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歌剧魅影]予你狂热>第 45 章 Chapter 45
  他有些愕然地望着我,似乎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m.xiumb.com

  不想看他迷惑的眼神,我直接起身离开。就这样两天过去,我和他又恢复了以前的状态。他在琴房谱曲,我在一旁看书。

  虽然在地下的时光十分平静且幸福,但时间一久,我还是感到了乏味,开始在书架上找游记来看。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想去地面上逛逛这件事。就在我头疼不已时,他居然主动提出,要带我去其他地方看看。

  我怔了怔:“你怎么知道我想出去看看?”

  他无奈地说道:“你想什么都写在脸上。”

  我不禁有些不好意思:“你准备带我去哪里呀?”

  他思考了一会儿:“知道精灵么。”

  我诧异地说:“精灵不是已经灭绝了吗?”

  “他们搬到了类似无昼城的异空间。”

  “真的吗?你怎么知道?”

  他笑着摇摇头,写下一个音符:“我替他们建造的。你想去的话,我给他们写一封信。精灵比较排外,只接受有请柬的客人。”

  精灵和人鱼一样,都是传说级别的美丽生物。因为深潜者的关系,我对人鱼的长相已不抱希望,但精灵目前还未传出任何恐怖传说……听说精灵能歌善舞,不管男女都头戴玫瑰花环,身穿绿叶和常青藤编织的衣袍,美得让人忘却尘世的烦恼。如果可以,我当然想去看看这种生物居住的地方,更何况还是埃里克建造的。

  我点头答应。埃里克拿出一张信纸,写下几个字。署名后,信纸自动飞到半空中,无火燃烧成灰烬。

  原以为过两天才能收到回信,谁知十分钟后,精灵的回信就来了。两只浅蓝色的蜂鸟衔着一个玫瑰色的信封,散发着百合花的清香,送到埃里克的手中,与他骨节分明的硬朗手指产生强烈对比。

  他看完后,将信纸递给我:“你想哪天去?”

  “哪天都可以。”

  埃里克沉吟了片刻:“就今天吧。”

  像这种开辟在异空间的国度,只要有传送阵,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瞬间抵达那里。埃里克站起来,拿起大衣披在肩上,低声念了一段咒语。同一时刻,我手上的信纸长了翅膀般,飞到半空中,浮现出一个巨大的海螺图案,散发出水波般的幽幽蓝光。

  光芒里可以看见苍茫蓝天、参天古树、宏阔的白色建筑群……埃里克回过头,向我伸出一只手:“莉莉,来。”

  和他一起走进传送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呈六角星状的白色建筑群,中间屹立着白色高塔,塔顶飘浮着四枚魔法宝石,源源不断地为这座城市供给能量。城市的周围是断崖、森林和瀑布,普通人若没有传送阵协助,无论如何都走不到城市的中心。

  听说精灵诞生于生命树,天生体内就有魔法元素,背上长有蜻蜓般纤长的双翼,嗓音优美动听,擅长各种乐器,曾一度被黑市捕捉到几近灭绝。不知道埃里克是怎么接触到这些精灵的,又是怎么为他们建造了这座城市……他的身上有太多充满传奇色彩的秘密。

  沿着传送阵走出去,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鲜花,连房屋的砖块都散发着甜美的芬芳。精灵们手提花篮,翅膀蜻蜓般来回扇动,顺着花瓣飞舞的轨迹,飞向城外。必须承认,在阴森黑暗的地下迷宫待久了,来到这么甜蜜明亮的城市,心情确实开阔了不少。

  我回头看向埃里克,他也在看我。阳光是金丝雀的羽毛,飘落在他的头发、肩上。再甜美的风光,也温暖不了他过于冷峻的轮廓。只有我知道他的声音能温柔到骨子里:“这里有不少景点,马上还会举行一年一度的情人节。你要是喜欢,我们可以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鼻子忽然一阵发酸。这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以我的意愿为先。被赫帝斯和奥古斯通缉时,也是这样。他得知以后,并没有在意自己在巴黎的财产、房产和地位,第一反应是,我是否想继续待在巴黎。见我点头后,他才带我去了地下宫殿。

  到了精灵的城市后,他还是如此,先问我是否喜欢这里,再决定接下来的行程。他对我太过温柔,已经到了无条件妥协的地步。如果不是真心喜欢,又怎么可能做到这种程度……可笑的是,之前我还怀疑他的真心。

  已是黄昏,精灵的翅膀是透明的薄纱,折射着夕阳金色的光线,宛如空气中粼粼闪烁的波纹。

  不想再让他为我妥协下去。我握住他的手,仰头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他愣了一下:“我没有特别喜欢的地方。”

  “这里也不喜欢吗?”我忍不住笑了,“这可是你建造的城市。既然你不喜欢,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他蹙眉想了想:“这里鲜花比较多,我以为女孩子会喜欢。”

  可能是夕阳太过美丽,又可能是鲜花太过芬芳,心里的喜欢忽然就满溢了出来,灌满了胸腔。我扣住他的手,轻轻晃了晃:“其实不用这么照顾我的感受……总是以我的意愿为先,会很累吧。”

  他有些迷惑地说:“照顾莉莉的感受,怎么会累。”

  我看向他的脸庞。他是真的迷惑,不似作伪。有那么一瞬间,我有种过去的阴翳已经消失的错觉……我似乎已经翻开了新的篇章,开始了新的生活。

  缘分真奇妙。这个人明明不是一个温柔的人,我却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从未感到的温柔。他明明控制欲极强,却总是以我的意愿为先,无时无刻都在妥协和退让……

  “埃里克,”我轻轻道,“我爱你。”

  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不好意思看他的脸庞。不管他的温柔、妥协和退让是否真实……我只知道,再也不会有人,给我一份这么完美的爱。

  在精灵国度这段时间,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精灵国有四种元素森林,火元素森林的气温高达50摄氏度,只有少数耐高温的魔物能存活下来;水元素森林被大雪覆盖,银装素裹,别说进去,光是靠近森林边缘都会发抖;风元素森林内有无数个风暴陷阱,稍不留意就会被飓风卷得粉碎;土元素森林由成千上万片石壁组成,是天然而复杂的迷宫,除了采石经验丰富的精灵,几乎没人敢进去。

  有险境,也有仙境。水元素森林后有一座雪山,是每年情人节观赏烟火的圣地。我们来得太晚,最佳观景点已经被包下,只好站在山腰观赏烟火。

  说起来,这算是我和埃里克的第二次约会,第一次是在热带小岛。他的手指交扣住我的手,牵着我走到山腰,脱下外套铺在地上,让我坐下。

  繁星闪烁,烟火璀璨,是无数颗悬挂在夜空的晶亮钻石。看过很多次烟火,但没有哪一次比这次更幸福,更美好。我下意识地握住他的手,本想说“我爱你”,话到嘴边,却有些害羞。看着他耐心等待的神情,我想起之前以失败告终的亲.热,小声唤道:“埃里克……”

  “在。”

  “你……想拥有我吗?”

  这句话消耗了我全部的勇气,双颊发热,再说不出一个字。本以为他很快就能明白我的意思,谁知,他居然答道:“你已经拥有我了。”

  我:“……”

  他完全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不由涨红了脸:“不是这个拥有。”

  他疑惑地问道:“那是什么?”

  为什么这个人有时候比情场老手还撩,有时候却纯情得让人无从接话。我想来想去,干脆搂住他的脖子,仰头吻了上去。我的接吻经验太少,只会那几个固定的动作,他却被我吻得语调都有些不稳:“莉莉……”

  我将手指压到他的喉结上,又问了一遍:“你想拥有我吗?”

  他的喉结克制地滚动了两下,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神却小心而不自信:“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

  “我怕……控制不好力道。”

  刚好这时,焰火在夜空砰然绽放,他的侧脸也被印上虚幻而美丽的色彩。多说无益,我摇摇头,竖起一根手指放在他的唇上,另一只手伸进他的衬衫里,环住他的腰。

  这一刻,所有情绪就像冲上夜幕的烟花,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或许他的温柔是虚假的,妥协是虚假的,退让也是虚假的……但就像他性格冷漠,却唯独对我一人温柔般。他是如此尊重我,呵护我,迎合我,即使我是一块石头,也该被他捂化了。

  又一束烟花蓬然炸开,是斑斓的日光,缤纷的流星,坠落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他反客为主,将我推到在外套上,吻上我的脖颈。做这个动作时,他顿了两秒钟,似乎在思考什么。不好的预感从心中升起,果然两秒后,他在我的耳边问道:“莉莉,可以么。”

  不想因为这种事跟他生气。我扣住他的后脑勺,轻声回答:“我允许你做一切想做的事情。”

  话音落下,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压抑已久的欲潮铺天盖地朝我涌来。他单手扣住我两只手腕,举过头顶压在地上,用一条腿压住我的双膝,倾身覆了过来。

  理智消失了,头脑一片空白,只剩下占有和被占有的本能。完全被控制的姿势,我却难得没有反感,反而希望他能近一些,更近一些……直到灵魂沉沦,潮汐交激,彻底融为一体。

  ……

  离开精灵国以后,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在挪威观看了极光。上辈子我的人生被安排得繁忙无比,几乎没有仰望天空的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绿色火焰般的极光。之后,我们租了一艘船,徜徉在漂浮着白色冰块的海面上。凡有海水的地方,就有深潜者。它们是克苏鲁最忠诚的信徒,感受到克苏鲁的精神力后,纷纷浮上海面,为我们献上神秘的黄金冕饰。埃里克确定冕饰没有任何问题后,将它戴在了我的头上。

  我们的出行没有目的地,走到哪里就是哪里。离开挪威后,我们乘坐黑翼龙,来到了巴塞罗那,参观了海洋圣母教堂。因为我和他对基督都不感兴趣,只是在教堂外围逛了逛,并没有进去聆听神甫的教诲。

  在巴塞罗那住了一段时间。这天,遇见暴风雨,狂风吹得窗户啪啪作响,雨珠一颗颗打在玻璃上,快速而扭曲地滑下。这样恶劣的天气,睡在他的身边,有一种被保护的感觉。我蜷缩在被子里,环住他的腰,在他的颈间呼吸:“埃里克。”

  他回答得很快:“我在。”

  “我好幸福。”

  他垂头对上我的双眼:“我也是。”

  现在这样真好。和最爱的人一起周游世界,看以前看不了的风景,听以前听不了的钟声,感受以前从未感受的悠闲……虽然知道还有麻烦等着我,也知道那两个人绝不会如此轻易地放过我,但在他的怀里,我只想享受今天,做一个没有忧虑的小女孩,鸵鸟般待在他为我创造的乌托邦里……

  希望分别那一刻,永远不要到来。

  转眼间,一年过去。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醒过来,忽然失去了味觉。刚开始,我以为是感冒了,没有放在心上,直到失去了触觉,才意识到不对劲。

  一年来,我和埃里克走遍了欧洲,曾去过世界的最北端,看着圆滚滚的旅鼠成群结队地游向大海,也曾在热带小岛的沙滩上,沐浴着暴烈的日光,捧着椰子果解渴;还曾去过上百座大教堂,观看了上千种彩绘和壁画,被唱诗班纯净无瑕的歌声涤荡烦恼。

  现在,我和他定居在摩纳哥城,一座拥抱悬崖的城市。本以为突然过上慢节奏的生活,他会有些不适应。毕竟,他之前不管是在猎魔人协会,还是在热带小岛,都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物,吃穿用度无不奢侈,没想到他比我适应得还快,不到两天,就和渔夫们打成一片,教他们如何编织最结实的渔网。

  几个月过去,他白皙的皮肤被晒成蜜色,很少再穿繁琐的外套或大衣,经常只穿一件薄而修身的白衬衫,就走上了街头。纽扣只扣中间几颗,露出性感的锁骨和腰腹,有一种随性而健美的优雅。

  和他一起出门的时候,总有靓丽的少女偷偷看他。有一次,我没忍住,调侃了一句:“这么吸引女孩,真想把你关起来,只给我一个人看。”

  海边阳光炽烈,他高高的鼻梁上是墨晶眼镜:“只要莉莉喜欢,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又来了。

  但我就是吃他这套。

  还以为这样的日子永远不会有尽头……然而,这一天还是来了。不知道是那两个中的谁动的手脚。我一边思索着,一边放下洒水壶,走到二楼,想将洗好的衣服抱出来晾干,但不知为什么,衣服总会从怀中滑落。几秒种后,我发现了原因我的手掌竟然和空气融为一体了!

  不止手掌,过了一会儿,身体也变成了空气的颜色,无数颗细小的金粉从我身上掉落,飞向未知的远方……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克莉丝,我找到你了。”

  是奥古斯。

  这个阴魂不散的畜生!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定激烈起伏的情绪,转身跑向书房,想给埃里克留下只字片语。但实在跑不过身体消失的速度,还未走到书房,双脚就已消失了大半,整个人都飘浮了起来。

  终于,手指一根根穿过了门把手,化为金色的齑粉飘散在空气中。我恐慌地垂下头,下半身也化为金粉随风而逝。到最后,我都再也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只能看见满屋子打转的金色齑粉,以及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埃里克回来了。

  刚好和他错过。

  意识陷入无尽的混沌,我像是死去,又像是重生。数不清的回忆是奔涌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涌入脑海,甜蜜的、快乐的、幸福的、充实的……但是通通化为虚无。从来没有哪一刻,像这样痛恨奥古斯这个畜生。想要杀了他,想要将他赋予我的痛苦,全部施加在他的身上……

  仿佛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中的我回到了无昼城,抬头是深蓝色的天空,低头是深黑色的土地。这是一座压抑、阴沉、黑暗的城市,在这里连花草和湖泊都是冰冷的深色。红眼蝙蝠展开骨翼,在圆月前盘旋、嚎叫。惨白的月光下,是宏伟却阴森的宫殿。那是血族之王居住的宫殿。高耸的塔尖刺破阴云,每一块砖头上,都有象征着至高王权的浮雕。殿内的高度足有三十多米,需要仰头才能看见穹顶华丽的彩绘。

  “克莉丝。”

  “克莉丝。”

  “克莉丝……”

  我猛然睁开双眼。

  不是梦。我真的回到了无昼城。

  我撑起身,还没来得及察看身体的情况,就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奥古斯温柔清澈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你终于回到我的身边了,克莉丝。开心么,这是你以前的身体。”

  以前的身体?

  ……怪不得卡罗莉娜的身体会消失。

  他还在低语:“赫帝斯去摩纳哥城找你了,他不知道你已经回到了我的身边……我帮你逃过一劫,你是不是该奖励我?”

  最初的惊慌后,我冷静了下来,淡淡地说道:“奥古斯,你这么迫切地把唤回从前的身体,不就是想分开我和g么。但你是不是忘了,回到原来的身体后,血契的效力也会回来。”

  他怔忡片刻,然后苦笑:“我没忘。”

  “没忘就好,滚到一边跪下。”我推开他,嫌恶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短小的毛病又犯了,这篇文好像写不了预计那么长……我尽量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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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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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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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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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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