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因为舒沅没提前买好黄豆浸泡,找出豆浆机也没有用武之地;二来因为蒋成在家早起时常赖床,这天突然闹孩子脾气,说什么也不让她起来去买早餐。两人在床上折腾磨唧了许久,最终还是舒沅面对他败下阵来。
——无论何时,她总受不了他有所图时箍着她腰,刻意湿漉漉的眼。
餐桌上于是一如往常摆满三明治配麦片,舒沅保持着多年来顽强减肥的习惯,泡麦片都用脱脂牛奶,吃得很慢很慢,坚持细嚼慢咽。
蒋成比她更挑剔,吃得更慢。
他这人看着好接近,温文尔雅贵公子,其实毛病一堆一堆,尤其是在吃这件事上绝不妥协。刚结婚那几个月,舒沅几乎是逼着自己把各种各样的早餐都做了个遍,最后发现他喜好的终究只是最简单也最不耗事的那一类时,才反应过来,这人其实就是骨子里恶劣爱瞎折腾,把最明显的答案放在面前,又勾着她去试探。
可惜那时候她仍沉迷于多年如一日的色令智昏同殷勤付出,半点也没多想。
时隔几年回过神来——好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没可恨的,只觉得头疼。
她为自己的豁达头疼。
“阿沅?”
餐桌对面,蒋成却已注意到她手上越搅越慢的动作,很快放下手机,问了句:“你表情不太对,是还头疼吗,因为昨晚做噩梦?”
他关怀备至,配着那张足够令人忘却他一切恶劣脾性的脸,换个别的女孩,八成要沦陷其间。
可她依旧没什么表示,只搪塞着:“没,在想工作上的事。”
“最近很忙?”蒋成又问,“有没有我能帮得上忙的?”
什么叫“我能帮得上忙的”,舒沅面上不显山不露水,依旧摇头,心里却默默腹诽着:应该是“我安排方秘书,看看有什么他能帮你的”吧。
这几年她看着方忍的脸都快看吐了。
心里有想法,饭当然吃不好,于是这顿早餐相当于是不欢而散,连带着蒋成难得表示要送她上班的建议都被拒绝,舒沅一溜烟便走了,只留下个白晃晃的背影给人看。
蒋成默然。
盯着她背影出门,嘴里的三明治嚼了两口,便吐在垃圾桶里。
说实话,他的妻子固执于瘦身多年,其实至今依旧不算很瘦。甚至天生的易胖体质令她哪怕瘦了快三十斤,依旧摆脱不了圆脸和带着明显多肉线条的小腿,这也使得她每次都对穿白色这件事讳莫如深,仅仅因为白色是出了名的显胖色。
可她这天却难得穿了条白裙子,勒出腰身,剪裁精心,一路下楼时裙摆微微飞起,绕到玄关处,从熟悉的翻动声中,他也几乎可以准确推断:她应该还搭配了一双五厘米以上的高跟鞋,为了显腿长。
拙劣极了。
像她也不像她。
他眉心霍地紧蹙,不知联想起什么,下意识又看了眼桌上的三明治:除了最开始做过那一次,她之后再也没有把夹着火腿片或溏心蛋的三明治放在餐桌上,因为他不喜欢那味道,吃了一定会吐掉。
可今天两样都占了。
真是莫名其妙的烦躁。
蒋成胃里泛酸,宁可什么都不吃,简单上楼收拾了些文件,也跟着上班。
大门一关,偌大的别墅再次空无一人。
跟没人在住似的。
*
但那些似有若无的离心气氛也和舒沅暂时无关了。
彼时的她明显更倾向于沉浸在工作里,十指翻飞,在键盘上敲敲打打。
毕竟,虽说在家里总憋着上不来下不去的一口气,但是白天在公司里,其实她还算是维持着个好形象。
不多话,在行政岗上勤劳肯干,文笔好,什么都能写,写得不好也不会推诿责任,所以办公室里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明争暗斗多频繁,在她面前大都是温柔好说话的——至少谁也不会吃饱了没事做,非要和一个毫无威胁性的人对着干。
与此对应,舒沅在工作中也是最轻松舒服的。
虽然事情总有很多,但至少充实,她很喜欢这种学以致用的感觉,令她觉得“学习好”这件多年来唯一值得自己骄傲的事至少是有价值的。
一想到这些,她就觉得自己的人生仿佛依旧光明万丈——
“舒沅,有空吗?”
“嗯?”
大好情绪被打断,舒沅抬起头来。
她正给办公室的副主任写过两天员工大会的发言稿,手指在键盘上敲打得起劲,旁边的同事忽而凑过来,堆着笑容看向她,“能不能帮我个忙?”
她大概明白是什么事。
其实手里的工作已足够让她忙碌一整天,但是她那看似冷清温吞其实老好人的性格,总让她学不会斩钉截铁说不,于是迟疑片刻,她还是再抬起头,又点了点头。
“什么忙?”
“就这个啦,你看,就主任前段时间让我们拉赞助嘛,然后公关部那边联络到了蒋氏旗下的天方科技,那边对我们要发的稿子不满意,让改,你帮我看看这边、还有这边……”
“好,我看下。”
舒沅在文字上的敏感度一向超群。至少在这个公司,这个部门,是属于一骑绝尘的水平。
稿子很快便在她的指挥下改好,同事感恩戴德拿着离开,去找自己任职公关部的男友邀功,而她重新投入自己真正该用心的工作。
可她面前的电脑屏幕却瞬间像是失了控。
一会儿雪花一会儿蓝屏,她瞪着一双圆眼直盯着,盯得眼角有些发痛,才忽而福至心灵般瞥了眼自己刚刚用来改稿的草稿纸,趁同事不注意,她曾小心地、在上头字不成书地记录了几个关键词。
蒋氏。
天方科技。
叶文倩。
叶文倩。
叶文倩。
……
她一把撕了。
电脑屏幕也跟着恢复正常,她眨巴眨巴两下眼睛,做了会儿眼保健操,又再一次正正经经投入工作中。
这么一投入就到了下午。
临下班时,同事找她一起,才唤醒她过分专注的情绪,收拾好东西一起下楼,结果外头正好下起瓢泼大雨。
同电梯下楼的几个女职员眼见着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不是在打电话甜嗲嗲撒娇让男友来接,就是打算顶着雨先冲去不远处便利店买伞。
舒沅想也不想就摒弃了第一个选项,继而有些犯难地低头,看着自己那不适于奔跑的高跟鞋。
她踌躇着:跑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万一摔倒或崴脚,岂不是得不偿失?
但不跑的话,一直呆到晚上,蒋成又估计会很不开心吧?或许,还是打车好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怕蒋成不开心会骂她或怎样,因为他一向不喜欢把这些情绪表现得过于庸俗外化。
至多就是在床上翻来覆去温柔问她出什么事,非折腾得她汗瀑水流说完前因后果才罢休,他还觉得自己宽宏大量。www.xiumb.com
以及,在短暂的温情之后,像昨天晚上那样,不仅让他变得出奇真诚耐心,也让她变得时而回到许多年前,产生些许病态般的依赖。
舒沅想得太阳穴突突跳。
她有个坏习惯,一犯难,两条乌青的天然眉便紧蹙得好笑,这时也一样,她正权衡着利弊,不知不觉就权衡到人全走了个干净,眉毛还没展开。
可没等她惊讶,一辆深蓝色兰博基尼又忽而恰恰好停在她面前。
车窗向下移,露出一张无论何时都不失风度翩翩的脸。
“阿沅,不是说好要去吃西班牙菜?”脸的主人如是说,像是算好了出现的时机,声音也是她无比熟悉那一款,“你都不给我打电话,我不好吵你。只能提前下班,在这块转了好多圈了。”
她只能上车,话说到这,不好拒绝。
往常车上都是她在叽叽喳喳找话,这天格外沉默,蒋成似乎也不太介意。
他透过前视镜看着她清棱棱的眼,视线向下,又扫过她十指相扣抵在膝上,永远不变的拘谨动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等到反应过来,笑容已经先一步蔓上嘴角。
“阿沅,我第一次请你吃饭的时候你也这样,记不记得?”
他说着,伸手来握她冰冷的手,展平,又轻轻摩挲。
她的眉心不自觉抽动了下,明知故问:“……什么时候?”
“高二。分班的时候,那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你。”
高二?
这两个字一说出口,舒沅便别过脸去,再不说话了。
*
舒沅上高二那年才十六岁。
她上学上得早,学习也相当好,唯一美中不足——或者说不足胜过所有其他点的,就是她太胖了。
在女生瘦如竹竿才算得上美,美腿酥/胸成为标准的年代,身高一米六,体重一百三的舒沅挤在瘦削柔弱的女孩堆里,像个格格不入的泰山。
所以她理所应当地不太喜欢集体活动,不喜欢成为焦点,哪怕在高一面临分班、最后一次的同学聚会上,她依旧还是寡淡平静的,没怎么哭,哭也没让人看到。
唯一的失态只发生在全班临时起兴,在年轻班主任领队下一起去卡啦OK唱班歌时,她因为太过紧张唱错了调,被大家哄着要表演节目补偿。
这不过是个玩笑,可享受众人的目光对她而言无异于凌迟,越想就越唱得五音不全,到最后,只能尴尬得偷偷找个理由借口逃跑,顾不上考虑旁人眼光,便一路埋头离开。
理智却还是清醒的。
至少她还记得先要到女厕所洗把脸清醒清醒,然后再抖抖嗖嗖整理兜里的零钱,想想看怎么回家,怎么……
“呃!”
“嘶——!”
当头一撞。
她走路不看路,往出口走的路上,迎面便撞到了个少年,脑门重重磕到他下巴,整个人头晕眼花。
对方也跟着轻轻“嘶”了一声,她着急忙慌抬起头,想要道歉,入目第一眼,看见的却是那人轮廓流畅的下颔,因着疼痛而微向左咬牙的龇牙咧嘴——但许许多多的凑巧不够完美,似乎都无法掩饰一点,那就是他真的很好看。
她为此心心念念,后来还一直觉得很可惜。
因为几年后各种各样日韩花美男当道的年代,蒋成已经度过了他短暂的中二期,对于耍酷装帅毫无兴趣。否则,少年俊秀大行其道的年代,谁能俊得过蒋成?
她愣愣盯着他看,目不转睛。
而那也是蒋成记忆里第一次见她。
实在诙谐不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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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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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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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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