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逆袭成男神>第 461 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5)
  “这的确挺倒霉的。”金贵生有些幸灾乐祸:“没把大门牙摔掉吧。”

  季言之点头,道:“摔掉了。今儿朱胜军、宋志成同志没来上工,估计就是请假上县城医院补牙。”

  金贵生又是幸灾乐祸一番,然后不信邪的继续拔草。

  这一下草没断,金贵生很高兴的让季言之看。

  季言之看了,然后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金贵生。“你老眼昏花了?你拔的那是杂草?”

  分明就是刚长出来不久,绿油油一片的春小麦。

  原本高兴的金贵生定睛一瞧,他捋的一把杂草,可不是春小麦吗?

  这这这……

  金贵生赶紧如同丢烫手山芋一样,将手中的齐根截断的春小麦,丢在地上。

  “我明明拔的是杂草啊,怎么?”

  金贵生不明所以然的摇头,随后顺从本心的将除草的工作交给了季言之。

  没别的意思,主要是金贵生怕再出现将春小麦当成杂草拔的意外,被看重粮食过于一切的亲爹金村长,一顿好抽。

  季言之没有拒绝金贵生的请求,主要是除草这个活儿,的确挺轻松,对于农闲时候来说,公分还挺不错的。于是季言之什么话都没有说的,加快速度除草,金贵生则不用季言之的吩咐,就去一旁的田埂上,陪季萝莉掏老鼠洞玩。

  别说,跟季萝莉玩耍得十分愉快的金贵生,还真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陪着季萝莉掏老鼠洞,一掏一个准。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大一小的两人就掏出了大概小半斤的粮食,以及肥嘟嘟、肉滚滚,可见没少偷粮食的田鼠。

  这年头,大部分人都缺肉。哪怕金村长家,也不是隔三岔五的吃肉。就像金贵生,哪怕昨儿季言之给了他半只兔子,看到肥嘟嘟、肉滚滚的田鼠,金贵生就咽了好几回的口水。

  季萝莉歪着脑袋看他。“贵生叔,你要吃咩?”

  “爆炒田鼠肉挺好吃的。”金贵生抹了一下嘴巴,也不觉得‘忽悠’一个四岁孩子,多么难为情,嘿嘿笑着道:“田鼠皮还可以硝好放着,以后量多了用来做马甲。”

  “灰扑扑的,不好看。”

  季萝莉牢记了田鼠肉怎么吃好吃,却对灰扑扑的田鼠皮不太喜欢。这是季萝莉习惯了,用白绒绒的兔皮来做马甲、夹克的缘故。小孩子的天性都是爱美的,被季言之宠着惯着的季萝莉,自然也不会例外。

  满满的嫌弃,不用怎么表达就流露了出来。

  不过季萝莉嫌弃,金贵生不嫌弃啊。他屁颠屁颠的将掏的田鼠全给收拾了,然后一点儿也不见外的跟在屁股后面,到季言之家吃饭。

  金贵生收拾出来的田鼠肉,差不多有大半碗,季言之捞了点泡椒,加葱姜蒜、花椒一起爆炒,再加上去年窖藏好没吃完的大白菜炖猪五花肉粉条,哪怕是季言之这个必要时候会挑食的家伙,也吃得特别的欢快。

  饭后,金贵生帮忙洗了碗,便开开森森往村头家门走。就那么戏剧化,金贵生刚路过金大山家,就被迎面扑来,带着臭味儿的洗脚水泼了个正着。

  金贵生:“……”

  觉得自己快要气死的金贵生深深呼吸了一口,骂人的话没说,那是努力压抑下的结果。因为真的没必要,就刘翠枝与刘香兰相差无比的德性,骂娘的话,也讨不了好,金贵生只得道一句晦气,加快速度回了家。

  “怎么搞得浑身湿漉漉的?”金贵生刚进门,就被金大婶问话。

  金贵生一脸委屈的将原因说了,金大婶顿时气坏了。

  “故意的吧。”

  正在炕上坐着抽旱烟锅子的金村长瞄了金大婶一眼。

  “瞎说啥呢,估计是没注意到贵生从院前经过。”

  金贵生:“……爸,我好歹一米八的青壮,眼睛要多瞎才能没注意到?”

  金村长被噎了一下,面子上有些下不来。“都是亲戚,那么计较干嘛。”

  金贵生可不耐烦挺金村长说这个,都是亲戚?是亲戚的话,根本就干不出往别人身上泼水,泼的还是洗脚水的事儿来。

  “妈,你看看爸。”金贵生可不会跟把村长款儿摆到家里来的金村长多争辩,直接就向金大婶求救。“我还要回房间换衣服洗澡呢,可不愿意顶着臭脚丫子味儿站着。”

  “赶紧去。”

  金大婶让金二哥家的烧热水,金二哥家的很乖巧的应了。

  金贵生赶紧道了一声谢,就回房拿换洗的衣裳等候有热水洗澡。而堂屋人一散,金大婶立马把炮火对准了金村长,把金村长骂得那叫一个狗血淋头,不怎么开腔。

  金村长郁闷至极,没觉得自己做错了啥。可是老妻的愤怒,让他明白,如果敢出言辩驳的话,下场绝对比现在狗血淋头还要惨,只得闷闷的抽旱烟锅子,一句不吭。

  金大婶呢,骂了一阵发觉金村长骂不还口,觉得十分没劲儿,就停止了骂娘。不过也没好气的警告金村长,要是再纵容刘香兰、刘翠枝这对婆媳,别怪她跟他闹。

  金村长闷闷的点头应是,随后集体出工,金村长果真应了金大婶的要求,没再给金大山一家子,特别是故意把洗脚水往堂兄弟身上倒的刘翠枝好差事,直接就把刘翠芝派去抠肥。

  好吃懒做,还特别嚣张的大儿媳妇,则和二儿媳妇一起割草,喂养村上集体养的六头大肥猪。

  刘翠枝不服气死了,但是不敢到金村长面前叽叽歪歪,只能在小闺女金鲤面前抱怨,说金村长任人唯亲,让他的两个儿媳妇顶了她轻松的活儿啥啥啥。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唔,是指没有前世记忆,投胎自带锦鲤运的家伙,都是身具大功德的家伙。但像金鲤这种,带着记忆穿越,却无意中吞噬了锦鲤精魂魄,获得了锦鲤运的人,属于珍稀类别,一般人还就遇不到。

  或者说,金鲤前世扶老太太过马路不怕讹的行为,让金鲤好人有好报,所以才从一介孤儿变成了金大山家货真价实的团宠。

  不过小孩子有前世记忆是一件麻烦事情,怎么说呢,容易受到主观意识上的影响。就金大山一家来说,刘香兰极品泼辣,连带着刘翠枝和其他儿媳妇有样学样,各有各的奇葩。

  他们真重女轻男吗?

  如果真的,那家里的大丫、二丫为什么小小年龄就学会洗衣服做饭,打猪草活儿干得麻溜?

  还不是刘香兰做的那个梦,再加上金鲤身带锦鲤运,福运滔天能够庇佑亲朋好友,所以才会被整个金家都捧在手心里,成了名副其实的团宠。

  小团子一个的金鲤并不知道这点,向往亲情的她听到刘翠枝主十分偏向自己的抱怨,心中慢慢就对刘翠枝口中的三叔家以及堂叔金贵生生出了不高兴的情绪。

  要知道锦鲤运最大的特点就是心想事成。不管好的坏的,都是如此。

  金鲤对金村长、特别是金贵生产生了强烈不满的情绪,金村长还好,毕竟大小一个官,官威在身,多多少少可以反弹一下恶念。而金贵生呢,用通俗的话语来形容就是,一个成天游手好闲,连娶媳妇儿都不知道着急的二流子,能抵御金鲤因为不高兴而特意针对他的恶念?

  拔草拔到春小麦那是小意思,就怕走路走得好好的,都会无缘无故的平地摔。这不,金贵生一大早起来,照旧从村头走到村尾,去季言之家蹭饭吃的平路上,接连摔了三个大跟头。

  一出门就看到了平地摔名场面的季言之:“……”

  “你可真够倒霉的。”

  差点摔了个狗啃泥的金贵生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接连呸呸几声后,才哭丧着一张脸,认同季言之的话:“可不是嘛,简直倒霉死了。”

  “进来洗把脸。”

  原本季言之出门是准备倒水的,金贵生一来,季言之只得将洗脸水倒去菜地。

  院子里,季萝莉正拿着一块细棉布做的毛巾,慢慢的洗着脸。看到金贵生灰头土脸的进来,脑袋一歪,声音甜得就好像棉花糖一样,软绵绵的喊着人。

  “贵生叔,好。”

  喊完人,还要把手中的毛巾给金贵生用。

  金贵生高兴坏了,连忙拒绝季萝莉的好意。他一个大老爷们,又摔得满身泥土,用人家小姑娘的毛巾擦脸,不是埋汰毛巾吗。所以金贵生坚决拒绝,并且自个儿打了一盆水,就用手浇着水洗脸。

  “今天蒸的三合面馒头。”季言之开口道。一会儿,等季言之、季萝莉父女俩,外加金贵生这个不见外的客人一起上桌吃饭,季言之才真相的问。“你又得罪你大伯娘一家了?”

  金贵生迟疑起来,半晌有些不确定的道:“好像没吧。”

  “难说,你大嫂、二嫂不是一起打猪草换公分了吗?以前那可是刘翠枝、金二嫂子的活儿。”

  金贵生:“因为这?就算得罪,也是俺爹得罪得深沉吧。”

  季言之:“你是村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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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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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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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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