女儿回来后,刺史夫人忙吩咐下去,让厨房多做些女儿爱吃的饭菜。
进了府中,刺史夫人忙拉起女儿的手,问她:“今日回来怎么不差人来说一声?”
齐绣婉笑了笑:“今日是忽然起意要回来了,回来想告诉爹娘一个好消息。”
最后的一句话,放低了声音,只有她娘亲能听得到。
刺史夫人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忽然一喜,“有了?”
齐绣婉红着小脸点了点头:“一个多月了。”
“月份这么小,真的确定了?”刺史夫人并未被惊喜给冲昏了头,还是慎重的多问了一下,以免到时候再告诉自己的丈夫时发现并没有怀上,那不就让他白白空欢喜一场。
“娘,周衡自己就是大夫,他说半个月前就怀疑了,然后观察了许久,今日确认才与我说的。”
刺史夫人闻言,脸上笑容瞬间加深,可下一刻又板了脸:“你月份这么小,怎么能这么奔波呢,周衡也是的,他是个大夫,怎么不知道劝着你点!?”
听到周衡被说,即便说的人是自己的娘亲,但小媳妇也是当即不乐意了,撇嘴:“是我要回来与你们说的,周衡也说没问题了,他在马车上边放了软枕软垫,且还驾得非常慢,平时回来就一个多时辰,今日回来整整花了两个时辰呢。”
听到女儿的话,刺史夫人无奈地刮了刮她的鼻子,“你个孩子都要当娘了,怎么还这么小孩子气?”Χiυmъ.cοΜ
齐绣婉继而又是一撇嘴:“才不是呢,周衡从来就不说我孩子气。”
刺史夫人更是无奈:“他那还用说吗?他难道不把你当成女儿一样来疼爱?”
李嬷嬷是刺史夫人的人,有时候刺史夫人也会从李嬷嬷那里得知女儿的情况。自己这个女婿虽然看着是个冷脸的,但有时候却是会亲自给女儿做饭,洗衣,梳头,而她想做什么,他也会由着她,顺着她。
试问一下,天底下有哪个男人能为自己的妻子做到这个地步的?大概只有做爹的对女儿才能做到这个地步。
听到自己娘亲的话,齐绣婉愣了一下。不知怎的就想起了在周家庄,周衡养她的那段时日,越想越透露出点不正常。
那时可不是把她当成女儿养吗?
她曾经调侃他说他像她的爹爹,现在连她娘都这么说,可见周衡是真的对她极好的。
偷偷地往周衡那边望去。与她爹说话的周衡似乎察觉到她看了过去,随后转头望向她,微微抬起眼帘,眼神的意思她瞬间看明白了。
——怎么了?
小媳妇羞答答的与他对视了一眼,然后轻轻的摇了摇头,告诉他,她没事。
女儿与女婿在自己面前眉来眼去,刺史夫人眼里也满是笑意。
以前,刺史夫人觉得自己最疼爱的女儿要嫁的人,肯定是人中龙凤,家世显赫。可现在忽然觉得女儿嫁给
周衡,比起嫁给高门大户要好许多。高门大户规矩不仅多,且那些个达官贵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女儿嫁过去后,怎么可能会活得这么自在,这么的幸福?
再说回来,他们小夫妇二人这两个来,都是当日来当日走。但这回这么晚来,且齐绣婉又有了身孕,自然不可能当日就回去,所以刺史夫人安排小夫妇就住在了女儿未出阁之前住的小院。
这是周衡第一次来小哑巴住过的地方,第一次住进她的闺房。
晚上齐绣婉母亲拉着她去说话了,周衡就先去洗了澡,然后回了房,拿着本医书在床上看,等她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齐绣婉才从她娘的院子出来。先去洗了澡,然后才回了房。
一进房就见在床上坐着,依靠着床头的周衡脱了上衣,关着膀子坐在床上,小脸顿时一红。
六七月的南方,比北方炎热了许多,周衡不抗热,所以平时只有他一人,或者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就会打着赤膊。
就算是成亲了,就算现在还有了身孕,她看到他健壮的身子,还是控制不住地害羞。
她以前喜欢儒雅且身形修长的,可现在她压根就看不上那等肩不能扛,手不能抬,百无一用的书生。她现在就喜欢像周衡这样体格强健,身强力壮的。
小碎步走到床边,然后爬上了床。整个人小小的一只叠在了他的身上,头贴在他的肩胛处,瞥了一眼他手上的书,嘟嘟囔囔道:“你怎么又在看医书?”
周衡一手拿着书,一手圈住她来固定住她的身子,以防她从他的身上滑落。
“这是小儿医志。”周衡淡淡的道。
“小儿……小儿医志?你怎么在看这个,是不是因为我有了你才看的?”小媳妇抬起一双发亮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他。
周衡一点头,她就惊喜地勾住了他颈项,惊喜连连喊喊他的名字:“周衡,周衡,你怎么就这么的好!”
别的小媳妇第一次怀孕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安,可她一点都没有,因为有周衡在,她很安心,很安心。
周衡阖起医,放到了一旁,大掌落在她的小腹上,轻轻地抚动。
嘴角略微勾了一下,“你也很好。”
“不,还是你就好。”
她紧紧抱着他,窝在他的怀中,嘴角上带着浓浓的笑意。
抱了许久后,有些热了,她才松开他,抱着小枕头坐在里边,与他说:“孩子的名字,要不要就让我爹来起,你起名随便,我又不会给孩子起名,而爹学识渊博,肯定能起一个好名字,而孩子的小名就我们自己来想吧。”
起名么……
周衡确实是不在行,她不提的话,估计以后孩子的名字简单得一点含义都没有。
周衡点头:“我明日回去之前与你爹提一提这件事,看他乐不乐意。”
齐绣婉笑道:“老一辈最喜欢给小一辈起名字了,你说了爹肯定会乐意。”
话落后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想到这小肚子里面已经有了她和周衡的孩子,她脸上的笑容逐渐温和。
真好呢,是她和周衡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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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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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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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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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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