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在年代文里当极品>第 52 章 哭了
  正如军区过满月,是宋征军的主场,那么宋家小院过满月,就是苏锦绣的主场。

  一大早,小严就开车送沈燕回来了,一起被送回来的,还有一堆菜。

  小严身边还跟着另外两个首长的警卫员。

  “首长说,今天家里肯定乱,所以我们今天都会在家里帮忙的。”

  小严十分熟练的抱着八两,手轻轻的在孩子背上拍着,明明还没有娶老婆,但是照顾孩子已经很有一手了,这些都是月子里伺候龙凤胎练出来的。

  不过孩子长得好,也确实容易招人喜欢。

  过来帮忙的小杜和小林绕着小严抓耳挠腮的,想要伸手又不敢,最后还是苏锦绣贡献出小九两,小杜才僵着身子,抱了一下软绵绵的小包子。

  “小严老家是川省那边的,很会做家乡菜。”小杜抱着孩子笑眯眯的说道。

  他长了一张娃娃脸,虽说年纪比小严大,但是看上去却比小严显小。

  “你是川省的?”苏锦绣诧异的回头,她还是头一回知道这件事。

  小严点点头:“嗯,不过我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到京城来了,我是在京城出生的。”

  “怪不得口音一点儿都听不出来呢。”

  苏锦绣这才理解的点点头,如果从小就在京城长大的话,说话不像川省那边的口音也是正常,不过说起川菜,苏锦绣就想起口水鸡、冷吃兔这些美味,嘴里已经开始渗口水了。

  要知道,上辈子川省的美食可是一张顶级名片。

  “小严的川菜做的很好么?”苏锦绣忍不住的问道。

  小严抓了抓后脑勺,憨厚的笑了:“还,还行,我爷以前是个厨子,在我爸小的时候,到京城来谋生活,后来就把手艺交给我爸了,我只学了点皮毛而已。”

  学点儿皮毛也行啊!

  苏锦绣满眼羡慕的看着小严,哪怕她现在会做点儿饭了,也只可以说能入口,美味可是一丁点儿都挨不上。

  她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绣儿啊,你同事来了。”

  沈燕带着人从外头进来,苏锦绣抬头才发现,过来的竟然是许秋晚和白婉玲,顿时惊喜的站起来:“你们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不了,我们就是来看看你和孩子,等会儿我们还得去上班呢。”

  许秋晚拉着白婉玲先到火炉旁边烤手,等身上有了热度才靠到小严身边看孩子,白婉玲看见两个胖娃娃,眼睛都亮了:“你不知道,庄主席告诉我们你生了龙凤胎的时候,我们有多高兴。”

  许秋晚也跟着点头:“我和婉玲买了点毛线,给他们一人打了一条毛线裤。”

  说着,掏出两条颜色不同的毛线裤,一条蓝色,一条粉色,显然是在听到她生了龙凤胎之后才开始打的。

  “他们有名字了么?”

  白婉玲又忘小严那边靠了靠,伸手去摸八两的脸。

  小严下意识的后退一步,十分拘谨的轻咳一声,显然对年轻女孩子的靠近相当的不自在。

  “没呢,清华这会儿去找他太爷爷商量去了,等会报完户口,直接把名字带回来宣布。”

  苏锦绣看小严那如临大敌的模样就忍不住的想要笑,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将八两抱过来解救小严。

  “嫂子,我去厨房帮沈奶奶做饭去。”小严怀里一空,立刻就转身往厨房跑去。

  小杜眼睛一瞪!

  这家伙居然临阵脱逃?他也很尴尬的好么?

  “来,让我抱抱。”

  一直盯着九两的许秋晚再也忍不住了,伸手从小杜手里将孩子接过来,小杜也忙不迭的跑了,那背影,像被谁追着似的。

  许秋晚埋头,凑到小九两怀里闻了闻他身上的奶香味。

  “真可爱,委员,你的两个宝宝长得真好看。”白婉玲也忍不住的有样学样,狠狠的吸了一口。

  “那是,也不看看他们爹妈是谁,能不好看么?”在这两个人面前,苏锦绣毫不掩饰自己的本性,相当的自恋。

  倒是白婉玲想到什么似的,叹了口气说道:“我们过来的时候遇见宋桃了,她好像有点生气,说你也没请她。”

  “我这不是想着她在妇联不方便嘛,你们能过来,不还是因为你们是我们宣传科的缘故嘛。”苏锦绣一副不知道宋桃和自己关系的模样,一本正经的说道:“再说了,以后又不是不见面了,等以后见了孩子,见面礼可不许少。”

  “这倒也是。”

  白婉玲一听,想想也对,宋桃的能力并不出众,在妇联里如履薄冰的,确实不太方便。

  许秋晚抱着九两坐在苏锦绣身边:“那哪能啊,她不给我们一起不理她。”

  正说着话呢,钱芳抱着兜兜,带着常石林过来了。

  “姐。”

  常石林站在门帘外头喊了一声。

  苏锦绣应道:“进来吧。”

  常石林才掀开门帘,抱着兜兜从外面进来了,他今天没穿军装,而是穿着普通的棉袄,脸黝黑的配了个板寸,看起来有点憨憨的,兜兜则是穿着一件红棉袄,外面套着罩衣,腿上则是钱芳给做的两个大袖套,防止他跪在地上把棉裤弄脏了。

  因为颜晴给兜兜做了血液化验,确认没有感染肝炎,常石林才敢将他带过来。

  这会儿兜兜看见两个小宝宝,撅着屁股拉着常石林的手往白婉玲那儿靠。

  “这儿有人呐。”

  常石林看见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反应和小严还有小杜一模一样,他猛地弯腰,一把抱起兜兜:“那我等会儿再来。”然后就慌里慌张的跑出去了。

  白婉玲和许秋晚:“……”

  这接二连三的,干啥呢?

  又坐了会儿,她们得去上班了,苏锦绣将她们送到大门口。

  “行了,快回去吧,别送出来,你身子弱,可别着了凉。”许秋晚拉着苏锦绣的手不让她出来。

  苏锦绣也不坚持,就站在堂屋门口:“行了,赶紧走吧。”

  白婉玲捂着嘴笑笑,转身就准备下台阶,结果不想脚一崴,整个人就往台阶下栽过去。

  “啊——”

  许秋晚吓得闭上眼睛大叫一声。

  苏锦绣也被吓得连忙跑出去。

  突然,常石林从旁边蹿出来,伸手一把拎住白婉玲的后领子,因为这一下,白婉玲虽说摔了却没脸着地,好歹没毁容,只是吧……造型实在诡异。

  苏锦绣忍不住的捂住眼睛。

  天啊,这注孤生的救人方式啊,公主抱她不香么?非得拎住人后领子。

  白婉玲也懵了。

  脖子疼,腿疼,最重要的是,她快要被勒死了。

  好在,在勒死的边缘,常石林伸手将她扶了起来,还很关心的问道:“没摔着哪儿吧。”

  “是没摔着,就是快被卡死了。”白婉玲忍不住的揉揉脖子。

  “不好意思,我就是下意识的反应。”常石林也发现自己举动有些粗鲁,连忙道歉。

  “没事,是我该谢谢你,不然的话,我就要毁了脸了。”白婉玲本来就没有生气,虽然脖子确实难受,但是她还是知道好丑的,对于常石林她只有感激。

  面对年轻姑娘的感激,常石林顿时更局促了。

  苏锦绣站在台阶上,她没下来,而是看着下面两个脸颊红红却不自知的年轻男女,脑海中莫名的飘出一句曾几何时不知哪位主持人磁性的声音:“啊,春天来了,又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

  许秋晚和白婉玲很快的离开了宋家,常石林不放心的将她们送到巷子口,毕竟这是姐姐的客人,要是出事了就不好了,只是不知为何,他回来后,总觉得姐姐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家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左右邻居,还有宋清华制片厂的同事,以及苏家人。

  因为白天需要上班的缘故,今天苏家只来了杨桂花,还有吴兰兰。

  当然,她们也是带着孩子来的。

  由于怕苏锦绣累着,钱芳和小陈就负责跟在她身边抱孩子,要不是那一身精气神儿不一样,那架势看起来就像没解放之前,带着保镖的少奶奶。

  吴兰兰还是头一回上宋家门。

  她站在院子里,怀里抱着孩子,仰头看着这栋两层的小楼,心里是止不住的冒酸水。

  这房子的位置多好啊,等再过三十年,这里就是寸土寸金的地界儿,有钱都买不到的位置,就连这房子,再过三十年也不过时,也会被人称赞一声复古风。

  可现在,苏锦绣居然就在这样的房子里住着。

  “二嫂坐吧。”常石林帮着招呼客人。

  杨桂花拉着吴兰兰拘谨的坐在沙发上,只觉得屁股下的凳子,软绵绵的,就好像坐在了棉花窝里,杨桂花坐下后,腰一软,差点躺了下去。

  吴兰兰连忙伸手去拉她的胳膊,没见识没关系,丢人就不行了。

  杨桂花稳住身子,歪了歪屁股,这才舒服的靠了下去。

  “那个,同志啊,绣儿呢?”杨桂花问常石林,她以为他是宋家那边儿的亲戚。

  “孩子饿了,我姐在房里呢,等会儿就出来了。”显然,常石林也不认识杨桂花。

  姐?

  杨桂花立刻皱起了眉头。

  她抬眼看向常石林:“你是……”眉头皱了皱,思索了半天,寻思着苏锦绣哪里来的弟弟,后来一想,钱芳好像过继了一个儿子,试探性的问道:“钱芳的儿子?”

  “啊,婶子认识我妈?”常石林的态度立刻就变得亲热了起来。

  “认识认识,你妈呢?”

  这里的环境和苏家相差太多了,杨桂花感觉浑身不自在,这会儿也顾不得追究什么,只想赶紧找个熟悉的人靠着,让心里有点儿底气。

  “我妈……”常石林刚想说钱芳也在房间里,就看见房门开了,钱芳端着盆出来了,盆里面放着几块尿布:“我妈过来了。”

  “老钱。”杨桂花连忙喊道。

  “老杨?你来了啊,快快快,进来看看你的两个外孙。”

  说着,把手里的盆往常石林手里一塞:“去给你外甥把尿布搓了。”然后拉着杨桂花和吴兰兰进了房间。

  两小只这会儿刚吃饱,躺在床上正舒服呢,两个小脚丫蹬个不停。

  “这俩孩子长得可真好。”

  俩孩子生的,哪怕是吴兰兰也说不出一句不好来。

  杨桂花想伸手抱,却被苏锦绣拦着了:“不能抱,抱上手了就放不下来了,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

  杨桂花立刻缩回手:“说的对。”

  苏榆苹在地震当晚被抱着睡了一夜后,从此不抱就不睡,孩子养成一个习惯的速度特别快。

  吴兰兰一声不吭的跟在杨桂花的身后,只是那双眼睛,时不时的就要掠过苏锦绣的身上。

  她嫉妒,疯狂的嫉妒。

  她嫉妒苏锦绣的好运气,嫉妒苏锦绣能嫁给好男人,更嫉妒苏锦绣,能一肚子生下一对龙凤胎,无论什么时候,龙凤呈祥都是人们心目中最美好的憧憬,给宋家生下这两个孩子的苏锦绣,以后一定站稳脚跟了吧。

  她嫉妒那两个孩子,明明才刚满月,却已经能看出日后会有多漂亮,比她生的苏榆苹还要跟漂亮,原本就因为生了个女儿而不高兴的吴兰兰,对怀里抱着的孩子更加不耐烦了。

  到了中午,宋清华终于回来了。

  酒席开席,杨桂花带着吴兰兰坐在桌子上,大口大口的吃着菜。

  今天这顿菜,是秀萍和小严两个人做的。

  秀萍回家探亲后回来,带回了个十二岁的儿子,那孩子七岁的时候家里人都没了,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的,被秀萍一眼相中,过继做了儿子,就给带到了京城,她做饭就很有西北风格,又酸又辣,再加上小严这个川菜厨子,一桌子菜都烧的红艳艳的,吃的下面的人嘴里不停的倒抽气。

  一直到吃完饭,大家伙儿捧着茶杯喝茶,才将嘴里的辣味给洗干净了。

  “宋哥,你不是说早上去老爷子那儿拿名字去了么?孩子名字应该有了吧,总不至于还让我们八两九两的喊吧。”说话的是军区杨首长的大孙子杨培。

  作为三代的他现在才十七岁,换到以前是要下乡的,不过因为集团倒闭,知青下乡也不再安排,本身也没能当兵或者考进厂子,现在正处于无业游民的状态。

  “就是,宋哥,说真的,军区里那么多小名,你们家这八两九两是最敷衍的。”

  “对了宋哥,给你们家做饭的厨子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么?那滋味儿可真够带劲儿的。”

  他们这一窝子,因为宋清华的好脾气,对宋清华都挺尊重。

  当初宋清华刚去军区的时候,因为文质彬彬的气质,白皙俊美的容颜,还搅乱了好几个小姑娘的心,结果人家的暗恋之花的花骨朵还没长起来,就听说心上人结婚有孩子了,花骨朵直接就凋零了。

  话题转的够快,但名字还是要说的。

  宋清华掏出两张户籍纸,递给杨培。

  “宋海晴,宋鹤砚?”

  杨培读着名字,手指忍不住的摩挲了两下:“真好听。”

  不像现在许多人家,喜欢取名叫什么建国,建军啥的,这名字取得就像宋清华这个人似的,非常的有气质。

  “取‘海清河晏’的谐音。”

  宋清华喝了口茶:“算是我对国家最美好的期许吧。”

  “真好,海清河晏。”作为军人的子女,哪怕他们没有当兵,骨子里都有军魂,听到这样的名字,他们哪有不激动的,大家伙儿你一言我一语的,又想出了不少好听的名字,有些人直接把自己未来孩子的名字都给定了。

  吴兰兰趁着外头闹腾的时候,钻进房间里。

  “二嫂?”

  “你很得意吧。”吴兰兰突然开口说道。

  苏锦绣愣了一下。

  “嫁了个好男人,生了两个可爱的孩子,还有好工作,所以你很得意吧。”吴兰兰说话的语气并不激烈,看起来就好像闲聊一样。

  可苏锦绣已经警惕了起来。

  “还好,有什么好得意的,这不就是我的生活么?”可就算警惕,该说的还是要说:“我命里就该过这样的日子,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可是有人说我天生富贵命呢。”

  吴兰兰:“……”

  难道这就是苏锦绣越嫁越好的原因?

  “我……”

  “绣儿,我进来了。”

  吴兰兰还想说什么,就被宋清华敲门的声音给打断了,她闭上嘴,宋清华已推门而入了,看见吴兰兰喊了声‘二嫂’,吴兰兰干笑着点点头,转身抱着孩子跑了出去。

  “你没事吧。”

  宋清华一直关注着房间的方向,看见吴兰兰进来了,立刻就脱身过来了。

  “没事儿,她不敢。”

  吴兰兰可比她想象的怂多了。

  “还是小心点儿好。”宋清华不知道苏锦绣这个二嫂子是怎么回事儿,但是当初苏锦绣被骗去相亲,这二嫂子是出了手的,他对她是有忌惮的。

  “嗯。”苏锦绣理了理被子,将旁边孩子的被子往下拉了拉:“外头都忙完了?”

  “没有,我不放心过来看看你们。”

  宋清华走到苏锦绣面前,将户籍纸递给她。

  苏锦绣接过来看了一眼:“宋海晴,宋鹤砚,海清河晏?这是爷爷取的?”

  “不是,我取的,他同意了的。”

  宋清华坐在床边,伸手揉了揉眼睛:“他想给八两取名叫宋芮晴,给九两取名宋元朗。”

  苏锦绣:“……宋芮晴?我记得宋子恺的女儿叫宋芮芝?”

  “嗯。”

  “那还是叫宋海晴吧。”她可不想自家的孩子跟着大房的孩子名字往下排。

  宋清华凑过去抱住她:“我也是这样想的。”

  等外面的人都吃饱喝足,又坐着休息了一会儿后,才渐渐的都离开了,两个孩子收了不少好东西,几乎每个人都拎了两斤毛线过来,当然,还有见面礼的钱。

  人都走光了,苏锦绣开始清点东西。

  钱芳一进门就看见她盘膝坐在床上,手里拆着红包,连忙走过去一巴掌拍在她腿上:“你身子还没恢复呢,还不赶紧把腿放进被子里去。”

  “干妈,我都出月子了。”

  “生一个坐一个月子,你生了俩,不说坐两个月,咋说也得坐满四十五天才行。”钱芳十分强势的拒绝了苏锦绣的请求,并且再次给她戴上帽子。

  苏锦绣:“……”

  所以说,生孩子什么的,这一次就够了,以后再也不生了,坐月子真的好难受。

  因为钱芳的坚持,苏锦绣又坐了半个月的月子,才彻底的解脱。

  出月子的第一天,她就和宋清华两个人带着孩子去了胡家,钱芳一大早就去买了不少菜,左右的邻居都知道,胡工的干女儿生了孩子要带孩子回来探亲了。

  “老钱,你这是出去买东西?”路边说话的老太太打招呼。

  “是啊,去副食品店买点吃的回来,我们家绣儿爱吃鸡蛋糕。”

  钱芳笑眯眯的应了一声,就拎着篮子走了,等她的背影消失后,那群老太太才又讨论开了。

  “这胡工命就是好,虽说春儿没了,可后来认得这个干女儿孝顺哩,胡工可没少显摆身上那件毛线衣。”

  “不止呢,钱芳也有一件,那花色,我研究了两天都没学会。”

  “你们别说,这命是各人的,胡工过继的那个儿子,现在不是在部队里当兵的呀,说是前段时间刚立了个三等功,怕是要升官了。”

  “嘀嘀——”

  几个人正聊得热火朝天的,就听见汽车的喇叭声,几个老太太直接吓了一跳,赶紧的你拉我我拉你的让开了。

  车子从她们旁边呼啸而过。

  老太太们对视一眼,下意识的朝着车子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毕竟他们机械厂职工大院儿,可还从来没有这种一看就是军区的小汽车过来呢。

  然后她们就看见,小汽车稳稳的停在了胡家的大门口,驾驶座上的小同志下来给后座开了门,里面钻出来两个抱孩子的人,然后他们推开门走了进去,那男人和小同志交代了两句什么,小同志点点头,然后就开车又从她们身边快速的离去。

  几个老太太都有些沉默。

  好半会儿才有人开口:“乖乖,那就是胡工的干女儿吧,这是嫁了个啥样的人家啊。”居然还有小汽车。

  其他人摇摇头。

  不过未来几天的谈资是有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好几户人家都听着家里的女人高谈论阔的。

  苏锦绣在胡家陪着钱芳说话,钱芳不要她干活儿,但是钱芳做饭也不好吃,所以她请了隔壁的邻居来做饭,等吃完午饭,钱芳又拉着苏锦绣说话,说厂里的新鲜事,母女俩好长时间没这么聊过天了,都有点激动。

  到了傍晚,小严开着车来了,结果钱芳有点舍不得,拉着小严让他吃了晚饭再走。

  也正是这时候。

  化名为胡明江的付拥军回来了,他一边敲门,还一边喊道:“婶子,我回来了。”

  钱芳正给九两换尿布,听到声音连忙招呼苏锦绣:“你出去招呼一下。”毕竟不是亲侄子,钱芳在面对付拥军的时候,态度明显的客气了许多。

  苏锦绣点点头,起身出了房门:“来了。”

  她快步走到门口,伸手拉开门栓,把门打开了。

  天有些黑,却并不妨碍视线。

  付拥军手里拎着袋子,身上穿着工装,手臂上带着袖套,看起来有些憨厚的狼狈,可在看见苏锦绣那张脸的同时,他的身上爆发出一股强势的锐意。

  “苏知青。”

  付拥军的脑子里面这一刻仿佛塞满了浆糊,嘴巴却已经喊出了对方的称呼。

  苏锦绣也有些懵了。

  付拥军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敲的还是胡家的门。

  不管之前对于这个男人的记忆是多么的模糊,在看见他脸的一瞬间,原主与他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就清晰的回忆了起来。

  “付……”

  “绣儿,快来。”

  苏锦绣刚准备开口,就听见钱芳的招呼声,她愣了一下,然后一言不发的转身直接往屋子里面走去。

  付拥军感觉自己的双腿仿佛脱离了自己的控制。

  他知道此刻他该隐瞒自己的身份,装作和苏锦绣不认识的样子,可到底,心底的冲动压制了理智,他跟着进了堂屋,然后就看见钱芳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这是我前些时候给他们做的小棉袄,一共四件,做的比较大,留着穿,当做过年的新衣服了。”

  “知道了干妈。”苏锦绣接过布袋子。

  “既然家里来人了,干妈我们就先走了。”宋清华抱着八两,背对着门口,语气温和的和钱芳说道。

  路过付拥军的时候,宋清华看了眼付拥军,却见付拥军的目光黏在苏锦绣的身上。

  眼里有爱恋,有震惊,还有不敢置信。

  苏锦绣一言不发的与付拥军擦肩而过,直到走到门口的时候,付拥军才仿佛骤然惊醒,猛地转头:“苏知青。”

  苏锦绣停住脚。

  缓缓的转过身,一脸平静的看向付拥军:“付营长。”

  “你结婚了?”

  “嗯。”苏锦绣看了看宋清华怀里的孩子:“这两个是我的孩子。”

  付拥军只觉得有些呼吸不过来。

  那种窒息的感觉,让他的心肝儿都跟着疼。

  “好,很好,看见你现在过得好就好了。”付拥军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圈儿都红了。

  苏锦绣点点头,对着他笑了笑:“谢谢你。”

  然后转身和宋清华他们出了门。

  等上了车,引擎启动,车子的声音渐行渐远。

  付拥军这才觉得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也不顾钱芳的疑惑,直接双膝一软,狼狈的跌坐在了地上。

  心爱的姑娘嫁人了,新郎不是我。

  不仅嫁人了,还当妈了,孩子他爹居然还不是我。

  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操蛋的么?

  没了!

  付拥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胡家呆的下去的,他不仅完美的表演出了一个从乡下刚进城的,情绪亢奋的侄子,还和胡建邦将这些日子的情报梳理了一下。

  他这会儿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在兢兢业业的完成任务,一个在身体里面浑浑噩噩,连思绪都混沌了。

  一直到常石林回来了,才发现付拥军的不对劲。

  等他们出了机械厂大院儿,付拥军才蹲在路边,红了眼圈,泪水从眼角滑落。

  “你……认识我姐么?”

  “嗯。”

  付拥军哽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这会儿心都快痛死了。

  常石林抱着双手,也蹲在付拥军的旁边:“你这样,你和我姐处过对象儿?”

  “别胡说,我和你姐之间是非常纯洁的,你这样说,是不对的。”付拥军用手背擦掉眼泪,吸了口气,又恢复了平时的模样,只是训斥常石林时,语气还是严厉的。

  常石林:“……”

  既然没处过对象,这一副被甩了的模样是咋回事儿啊?

  “只是我以前向你姐提过亲,她拒绝了。”

  付拥军叹了口气,他还想着升职营长后再提亲呢。

  常石林:“……”

  他已经无话可说了。

  “所以,你一直挂在追上的心上人,其实是我姐?”常石林想到他听过好几次,付拥军在面对部队首长提议相对象的时候,就是以家乡有喜欢的姑娘为由而拒绝了。

  这会儿再一想想自己的亲姐夫宋清华,还有俩大外甥,常石林就觉得好虐。

  付拥军是真的难受,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浑浑噩噩的回了厂子,进宿舍的时候,许是那心死如灰的表情太招眼,一直和他不咋亲近的几个同寝室的同事难得关心了他一下。

  在听说他心上人结婚后,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同情的表情。

  付拥军没想到,居然因为这件事,他顺利的打入了钢铁厂的工人阶级,怎么说呢,也算是有失有得吧。

  晚上睡觉的时候,付拥军久违的做梦了。

  他又回到了下河村的知青院。

  他手里拎着桃酥,面前站着苏锦绣,小姑娘有些怯懦,垂着脑袋,听他说话。

  他说:“你愿意嫁给我么?只要你愿意,我们结婚了就可以跟我一起去随军,我不会把你留在这个村子的。”

  小姑娘沉默了一下。

  然后抬起头:“对不起,我,我想回城,我不想随军。”

  付拥军是失望的,可看着小姑娘微微泛红的脸颊,又觉得自己不是没有机会的。

  他将桃酥递给她:“那……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回不了城,我娶你好么?”

  “我一定会回城的。”

  小姑娘相当的固执,无论他怎么要一个承诺,她都坚信自己会回城。

  最后付拥军无奈的笑:“好吧,那如果你回了城的话,我去提亲,你会愿意嫁给我么?”

  付拥军紧张极了。

  他从小循规蹈矩,个性稳重,年纪大了就直接去偷偷报了参军,因为身体素质好,顺利被选上,在部队里,他也很快脱颖而出,先做队长,再做班长,他的每一步都规划的好好的。

  这一次纠缠,是他人生中难得放纵的孟浪。

  然后小姑娘点了头。

  “好呀。”

  小姑娘抿嘴露出乖巧的笑:“如果我能回城,你来提亲,我就嫁给你。”

  那一刻,付拥军就在心底想,他一定要娶到这个姑娘,虽然没有定亲,但是在心底,他已经将自己当成了一个订了婚的男人。

  可谁能想到,他当了真,小姑娘却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他依旧单身,她却已经结了婚,当了娘,和别人组成了家庭。

  宋清华一直到睡觉,脑海里浮现的都是付拥军的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里的情绪虽说很快就收敛了,可宋清华却能清晰的看见里面闪过的刺痛与不敢置信。

  苏锦绣将孩子哄睡着了,这才掀开被子上了床。

  “那个付拥军……他看你的眼神很不对劲。”宋清华并没有怀疑苏锦绣。

  只是付拥军的眼神他实在太过在意。

  “他以前和我提过亲,不过我拒绝了。”

  苏锦绣倒是没隐瞒,而是直接在宋清华的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耷拉着眼皮,不一会儿就涌起一片睡意。

  “他当时是副营长,你为什么会拒绝?”宋清华诧异的低头看向怀里的女人。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下河村的人罢了,付拥军也是下河村的,哪怕他是军人,我也不喜欢。”苏锦绣对下河村的印象,永远的停留在记忆里,付爱党那张残暴且癫狂的脸上。

  当初下河村村民的助纣为虐,让她对那个村子无法拥有任何正面看法。

  再说……

  付拥军口口声声说爱苏锦绣。

  可为什么,上辈子付爱党将她锁进地窖的时候,他没有来救她呢?

  “下河村的人,愚昧,恶毒,残暴……世界上一切丑陋的词语都可以套在他们的身上使用。”苏锦绣毫不掩饰自己对下河村的厌恶。

  “你知道付爱党么?老支书的孙子。”

  “嗯……”

  宋清华对付爱党的印象很深刻:“当初,我回京城前,他来找过我,想让我带他来京城。”

  “他一定是想来找我!”

  苏锦绣眼睛骤然睁开,声音比之前多了几分尖锐。

  宋清华立刻将她抱紧了:“别怕,我没带他来。”

  “我才不怕呢。”

  苏锦绣斜睨了他一眼,语气恨恨的说道:“以前在下河村,那是他的地盘,所以得忍着,他要是敢来京城,这是我的地盘,我一定把他送到燕山监狱待个十年八年的。”

  宋清华被她的口气给震笑了。

  连忙将她抱得更紧了:“行行行,他要是敢来,不用你出手,我帮你料理了。”

  苏锦绣这才‘哼’了一声,继续投入宋清华的怀里。

  得了苏锦绣的话,宋清华的心情顿时大好,手忍不住的往苏锦绣衣服里伸:“那个……媳妇儿,我都已经好久没有……”

  “我好困啊。”

  苏锦绣立刻昏昏欲睡。

  “没事儿,我来动,你睡,我绝对不打扰你。”

  说完就去解苏锦绣衣服上的扣子。

  苏锦绣翻了个白眼,伸手去拽他的秋衣:“你穿这睡觉舒服么?”

  “习惯了。”

  “脱了吧,我觉得不舒服。”

  “……好。”

  宋清华把自己的秋衣和秋裤扒了,然后将老婆锁进怀里。

  苏锦绣坐了四十多天月子,只这两天给洗了两回澡,身上没有了汗味儿,只有香皂的清香,两个人抱在一起,没多会儿就折腾出一身汗来。

  她手指掐着宋清华的肩膀:“完了,这下子澡算是白洗了。”

  “没事儿,明天再洗。”

  “冷啊。”苏锦绣哼了一声:“我可不想去大澡堂子,那里面的水池脏死了。”

  宋清华顿了一下,想了想安抚道:“先坚持过了今年,等明年在家里建两道火墙,专门用来做浴室。”

  苏锦绣这才满意了。

  两个人正渐入佳境呢。

  突然——

  “哇——哇——”

  “呜呜呜——”

  两个奶娃的哭泣声,一声接着一声的响了起来。

  苏锦绣猛地把宋清华一推:“孩子饿了。”

  宋清华:“……”

  他猛地捂住脸,这才头一晚呢,他就开始后悔这么早生娃了。

  一夜折腾,第二天。

  宋清华先送苏锦绣去上班,自己则是去了制片厂。

  到了下班时间,宋清华没去接苏锦绣,而是去了钢铁厂,找到了同样刚刚下班的付拥军,双手环胸,满脸温和的笑容:“小胡同志,一起吃个饭?”

  付拥军:“……”m.xiumb.com

  脱掉手套,扔在旁边的桌子上,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烟盒:“行啊。”

  正好他也想和这个男人聊聊。

  他就想不明白了,自己到底哪里不如这个小白脸,苏锦绣为什么愿意嫁给他。

  说到底,还是不甘心作祟。

  “先去找石林,人多,热闹。”付拥军投了毛巾,擦了擦脸,就跟着宋清华出了厂子。

  常石林正好不放心,准备过来看一看付拥军,结果就看见他姐夫跟付拥军走在一块儿。

  心里顿时一颤,连忙小跑了过去。

  “姐夫。”

  他喊宋清华,然后又怯怯的看了眼付拥军:“表,表哥。”

  天啊,他发誓,他喊姐夫的时候,付拥军的嘴唇子动了。

  宋清华请付拥军去的国营饭店,他们坐在角落里,虽说没喝酒,可脸上都没笑容,气氛十分凝重。

  “昨天晚上,绣儿将以前的事情告诉我了。”

  宋清华一开口就是火力十足:“以前我也曾在下河村呆过,只是那时候比较封闭,没能和你见面,否则的话,我们应该早就能够认识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付拥军:心上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哭了

  用了昨天评论里宝贝取的名字,超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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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儿子告状,我被我爸上了政治课,于是我今天带他捡垃圾去了,捡了一个下午,然后晚上乖乖看书了,小样儿,和我斗,呵呵呵……不过我又看见他打电话了,估计又告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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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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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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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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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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