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伤而又凄凉的,仿佛一个垂暮的英雄,带着他的伤痕与雄心,缓缓地在永夜的废墟中,迈开了脚步。
芬兰乐队dreamtale的《thedawn》,被国内奉为数一数二的经典,音乐以键盘开场,且开头只有钢琴一种乐器。
因为它太有名了,在场的观众们几乎都听过。
尤其是wower,开头主旋律乍一起,瞬间就得到了他们的热烈反响。
雾草,亡灵序曲啊!
周赞赞是在初中时接触摇滚的。
他并不懂音乐,五音不全那种,由于父母工作太忙,他从小在外公外婆家长大,身边的朋友很少,再加上他长得太胖,同学们都不太爱跟他玩……
久而久之,他整个中学,几乎都是独来独往的状态。
青春期的那些年,他很孤独。
平时不学习的时候,他就一边玩游戏,一边听音乐。
直到某一天,他听到了一首震撼心灵的歌,名字是《波西米亚狂想曲》,度娘一下才知道,是有名的“rockyou”乐队唱的……
从此,他爱上了这种让他沉醉、激荡、热血的音乐形式,他从摇滚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精神慰藉。
周赞赞心里门儿清,小哥哥之所以上舞台,完全是因为自己的无理取闹。
他也知道,是自己不对,可是,今天他的心情太糟了,实在是没办法控制情绪——在外公家时想爸妈,好不容易盼到可以回京,结果,又开始没日没夜地想念两位老人。
姥姥、姥爷把自己拉扯大,也不知还能活几个十年,想起远方的姥姥,连过生日也觉得难过。
所以,刚才店家说要送给自己“生日礼物”,周赞赞虽然嘴上不说,但他心里真的是非常感动。
不过,一开始的那段难度超高的“钢琴暖指操”却让他觉得,有点失望。
直到舞台灯光暗下来,听到一段熟悉的旋律,他才猛地来了精神,不自觉地站直了身体。
和在场大多歌迷同个反应,完全出于本能地、无意识地,情绪一下子就被带动了!
音乐激起的悲壮之情,几乎一瞬间从脑中喷涌而出!
乐曲的第一部分,只有钢琴独奏,明亮柔和的旋律中,隐约带着一丝怅然与悲凉,所有人都被吸引住了。
为梦想努力过的男人都爱《thedawn》。
不得不承认,共鸣感在现场演出中的重要性。
舞台上,那个看起来一点也不rock的钢琴青年,正在优雅地演绎一段史诗故事的开场,并用一种很尖锐的武器,刺伤了在场众人的心脏。
即便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曲子,周赞赞也再次感觉到了震撼!
赵光韧、贝芭蕾、丁爽和店里的员工们全被震住了。
尤其是贝芭蕾,她根本没想到容修竟然能弹出这么动人的旋律!
原来……如此……
那“四节”的手指。
很多自幼学乐器的小孩,都会生生地拉抻手指,原来真的是这样的啊。
之前两人在吧台聊了那么久,当她问他,擅长哪种乐器时,他之所以犹豫,原来并不是没有底气,而是因为……单选太难?
“赵哥,你说,他还会什么?”贝芭蕾问赵光韧。
赵光韧:“吉他。”
贝芭蕾:“这个我晓得啦,还会莫子?”
赵光韧有点面瘫了:“不知道。”
贝芭蕾:“我嬲!搞陀不清咧……”
实在是太惊讶了,贝芭蕾连家乡骂都吐出来了。
赵光韧则是回想着,之前聊天中对方透露的那些——
容老弟三大件都会吧?架子鼓应该算上,贝斯呢?
赵光韧有点懵,直勾勾地望着舞台:“宝藏数目不清,有待继续挖掘。”
“他还会识谱,我是说,会自己编的那种!”丁爽在一旁助威,对周围人感叹,“刚才,我亲眼看见的,他画了一堆五线谱,怪不得芭蕾姐力挺他,容哥果然给力!”
贝芭蕾一脸呆滞:“我力挺……其实……我也没想到……他这么厉害。”
“何止是厉害,要技巧有技巧,要抒情有抒情,简直是钢琴家呀,他弹的太好听了!”丁爽激动地说。
之前,从经理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丁爽就莫名地觉得,容哥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独特气质,直到刚才,在那边看见了幻神之后,他才回过味儿来——
没错!就是那种气质!
就是幻神身上的那种气质!
也不太一样,但就是那个范儿!
这也太邪乎了吧。
“至于吗?天上有地上无的,”石天一歪靠在吧台边,笑着说,“落海西,周遭300家店,井子门地界儿,卧虎藏龙,随便一个穿大裤衩、趿拉板儿的老大爷,都能弹个钢琴,玩个吉他,敲个架子鼓……哎?他们用的哪个改编版本?和咱们平时弹的不一样。”
“没听过,再听听。”凌野皱着眉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沈起幻。
沈起幻摘掉了墨镜,正目不转睛地遥望着舞台上。
随着钢琴一层一层递进,b段的时候,贝斯和鼓铃悄然进入。
浑厚的低音与轻灵的铃音,如同陷入绝望境地的英雄,在山巅望见了星星点点的光亮。
憧憬中略显沉重的情感,将钢琴从忧伤推到了悲壮恢弘的篇章。
直到——
重金属来了。
重金属进入的一瞬间,现场简直燃炸了!
钝重的底鼓连踩,电吉他铿锵扫弦,仿佛黎明的第一道曙光,终于冲破了无尽的黑暗。
——破晓。
从不甘,悲壮,到希望,爆发,是人们对黑暗与苦难的抗争,对光明与希望的追求。
灼灼朝日之下,迟暮的英雄遥望向黎明的天际,恍然地追溯着往日的沙场。
像一个幻觉——
他曾从鲜血中走出,目睹着自己的同伴,一个个地倒在敌人的脚下。
他的眼中没有惶恐,只露出一股悲凉。
那是与生俱来的傲气与顽强。
只要血液没有流尽,他就不会停下脚步。
破晓时分。
回首凝望。
无法埋葬同伴的尸身,就带着他们的灵魂,去攀登巅峰,去浪迹天涯。
重金属与古典钢琴的激烈碰撞!
壮阔的钢琴,震撼的金属,层次感分明地交织出巨大的悲情与力量,波澜浩瀚地描绘出一幅落魄英雄守望黎明的画面。
贝芭蕾怀里的小泰迪bob,在此之前一直懒洋洋地趴在那不动,突然,小狗从她的怀里挣扎起身,那双伶俐泛光的小眼睛,亮晶晶地盯向远方。
它专注地望着眼前乌泱泱的人群,寻找着音乐的来源。
贝芭蕾把它放在吧台上,笑着挠了挠它的下巴,显然,这只不正经的小狗,已经来了兴致。
只见bob两只前脚离地,人立而起,它戴着墨镜,穿着朋克服,背着棉花做成的吉他小书包,在吧台上扭动着腰身,跳起了wave。
“bob可是音乐达狗,只有听见最好听的音乐,它才会跳舞!”
贝芭蕾递给一旁的沈起幻一杯纯净水,得意地说:“看见了吧,这半年,它都没跳过舞了,它被容修打动啦!”
“容修?”沈起幻微愣,望向舞台,“是他么?”
“是啊,容修,就是那个弹钢琴的帅哥,”贝芭蕾说,“我们店里的台柱子!”
沈起幻垂眼小声:“容修……”
“老大,这个版本的我没听过,”石天一走过来,“非常不错啊,回去找谱子,我们也试试?”
“我没见过这版,应该是自己改的。”沈起幻说。
钢琴与吉他齐肩并进,交织交替,比纯钢琴或主音吉他的两个版本,更加的激荡人心,将主旋律乐句中的悲壮与激奋演绎得淋漓尽致。
容修越弹越尽兴,回头寻找他的吉他手。
苍木已经来到了他的身侧。
见过一支乐队的主音吉他、节奏吉他、贝斯,甚至是架子鼓玩solo的,在场的观众,有谁见过钢琴和电吉他玩jam?
而且配合得天龘衣无缝!
当钢琴主旋律推进时,电吉他保驾护航为他和声伴奏;当电吉他作为主音时,钢琴则如柔软的藤蔓缠绕在金属枝干上。
看起来不成体统,没想到这么好听,而且现场效果也太棒了吧。
大家都出乎意料地被舞台上的一幕点燃了!!
越到尾声,越叫人热血沸腾。
带着失败与挫折过后的悲怆,与壮志未酬的不屈服,在不断重复的主旋律中,情感愈来愈浓厚,越来越猛烈,最终破茧爆发。
迎着光,从最初的忧伤与绝望中一步一步走出来,面对着未知的漫漫前路,只剩下信仰与向往。
他们都说,喜欢摇滚的孩子是孤独的。
孤独的人是没有力量的。
但是,他们纯粹。
谁能再说钢琴不能摇滚?
这是典型的“旋律金属”,除此之外,还有后摇,后摇在年轻人中很吃香。
这一发暖场节目将整个场馆带到了白热化高朝。
*
“节奏,节奏……”
鼓手赵多宝,满脑子想的,都是容哥刚才告诉他的“节奏”。
身体不由自主地跟着音乐摇起来,多宝的双手完全不受控制地跳了个花儿。
他觉得,自己就快精神分裂了,终于知道虞山老师说的“脑袋里有个节拍器”、以及容修所说的“情绪到了自然而然”是个什么概念了。
嗯!他居然……跳了个很好听的花儿!成功了!
就在这时候,吉他退了,贝斯退了,鼓退了……
又只剩下了钢琴独奏。
回到孑然一身的境地,还是一开始的a段旋律,却弹奏出了不一样的感情。
我们的英雄,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愤懑与神伤,有的只是继续前行的决心与勇气。
哪怕只剩下他自己一人,也要面对曙光,勇往直前,一直走下去。
一直前行。
仿佛那个终于等到破晓的落魄英雄,在黎明的第一缕晨光中,形单影只地,守住了他的希望。
青年轻烟嗓的质感,透过麦克风,在场馆内清晰回响。
听上去感性、神秘,孤寂,而又充满了迷茫。
全曲没有一句歌词,只有如诗般的一段念白——琇書網
“asthelastshipsailedtowardsthedistanthorizon,
(当最后的那艘船消失在地平线,
“isattherewatchingonarock,
(我独自坐在礁石上,眺望远方,
“mymindslowlydriftingaway,
(纷纭的思绪如云烟般随风飘散,
“formingintomydreamtale.”
(渐渐地构筑成了我的梦境传说。[注①]
才一开口,贝芭蕾的手臂上就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那微哑而又缥缈的嗓音,轻荡在挑高7米的大型live会馆。
她不由就打了一个冷颤,抱紧了怀里的小泰迪。
那犹如史诗一般空灵的英文念白,在钢琴与重金属的激烈碰撞中,仿佛一只温暖的手指,真实而轻柔地触摸到了在场听众的内心深处,柔缓地,缱绻地,将周围的人引入到他的世界里——无边无垠的大海,遥遥远去的船只,以及独坐在海岸礁石上的男人。这一刻,什么都不存在了,只剩下眼前舞台上一个人,他和他的嗓音都性龘感得让人发晕。
多年以前,dk的粉丝问贝斯手白翼,为什么新歌《ferryno.6》的名字不是别的数字,偏偏是no.6呢?
白翼说,因为队长说six读起来很sex啊。
就是这么骚气。
女歌迷们尖叫出声:“帅哥过电的声音好性龘感!”
有个美女翻到了舞台上,也不知道她是要冲上去抱住容修,还是想要往下面跳水,刚直起身站起来,就被下面的人给拽了下去。
音乐还没结束,台下竟然异口同声喊起了:“安可!”
-“啊啊啊啊啊啊求扫码!正面上!”
-“不要停啊!疯狂打电话!”
-“大哥!你是我亲哥!唱歌!唱歌!”
后面那句是周赞赞的叫声,小胖子声音底气十足。
他带来的那群小伙子们,早忘了先前和店家闹的不愉快,都在啊啊啊地给这支临时乐队疯狂打call:
-“小哥哥!唱歌!唱歌!唱歌!”
-“安可!唱歌!安可!唱歌!”
-“安可!安可!安可!安可!”
*
“安可”了啊?
安可不离台,返场是礼仪,这让人怎么是好?
乐队几人都有点慌,幸而手上没出错。
音乐渐入尾声。
观众们终于安静了下来,入场票已售罄,也就是说,现场有一千人左右。
黑压压的人头儿仰望着舞台,集体高举双臂,朝向斜上方,食指和小指一齐指向镁光灯下的临时乐队。
——这是摇滚现场的观众们给予乐手们的最高赞美与敬意。
rocker很纯粹,他们感情充沛,热情无限,感动会大哭,激动会大叫,有音乐,有兄弟,有酒和热血,就够了。
金属礼。
谢谢你,今晚真美好。
-“安可!安可!安可!安可!”
-“安可!唱歌!安可!唱歌!”
多宝&贝斯:“……”
你知道,人生第一次登台演出,得到全场观众的“安可”和“金属礼”,是什么感觉吗?
苍木:“……”
对这位三十岁的夜店老板来说,这个气氛太熟悉了,这才是真正的livehouse现场。
容修,他真的回来了。
“安可!安可!安可!安可!”
“安可!唱歌!安可!唱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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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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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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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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