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一名队员好奇地问。
“你看他裤.裆嘛。喏,那么明显!”黄毛小子努嘴坏笑。
几名队员仔细一看,顿时也都窃笑起来。队长时不时做那种春意盎然的梦,身体怎么受得了哦!
说话间,高大男人辗转着苏醒过来,睁开眼的一瞬,瞳孔里的迷蒙就已迅速消退,变成了警觉和肃杀。然而,当他确定周围的环境并不存在危险时,这种肃杀又很快变作了柔情与怀念。
当他沉浸在回忆中时,一名队员打趣道:“队长,又梦见嫂子了?你跟嫂子在梦里干了什么好事,瞧你激动成那样,哈哈哈哈……”
男人并不在意身体的自然反应,倒是极感兴趣地问:“你们有没有谈过恋爱?”
“当然有。”
“我被系统选中的时候都结婚了。”
“我女儿三岁了。”
“我没结婚,但我三个月换一个女朋友!”
“我谈了一个八年的男朋友,他对我很好。”
大家七嘴八舌地回忆往昔,气氛渐渐变得热烈起来。
男人又问:“那你们还记得自己的初恋吗?”
“记得,太刻骨铭心了!分手那天我哭成了狗!”
“我也是,现在想起来心里还一阵阵地发疼。”
“别人都说初恋刻骨铭心,经历了这么多世界,我反而把初恋忘了。没有结果的恋爱谁还记得?我只记得我女儿在原世界等我。”
“我的初恋也没结果,追了三年没追上,最后放弃了。”
“你那不叫初恋,叫单恋。”
“单恋也是恋,怎么就不算了?”
几人说着说着就争执起来。
男人状似不经意地问:“你们当中有谁一直和初恋在一起,从来没分开过?”
众人静默一瞬,继而苦笑摇头:“初恋是很美,但初恋也很脆弱。大家都不成熟,很难维持好一段感情。”
“我倒是想和初恋结婚,但我那时候才十四岁,领不到证啊!”
“从初恋到结婚,哪有那么好的事啊。才第一次谈恋爱,大家都是新手,很难度过磨合期,后来吵吵闹闹很快就分开了。”
“是啊,初恋最美,但初恋也最破碎。”
“据说所有恋爱类型中,初恋的成功率是最低的,只有1%。”
众人回忆往昔,不禁摇头惋叹。
直到此时,男人才抿着薄唇,略带炫耀地说道:“我和你们嫂子就是初恋,高三的时候一见钟情,很快就在一起了。那时候我得了绝症,他明明知道我快死了,却还是要跟我在一起。他说会一辈子照顾我……”
男人说着说着便控制不住地微笑起来,目中柔情满溢。
一群队友听得愣怔,继而调侃道:“队长,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我严重怀疑你把电视剧的剧情和自己的真实生活记混了!”
男人竖着眉毛狠狠一瞪,众人就全都老实了,纷纷举起双手:“好的好的,您说您说,我们听着呢!”
于是男人兴致勃勃地往下说:“你们嫂子非常聪明,十八岁就被国家科学院评选为荣誉院士,还发明了治疗癌症和绝症的药剂。
“他是为了救我才会去搞科研。他原本是想好好把高三读完,再跟我一块儿去读大学。哪知道我的病恶化得太快了,逼得他不得不休学去研发药剂。
“我俩十八岁就订婚了,二十四岁结婚,我外公主持的婚礼,全国人民为我们送上祝福……”
“队长你快打住!你这越编越离谱了!”黄毛小子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脸颊通红地说道:“队长,你们结婚关全国人民什么事?为什么全国人民要给你们送祝福?队长,你吹牛竟然不用打草稿哦,你真的厉害了,哈哈哈~”
黄毛小子最后还是捂着嘴笑喷了。
其余队员也都撇开头,颤着肩膀,疯狂忍笑。
男人的倾诉欲被破坏得一干二净,瞪了黄毛一眼,独自走开。
“你们嫂子是超级天才,发明出来的东西改变了全世界。他和我结婚,不仅全国人民祝福,全世界人民都祝福。不信就算了,等你们见到他,你们就明白了。”男人捏着一颗超大容量的记忆珠,慢慢消失在黑暗中。
行走间,他摸了摸发烫的后腰,那里有一道血肉模糊的伤口正在愈合。
曾经的他对自己的过往只字不提,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现在的他却疯狂怀恋过去。
但这种变化明显是有好处的。或许是因为太想找回自己的恋人,男人的身体正在加速愈合,能力也呈指数级增长,不知不觉已打下一片广袤疆土。
队员们享受了胜利的果实,自然也得付出一些什么,于是指着黄毛的鼻子骂道:“下回别打断队长,让他说完。无论他怎么夸嫂子,我们跟着夸就对了!我们的地盘离恐怖之主和灵镜之主的地盘太近了,队长要是心情不好,战斗力就会削弱,我们都得跟着遭殃。”
“好好好,我记住了。”黄毛小子举起双手做投降状,紧接着又问:“你们说恐怖之主和灵镜之主现在到底是人还是神?据说他们已经通过了试炼,见到了主神,为什么不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是我,我就选择离开。”
“人家是有大志向的,不像我们,都是一群咸鱼。人家要的不是自由,是成神。”一名队员摇头感叹。
“对,据说恐怖之主和灵镜之主现在是半神,曾经被他们攻略过的世界后来都成了他们的领地。他们和主神一起统治这个宇宙。”
“没错。他们的力量全部来自于他们统辖的小世界。”
“据说统辖的小世界越多,力量就越强大。”
“怎么统辖小世界?”黄毛小子好奇追问。
“把那个世界的气运全部掠夺过来,然后掌控世界法则。”
“对,掌控了世界法则就可以随意修改世界设定,成为一界之主。比如科技世界可以修改成灵异世界、凡俗世界可以修改成修真世界等等。”
“恐怖之主统辖的所有小世界都被他修改成了恐怖灵异世界。他靠汲取人类的恐惧和绝望而获得力量。他很强大。”
“还有灵镜之主,据说他的世界是无尽轮回,只要进去了,谁都逃不出来,只能在一个个真真假假的镜面世界中穿梭,慢慢困死。”
“在最南边还有一个末日之主。他把自己攻略过的小世界都修改成了末日世界,靠摄取这些世界的生灵之气来强大自己。他们都是一群丧心病狂的怪物!”
“他们是主神的打手。”
“想要杀死他们就必须夺走他们的力量。而夺走他们力量的唯一途径就是夺走他们统辖的小世界。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说到这里,几名老队员不禁摇头叹息。
黄毛小子不敢再问了,默默闭紧嘴巴,看向跳跃的篝火,心中涌上一阵绝望。他以为队长已经是世所罕见的强者,却没料在队长之上竟然还有半神的存在。如何穿过半神的领地前往神界?
这是一个谁都无法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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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庄理正半坐在床上,手里端着一碗汤药,听着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女轻言细语的安慰自己。
“大哥哥,不过是科举失败而已,你何必那么想不开。你一拿起书本就头疼,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这是落了病根了。你若是不想把自己的身子熬坏,日后便别再看书了,好好歇着吧。”
少女轻轻碰了碰那碗汤药,催促道:“大哥哥快喝药吧,旁的事别再想了。”
庄理没喝药,只是默默观察着少女,也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老砖房,房子里除了一张炕一张桌,两把椅,再没有别的家具和摆设;梁上的木头散发出桐油和霉菌混合而成的气味,可见有些年头;贴着泛黄纸片的窗户破了几个洞,有融融的阳光照射进来。
然而如此狭窄的房屋也不是庄理一个人能够拥有的。在远离土炕的窗边还趴着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年,手里握着毛笔正写着什么,口中还念念有词。
炕上摆放着两个枕头,其中一个应该是属于少年的,他和庄理同住一屋。
古旧的建筑、古旧的家具、古旧的人和古旧的穿着。眼前的一切都昭示着庄理来到了一个古代世界。
很快就对自己的境遇有了一定了解的庄理这才垂下头,轻轻嗅闻汤药的气味。
上辈子研究医疗技术的时候,他对中医这门学科也有所涉猎,很快就辨别出这是一副养生方,能调节亚健康状态,喝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是他浅啜一口,然后放下汤碗,拧着眉头靠枕而坐,继续打量四周的情况。
如果按照古代的标准来看,能住得起砖房,供得起孩子读书,这个家的日子绝对算得上富裕。
眼前的少女叫自己大哥哥,脸上的笑容却不入眼底,分明是个虚情假意的,所以这兄妹俩是不是一母同胞还很难说。
坐在窗边的少年回头看向少女时目中充满戒备,想来应该与对方关系不睦,甚至素有龃龉;看向自己时,少年的目光却充满担忧、孺慕和亲昵,所以他应该是这具身体的亲弟弟。
庄理很快就把两人划分成了亲、疏两个阵营。
少女长得十分甜美可爱,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说不出的天真无邪,但庄理却无法从她的瞳孔里寻到一丝真挚的情感。她温暖的躯壳里包裹着一颗冰冷的心。
对于这种人,庄理向来懒得应付,当即便道:“我累了,你出去吧。”
少女看向那碗汤药,似是有些担忧,却又怕大哥哥烦了自己,最终还是出去了。
走到窗边的时候,她盯着少年的功课看了一会儿,小声说道:“小弟,你一握笔手腕就发抖的毛病是不是还没改掉?你的毛笔字已经不成形了,上了考场,考官大人可能连你的卷子都看不懂。你这样是不行的,还是赶紧找个大夫好好看看吧。”
少女原本还想说什么,见少年脸色煞白,指尖颤抖,目中满是抗拒,便摇摇头,叹息着走了。
庄理挑高眉梢,只觉得少女的一举一动都隐藏着一些很耐人寻味的细节。
7480刷拉拉地翻着剧本,也跟着长叹一声:“主人,我早就说过让你谨慎处理金手指,你不听,现在好了,我们穿越到一个略带灵异色彩的世界了!
“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子就是刚才那个少女,她是你的堂妹,也是远近闻名的小福星,走在路上不是捡了兔子就是捡了人参,随随便便翻个草窝也能找出来一堆金银财宝。谁对她好,谁就走大运;谁对她不好,谁就倒大霉。
“你们一家子都对她不好,所以是首当其冲的炮灰。主人,你如果不把因果之眼烧掉,我们就能改变因果关联,进而躲开她的气运。但现在,你只是一个普通人,拿什么跟老天爷的亲女儿斗?
“我跟你说,你这个堂妹的运气真的逆天了!你别不信!她说什么,什么就会变成现实,那张嘴比许愿池还灵。”7480小声嘀咕:“叫你不听我的话,这下看你怎么办。”
“小福星?运气逆天?这样的设定倒是有趣。”庄理非但不慌,反倒饶有兴致地笑了笑。
他喜欢一切新鲜未知的事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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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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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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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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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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