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田地里劳作的社员们,立刻给手里的活儿收尾,有些早就等着下工的则是忙不迭的扛上耙子锄头就上了田埂,知青小队也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往仓库的方向慢悠悠的走去。
比平时早下工十分钟的赵萍先回了知青院。
她从水缸里舀了一盆水,先把锅给坐上,然后才倒了杯水进了最里头的那间屋子。
“绣儿。”
推开门,一股闷热扑面而来。
赵萍进来后就想要开窗子,却不想炕上传来虚弱的声音:“别开。”
赵萍手一顿,下一瞬却自顾自的推开了窗子,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你这刚中暑晕倒,再出事命可就没了,这屋子里热的都能孵小鸡了。”
“美玉姐昨天回来就说进了蚊子,要是今天再进蚊子,她肯定会生气的。”
“你管她做什么,她心里头不痛快也不能糟践人啊,再说了,付家老大看不上她是她的毛病,怎么什么都能迁怒你呢?”赵萍是知青院的老大姐,来的最早,年纪也最大,性格有些强势,却心地善良,和她一起来的要么回城要么结婚,只有她一个人还在熬着。
“咳咳,别提这事了。”
苏锦绣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了身,将头发捋顺,露出一张蜡黄的脸来:“我都没和拥军哥见过面,也不知她对我哪来的意见。”
赵萍抬眼看了苏锦绣一眼,也不觉得这人长得哪里好看,可就有那么多人喜欢。
且不说支书的儿子付爱党,村里的青年小伙,就说三奶奶那难得回村探亲的军人儿子付拥军,才回来四五天,就看上了苏锦绣,托三奶奶请人来说媒。
谁曾想这一说媒同是知青的姜美玉就炸了。
付拥军是副营级,结了婚就可以随军,他一回村姜美玉就看上了,谁知道人家愣是没看上姜美玉,相中了苏锦绣。
更别说,苏锦绣还不知好歹的拒!绝!了!
“怎么又开窗子啊。”姜美玉尖锐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感情大半夜的蚊子吸的不是你的血。”
赵萍蹙眉:“行了,我开的窗子,怎么了?”
姜美玉不敢和赵萍过招,憋着口气拿着毛巾摔摔打打的。
嘴里还嘀咕着:“有些人长了一张狐媚相,到处去勾搭男人,什么中暑的,想要躲懒才是真的。“
“姜美玉,你——”
赵萍眉头顿时皱的更紧了,刚准备说两句,就感觉袖子被拉了两下,她低头,就看见苏锦绣眼中波光盈盈:“萍姐别说美玉姐了,都怪我,在大忙时居然中暑了,这才让美玉姐累着了。”
“你这说的什么话,咱们本来都是干多少活拿多少工分。”
说着,赵萍对着姜美玉眼睛一瞪:“姜美玉,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狐媚相,什么勾搭男人,我说你个没结婚的大姑娘思想怎么这么龌龊。”
“就是,要是我啊,被人拒绝了哪敢这么嚣张,早就没脸见人了。”
紧跟着进门的于红一边拿着手帕擦手,一边从姜美玉身边走进来捏了捏苏锦绣的脸颊:“付拥军到底是副营长,眼光就是毒辣。”
文人骂人,不含脏话,一股子老阴阳的味道。
“你们——”
姜美玉气疯了,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几个人:“简直太过分了!”
说完,转身就跑了。
苏锦绣这才收回爪子,一脸茫然的看了眼于红:“于红姐,美玉姐怎么了?”随即又面带委屈:“是不是我又做错了什么,惹美玉姐生气了。”
“别管她,跟谁欠她似的。”
于红翻了个白眼,扭过身去,手里拿着一片碎镜片开始照镜子。
赵萍则是‘哼’了一声:“自从付家老大走了,这脾气越发的左了。”
苏锦绣抿嘴笑了笑,眼中划过狡黠。
不过一个姜美玉,只要茶言茶语两句就能搞定的‘普通货色’,真是没有挑战性啊。
“绣儿你再躺躺,明天能上工不?”赵萍扶着苏锦绣又躺回了床上。
苏锦绣点点头:“应该可以吧,就算不可以我也一定会去的。”
“你还是休息好再说吧。”
听到这话谁还敢让她上工啊,赵萍连忙打拦头板。
“这……”苏锦绣不安的看了眼门外:“我要是不去的话,美玉姐又要生气了。”
“你别管她。”赵萍果不其然眉头又皱了起来,眼中满是不悦。
苏锦绣这才乖巧的躺了下来,赵萍见她闭上了眼睛,走到于红身边,语气凝重:“姜美玉太不像话了,为了个付拥军把知青院弄得乌烟瘴气的,这事也不能怪绣儿吧,绣儿又不喜欢付拥军。”
“嗯,绣儿多听话一孩子啊,以前我还觉得她不合群,现在才知道她就是胆小……”于红也赞同的点点头。
胆小……
不,原来的苏锦绣确实不合群。
只可惜,她已经不是原来的苏锦绣了,她是来自未来的钮祜禄·秀儿。
几天前,因为心脏病被迫停职在家休养的她,一觉醒来成了个阿飘,跟在中暑的原主身边,眼睁睁的看见原主没了气,一个与原主一模一样的阿飘从身体里面冒出来,然后……
将她给推进了身体。
病入膏肓的苏锦绣正好惜命,顺势就进了这副身体,成为了‘苏锦绣’。
等接收完记忆,苏锦绣发现,事情简直太有趣了。
原主活了两辈子,上辈子简直活的像餐桌上的一套杯具,父母偏心就算了,连回城的机会都给了二嫂,好容易等来了恢复高考的机会,却被丈夫打断了腿,锁在地窖里连续生了三子一女,为了不让女儿重复自己的老路,舔着脸去哀求二哥,在二哥怜悯心发作的情况下将女儿送去了城里,却没想到,没过多久,就听到女儿被校园暴力,还怀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跳楼自杀的消息,焦急之下一命呜呼。琇書網
这辈子原主刚重生回来,就知道自己不过书中人的噩耗,原主受不了这个委屈,心气儿一下子就散了,直接从中暑晕倒变成嗝屁,临死前发现她这个倒霉鬼,秉持着死队友不死贫道的心态,直接拉她下水。
反倒是看完剧情的苏锦绣撇撇嘴,觉得不是什么难事儿,
苏锦绣用毯子盖住头,侧过身去躺了个舒服的姿势。
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
哪怕很艰苦,苏锦绣还是想活着,再说了,什么剧情不剧情的,她才无所谓呢,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她总能让自己活得好。
算算日子,现在是1975年的8月。
前些时候,原主的父亲苏大海花了五百块钱从机械厂里给买了一个名额,打了证明让下乡的二儿子苏锦国回城,前几天,城里也来了电报,说母亲杨桂花下夜班的时候摔断腿,伤筋动骨一百天,厂里领导对她的工作有想法,为了保住这个工作,接下来会想要用这个工作名额换苏锦绣回城,最终会在苏锦国的农村妻子吴兰兰的忽悠下,将工作给了吴兰兰,从而导致苏锦绣回城失败。
距离再次回城希望的高考还有两年多。
虽说她可以不结婚届时参加高考,可原主前世的丈夫正是支书的儿子付爱党,完全地头蛇一样的人物,就算是前世,付爱党娶苏锦绣的手段也不光彩,这样一个定时炸·弹让苏锦绣十分警惕。
再说凭什么呢?
是回城不香,还是拿工资不舒服,她为什么还要吃苦受累的在村里待两年?
想到这里,苏锦绣‘蹭’的一下从床上坐起身来。
“怎么了?”躺在苏锦绣旁边的于红也迷迷糊糊的跟着坐起身来。
苏锦绣摸摸额头:“对不起于红姐,我做噩梦了。”
“没事,都是梦,快睡吧,明早还得早起呢。”于红听后又迷迷糊糊的躺了下来。
苏锦绣也跟着躺了下来,这一次倒是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苏锦绣迷迷糊糊间察觉有人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再让她歇一天吧。”
“有的人就是身子骨娇弱。”
“姜红玉,你少说两句会死啊。”
“哼。”
随后脚步声渐行渐远,苏锦绣又睡了过去,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神清气爽的起了床,然后就发现桌上的碗里放着一枚煮鸡蛋,苏锦绣手指轻轻的在鸡蛋上画了三个圈,旁边便突兀的又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煮鸡蛋。
一连画出五个鸡蛋,吃掉四个后将鸡蛋壳毁尸灭迹,才脚步轻盈的往大队部去了。
这是她的金手指。
她取名为‘可食用复制术’,是她上辈子就有的能力,能复制一切可以吃的东西。
在上辈子那个吃喝不愁的年代,这个金手指完全是个鸡肋,可在这个物资贫瘠的年代,却是最好不过的金手指了,哪怕只有一粒米,她都能让自己吃饱饭。
等到了大队部门口,苏锦绣站在门口酝酿了一下。
再进门的时候,已经眼泪鼻涕一把了。
这会儿正好大队部的干部们开完会,一出门,就看见苏锦绣眼圈通红的站在院子里面。
妇女主任田桃花连忙问道:“小苏咋了,咋哭成这样了?”
“田主任,还有大队长,老支书,我真是没办法了,我想求你们给我打个回城的探亲报告。”
大队长付国民顿时蹙眉:“现在大忙时呢,不可以探亲。”
“我妈摔了,摔的厉害,我想回去看看,说不定还能看最后……”说到这里,苏锦绣一边掏出电报递给田桃花,一边又忍不住的哭了。
苏大海严肃的点点头,他也是这样想的。
就算他当不上副主任,也不能让老方当,小心思太多。
“要是老方当了副主任,我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苏大海叹了口气,起身抓起旁边的手套就准备去厂里。
“爸。”苏锦绣正好从外头掀开门帘走进来。
她手里捧着一块毛巾:“这条毛巾你拿着擦汗。”
毛巾是苏锦绣从下河村带回来的,下河村所在的泉水公社有个小毛巾厂,是去年刚刚开的,销路还没打开,只要是公社下属的农民,可以直接用粮食换毛巾。
苏锦绣知道自己不会再回下河村了,口粮又不能正大光明背回来,干脆全换了毛巾。
这会儿正好拿出来讨好苏大海:“我昨儿个看爸的毛巾都破了,我听妈说,爸要竞争副主任了,也得换个好毛巾图个好兆头才对。”
说着,展开毛巾挂在苏大海脖子上,然后举了举拳头:“爸爸你最棒,爸爸加油!”
苏大海:“……”
好多年没听儿子闺女撒娇过的苏大海愣了一下。
抬手抓住毛巾搓了搓耳朵:“行,那我就拿老闺女的毛巾。”
然后落荒而逃。
等苏大海走了,杨桂花才拉着苏锦绣的手揉了揉:“绣儿啊,妈这次腿摔的严重,我想着,干脆让你接替我的工作,就别回去了,明天我让你嫂子带你去做工作交接。”
“啊?”
苏锦绣一副吓一跳的样子,连忙摆摆手:“妈,这,我,我能接替你的工作么?”
杨桂花手上用力:“怎么不行?”
“这……大哥大嫂不会有意见么?”苏锦绣僵硬的勾了勾唇:“我在村里,看见那些有儿子的人家,都不愿意把工作给闺女的。”
“他们敢!”杨桂花眼睛一瞪,咬牙切齿:“老娘的工作愿意给谁就给谁,我看谁敢多嘴。”
“那二哥二嫂……这次二哥带二嫂回来了吧,二嫂也没工作……”苏锦绣悄无声息的开始上眼药:“要是二哥回来不高兴怎么办?”
“别给我提那个倒反天罡的东西,我想想都来气。”
说着,杨桂花就开始大倒苦水:“你说说看,他下乡的时候我就给他说了,老实点,等有机会让他回城,结果呢,去了头一年就找了个农村人,好好的一个高中生,要是找个京城的知青我也就认了,丢人啊,我这张老脸都快丢尽了,还有那个吴兰兰,也不是个好东西,说是掉进了河里被救了才不得已结婚,我看啊,她是故意的,你二哥就是个傻憨,被算计了,还说那个女人好呢。”
杨桂花越说越生气:“他还生气,他有什么资格生气,蓄我这心思啊,不叫他回来才最好呢,让他在农村老丈人家过一辈子,让他知道什么叫做苦,什么叫做累。”
“妈~”苏锦绣立刻撒娇着抱着杨桂花的胳膊摇了摇:“我知道妈肯定舍不得二哥嘛。”
“还是你听话,你看,你下乡六年都没找个农村人嫁了,你二哥就是不听话。”
对于杨桂花的话,苏锦绣也就是表面听听。
“妈,趁着天还不热,我扶你出去晒晒太阳。”
杨桂花这才被转移了注意力:“还是我老闺女好啊,你不在我哪里享到这个福哦。”
“大姐没回来?”
“别给我提那个不着调的,心里只有邱家人。”
苏锦绣扶着下了床的杨桂花,艰难的移到了外面,拿了张圈藤椅,把她安置下来后,又连忙给她拿扇子,还给倒了壶茶,杨桂花被这么伺候着,只感觉浑身都舒坦到冒仙气儿。
原本还有点迟疑呢,这会儿已经完全不会感觉后悔了。
倒了傍晚,那个叫菊华的女人来了。
苏锦绣只低着头拿着抹布抹桌子,耳朵却竖起来听着房间里的动静,只听见杨桂花说了句:“工资明天去会计那里结一下,我老闺女回来了,我这工作准备让我老闺女接。”
那个叫菊华的还想垂死挣扎:“这,孩子刚回来,怎么说也让她陪你两天,你瞧这……”
“陪啥啊,我能吃能喝的,就这么说好了,明早我让大媳妇陪她去办手续。”
菊华丧着脸,气恨恨的离开了。
还带走了拎过来的半斤小米。
事情定下来了,苏锦绣高高提起的心这才稍稍放了一些下来。
看来工作是稳了。
当天晚上,苏大海就在饭桌上宣布了这件事,苏锦民没什么意见,反正苏锦国也要回来了,小妹回来不回来也没什么影响,不过是多一个人吃饭罢了,再说了,别看苏锦绣才回来两天,这家里家外的,感觉都不一样了,到处清清爽爽的。
周玉竹就更没什么意见了。
反正婆婆的工作也不可能给她娘家人,给了小妹,婆婆还能留在家带孩子,挺好的。
之前她还和丈夫研究过婆婆的工作,毕竟老二还带回了个农村媳妇,要不是有下乡的小妹,估摸着这工作多半落到那个弟媳妇身上,要是给了弟媳妇,周玉竹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
“玉竹明天请个假,带老闺女去纺织厂办手续。”
“好的,爸。”周玉竹立刻就点头了。
苏锦绣对周玉竹笑了笑。
周玉竹也回了个和煦的笑容。
等吃完饭,晚上躺在床上,苏锦绣才有空去思考心底的疑惑。
她在接收原主的记忆还有那个所谓的剧情的时候,看到的都是苏家人的偏心,简直好像将她这个女儿彻底的遗忘了似的,心里头只有苏家两兄弟,还有那个大姐苏锦美,一开始苏锦绣甚至都怀疑原主是不是有什么特殊身世。
可如今看来,杨桂花确实偏心,但要说对小女儿没感情,也绝对是胡说。
所以说……
到底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把工作给吴兰兰,而不是让小女儿回城呢?
苏锦绣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天一早,周玉竹就带着苏锦绣去了纺织厂,京市纺织厂虽说没有机械厂那么大,但因为是京城的厂子,规模还是不小的,周玉竹带着苏锦绣过去直接找到了生产主任。
生产主任知道苏锦绣是杨桂花的亲女儿,还是下乡的知青后,立刻就带着她们去办了手续。
她也有两个儿子下了乡,对于这些能回城的知青都有种别样的好感。
有了接收手续后,苏锦绣就立刻给公社里打了电话。
其实公社里是不喜欢这种擅自回城的人的,但是苏锦绣是京城人,回去一趟就能有单位接收,可见家里是有本事的,本着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的心态,公社里的领导给开了回城证明,开完证明寄出去后,公社书记就把田桃花给叫来了。
毕竟田桃花是公社下派的,天然就是公社这一派的。
面对书记的问话,田桃花懵了:“这,不会吧,她的被褥啥的都还在知青院呢。”说着,田桃花蹙着眉头抿紧嘴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又开口:“怕是她妈妈真的不太好了吧。”
“怎么说?”
“前些时候,她家里来了电报,说她妈下班的时候摔了,而且摔的挺严重的,她看到电报就昏过去了,醒来后就要回城探亲,她到村里六年了,一次都没回去过,咱们看小姑娘可怜,就给开了证明,她走时只带了衣服,其它什么东西都没带。”
作者有话要说:绣儿:哇卡卡卡,就等着这一天呢,夸我,快使劲儿的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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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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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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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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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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