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瞳孔微深,微笑着道。“春昭兄自幼喜欢读奇闻怪谭之类的书籍,应该知道怎么破除鬼打墙。”
冯春昭呆了,有点儿不明白季言之说这话的逻辑在哪儿。
的确,他是喜欢看奇闻怪谭之类的书籍,并且一直向往着与美狐艳鬼来一场深层次的交流。可最近,由于打开了‘美食异兽录’的新大门,冯春昭已经不怎么想和美狐艳鬼们来深层次的交流了。
而是……希望将他们一锅炖了,或者秘制、麻辣……
总而言之就是,冯春昭还真就知道,怎么破除鬼打墙。
“童子尿?”
冯春昭饶头,有些难为情的道:“麻烦言之贤弟、小妹转过头去好吗?你们这样看着我……我……”尿不出来啊。
话未说完,季言之就果断的拉着冯明珠利落的转过身子。
秋霜这个丫鬟,有样学样,背过身子,任由不好意思自己还是童子鸡的冯春昭,自由发挥。
冯春昭虽然脸皮厚,但这回他是真的不好意思极了。
主要还是觉得,自己还是童子鸡的形象,真的有损他‘金陵纨绔之首’的名头,以至于松裤腰带放水的动作,做得有点儿不情愿。
不过他没想过让季言之来,不是当不当众泄露童子鸡的问题,而是……
冯春昭想象不出来,谪仙一样儿的人物,做出这样的举动有多粗俗。再加之遭遇鬼打墙的地段,又是他家大门口,所以吧……
窸窸窣窣,在冯明珠、秋霜面红耳赤的情况下,冯春昭一通畅快淋漓的放水,成功的破了鬼打墙,也成功的迎来了老冯同志的棍棒相加。
“我让你在大门口,随意小便。”
老冯同志吹胡子瞪眼,恨不得拿鸡毛掸子,往死里打的做派,让冯春昭飙泪。
“我又不是故意的,老头子,你也太过分了吧!”
老冯同志本来是拿鸡毛掸子追着冯春昭’玩‘的,结果这话一出,老冯同志瞬间就决定今天非得抓住冯春昭,将这个混账玩意儿爆锤一顿不可。
当下,老冯同志将鸡毛掸子舞得虎虎生威,将怕怕的冯春昭从冯府撵到了季言之借住的小院里。
就这样,在这种‘欢快’的氛围下,很快迎来了冯明珠的出嫁。
由于时间赶得急,季言之这辈子的父母并没有前来金陵参加婚礼。
三日回门,季言之陪着已为新人妇的冯明珠回冯府小坐半日。并于当天下午便拜别岳父、岳母,回了籍贯所在的乡下。
前文说过,这一世的季家十分的清贫,几乎举全族之力才供养出了季言之这位读书人。
在这个年代,的确有寒门贵子的说法。哪怕寒门,一旦出了个读书人,哪怕只是个秀才老爷,也是阖族上下鸡犬升天,提高门楣的事情。
特别是季言之这种,考中举人老爷后被世家看上,招为女婿的寒门贵子,那更是阖族上下的荣耀。
打从知道季言之高中举人,又和大户人家的小姐成了亲。季家父母那是既欣喜又得意,还带了点忐忑。
欣喜得意自己有先见之名,没有事先给季言之定下婚事,就他们村子里那些个歪瓜裂枣,哪怕配得上文曲星下凡的儿子。
至于忐忑,则是害怕大家出来的千金小姐不好相处,看不上他们这土地刨食的老两口。
总之,等待季言之带着新婚妻子归家的日子里,季家父母就没有一天睡好觉的。每天都吩咐隔房的小子守在村口,盼着早日见到儿子和大家出身的儿媳妇。
就在这样的期盼下,季言之领着冯明珠回到了季家村。并且刚刚一进村子,就被几个半大的小伙儿围上了。
冯明珠很少碰到这样的场面,一时之间倒有些羞涩。不过她生性大方,很快就回过神,吩咐秋霜将路上买的糕点拿了一些出来,送给围着他们不断说恭喜的半大小伙儿。
季言之没有阻止冯明珠的行为。
他今日穿了一件青褐色的袍子,上面有同色泽的暗纹,绣的是绿竹。样式简单,衬得季言之整个人越发的英俊挺拔。
“根哥儿,你书读得怎么样了?”季言之笑眯眯的问其中一个小子。
这小子五官和季言之有些相似,不过身形壮得跟牛犊子似的,倒显得粗犷了不少。他是季言之的堂弟,最小叔叔的儿子。季言之考中秀才之时,就去了私塾读书。
季言之见面,就问他读书进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臭小子却有些怕怕,苦巴着一张脸道。“大郎哥哥,你以为谁都像你是文曲星下凡。小弟看那书本,就像看天书一样,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季言之收敛了笑容,忍不住毒舌道。“你是猪脑子吗?”
臭小子瘪着嘴巴,认真的点头承认。“我就是个猪脑子,大郎哥哥,要不你和我阿爹阿娘说一声,不让我去上学堂吧。”
“呵,我看你是想吃竹笋炒肉了。”
季言之优雅的翻了一记白眼,就不再理会臭小子的哭求,转而看向始终脸带笑容的冯明珠。“还请夫人随我去见父母。”
冯明珠点头,跟着季言之一道儿,沿着充满了田园趣味的乡间小道,去了一处有篱笆院墙,成‘口’字型的农家小院前。房顶盖着稻草,泥土墙,有些破旧,不过收拾得很干净。
季言之的两个妹妹正在院子里洗衣服,一抬头就看到大哥领着一位气质高雅,模样清秀的女子往家里走,瞬间就愣了。下一刻,季花儿扯着嗓子喊道。“阿娘,大哥带着大嫂回来了。”
正在收拾屋子的季阿娘赶紧出来,有些局促的道:“回来啊,根哥儿不是等在村口,怎么没想着跑回来报一声信呢。”
冯明珠示意秋霜接过季花儿手中的伙计,主动唤了一声婆婆,打趣道:“婆婆口中的根哥儿倒是想跑回来说一声,只是夫君狭促,一开口就问根哥儿的学业功课,把根哥儿唬得跑开了。”
季阿娘见冯明珠这么自来熟,倒是减少了局促,露出爽朗的微笑。“根哥儿那孩子一向如此,大郎家的见多了以后就清楚了。大郎家的随大郎坐了那么久的马车,想必是累了。刚好我将正房收拾出来,让大郎带着你下去歇歇。”
“累吗?”季言之转而问冯明珠。
冯明珠摇头,笑道:“一路上马车走得慢,怎么会累呢。”
“那就随娘亲一起收拾一下家当,我去村里正家,大伯家走走。”
冯明珠点头,微笑着目送季言之离开后,便以一副虚心求教的姿态帮着季阿娘收拾屋子。反正从定下婚约嫁给季言之的那天,冯明珠就对季言之的家庭条件心知肚明。
洗手做羹汤又如何,她甘之如饴。
季言之去找村里正,以及接任族长一职的大伯是有事。打从和冯明珠定下婚事后,他除了托人送信告之这一喜事外,还托带信人带回三百两银子。不多,但是重新起一幢敞亮的三进宅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可谁曾想,回来还是破旧的一进茅草房,真的让季言之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是嫌弃的意思,而是深深的无力感。依着老两口的老实巴交,绝对是将那三百两银子存了起来。
季言之懒得花心思说服,现在多半还在地里忙活的季阿爹。反正对他的固执,深有体会。干脆就找了村里正以及大伯商量,他们都是长辈,想必有他们开口,季阿爹应该知道他已经成亲,不适合再抠抠索索过日子的道理。
不然,不是让习惯了大方过日子的冯明珠不自在吗。
毕竟门户不同,注定会有摩擦的。在季言之看来,最有效避免习惯不同带来的摩擦,便是提高自身家庭的生活质量,哪怕从一开始,冯明珠就没有嫌弃他家庭条件的意思。
季言之很快到了村里正家,就那么巧,季大伯也在那儿,倒省了季言之又去找大伯的功夫。于是季言之很干脆,也没藏着掖着,直截了当的说了要建新房子,重修祠堂开族学的事情。
季大伯和村里正都听得一脸认真,末了季大伯说:“大郎写信回家告之被官老爷看重招为女婿,我就问过老二,要不要另起房子。谁知道老二一口回绝,说是大郎继续读书,以后再考进士的话,花费更多,所以就把大郎随信带回来的银子,都存了起来。”
“当时大伯也没多想,觉得老二说得也是一个理儿,就没多劝老二。如今倒委屈了大郎和大郎媳妇。”
“大伯这话严重了。”季言之微笑的道:“侄儿家另起新房子只是小事,重要的是重修祠堂开族学。侄儿希望,季家村除去侄儿之外,未来会有更多的人,靠着读书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村里正一个劲儿的点头:“对对对,大郎说得在理。只是这钱……”
既然季言之都主动开口了,自然这钱是季言之出。
季言之直接掏出一千两的银票,交给了大伯。那是他自个儿的,不过明面上季言之却说这是冯明珠的嫁妆。
“一千两修葺祠堂开族学,再顺带为侄儿家另起一幢新房子,应该够了吧。”季言之没有理会大伯、村里正复杂的眼神,笑眯眯的问。
——够啊,怎么不够!
就是侄儿这个举动,怎么有吃软饭吃得理所应当的感觉。
大伯眼神复杂的收下银子,叹息的道:“大郎,你且懂得自审,不要学那抛弃糟糠妻另娶,或者三妻四妾的做派。”
村里正附和点头:“大郎大伯说得对。”
季言之抽抽嘴巴,郑重其事的道:“侄儿知晓,定会永远不忘大伯、叔伯的教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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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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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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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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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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