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歌剧魅影]予你狂热>第 1 章 Chapter 1
  我拢紧斗篷,走在大街上,终于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说,佛罗伦萨已经沦为血族的城市。

  明明是大中午,天空却阴云密布,哥特式穹顶如同怪兽尖锐的指甲,捅破铅块般厚重的云层。记得上次来这里时,房屋还像花朵一样缤纷绚丽,现在却只剩下黑白灰三种枯燥的颜色。

  仰头望去,能看见华丽斑斓的百花大教堂,然而教堂圆顶上方,却盘旋着上百头红眼蝙蝠。它们眼睛血红,獠牙尖利,上百头聚集在一起时,展开的骨翼乌云般遮天蔽日,已经成为城市的一大隐患。市政府却拿它们毫无办法。

  因为这些吸血的野兽,紫色鸢尾花之都已变成藏污纳垢的阴沟。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寻找新的居所。

  匆忙穿过一条泥泞的小巷,本以为能甩掉那些讨厌的尾巴,谁知,不仅没能成功甩掉他们,反而让他们离我更近了一些。

  算了,谁让这是他们的地盘。

  刚好,前面有个小酒馆,人来人往,我立刻挤了过去。不知是谁散布的谣言,说血族只吸脖子的血。于是人们纷纷戴上金属颈套,防止成为血族的盘中餐。事实上,只要血族看中了你的血液,哪怕只有脚脖子能啃,他们也不会在乎。

  “小姐,要来一杯啤酒吗?”一个胖女人热情地招呼道,她身上挂着三个啤酒桶,金黄色的酒液摇摇晃晃。我连忙摆手:“不用。”

  没想到这么一回答,竟让更多的人涌到我的身边:“小姐,我这里有正宗的巫银颈套,保证被女巫祝福过……”

  “我这里有驱魔粉,蝙蝠的克星!”

  “我这里有……”

  “不用,真的不用。”我皱皱眉,一边拒绝,一边用余光扫视身后。奇怪,那些尾巴怎么不见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身边的人突然跑得干干净净,与此同时前方传来惨叫声:“吸血鬼……吸血鬼来了!大家快跑啊!”

  心中一紧,抬头望过去,只见一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落在地上,化为一个四脚着地的人形怪物。它的皮肤苍白,血管浮起根根分明,头部骨骼发生异变,鸟喙一般突起,两枚尖牙足有二十公分那么长,一口下去能直接刺穿人的头骨。它的肌肉更是怪异至极,肩部、胳膊的肌肉发达到不正常,双脚却像萎缩了一样,尾巴似的拖在身后。

  这是血族中等级最低的血族,尽管战斗力惊人,却丧失了基本理智,由新血族赋予生命。在血族中,地位比狗还要低。

  趁它还没有看见我,我迅速打量四周,寻找躲避的场所。这时,一辆私人马车进入我的视线,正在朝这边驶来。雇得起私人马车的,多数是有头有脸的富豪。他们会在马车前挂上驱魔灯,防止低级血族入侵。不过,对于我这种级别的血族是零作用。

  是的,我是血族,还是几近绝迹的旧血族。在这个新血族横行霸道的时代,旧血族要么待在古堡里坐吃山空,要么像我一样被千里追杀。幸好,相较于新血族,我们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能瞬间移动。琇書蛧

  马车越来越近。但糟糕的是,那头怪物也在向我逼近,它口腔里腥臭的气味飘过来,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想起小腿上绑了一把匕首。我不动声色地蹲下来,握住匕首,准备抽出来。然而就在这时,怪物突然朝我扑了过来。

  ——该死!

  谁说这玩意儿没有智慧的,它早就发现我了!

  我单手撑在地上,一个翻身,险险地躲过它的袭击。见我如此轻松地避开它的袭击,怪物张开上下喙,愤怒地咆哮一声。腥黄色的黏液在它唇齿间拉开,恶心得令人头皮发麻。

  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不敢耽搁,我拔出小腿上的匕首,两三步跳到它的头顶,双腿夹住它粗壮的脖子,举起匕首,自上而下狠狠地凿穿了它的头颅!

  一道鲜血飙在我的脸上。

  怪物“砰”地倒了下去,溅起泥泞的雨水。

  同一时刻,马车距离小酒馆只有几步。怪物还在痛苦地挣扎,把它的头颅踩进泥坑里,我埋头估算着马车还有多久过来。

  倒数三秒。

  两秒。

  一秒。

  咬牙拔出匕首,刹那间鲜血喷射了一地,小酒馆深色的雨棚瞬间积满了血红色的雨水,淅淅沥沥地淌下来。

  我瞬间移动到马车的顶篷上,半蹲下来,把匕首插回小腿的皮袋,对小酒馆的老板娘笑笑:“抱歉。”说完,觉得有点没诚意,掏出一枚金币扔过去,“这是补偿。”

  在所有人惊愕加惊恐的目光中,我若无其事地攀住马车的房檐,钻进了车厢里。里面坐着一个贵妇,一个女仆,均被我浑身鲜血的模样吓得够呛,正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车厢很宽敞,别说三个人,挤五个人都没有问题。我对她们和善地笑了笑,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

  说完,我自然地坐了下来,却没想身上的血迹浸湿了蕾丝坐垫。这么出城肯定不行。注意到车厢角落有个箱子,没有盖紧,深紫色的裙摆水波一般溢了出来。我想了想,掏出一枚金币,问道:“请问,我可以买一件衣服吗?”

  没人回答。我也没指望她们回答,随手把那枚金币放在桌上,说:“谢了。”

  五分钟后,我换上一条深紫色的绸缎长裙,把血淋淋的斗篷扔出窗外。裙摆绣着清丽的白玫瑰,笼罩着镂空黑蕾丝,很符合我的审美,忍不住又给她们一枚金币当作谢礼。用毛巾擦掉脸上的泥点与血迹,我戴上鲜花宽檐帽和黑网纱,不然红眸太显眼,很容易吓到无辜的路人。

  看马车行驶的方向,应该是城门。本想等马车出城,就和这两位可怜的女士分道扬镳。谁知,马车径直驶向城郊。我刚想问贵妇马车的目的地,就听见车帘外男仆的声音:“马戏团快到了,夫人。”

  马戏团?

  我转了转眼珠,看向女仆,说:“你留在车上,我陪你的夫人去看马戏。”

  贵妇咬咬下唇,想说什么。我掀起裙子,露出小腿插着匕首的皮袋:“别着急回答,再考虑一下。”

  她们被我说服了。

  如果不是在被追杀的情况下,我还挺愿意去看马戏的。我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里,父亲是码头工,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仰仗着父亲1000法郎的年收入过日子。生活尽管贫苦,过得却还算平静,我的出生则打破了这份平静——我天生黑发红眼,父母却是金发蓝眼。因此,我母亲总是被父亲拳打脚踢。一开始,我还会心疼母亲身上的青紫淤痕,劝她离开父亲。她却辱骂我是个野种,质问我为什么要钻进她的肚子里。

  后来,我碰到了现在的养父。相较于亲生父母,养父简直是神甫一般的存在,给我吃,给我穿,教我识字读书,教我皇家礼仪。可惜,他是个变态——倒不是说,他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而是他像我生父一样是个暴力狂。

  打个比方,他让我读《君王论》,读完必须写读后感。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他变态就变态在,若是写出来的读后感,不符合他的观念,就是一顿鞭笞加禁闭。久而久之,我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

  但是,他身边的走狗实在太多,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说起来,不管是在生父身边,还是在养父身边,我都从未有过娱乐活动。跳绳,捉迷藏,看马戏,于我而言都是奢望。

  马车驶进圆拱形的木门,透过车窗望去,到处都是白色帐篷与幽蓝色的火把。告示栏的海报色彩鲜艳,线条夸张。离我最近的一幅海报,上面画着一头猩红竖瞳、尖嘴猴腮的红眼蝙蝠,正对着前方诡异微笑。

  下方是一行潦草而怪异的文字:

  召唤吸血鬼

  Convocatevampiri

  正在上演

  有意思,本吸血鬼已经不请自来。

  跟在贵妇的身后,走下马车。男仆皱眉看我一眼,似乎想问我为什么戴着贵妇的帽子,还未开口,就被贵妇训斥道:“看什么看,带路。”

  马戏团的环境让人很不舒服,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与汗臭味,似乎能拧出一把腥臭的鲜血。到处都能看见锈迹斑斑的铁笼子,里面或是身体畸形的男女,或是刚生下来的小怪物,有一个铁笼甚至关着还未满月的畸形婴儿。我忍不住看了贵妇一眼,这个女人看上去如此高贵端正,竟然会喜欢看这种东西。

  走进最大的一顶白色帐篷,血腥味更加浓重。还好我的自控力够强,要是自控力差点的血族,说不定已经露出丑陋的尖牙。

  帐篷内部像古罗马斗兽场一般,观众席呈环形状阶梯式。贵妇的座位在最前面。不知是因为人多感到安全,还是眼前的场景令她兴奋。她放松了很多,还主动跟我搭话:“你真的不会伤害我吗?”

  “不会。”

  “那就好,这是我期待很久的节目。就算你想杀了我,也请在我看完节目之后。”贵妇展开羽毛折扇,悠然自得地摇了起来。

  她这句话没让我觉得好笑,反而令我有些烦躁。不知是否我多想,总感觉即将上演的马戏,绝不是小丑踩球逗孩子的那种。

  我听见周围人压抑却兴奋的呼吸声,还有他们怦怦跳动的心跳。驯兽师负手站在帐篷中央,腰间挂着铁节鞭。那是一种由铁制成的鞭子,上面还有细而密集的倒刺,鞭笞在普通人的身上,能硬生生扯下一块鲜血淋漓的皮肉。驯兽师的身后,还有一口正在咕噜冒泡的油锅。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一个高亢而兴奋的男子声音响起: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畸形秀!”

  一个身穿绅士三件套的男人走出来,他拄着手杖,依次对着观众席行脱帽礼:“首先,欢迎我们的大明星——‘恶魔之子’!”

  帐篷后方,铁门“咔嚓”打开。两个衣着暴.露的女子手持一条长长的铁链子,款款地走了出来,引起一片口哨声。她们牵着的,是一个盖着黑布的铁笼子。

  男人用手杖指了指铁笼,充满激情地说道:“女士们先生们,我敢保证,这绝对是你们见过的畸形之最——他拥有蛇一样狡诈的金色竖瞳、比骷髅还要恐怖的头颅、比尸体还要恶心的皮肤……他是撒旦的杰作,是可怜又可恨的‘恶魔之子’,请大家掌声欢迎!”

  观众席竟然真的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与此同时,男人一把揭开黑布,露出铁笼里的“恶魔之子”。

  一束白光打在“恶魔之子”的身上。所谓“恶魔之子”,其实只是一个不到十六岁的少年。他蜷缩在铁笼的角落里,手脚扣着镣铐,头上罩着一个牛皮纸袋,袋子被挖空两个小洞,射出两道冷漠而麻木的金黄色目光。他很瘦,尤其是手腕、手肘、脚踝这些地方,几乎是皮包骨头。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过去的自己。

  生父一有不顺,就会抡起木棍敲打我的头脸。被养父收养之前,我的脸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刚好,我又是一个特别好强的人,不想给村里其他人看见狼狈的模样,每次出门都用毛巾或纸袋罩头,以为这样就没人发现被打的淤痕。

  这个“恶魔之子”,心里在想什么呢?

  是不是也觉得,只要藏在纸袋子的后面,就能隔绝一切恶毒、嘲讽、排斥的眼光?

  这时,男人继续说道:“今天,我们要表演的节目是‘召唤吸血鬼’。不过,在此之前,先给大家上一碟开胃小菜——大家想不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观众席倏地一静。

  下一秒钟,人们七嘴八舌地喊起来:

  “这怎么可能知道,别卖关子了!”

  “把油泼在他的身上,看见他就恶心!”

  “同意!把油泼在他的身上,泼油,泼油!”

  就连我旁边优雅端正的贵妇也说:“我也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的感觉。”

  我瞥她一眼。想知道的话,直接跳进油锅里不就好啦?

  “不要着急,答案马上为大家揭晓!”男人转身命令驯兽师,“打开笼子,把我们的大明星放出来。”

  驯兽师领命,两三步走到铁笼旁边,“咔嚓”打开门锁,扯住恶魔之子的衣领,想把他拽出来。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恶魔之子反扣住他的手腕,低头狠狠咬了上去。观众席惊呼一片。驯兽师却像经常面对这种情形般,忍着痛,硬生生把他拖了出来,然后狠狠地打了他一鞭子。我看见铁节鞭扯下一块血肉,鲜血瞬间浸透了恶魔之子的衣衫。他却一声不吭,撕下一截裤腿,勒紧伤口止血。骨头真硬。

  驯兽师却有些恼怒,一脚把他踢开,一个箭步冲到油锅旁,用铁勺子舀起沸油,想泼在恶魔之子的身上。观众席嘈杂的声音消失了,人们纷纷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观察着驯兽师的动作。

  一步……

  两步。

  眼看驯兽师离少年越来越近,我看不下去了,一把夺过贵妇手中的羽毛扇子,遮住脸,提高音量说道:“够了!一点常识都没有。还说什么召唤吸血鬼,我看只是个骗钱的幌子罢了。”

  男人连忙制止驯兽师的步伐,看向我,彬彬有礼地问道:“女士,为什么这么说?”

  “三岁小孩都知道,吸血鬼虽然吸血,却不是什么人的血都喝,他们更喜欢美丽少女的鲜血。你们这个恶魔之子,长得这么恶心,吸血鬼会不会喝他的血都不一定,还往他身上泼沸油……”我摇着扇子,刻意停顿一下,“我看,你们是想激怒吸血鬼,把大家都害死吧?”

  “女士,我们绝无此意。”

  “没有就行。”我故作不耐烦地说道,“大家都是来看吸血鬼的,你把沸油浇在他的身上,除了把他烫熟,让吸血鬼愤怒,还有什么作用?能坐在这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才不想因为一个怪物,被吸血鬼惦记上。”

  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他们只想看热闹,并不想因为热闹惹麻烦。

  男人沉思了一下,命令驯兽师泼掉沸油,说:“这位女士说得有理有据,那我们直接开始召唤仪式,有请我们的吉卜赛女巫……”

  掌声雷动。我松了一口气,合上扇子,却撞上恶魔之子冷冰冰的视线。

  他一直在看我。

  看我做什么?

  我用一根手指顶起帽檐,在罩面黑网纱里,对他微微一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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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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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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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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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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