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动声色地打听到了她丈夫的特长和喜好,知道了她丈夫最擅长弹奏钢琴和管风琴,并在三天之内学会了这两种乐器(小镇的教堂里有一台老旧的管风琴)。
他不知道自己的学习速度算快还是慢,谨慎地没有告诉克莉丝,怕她丈夫学得更快,自取其辱。
他像画室里刻苦的学徒一样,仔细地观察克莉丝,总结出了她种种小怪癖:比如,不吃黄瓜,不吃西蓝花,不喝甜菜汤,有嗍野草茎的坏习惯;只喝冰镇的汽水与加了苏打水和柠檬汁的威士忌。
他认为克莉丝的住家保姆一点儿也不尽职,完全无法照顾克莉丝的起居——她打扫卫生时,从来不清扫地毯和床底下的头发,也从来不擦拭书架上的灰尘,就连书桌上的书籍和考卷都懒得整理。
最重要的是,每次保姆打扫卧室卫生时,他都只能躲进克莉丝的衣柜里,等她打扫完后才能出来。
一次欢.爱以后,他忍不住在克莉丝的耳边吹枕边风:“你完全可以辞了她。”
“她?谁?”克莉丝半睁开眼,眼神迷蒙,昏昏欲睡。
“你的保姆。”
她有些迷茫:“辞了她谁来打扫卫生?”
“我,”他低头吻了吻她金色的发缝,“我可以胜任这个工作。”
克莉丝眨了眨眼睫毛,不懂他为什么用“胜任”这个词,但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埃里克成功竞争到了保姆的职位,却并不自满,取代克莉丝的保姆只是第一步;他的最终目的是取代她的丈夫。
他开始大量翻阅爱情小说,拿出钻研学术的态度,边看边作笔记,打了几篇情话的草稿,准备在晚餐时说给克莉丝听。
克莉丝不知道自己马上要听见埃里克精心准备的情话;自从成为人类后,她就十分注重健康,珍惜变成人类的每一天,尽可能地早睡早起,晨跑,锻炼,吃蔬菜沙拉,还去报了一个有氧运动班,认识了一堆皮肤黝黑的年轻女孩。
这天,她刚刚健身回家,就看见埃里克在厨房里忙碌。不知为什么,他对保姆的活计相当感兴趣,还撺掇她辞退了住家保姆。如果不看他高大、冷峻、美若白瓷的外表,此刻简直就是一个勤勉、细心、热爱家务的贤惠主妇。
克莉丝不禁反思,是不是她玩笑开得太过,导致他心理出了问题;但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什么样的心理问题,能让一个以雷霆手段统治新旧血族和猎魔人近百年的人沉迷于家庭琐事。
就在她百思不得其解时,他忽然端出一盘色泽鲜绿的蔬菜沙拉,低声问道:“我的猫咪宝贝,今天吃这个可以吗?”
克莉丝:“……”
……猫咪什么?
埃里克面容冷峻(不是他的表情冷峻,而是他那张眉骨和鼻梁突出、拥有猛兽般充满攻击性的眼睛的面庞,不管做什么表情都显得无比冷峻)地继续说道:“不喜欢这个称呼?那我换一个,小宝贝,我的宝贝,我的爱人,我的阳光,我的快乐……”
不等他列举完毕,克莉丝连忙叫停:“好啦,好啦,可以,可以,我很喜欢吃这个!”她坐下来,往嘴里送了两勺蔬菜。他看着她进食,露出一个温柔却仍显得冷峻的微笑,然后眉头微皱,似乎心事重重。
克莉丝不由问道:“亲爱的,有心事?”
埃里克想起爱情小说里的告诫——情人之间必须坦诚相待,于是答道:“是,我在想,怎么让你和你的丈夫离婚。”
克莉丝:“……”
她啼笑皆非地说:“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他低低地反问道,“我会比他更爱你,更忠于你,一切都给你。你喜欢什么样的人,我就努力变成什么样的人。我会永远爱你,听上去可能有点极端,但我绝对不会伤害你。我爱你的一切,你浑身上下,你从头到脚。不管你变成谁,什么样子,金发还是黑发,白皮肤还是黑皮肤,眼睛是什么颜色;只要是你,我都爱。我爱你,克莉丝。”琇書網
克莉丝没想到他在失去记忆的情况下,还能说出这样的情话。
更让她心情复杂的是,他说的这些,并不是空话——每一项承诺,都在被他遗忘的那些岁月里实现了。
他的确一直忠于她——他们在一起一百多年,他从未移情任何一个女人,他的爱比最坚贞的情诗还要坚贞。世界在飞速发展,杂志、电影、电视剧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里,就算是她,偶尔也会被一些过于漂亮的明星吸引;他的眼里却从来都只有她。
他不会像其他自大的男人一样对妻子指指点点;他从来不在意她口红的颜色、腰带的粗细、裙摆的长短(除非短得过分,但他也只会沉默地表示不满,而不是强行让她更换),她穿什么他就喜欢什么,她的审美就是他的审美。他真正做到了爱她的全部,而不是轻浮而虚假的承诺。
她忽然不想继续逗他了。
“因为你就是我的丈夫。”克莉丝正色说。
他却以为她在说笑,皱眉说道:“我没有开玩笑,克莉丝。”
克莉丝本来想说,她也没有开玩笑,突然想起他失去记忆,是因为知道了她前世是赫帝斯的妻子,被克苏鲁趁虚而入,无法缓解内心的妒忌才忘记了过往。要是让他就这样想起来,情况会不会越变越糟,克苏鲁会不会再次趁虚而入?一切都是未知。
再加上这具身体越来越像原本的她——发根逐渐变得幽黑,皮肤越来越白皙,嘴唇也越来越鲜红;最要命的是,她的眼睛也变红了。
要是让他知道,她的灵魂即使进入了其他人的身体,虹膜仍会保留赫帝斯当年释放的术法——她会不会有事倒是另说,他肯定会先把自己气个半死。
就在克莉丝犹疑的这段时间,埃里克的思绪已经飘到了另一个地方。
“我太急了,”他冷静地想,“她和她的丈夫感情那么深,当然不会一下子就答应我,我再想想其他办法。”
埃里克离开了餐桌,回到书房,继续阅读爱情小说。
他仔细而谦虚地学了一些男人讨好女人的方法,打算晚上用来讨好克莉丝。然而,不等他低头作笔记,一个画面突然在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个苗条、美丽、和克莉丝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被一个相貌阴柔、黑发红眼的男人搂在怀里;他像把玩一对翅膀般,把玩她精致却有些突起的肩胛骨。
“……嘉纳特,”那个男人在她的耳边低语,“我的至爱,我的灵魂,独属于我的小嘉纳特,无论你下辈子是谁,我们都会在一起,我永远是你的丈夫。”
有那么一瞬间,埃里克的心底掀起一股强烈而冰冷的杀意,差点使他发狂。
上千种恐怖、狠毒、禁忌的术法在他的头脑里一闪而过,幽蓝色的魔法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又熄灭;如果这时克莉丝走进书房,会看见他的金色瞳孔像应激的野兽般,变得跟针一样细,完全失去了理性;两枚白森森的尖牙无法控制地伸长,抵住他的下嘴唇,他的情绪彻底失控了。
与此同时,又一个画面在他的脑海中闪过:那个男人攥住克莉丝——这一回,他确定是克莉丝——的手腕,用令人厌恶的手指摩挲着她红宝石般的眼睛:“你的眼睛真好看,我的天使,真想把它们镶嵌在戒面上,永远不离手……”克莉丝一把拍开他的手,有些慌张地后退了两步。
克莉丝的惊慌与反感,加重了他心中冷冰冰的杀意。既然她这么厌恶这个人,那么他更要将这人置于死地了。
等他回过神时,手中的钢笔已经被攥成了褐色的齑粉。
杀死一个人不难,关键是如何找到那个人——也就是克莉丝丈夫的踪迹。
他要从哪里开始找起?
她的记忆?
不知为什么,他非常抗拒窥探她想法的行为。
哪怕他想不起过去,想不起他过去是一个怎样的人,仍有爱她、保护她、尊重她的本能。
在想出找到克莉丝丈夫的办法之前,他决定先去试探一下克莉丝的想法。
他想知道,她还爱不爱她的丈夫。
——如果她爱呢?
没关系,她爱谁是她的自由,他不会干涉她的自由;他只会竭尽全力地引诱她爱上他,取代她丈夫的位置,让她忘记她的丈夫。
想到这里,他走到盥洗室,洗掉了手上的齑粉。照镜子时,他看到另一边脸庞又变成了惨白的骷髅,金黄色的眼珠子如同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冷冰冰地嵌在他猩红的眼眶里,如此丑陋,如此恐怖。每当他产生忌妒或杀意时,都会暴露这令人作呕的原形。
不知为什么,克莉丝对他的真面目一点也不恐惧,反而会怜惜地吻一吻他恶心的下颚骨。
他是一个卑鄙无耻的男人,为了得到她充满怜爱的亲吻,有时甚至会用一些极端的方式,硬生生使自己血肉剥离。
他不知道过去的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花了点儿时间才接受这样阴暗的想法。
他想,过去的他可能也是这样一个极端卑劣的人,为了留住爱人,得到爱人的同情,不择手段。
但只要能留住她,得到她,他不介意变得更卑劣、更无耻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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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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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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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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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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