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也算是举办了很盛大的订婚礼。
令人惊讶的是,在订婚礼上,封砚一共流泪了五六次,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婚礼现场。不过更让人惊讶的是,封砚的那几个朋友哭得比他还凶,他们的女朋友在一旁耐心安慰,说了无数遍,不是远娶,是近娶,都在燕京呢,以后想封砚了,随时都可以看到。这三年里,封砚跟陈仙贝两个人,也曾经争吵到几乎要分手的地步,当两个人真正在一起之后,那便很难成为一篇童话。
真正的故事结局,不会终止于恋爱,更不会终止于婚姻。相反,更多的时候,婚姻只是一个故事的开始而已。
这是非常非常漫长的过程,不走到最后一步,谁也不敢肯定,陪在身边的人还会是对方。
多得是年少情深也会两看两相厌的例子。
但封砚很自信,他不止一次的说过,除非陈仙贝不要他了,不然他绝对不会放手。
世界上这么多白头偕老的人,没道理就不能加他跟陈仙贝这一对。
封砚爱陈仙贝,比她爱他要多很多。
这是很多人都认定的事实。
每次听到这样的言论,陈仙贝身旁的助理芳芳总会特别气愤,“明明是大小姐爱得更多,付出得更多!”
大小姐对封砚多好啊,多宠啊,什么是傻人有傻福,反正她看封砚就知道了!
陈仙贝对封砚的爱,是深藏在心里的,空间里的玫瑰园都可以作证。
没人知道,在陈仙贝跟封砚订婚的这一天,有个坐着轮椅的男人在场外无比的落寞。
陈仙贝有两次订婚礼,两次都很盛大。
也有不少人,这两场订婚礼都参加过、见证过。同样的奢华,同样的布置浪漫,可是明显能感觉到,第二次的订婚礼上,陈仙贝笑得更多,也最幸福开心。
也是这一年,封砚退休返聘,又被空间拉了进去。
这次他不再是长工,而是日结工。
也不是每天都有机会进去,次数频繁一点,大概一个月进去个两三次,不频繁的话,一个月都难得接到一次活。
封砚彻底地成了万能男友。
有时候,他进去空间,是要做一道别的空间点名要的黄焖鸡米饭。
于是,他只能苦练厨艺,最后,居然能烧得一手好菜了。
有时候,是要进去空间当清洁工,扫扫地,除除草。
毕竟众所周知,他最擅长、最能干的一点便是锄草了,他可以骄傲地拍拍胸脯,论锄草,没人比他更懂,没人比他更棒!
连带着,偶尔兴趣上头了,想在陈仙贝面前表现出贤夫良父的一面,还会亲自打扫卫生。
居然……打扫得还很干净,钟点工阿姨看了也得咬牙说一句“不好!遇上劲敌了”的水平。
空间给他的奖励开始实用化了。
有时候是一本失传已久的御厨食谱,有时候居然还是什么修仙空间的一颗质量不是很好的宝刀不老丸。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特别不正经,污里污气的。
封砚却还是小心地珍藏了起来。
他才不是喜欢把东西乱丢乱放的人。
等到自己十八般武艺,不说样样精通,但也马马虎虎应付得过去后,封砚这才恍然大悟过来:“我觉得,这个空间,也就是你心里,是喜欢一个长得帅又有钱、对你专一、什么都能干的人。”
陈仙贝牙都酸了,一脸被恶心到了的模样,“所以,你觉得你现在长得帅又有钱、感情专一、什么都能干的绝世好男人?”
封砚一摸头发,“难道不是吗?”
陈仙贝无语死了:“你还可以更自恋一点。”
没见过这样夸自己还夸得真情实感的人。
其实陈仙贝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真要让她说,她也说不上来,看了看封砚,心想,算了,就勉强接受她喜欢这样的男人吧。
这样想的时候,她笑得却是比谁都灿烂。
后来,封砚得到了这样一个奖励。
这个奖励,他守口如瓶,居然没跟陈仙贝说。
这是很稀奇,也是很难得的事,毕竟他这个人在陈仙贝面前恨不得是透明状态,有时候连他早上喝了几口水这样的小事,他都要跟她分享。
这个奖励,算得上是高科技的产物了,封砚看了都得赞一句,绝。
是一个外表平平无奇的记事本,看起来跟外面文具店卖的没什么区别。
不过可别小瞧了它,它能够跟平行空间的自己联络,只要在纸上写下东西,平行时空的自己就能看得到。
这算是两个空间之间的媒介。
拿到这个奖励也有一段时间了,封砚心里是很纠结的。
平行时空有另一个他,也有另一个陈仙贝,私心里,他自然希望在另一个时空,他跟陈仙贝也能修成正果,成为一对神仙眷侣,无论是什么时候,他都想跟陈仙贝白头到老,可每次拿起笔,他始终没办法在本子上写什么,最后,几个月过去,仍然是一片空白。
他会忍不住想,如果平行时空的自己不好呢?
如果平行时空的那个他,比之前的江柏尧还要差劲得多,那不是害了另一个陈仙贝吗?
最后他索性就把这个记事本放在了书房抽屉里,不去想了,也不去干涉平行时空的事情。
他本就无权插手另一个自己的事。
几个月又过去了,封砚几乎都忘记了这个记事本,他本来就不是多谨慎的性子,当时觉得放在抽屉里最好,也没想着要去销毁或者藏在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
封砚的小侄子名叫封灼,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调皮捣蛋的性子丝毫不输于当年的封砚。
有一段时间,封砚看了自己的侄子就头疼,还会躲着。
可偏偏封灼最喜欢的就是跟在封砚身后了,一口一个叔叔的喊着,喊得封砚头皮发麻。
这天,封砚跟陈仙贝暂时作为家长接他放学,也就带他来了绿洲,哪知道刚到家,封砚公司临时有事,于是,家里就只剩陈仙贝跟封灼了。
封灼坐在一边的桌子上写字,他是坐不住的性子,见陈仙贝没有注意到他这边的动静,果断开溜,东躲西藏着来到了封砚的书房。
封灼觉得坐老板椅的人都很威风,他坐在椅子上,还转了好几圈。
非常巧合的是,封灼发现了抽屉里的本子。
他一时兴起,拿起书桌笔筒里的笔,打开本子,准备练练字,他总看同桌在纸上模仿父母的签名,就很纳闷,同桌说,要提前准备好,以后肯定能派得上用场的,比如在成绩不及格的试卷上签一个,比如在成绩单上签一个……
这叫未雨绸缪!
他觉得同桌说得还挺有道理的,反正他爸那么严肃,他都能想象到,要是他拿了一张不及格的卷子回去,那画面会有多美。
签谁的名字呢?
封灼想了想父母的名字,又想了想爷爷奶奶跟叔叔的名字,笔画都太多了,他还没认那么多字呢。
他对自己的名字意见都很大呢,为什么不取名为封一呢?又好听又好记,为什么小孩子自己的名字要由别人来决定,这明显就不公平嘛!
思来想去,也就只有婶婶的名字笔画最少,而且也最简单了!
对,先从简单的开始练,说干就干,封灼一笔一划的,在那个本子的第一页上写下了陈仙贝这三个字。
写了之后,封灼觉得还不够,又写下――
陈仙贝,zui美了!
去了公司一趟的封砚还没意识到,自己那亲侄子都干了什么好事。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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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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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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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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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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