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华从书房里出来,一眼就瞧见她手上的邀请函:“哟,业务还停繁忙啊。”
“你也有,喏,我给你放桌上了。”苏锦绣头都没抬,只用下巴指了指方向。
宋清华愣了一下,走到桌边拿起自己的那一份邀请函:“哟,同学会啊,这大学里谁不知道咱们是两口子啊,怎么还给发两份呢?”
“当初咱们是两口子,可人家不知道现在咱们还是不是两口子啊,可不得多寄一份,省的引起误会。”
宋清华叹了声气,拿着邀请函坐到沙发上去看了。
这几年,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好,人们越来越富裕,可人心,却也不像以前那样纯良了,当初举着拳头宣誓就能结婚,现在那时候的革命战友,却成了无法忍受的人,许许多多曾经贫寒时期的恩爱夫妻,现在全都分道扬镳。
不说别的,只宋清华的经济系,离婚再娶的就有三分之一,反倒是宋清华这样从一而终的成了异类。
这次组织同学会的,就是当初一位下乡考回城里的知情,那时候的他对乡下的妻子不离不弃,甚至一度成为学校里的美谈,后来更是顺利留校,谁能想到才过了十年,这人已经离婚了,甚至娶了个今年刚毕业的女学生。
“我打电话给老刘,看看他去不去。”
“肯定得去。”
苏锦秀将同学会邀请函收回信封里,又去拿另一封邀请函:“如今你们同学里面,你的位置是最高的,别人不去,你都得去,不然要不了多久,就能听到你目中无人的话了。”
宋清华嗤笑一声:“我能在乎这些?”
“你不在乎又怎么样,先和你说上话的,总会舞到你跟前,倒不如过去一趟,说不定就只是普通的同学会呢。”苏锦秀用小刀小心翼翼的裁开信封:“再说了,绝大多数人还是可以来往的。”
宋清华随手将邀请函往茶几上一扔。
“你这么还有个邀请函?”
“当初一块儿下乡的,也凑了个局,这我得去一趟。”
苏锦秀将邀请函递给宋清华。
“那我和你一块儿去,当初我也在下河村呢。”
苏锦绣一听笑了。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那群人的表情了。
当初原主拒绝付拥军可没少人私下里嚼舌头,说她不识好歹的,这一次她要带着老公去秀恩爱!
这么一想,苏锦绣立刻风风火火了起来,一把拉住宋清华的手腕:“走,跟我去理发店,咱们修一修头发。”
“我这刚剪的头发,就不用了吧。”宋清华被拉着直往门外走,有些无奈。
“那也去修一修。”
苏锦秀拎起自己的小包包,带着宋清华就出了家门。
“那八两回来吃饭……”
“一时半会儿她回不来,跟着云家那小子听戏去了。”
宋清华皱眉:“这孩子,自从她哥和九两出国后,就越来越不着家了。”
唠叨归唠叨,但还是跟着老婆后头去修了头发做了脸,还买了两套新衣服,这一收拾,立刻就光鲜亮丽极了。
宋清华本就长得白净儒雅不显老,四十多岁的人了,看着就跟三十出头似的,苏锦秀就更别说了,她一直会保养,前几天上电视还被主持人调侃不老女神呢。
时间过的很快。
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同学会的时候了。
经济系和外语系是分开来搞同学会的,但凑巧的是,竟然在同一个酒店,包间更是隔壁,走到门口一对眼,大家伙儿都被这巧合给逗笑了,干脆合并到一起办算了。
“咱这算不算迟来的联谊。”李和平如今不负当年瘦弱模样,竟然有了大肚腩。
“联谊啥啊,还穿这个色儿,你老黄瓜刷绿漆啊。”苏翼旁边的程瑞差点笑岔气了。
李和平拍拍肚子:“你也别得瑟,我可听说了啊,你小子傍上个好老丈人,如今升的可够快的呀。”
“彼此彼此。”
程瑞憨笑一声。
苏锦绣端着茶杯过来:“你们几个说什么呢?”
“说程瑞老丈人呢。”
李和平笑了一声,目光在另一个角落上晃了一眼:“你和你们家那口子的感情还是辣么好。”
“那肯定的,都多少年夫妻了。”
苏锦绣一听这话,顿时更高兴了。
“这夫妻感情可不看多少年的,你知道么?就经济系的那个老方……”李和平平时在国土里面呆的时间久了,八卦也听了不少,这会儿看见老同学,话篓子就打开了。
听了一耳朵又一耳朵的八卦,听得苏锦绣两眼发懵,直到最后,才听李和平说:“对了,我找你们家老宋有点事,等会儿你把老宋喊过来一下呗。”
“你直接过去不就成了?”
李和平咧嘴:“我和那边几个人关系不大好,还是不过去讨人嫌了。”
苏锦绣对着他挑了挑眉。
李和平对着嘴巴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这不是我这嘴不大好嘛。”
可见之前是说错什么话得罪人了。
“行吧,我过去喊他去。”说着,苏锦绣就去把宋清华喊了过来。
李和平把宋清华拉到角落里谈事情去了。
苏锦绣则是坐到程瑞和苏翼身边:“李和平怎么得罪人了?连过去都不敢?”
“那几个都是离婚再娶的,李和平看不过眼,阴阳怪气的说了几句,对了,你有空到我家去玩啊,小梅子特别想你。”
小梅子是程瑞的女儿,如今才五六岁的年纪,正可爱呢。
当初程瑞和苏翼结婚就晚,如今小梅子都能上小学了,苏翼那边却还没有个音讯,苏锦绣又去关心苏翼去了。
“离了。”苏翼摊手。
他之前在樱花国做外交官,把妻子也一起带过去了:“我准备回国,她不想回来了,就离了,她愿意待那里就待那里吧。”他喝了口茶:“之前我的文件她也没办法接触,不是什么必须要回国的人物。”
苏翼当初也是组织上做的媒,只是少了点缘分。
“那你还打算结婚么?”
“不结婚了。”
苏翼温和的笑了笑:“我打算认小梅子做干闺女,以后靠小梅子养。”
“可别,那我闺女得多累啊。”
“那我认八两九两做干儿子干闺女,一下子儿女双全,多好呀。”
苏锦绣点点头:“那感情好,我肯定是愿意的。”
程瑞又急了。
刚巧宋清华回来了:“怎么了?笑什么呢?”
“给你闺女儿子找了个干爹。”苏锦绣指了指苏翼。
“那挺好,多个人管他们,咱们也能松口气。”宋清华在苏锦秀身边坐定。
很快,饭菜上了,开始吃饭。
酒桌上推杯换盏自不必说,可宋清华还是转头对苏锦秀说了句:“李和平找我是为了京美那块地的事。”xiumb.com
苏锦绣点点头,这是正事,等同学会完了再说。
吃完晚饭,男同学们喝醉的多,宋清华也喝了两杯。
这些年他身居高位,很少有人灌酒,今天喝了两杯,还不大舒服,苏锦秀扶他上了车,自己则是坐上了驾驶室:“那我们走了。”
“路上慢点儿啊。”一群同学站在外头送着。
与他们一块儿走的还有苏翼程瑞他们。
几辆车鱼贯离去。
看着倒车镜中渐渐消失的身影,苏锦秀悠悠叹气:“真是能看出差距了。”
这些年发展的好坏,在这一趟同学会中提现的淋漓尽致。
“我约了李和平明天谈事情。”
“恩,我明天还有知青会。”
“你先去,我谈完事情去找你。”宋清华揉了揉太阳穴,酒可真不是个好东西,喝了不仅难受头还疼。
“行。”
对好流程的夫妻俩回家就睡了。
宋海晴看完戏回来面对的就是黑灯瞎火的家里,有点懵逼,赶紧跑到爸妈院子里,见他们都在家才松了口气。
她可没忘记,上次爸妈搬家去老宅给爷爷奶奶烧祭,结果把她给忘掉的事!
这对不靠谱的爸妈,别以为她长大了就能把她甩开。
第二天,宋海晴说啥都要跟着跑,还是苏锦绣好说歹说,才又跟着云蔚莱去戏场了。
苏锦绣特意打扮了一下,才往知青会赶去。
刚到门口,就碰到了于红。
“绣儿。”于红一见苏锦秀立刻挥挥手,然后就小跑过来:“我可真是忙死了,接到邀请函后,请了好几天假才请下来了。”
于红如今在军总做护士长,每天身上的任务特别的重,来参加同学会都是硬请的假。
她一把挽住苏锦绣的胳膊:“你今天也没带八两来啊,没带就对了,我也没带我闺女,前段时间我遇见赵萍了,疯了似的,还想帮她儿子打我闺女心思,也不看看就那孩子,我能看的上么?”
说着,于红眼睛一翻,撇撇嘴,一脸不屑的样子。
“要是让她再看见你家八两啊,不知道会说出什么话呢。”
“不能吧,我家八两比她儿子大好几岁呢。”苏锦绣有些诧异的看向于红:“你们家也就比我家小一点而已吧。”
“她是跟着顾强不甘心,指望着儿子巴结上个好的翻身呢。”
“这当初不是她自己选的么?”
“谁说不是呢,不说她了,咱们赶紧进去吧,听说这次在村里没出来的都来了。”
“真的假的,这可真是太难得了。”
“现在日子好过了,趁着这机会过来玩玩,看看首都,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苏锦绣听了也舒展眉头:“也对,咱们快进去吧。”
两个人一路走,直接到了包厢门口,还没进去,就听见里面喧闹的声音。
苏锦绣和于红进去了。
就看见赵萍正拿着热水瓶给人倒水,而顾强正抽着香烟,翘着二郎腿,在那边吹牛逼,他跟前坐着几个以前留在村里的知青,这些年,他们也陆陆续续的在县城安了家,可到底不能和京城比,多少有点拘谨,这会儿坐在顾强跟前,顾强就显得主人味道十足。
不知道还以为这是顾家的客厅呢。
“绣儿和于红来了,快进来。”
赵萍一直起身,恰好和她们看了个对眼,立刻热情的招呼了起来。
于红被喊的有点尴尬,苏锦绣倒是一副自然的拉着于红进去了:“你们来的可真够早的,我这还提前出门了,没想到还是最后一个。”
“你不是最后一个,最后一个还没到呢。”
“谁啊。”
苏锦绣看看人群,说实话,有记忆的不多。
“姜美玉啊。”赵萍笑呵呵的说道:“我跟她说了,不要担心付家人,那家人都死的绝斧户头了。”
苏锦绣一愣,随即忍不住的撇嘴:“那付家人和姜美玉有什么关系么?”
赵萍听了,先是僵硬了一下,随即干笑道:“再咋说也是以前的婆家,怎么就没关系了。”
“且不说当初这婚姻是强迫下发生的,就说付爱党人已经没了,她也算是婚嫁自由了,怎么听你这意思,还得从一而终啊,再说了,人家现在日子过的可不差,现在又是知青会,你再这个场合把这话拿出来说,算是怎么回事?想秀优越感也不至于现在秀吧。”
苏锦绣可不怕赵萍,直接脸一摆,冷声冷气道。
赵萍脸上的笑都挂不住了,一直说话的顾强连忙过来打圆场,先是斥责赵萍:“胡说八道什么呢。”又连忙对着苏锦秀堆笑脸:“苏厂长别跟她一般见识,她就是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不会说话。”
苏锦秀翻了个白眼,没理顾强,直接越过去和其他知青说话去了。
苏锦绣的丰功伟绩早在来前就被顾强一阵科普过了,在那群知青心目中,赵萍和苏锦秀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对顾强他们的态度自然是巴结的多,没想到这会儿一看,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和谁交朋友更得力一目了然。
之前和顾强说话的,又转过头来跟苏锦秀说话。
于红也连忙小跑了过来,拍拍胸口:“吓死我了,那脸色,看着真吓人。”
刚刚顾强把赵萍拖出去了。
“红啊,你和绣儿的感情还是辣么好。”
“能不好么,红可是绣儿做的媒。”
“哎哟喂,早知道绣儿这么能干,当初说啥都坚持坚持。”一个嫁给当地人的托着腮帮子感叹道:“说不定也能找个当兵的,做个军嫂,现在当兵的待遇多好啊。”
“你也不差啊,去年养了五十多头猪,县长都不定比你男人赚的多,一头猪二百多,你这一下子就成了万元户啊。”旁边另一个男人笑着说道。
“还成吧,我家那个啊,就这点好,听话。”
女人得意的‘哼’了一声:“我娘家哥哥说养猪能挣钱,他就养猪,现在也算过的下去。”说着又感叹一声:“都说这人的命,天注定,这句话一点都不假,这赵萍,以前在村里就一门心思挂在顾强身上,现在也算是栽在他身上了,红从来村里就大大咧咧的,看着就亮堂,日子过的也亮堂,最让我惊讶的还是我们绣儿,当初来的时候,小鸡崽子似的,谁能想到现在都做厂长了。”
“谁说不是呢?”
其他人也跟着感叹,当初的苏锦秀确实很内向,那时候他们都以为这孩子会坚持不下去,嫁给付爱党,或者跟了付拥军。
“其实我丈夫也是村里的。”
苏锦秀突然笑道。
“恩?”所有人惊讶的看过来。
“等会儿他就来了,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这下子,所有人都好奇了起来。
正在这时候,姜芒正好带着郁城进来了,穿着粉旗袍,踩着高跟鞋,烫着大波浪,一副摩登女郎的样子,一进门就大喊一声:“各位姐妹们,我来啦。”
所有人一起回头。
然后——
美女你谁?!!!
一片寂静……
姜芒连忙摘掉墨镜,张开手:“我呀,姜美玉。”
“美玉?!”
所有人惊讶的尖叫。
“天啊,你是美玉,我的天,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瞧着可真年轻真好看啊。”几个女同志忍不住的站起来迎过去,差点没把郁城给挤出去。
姜芒一把把自家丈夫拉回来:“别把我老公给挤出去了。”说着,兴奋的介绍道:“这是我丈夫郁城,是位画家,幸好最近他比较闲啦,否则的话我都来不了呢。”
一如既往的,如同在村里似的,那种泼辣又爱炫耀的性子。
其他人一看,心里一定。
好了,是姜美玉没错了。
郁城温文尔雅的笑着,也不插嘴,只静静的坐在旁边当壁花。
若是做生意的,其他男同志们还能聊两句,可这画家……可实在没办法啊,而且这男人一看就阳春白雪的艺术气质,算了算了,惹不起。
最后郁城和苏锦绣聊了起来。
这几年,两个人合作的一直很好。
郁城在港城也成了有名的漫画家,在樱花国也有一定得知名度。
收入不菲,年少多金。
不是没有女人投怀送抱想要做二房的,不过郁城骨子里还是有忠贞在的,所以他一直只守着自己的糟糠之妻,并没有做出格的事。
到了快吃饭的时候,宋清华赶来了。
所有人的视线瞬间粘过去。
都在绞尽脑汁的想,这人以前在下河村里是干啥的。
最后还是一位男知青,他拧着眉头,嘟囔着:“宋,姓宋的……宋大娘……”突然,他眼睛一瞪,指着宋清华大声喊到:“你是那个牛棚里的!”
“额,对。”
宋清华愣了一下,随即笑道。
他牵住苏锦秀的手:“当初我再下河村的时候,很落魄,过的也很辛苦,但是我不后悔那段经历,因为我在那里,遇见了我的妻子。”
郁城听后也很动容。
他点点头:“我也是,不后悔。”
“曾经的苦难让我们更珍惜现在的幸福。”
“所以无论我们现在做什么工作,赚多少钱,都要相信,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
苏锦秀端起酒杯,高声喊道:“致我们无怨无悔的青春。”
其他人也跟着举起杯:“无怨无悔的青春。”
“干杯——”
“干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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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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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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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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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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