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澜瞬间就把他抱的更紧了。
他依恋的躲在程郁的怀里,想让他亲亲他,抱抱他,可是他却突然想到,在他没有回应的地方,程郁等了他八年。
不是八分钟,八个小时,八天,八个月,而是八年。
八年,100多月,3000多天,他是怎么撑下来的呢?
他等了四天,小乔就告诉他,不要再等了,程郁等了三千多天,必然也有人不断的告诉他,不要再等了。
可是他还是等着,没有结果,没有尽头的等着。xiumb.com
他怎么这么傻呢?
他怎么就不会放弃呢。
林安澜在这一刻,真实而刻骨的为程郁难过,为他那八年的等待而惋惜。
“你怎么这么傻呢?”他难受道。
“你怎么能喜欢一个人喜欢这么久呢?”
“我怎么......就真的让你等了这么长时间呢?”
林安澜后悔了,他想,如果时间能够倒退,他会在高中的时候,在程郁最开始喜欢上他的时候,就义无反顾的回应他的喜欢。
当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为他的一厢情愿而感动,你甚至会觉得厌烦。
可是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为会他曾经的伤痕而心疼,你甚至会希望一切能重来。
尤其是,当你自己切身感受过这种痛苦之后。
曾经的林安澜不爱程郁,他或许知道程郁喜欢他,但是他不觉得那有什么。
没有人需要为别人的喜欢买单,明恋暗恋他的人那么多,如果他一一回应过去,他需要回应的太多了。
他想着程郁总会放弃。
他想着自己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丝的暧昧与希望。
所以他问心无愧,他不心疼程郁,也不觉得内疚,或许偶尔会惋惜一下他们本可以成为朋友的,但是却也只是偶尔。
他有着自己的保护层,他活得简单且清醒。
他拥有失而复得的亲情,一个足以信任的好朋友,一些可以交谈聊天的普通朋友与同学,他很满足,也很珍惜。
可现在的林安澜喜欢程郁,他忘记了曾经的一切,只有程郁的爱真实且鲜活,他沐浴在程郁的爱情里,心里也充满了对他的喜欢。
当那些等待,只存在在程郁的只言片语里时,林安澜为他感动,为他的坚持而惊讶。
可当他回忆起自己苦苦等待的时光,重回当年的心境,那一刻,他才终于发现,程郁这八年,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而是漫长的充满失望又不断重复的枯败时光。
幼年的林安澜会因为小乔的“不要再等了”,放弃自己心里的等待,将希望放到其他人那里,希望其他人满足他的心愿。
可少年的程郁,却在经历了一个又一个人的劝阻后,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暗恋。
徐笙劝他,“放弃吧,他不会喜欢你的。”
郁蘅问他,“你觉得可能吗?”
华荣说他,“你这样子,到头来只能感动你自己罢了。而他,他根本不需要你的喜欢。”
程郁什么都清楚,他觉得大家说得都对,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如果他的母亲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她一定不会让自己爱上他的父亲,谁会想爱一个风流多情的浪子呢?
他的母亲难道不知道想要浪子回头,这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吗?
她当然知道,可是她控制不住她自己。
她在联姻结婚的那一天,还劝诫自己不要付出真感情,她明明什么都清楚,却还是不受控制的爱上了她的丈夫。
程郁也一样,他什么都清楚,他清楚林安澜不喜欢自己,林安澜的眼里没有自己,他的暗恋不会有什么结果,可是他还是爱他。
在那几千个日夜,在昼夜更替的白天黑夜,他只爱他。
而林安澜,他终于在这个夜晚,在自己的午夜梦回后,在自己的委屈后,真切的明白了程郁的曾经。
所以,他开始了对程郁的心疼。
他想,他再也找不到一个这么傻的人了。
爱慕他的人很多,可是他可以肯定,程郁是唯一一个爱了他这么长时间,还依旧在爱他的人。
茫茫人海,只有他,是最爱自己的。
他心疼的抱紧了自己身边的人,自责道,“你真的......太傻了。”
可程郁不觉得自己傻。
爱情本就如此,不受控制,不由人掌控。
他只是单纯的喜欢了一个人,只是在自己少年期和青年期爱上了一个人。
这不是什么傻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正常且幸福。
这世上,能够遇见爱情本就是一件幸运的事。
虽然暗恋很辛苦,但是程郁从未后悔,他的心地荒芜且泥泞,可林安澜美好且珍贵,因为他的出现,这片泥泞中生出了一朵荷花。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馥郁芬芳,洁白动人。
程郁小心的捧着它,捧着自己的爱情,珍惜而喜悦。
林安澜爱他,这固然很好;可林安澜不爱他,他也能够接受。
没有哪一朵花是会彻底属于哪一个人的,你可以惊艳于它的美丽,却不能强行要它为你盛开。
程郁接受这个事实,所以他安静的,小心谨慎的,捧着他的荷花。
可现在,他的荷花为他绽放了。
他活在自己身边,和他度过每一个日出日落,和他拥抱接吻,和他说爱他。
这是他从未想过的幸福,所以程郁很满足,他不觉得自己傻,也不觉得林安澜需要愧疚。
“没关系,”他亲了亲林安澜的额头,“喜欢你的那段时光,我过得很充实,我不觉得自己傻,我也不觉得你有什么不对。这本身就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你没有让我等,是我自己想等,所以我不觉得委屈,你也不要替我委屈。”
林安澜怎么可能不替他委屈,他自己等了四天,他就痛苦难耐,拼命的检讨自己,不断问自己是不是他不够好,他不乖,所以他的妈妈才不要他。
程郁这么多年,他怎么可能不委屈。
他心疼的抬起头,亲了亲程郁的下巴,又去吻他的唇。
程郁安抚的和他接吻。
林安澜的心柔软且布满了伤感,他轻抚着程郁的侧脸,嘴唇在他的嘴唇上摩挲,他一下下的亲吻着他的嘴唇,又重新抱住了他。
程郁抚摸着他的脊背,和他道,“没事的,真的,我不委屈。”
林安澜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趴在他的肩上。
屋内很沉寂如水,被里的两人抱得很紧,气氛温柔黏稠。
林安澜缓缓开了口,他说,“小花,谢谢你等了我那么久。”
谢谢你一直喜欢我,即使我什么都忘记了,也还喜欢我。
程郁在这一刹,整颗心静了下来。
他不自觉搂紧了林安澜,低下头抵着他的脑袋,他的心似是被泡在热水里,涨得发烫,拥挤着他整个胸腔。
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支持他,从来没有人觉得他会等到回应,就连他自己,也在心里默认了这段恋情终将没有结果。
他虽不后悔,却也不含希望。
可是今天,林安澜和他说——谢谢你等了我那么久。
即使这一切都是在虚假之上,即使当林安澜恢复记忆后这段话或许就会作废,但是这一刻,程郁觉得一切都值了。
他的等待不是无意义的,他的喜欢不是不必存在的,至少现在的林安澜,对他的喜欢和等待进行了肯定。
他在黑暗中干涩的开口,“不客气,我喜欢你,我会一直等你的。”
即使林安澜恢复了记忆,他也会继续爱他。
只要他一天没有谈恋爱,结婚,他都会坚持去爱他。
而如果他谈了恋爱,结了婚,那么他会祝福他,祝他爱情幸福,婚姻圆满。
就像景焕对顾书禹那样。
林安澜在他怀里摇了摇头,似是心情终于缓了过了,语气里带着一丝笑意,“不用等我了,我已经是你的了。”
“还有以后呢。”
“以后也会是你的。”林安澜抱着他撒娇道,“一直都是你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林安澜抬头看他,亲了他一下,亲昵的看着他。
程郁抱紧了他,低声道,“嗯。”
他真喜欢现在的林安澜,喜欢这个爱着他的林安澜,喜欢现在这样的时光,如果可以,他真希望林安澜能一辈子都不恢复记忆,可是,他又那舍得真的骗他一辈子呢。
他总会恢复记忆的,总会离开他的,所以程郁只希望他能稍微恢复的晚一些,多给他一些可以珍惜的甜蜜。
再多陪我一会儿吧安安,就一会儿,他珍惜的亲吻着林安澜的额头,和他说,“睡吧,别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林安澜闭上了眼,安心且舒适。
他在后半夜的梦里梦到了程郁,十八岁英俊且不满的程郁。
他穿着黑色的外套,眉眼锋利,他问,“我得罪你了?”
林安澜平静道,“没有。”
“那我加入文学社,你就退出?”
“和你无关,我自己没有那么多时间罢了。”
“我没加入的时候,你怎么就有呢。”
程郁向前一步,拦在他的身前,“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
林安澜无奈,他低声道,“不是你的问题。”
“那为什么偏偏在我加入后退出。”
“程郁。”林安澜直视着他的眼睛,“我不讨厌你,但是我也不会和你成为朋友。这不是你的问题,你很好,只是,我们两个之间,不可能有同学以外的关系了。”
“因为蒋旭?”
“因为我。”林安澜道,“这是我性格的一部分。”
程郁气恼,“所以我就活该吗?你觉得蒋旭可怜,你心疼你最好的朋友,所以我就是错的,我就是你们共同的敌人是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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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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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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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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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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