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不自禁扶起一只椅子。恍惚间,似乎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喜欢么。上次带你去阿培尔顿的罗宫,你在那里流连了很久。可惜,女王很喜欢那座宫殿,不然可以买下来送给你。”
罗宫是奥兰治皇室的避暑宫殿,他却轻描淡写地说,若不是女王喜欢,可以买下来送给我。我忍不住转过身,捏住他的下巴晃了晃:“这话跟我说说可以,千万不要告诉女王陛下,小心她把你送上火刑架。”
“我心目中的女王陛下,只有你一人。”
其他男人说会显得蹩脚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却变得极有说服力。可能因为他是王,他本身就是说服力。
我脸颊微热,转身说道:“那你带我参观一下这里,让我看看跟罗宫有什么不同。”
“首先,这里比罗宫小。”他一本正经地答道。
我不禁笑出了声。他也微微笑了一下,垂头吻了吻我的额头:“但大体的布置没什么区别,除了没有国王花园和文物展览室外。”
我笑着,还想说什么,一回头却只能看见被灰尘覆盖的餐厅。原来刚才那些对话,只是回忆而已。m.χIùmЬ.CǒM
难以言喻的怅然袭上心头。
走上二楼,破败感更为突出。走廊尽头的窗户下,堆积着枯黄蜷曲的枫叶,红地毯已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蛛网织上了栏杆的每一个缝隙。闭上眼睛,我却能想象出它们从前辉煌华丽的模样。
这是曾经的爱人亲手铸造的黄金屋,他让我成为了爵士时代最为闪耀的女郎。
一路走上顶楼,玻璃花房在落日中折射出火焰的颜色,里面种植的郁金香、白蔷薇和红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野草还在疯长。花房内有一架三角钢琴,已经和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植融为一体,葱绿草叶从黑白琴键间探出来。我走过去,试探性地按下一个琴键,差点被久未调试的琴音送走。
这里真的很久没住人了。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却还有一些常识,爵士时代指的是20世纪20年代,而现在已是1982年……至少也过去了53年。我的爱人,应该早已死去。
至于,为什么我还活着……我也不知道。
我更希望自己已经和他一起死去。
这时,三楼传来人声和脚步声:“这里真的有画廊和图书室,你输了,五十美分拿来。”
金发女孩不情不愿的声音:“那女的绝对偷偷来过这里。”
“这里不会真的有鬼吧?”
“肯定有鬼。”一个男孩笃定的声音,“没有鬼的话,这里早就被洗劫一空了,怎么可能还被保存得这么好。”
“……你别吓我,我胆子小。”
“哈哈哈哈,骗你的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那个男孩笑着说道,“这里值钱的东西应该早被拿光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
话音落下,一楼突然传来嘶声力竭的尖叫声:“啊啊啊……啊啊啊这里有鬼!!!有鬼!!!”
随即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所有人都赶了过去。我皱了皱眉,也走向一楼。只见透明眼镜蜷缩在墙角,抱着双臂,声音颤抖地哭泣道:“有鬼,真的有鬼……我刚看见一个骷髅站在那里……我不要待在这里了!我这么年轻,我还不想死!”
羊毛卷蹙眉说:“早知道她胆子这么小,就不带她来了。”
“现在怎么办?”布莱克一脸事不关己,“我不可能送她回家,太浪费时间。你们有谁要回去,捎她一程?”
没人回答,甚至有人耸耸肩,转过身继续探索别墅。我走过去时,刚好听见金发女孩抱怨说:“胆子这么小还玩鬼屋,真扫兴。”旁边的人讨好地说:“是啊,不是每个女孩都像你这样胆大又漂亮。”金发女孩抬起下巴,自信地拨了拨头发,见我过来,朝我打了声招呼。
我没有理会她,走到透明眼镜的身边,蹲下来,低声问道:“你在哪里看见的骷髅?”
透明眼镜含着眼泪,小心翼翼地指了一个方向:“……那里。”
羊毛卷诧异地说道:“你相信她的胡话?”
金发女孩嗤笑道:“也许想显摆自己的胆量吧。”
我顺着透明眼镜的手指望去,墙上挂着一幅两米高的油画。画中的女子梳着法式波波头,戴着珍珠、金线和红宝石编织而成的羽冠,脸颊上方有一颗小小的褐痣,双唇艳红,身穿古希腊式紧身长裙。因为五官过于浓艳,她的眉宇间有一丝不讨喜的侵略性,让人想起蓄势待发、美丽却危险的猎豹。
有人被吓了一跳:“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幅画?”
“她长得好漂亮……”
金发女孩仰头看了一会儿画像,酸溜溜地说道:“那个时期的女人不都长这样吗?我感觉挺一般的啊,还没有我学校的漂亮女孩好看。”
羊毛卷翻了个白眼:“你姥姥也是从那个时期过来的,怎么没见你遗传到那个时期的美貌。”
金发女孩的脸颊涨红:“你”
这时,布莱克看了看我,又看向画像,低声说道:“卡罗莉娜,你有点像画里的女人。”
我看着那幅油画,只觉得周围的讨论声离我越来越远,油画在扩大,上面干涸的颜料扭曲着、旋转着,变幻为旧日的影像。那天,我正在花房晒太阳,楼下忽然传来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我连忙跑下楼。果然,他又变成了森白骷髅的模样。
这都要从克苏鲁说起。尽管他早已剥离克苏鲁的精神力,却并没有摆脱克苏鲁的控制。这位旧日的支配者,不止一次入侵他的精神世界,让他陷入混乱,暴露出畸形可怖的原形。转移血肉的法术也对他失去了作用。不过,自从我将血肉分给他,成为唯一会生病的血族后,他就禁止了我那么做。
“埃里克……”我走到他的面前,握住他白森森的骨手,“埃里克……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低垂着骷髅头,声音沙哑地应了一声。
我担忧地看着他,其实很想劝他接受克苏鲁的精神力。时间能治愈一切,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不像当初那样介意他窥探我的想法,他却坚持要履行从前的承诺。这人有时候聪明得可怕,头脑比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还要敏锐,有时候却堪称冥顽不灵,不肯变通。
我叹了一口气,在他的身边坐下,眼看着鲜血慢慢浸透了他的衬衫。血腥味弥漫了整个房间。终于,一个小时过去,他彻底变成了可怕的骷髅。
我忍不住握紧他的手掌,正要说话,下一秒,手腕被他反扣住,眼前天旋地转,整个人被他推到了墙上。他盯着我的眼睛,漆黑的眼洞燃烧着嫉妒的火焰:“……赫帝斯是你以前的情人?”
我僵了一下。最糟糕的情况出现了,克苏鲁将我的过去告诉了他。
我不由吞了口唾沫,努力镇定地说:“准确的说,是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我并不爱他,只爱你一个。”
他用两根骨指捏住我的下巴,不带任何感情地问道:“这辈子……只爱我一个?”
我懂了他的意思,立刻甜腻腻地说:“不止这辈子,下辈子也爱你,永远都爱你。”说着,用双腿勾住他空荡荡的腰身,充满讨好地轻蹭了两下。
要是平时的他,绝对无法抵抗我的糖衣炮.弹。然而,被克苏鲁入侵精神世界后,他整个人都变得冷漠无情起来:“是么。我不相信。”
“那你要怎样才能相信……?”
他的上下颚开合着,一字一顿:“我要你发誓。”
我只好无奈地说:“我发誓,我发誓永远只爱你。”
“不够。”他忽然抬起我的下巴,粗暴而野蛮地吻上我的唇,眼中压抑着妒忌、愤怒和占有欲,“……不够。”
他这样子却让我一阵心疼:“怎样才能让你消气?”
“怎样都不能。”他冷冰冰地说道,“赫帝斯应该庆幸他已经死了。”
这句话充斥着货真价实的杀机,他没有在开玩笑。以我对他的了解,若是赫帝斯还活着,绝对会将世界上最严厉的酷刑都体验一遍……
我凑过去,亲了亲他硬邦邦的颧骨,轻声哄道:“好啦,不要生气啦,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现在只属于你一个人。”
一整天过去,总算把他从极端嫉妒的状态中哄了回来。负面情绪消失后,他的血肉也长了回去。只是,这种状态并不长久。只要他陷入负面情绪的旋涡,又会变成森白恐怖的骷髅。
为了让他的状态稳定,也为了让他相信我是真的不会离开他,我想过利用催眠或魔法,安抚他焦躁不安的情绪。但他对我的占有欲超出了我的想象。原来,这些年,他的情绪并不是真的稳定了下来,只是学会了克制和隐藏。
他的占有欲强到可怕,并且无时无刻都在嫉妒我夸奖男仆时,我跟上流社会的绅士说笑时,我朝陌生人微笑时……得知我上辈子的情人是赫帝斯后,他嫉妒得接近疯狂。克苏鲁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让他一遍遍地体会被剥夺血肉的痛苦。
没办法,我只好进入他的精神世界,试图亲自安抚他的情绪,谁知撞上了克苏鲁残存的精神力。
那一刻,我才明白,被克苏鲁入侵精神世界,是一种怎样残酷的折磨……恐惧、焦虑、杀意、痛苦、悔恨,人类能感受到的所有负面情绪在我内心翻搅。有那么几秒钟,我恨不得马上结束自己的生命。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整个人已经变成了卡罗莉娜。
只是,不知道我是真的变成了卡罗莉娜,还是做了一个附身卡罗莉娜的梦……
至此,丢失的记忆全部找回。
我捂着额头,低笑一声,环顾四周。周围人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面对一幅画像这么激动。
一般来说,破解梦境最好的办法,是暴力破坏。但若是我暴力破坏眼前的一切,就落入了克苏鲁的圈套这一切极可能不是梦境,而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如果是梦境的话,我身边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现实或内心的投射,但羊毛卷、布莱克和透明眼镜,甚至金发女孩,怎么看都不像投影,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我如果暴力破坏,很可能杀死他们。
克苏鲁最喜欢看人陷入无序的疯狂……我如果杀死他们,接下来肯定是一番拷问良心的折磨。
不管怎么说,不是梦境也好。这样更容易找到埃里克。
想到这里,我摘下墨镜,扔到一边,在众目睽睽之下,摊开手掌。一团幽蓝色的火焰在我的手心燃起。这是埃里克独创的法术,只要我念出这段咒语,不管他在什么地方,都会出现在我面前。惊呼声四起,金发女孩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手心的火焰:“这、这是魔术吗?”
我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很快,火焰落地,一路蔓延开来。屋内瞬间化为幽蓝色的火海。男孩女孩们慌乱逃窜,透明眼镜吓得浑身僵硬,羊毛卷瞪大双眼,捂住嘴巴,吐不出一个字。布莱克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情不自禁地握紧了腰间的随身听。
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火海中缓缓走出。他穿着黑色硬领斗篷,帽檐宽松垂下,露出惨白的骷髅下颚。
他看着我,开口第一句话却是:“你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克莉丝:???嗯?
这章掉落20个红包!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蓝色山雀关进你的瞳孔4个;人为刀俎我为五花肉2个;寧君、尧日、野野子、cheese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浅末12瓶;patri6瓶;qsr、小病娇.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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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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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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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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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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