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让人去查探情况了,等消息回来了,先同你说……”姬金吾说,他放下手中掰折的筷子,示意一边的仆从给他再拿一套餐具来。
然后范汝就闯进来把这份正经给打破了。
先是婢女匆匆跑进来通报:“范祭司来了”,人家婢女话音未落,范汝已经风一样跑了进来。
他毫不见外地坐在了姬金吾对面,笑嘻嘻地打了声招呼:“中午好,两位。”
然后光明正大地说:“我能来蹭个饭吗?”
正好新的干净餐具端上来了,姬金吾让仆从将碗筷也递给范汝一套,问:“怎么?你又把金铢扔到哪儿去了?”
范汝面不改色心不跳:“我昨晚喝酒去了。”
姬金吾心下一顿,知道这人估计没去干什么正经事,但是也没追问,生怕他是去花楼里和人竞价花魁了。
这个话题他根本不敢在易桢面前提。
范汝为人处世,就是讲究一个“兴起而去,兴尽而返”,他乐意、他开心最重要。
有一年范汝坐在某个不知名的酒庄喝酒,听隔壁酒桌说,某某地有个寡妇被夫家的恶婆婆和大伯给卖了,现在闹得头破血流,还是给抬到新夫家去做妾了,今天刚好进门。
范汝可能喝得有点上头了,听完就跑到某某地,蹲在官道上,找人四处打听打听,跑去把那顶花轿给截下来了。
那寡妇给五花大绑绑在花轿里,头上都是血。范汝把她那个送嫁的恶婆婆和大伯都打翻在地,给她松了绑,正要给点金铢让她走,自己来处理后事。
那寡妇小娘子抢过范汝的刀,头上还满是血,咔嚓两下把自己婆婆和大伯给杀了。
范汝:“……”
寡妇:“壮士您快走吧,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是我杀了他们,罪也是定在我身上。”
范汝第一次遇见和自己抢人杀的姑娘。
他这辈子要做什么坏事,从来没有人能阻止他。姬金吾也不行。
但是范汝从这寡妇小娘子身上发现了一个新思路:
阻止一个人干坏事,只需要抢在他前面把他要做的坏事干了就行。
然后官府就来了,范汝坚称是自己杀了人,寡妇说他说谎!人明明是我杀的!
官府也没见过这种两个人互相抢锅的操作。琇書蛧
更骚的是,这两个人今天之前根本不认识,也绝对不是什么私通情人的关系。
姬金吾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呢。
因为最后这件事是他跑去砸钱善后的。
最后官府说那个恶婆婆和大伯是“分赃不均,自相残杀”。
寡妇后来继续给自己的夫君守寡、用活着的日子去祭奠自己的爱人,好像再嫁人了,又好像没有,姬金吾不太记得了;范汝则找了个酒庄继续喝酒。
一次很普通的“见义勇为”经历。
没有爱情元素。就和范汝这人的生活一样。
姬金吾不追问,易桢倒是好奇了:“范祭司喝的什么酒啊?很贵吗?”
范汝见姬金吾紧张兮兮地盯着自己,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但好在他昨晚只是去了趟戏楼:“我昨晚喝上头了,去看戏,人家演得好,我就把金铢都扔台上去了。”
范汝回想了一下昨晚的好戏,感慨:“钱花得很值,戏是真写得好。”
易桢笑道:“开心就好。”
范汝挑了挑眉:“我没钱了,可是来蹭你家郎君的饭吃,我端着碗就来了,你还那么开心?”
姬金吾连忙拦着他:“欸欸,我少你饭吃了还是怎么的,别挤兑我们阿桢。”
范汝没有恶意地朝他们俩笑了笑:“饿了,吃饭吃饭。”
他们俩方才饭吃到一半,范汝端着碗就加入进来了,毫无心理负担,甚至点评:“这个锅烧鸡挺到位的,舍得放辣椒。”
他扒了两口饭,忽然意识到不对,问:“姬金吾,你不是清淡口吗?我之前没在你桌上见过辣椒啊?怎么忽然转性了?”
姬金吾白他一眼:“阿桢爱吃。”
易桢其实已经吃完了,但是这个时候走有点不礼貌,于是端着杯果汁,一小口一小口喝着。
范汝摸了摸自己下巴:“还是你夫人识货,以后我多来蹭饭。”
姬金吾:“她是挺识货的。”
范汝奇道:“我贬低你的口味,你怎么不生气?你难道没听出来?不会吧姬金吾。”
姬金吾:“啊?她挺识货的,所以她嫁给我了啊,你哪贬低我了?你不是在夸我吗?”
范汝:“……”
易桢在一旁笑得停不下来。
虽然她不太能够理解男生之间这种“我一定要找机会损你一句”“我一定要找机会当你爸爸”的友谊,但是不妨碍她笑得开心啊。
范汝吃饭巨快,没过多久,他就把自己碗里的饭菜扫荡一空,窜到窗口去看江国大泽上方的黑眚。
“你派人去查了吗?没有我待会儿去看看。”范汝说。
“他派过人去了,但是还没消息回来。”姬金吾方才起身去洗手了,易桢坐在桌前,边继续喝她的果汁,边帮忙答道。
“唔。这样。”范汝头都没回,继续说:“那待会儿你就当我没说过这话,我反正想去看看。”
易桢在洛梁查过许多关于黑眚的资料,当下便说:“黑眚初期像满天大雾,发展到后期,可能会出现飓风,卷进去很危险的。”
范汝眼睛都亮了:“我还没见过飓风!我一定要去!”
易桢:“……”
易桢:“说起来,范祭司,你修为那么高,为什么一直选择留在姬家啊?”
范汝:“你家郎君舍得给钱啊。还能因为什么,难道因为友谊吗?”
易桢觉得就是因为友谊。
但是显然眼前这位白色/猫猫是不会承认的。
范汝一合手:“你家郎君给钱大方;而我十分热衷于不让自己饿死,所以我们俩一拍即合,决定合作。”
他坐在窗口,大半个身子都探到窗外去了,回头和易桢说话,也没注意窗外的情况。
然后易桢就眼睁睁看着他瞬间变成一只白色/猫咪,炸了毛,从窗台上奔下来。
一个少年御着剑,呼啸着从窗台上擦过去。若不是范汝躲得快,那剑就直接把他腿给削了。
后面还有姬家的修士在追他,连续六柄剑呼啸而过,布成剑阵,把那少年逼在阵中间动弹不得。
姬金吾已经匆匆跑了进来,手都没来得及擦,指甲还在往下滴水,看见易桢没事,才松了口气。
白色/猫咪“喵”了一声,重新跳到窗台上,变回人身,往外看去,骂了一句:“这小子御个剑御得像剑是偷来的一样。”
“怎么了这是?”易桢问。
“是冯家的人。”姬金吾揉了揉自己的眉心:“冯家的小儿子,向来贪玩。我刚才接到的消息,说这孩子原本被禁足在家,听说外面有妖异,就御剑偷跑出来,说要做他爷爷冯将军那样的英雄。”
相尹城的冯将军,正是当年击败关采关将军的那一位。
“冯将军还在吗?”易桢问。
姬金吾摇摇头:“去了许多年了……待会儿让冯家来领人吧,这孩子要真跑那黑眚里去,估计这会儿命都没了。小孩子真是不懂事,御剑都没学好,也敢跑出来。”
范汝说:“我想去看看那团妖异是怎么回事。你派去的人在哪?你也派我去,让我和他们一起搞。”
姬金吾已经用十几年明白了“范汝是劝不住的”这个道理,给他指了个路:“早些回来,我们今日应该就要动身了。”
易桢有些担心:“江国大泽上很危险吗?”
姬金吾点头:“这种短时间大规模的黑眚聚集起来,是非常不正常的。陈清浅手上也不应该有那么多条人命……我怀疑昭王的宝藏在她手上。”
易桢愣了一下:“那她要干什么?昭王不是已经死了吗?”
姬金吾往外看了一眼:“不知道。她的行为有点无法预测了。我们待在这里无益,北幽政局一团乱麻。你准备一下,我们今日就启程回阳城……我方才得知,你父亲已经动身回河内了,我们在路上应该能遇见,到时候再商量婚书的事情。”
易桢:“今天什么时候?我……”
姬金吾知道她要说什么:“我方才出去,已经吩咐下去,准备了给鲛人的厚礼,你若是想亲手带给他,你就再去见他一面。不想见他的话,我替你去。”
他依旧是井井有条地、理智地安排着身边的一切,不管遭遇了多少痛苦、眼前的境况又多糟糕,为了自己活下去、活得好一些而奋斗。
日子总要过下去的。
只不过这一次,他把易桢纳入了“自己”的范畴。
易桢同他接了个吻。
她方才喝了甜蜜蜜的果汁——过去姬金吾有嫌弃过她的果汁,觉得他的浓茶烈酒才是成年人该喝的东西——但是这一次,他只是加深了这个吻,并且意犹未尽地评价道:“很甜。”
易桢坐在他怀里,挽着他的脖颈问:“喜欢吗?”
姬金吾毫不犹豫:“喜欢。”
他们俩席地坐在小桌前,桌上的菜品早就撤掉了,只剩下半杯果汁。婢女还在外面,甚至门都开着,只有扇小屏风稍微挡了挡。
按理说,世家高门里是不会这么没规矩的。
但是姬家是新兴的富奢之家,又是姬金吾一手发展建设起来的,规矩本身就是他自己定的。
姬金吾自己也是个不太爱讲规矩的人,他又爱自己夫人爱得神魂颠倒,把心掏给她都没问题,什么规矩不规矩的,都是小事。
别说是易桢抓着他的衣领同他接吻,就是她要把二楼全做成衣帽间,然后买衣服把所有房间装满也没问题。
姬金吾也只会说“都买”两个字。
讨心上人欢心,自然是不计成本的。
易桢腻在他怀里,把那冰裂纹小盏捧到他唇边,喂了他一口,然后趁他还没咽下去,直接从他嘴里抢。
甜滋滋的。
不只是清苦的茶和麻痹人的烈酒,还有甜滋滋的果香。
“腰真的不疼吗?”姬金吾蹭着她的脸,手掌贴在她的腰背上,给她按摩:“抱歉,那个时候没控制住,用那种姿势,实在是……”
易桢将他的手引到心口的位置,在他耳边轻声说:“那里不疼,心口疼,揉心口。”
她笑得眼眸弯弯,怎么也不像“心口疼”的模样,倒是眉眼间散发出别样的风情,像是水蜜桃一样,水润饱满,粉嫩嫩的正当时:“腰不疼,那样可以更深一点……同郎君更近一些。”
姬金吾呼吸一窒,不知道该拿这姑娘怎么办,将她抱起来,径直往楼下走:“先回阳城去,再……”
后面的话听不见了,他自己吞下去了。
他今日依旧穿着身棠紫色的春衣,因为昨日易桢难耐地攥着他衣服的模样实在是生动;还有后来脸全红了,一边咬着唇,一边舒服到眼泪掉在他衣服上,将紫色晕染得极为靡丽。
因是他私心给易桢挑的衣服,易桢身上的衣服也是紫色系的,比他的紫色更浅些。原本这种颜色穿在女子身上容易显得张扬,但是他站在身旁给她做衬,只叫她显得容颜殊好。
看着像夫妻便好。
黑眚只停留在江国大泽上,昭王的宝藏虽然举世罕有,但是要启动必须要拿别的东西去交换。
陈清浅恐怕一时半刻没那么多东西去换。
姬金吾其实完全不想插手这件事。这事是陈清浅和北幽皇族的矛盾,和他姬家有什么关系。
到时候自然有北幽的世家出手去管。
他此行原本的目的就只是“解开身上的蛊毒,活下来”,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了,还不赶快带着妻子回家过日子,和陈清浅硬刚属实想不开。
他是厌恶陈清浅,但是这份厌恶并不比他对易桢的爱更重。
所以他选择与心上人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去报仇。
他如今派人去,一是要得知一些必要的消息,二是他并不想那条银白色的鱼死在这里。
活人是斗不过死人的,况且阿桢好像并不算讨厌那条鱼。那条鱼死了,才是最棘手的。
最好让阿桢看着,那条鱼好好带着美丽的珠宝、玉石回到波澜海里去了。
鲛人钟爱一切美丽的物品。
那条鱼只是爱阿桢的美貌罢了。它最初看上了阿桢母亲的美貌,后来又看上了阿桢的美貌。
怎么会有人在没见面之前,就确定自己深爱着另一个人呢。
不过是看上了皮相。
他搜集了产自深山、天际的宝石,找来了巧夺天工的工艺品,一切鲛人没见过的美丽。他还找来了珍贵的草药和修行法宝,一切能让那条鱼在深海里好好活着的东西。
好好活着,不要上岸。
易桢被他扶着上了车架,车架内部很大,照旧有床榻、有柜子、有桌椅,准备了各类吃食。
这感觉有些奇特,现在外面明明乱得一团糟,但是她却完全不用管,也不用操心,只用安安稳稳地坐着,看她的书,躺在自己郎君腿上,干什么都行。
反正郎君纵着她。
确定自己被深爱着,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车架行到相尹城外,正好看见了那座供奉关采关将军的庙宇。
有几个泥瓦匠在翻修庙内的陈设。
现在已经远离了江国大泽,易桢说想去看一眼关将军的庙,姬金吾也没有反对,同她一起下去了。
庙内的碑文已经翻修好了,是冯将军亲自撰写的。
内容很中规中矩,无非是赞扬了一下关将军这个人,回顾了关将军的生平大事。说他夫妻伉俪情深,到死还同妻子戴着同一对手链,儿子聪颖,父慈子孝,同时惋惜他生在异域,没能为我朝圣主效力。
“冯家那个小儿子……年纪太轻了,有些冲动冒失,日前来这里参拜的时候,同人打起来了,所以才被禁足在家。”姬金吾解释道:“这庙宇也被碰坏了部分,现在在翻修。”
关将军的庙宇并不算大,就是很普通的小庙。若不是因为求雨灵验,恐怕早就荒废了。
易桢去拜了拜,她没什么想求的,拜完之后只是看了一眼雕像。
因为翻修的缘故,庙宇上供奉的雕像也被额外清洗擦拭过了,非常清楚。
然后易桢愣住了。
她看见那尊雕像的手腕上,出现了一个非常简陋的环形刻痕,应该是想表达,雕像塑造的这个人,手上曾经有个手链。
而那串手链,和易桢那串吊坠是一个型制的。
应该都是出自易桢的母亲,巫羽飞的手笔。
这里的雕像,是根据冯将军的记忆雕成的。
想必当初关将军手上的那串奇怪手链,应该留给了这位敌军将领很深的印象,所以才会这么雕。
若不是今天恰好给庙宇翻新,将雕像擦拭了一遍,易桢绝不可能看清楚积年前的那道浅浅的环形印痕具体长什么样。
“阿桢在想什么?”姬金吾见她盯着雕像不动,问了一句。
“忽然搞清楚了一件事。”易桢把目光收回来,轻轻地说。
所有的零碎拼图,在她脑海里拼成了连续的动图。而这些动图,可以还原当初那个逃出南岭、渡过茫茫波澜海的南岭圣女——她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巫羽飞,寓意是要逃离一切囚牢——到底在洛梁城里经历了什么。
那些几十年前的往事,已经被时间斑驳得不是本来的模样了。
甚至当事人都已经死去许多年了。
“什么?”姬金吾扶她上车,问。
易桢说:“我们真是太幸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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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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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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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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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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