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文本碎片散落在不同的空间,甚至是不同的维度。
其中有五片聚集在一起,倏尔出现在感应里,倏尔又消失,而且每次出现的方位都不一样。
联想到之前褚星奇说自己“大约收集到了五片”。他们怀疑这就是褚星奇的方位。
只是这五个碎片为什么若隐若现?
陶术、张玉离开兰若寺后,立刻联系褚星奇,询问所在,想要跟他会合。
谁知道他们挣脱了《聂小倩》、《画壁》的故事,但褚星奇却不回答了。
陶术在四维眼镜里叫了不知道多少声,褚星奇那边一点回音都没有。
所幸那五片文本还在时不时地跳跃闪烁。
张玉说:“我联系到他时,褚哥哥说他遇到了一点‘小麻烦’,绊住了脚。或许他现在就在处理这个‘麻烦’。”
陶术建议:“我们一边定位这五片,一边先搜集附近的文本碎片,看能不能遇到王队、陈薇他们,再见机看能不能去找褚哥。”
张玉同意了。
他们此时离开兰若寺已经有一段距离,正在附近的郊野间行走。
《聊斋志异》还原的十分真实,世界、场景、行人、语言风俗,都与真实的明清社会接近,只不过行人的衣着、发型未曾剃发,更接近明代。
刚下过一场雨,郊外的烂泥路坑坑洼洼,路边灌木丛生,偶尔还有牛车过去,烂泥里还混着牛粪、驴粪,因此蚊蚋乱飞,苍蝇遍地。
陶术踩了一脚的烂泥洼,溅了自己一身,还险些跌到。
他擦了擦自己溅上泥点的眼镜,挠了挠脸上被蚊蚋咬出的红点,从泥里拔出已经湿透冷透的运动鞋,鞋上还有一点牛粪,语气冷静:“很真实,很生动。我们现在大概是在剧情层。”
张玉点点头。周遭的人、物、建筑上都看不到黑框文字。而大部分小型文本的文本层没有这么真实。
他们大约是因为一进来就接触到如《聂小倩》,从而进入了剧情层。
不过跟周围行人比起来,张玉显得更不“真实”,更不“生动”。
周遭路人都形容狼狈,连陶术也不例外,唯有她行走一片狼藉世界里,却点尘不染、寸污不沾,衣衫洁净如新。
更不要说她白皙的肌肤、良好健康的五官、奇异的发型服饰、还有发间垂下的格外鲜亮的红绫,手挽上灿灿灼目的金镯。
跟周围封建社会里普遍黑瘦、面容干瘪发皱,头发油腻爬跳蚤,牙齿发黑,衣衫破烂、身上厚厚几层淤泥的普通百姓看起来几乎是两个物种。
当然也有白白嫩嫩穿绸着锦的,但人家大多数是坐马车或者骑马的,根本不和普通人走一条泥道。
也就显得张玉、陶术特别显眼。
一路上,张玉已经打发了起码三波不怀好意的劫道了。
而且你走在路上,有什么时候甚至很难分辨谁是劫匪,谁是平民。
概因这些郊外的劫匪也大多瘦巴巴的,看起来没比路上的平民百姓好多少,或许刚从田里蹿出来,勒紧裤腰带,拿了个破棍子就来打劫。
混天绫第四次把一个瘦弱的、肚子还在叫个不停的“劫匪”丢到灌木丛里时,陶术说:“我们找个地方修整一下,换一套打扮,入乡随俗吧。”
虽然这些本质上也都是文本生物,但在文本中,看起来和旧社会的老百姓没什么区别。人毕竟是一种共情能力极强的生物。对于这些“劫匪”,一个是心有叹息,一个是不想惹麻烦。
二人打算入乡随俗,免得再惹来事端。
本来这些烦恼用画皮大部分都能解决掉。
但陈薇不在他们身边,他们的这些七零八落的麻烦就多了起来。
无论是张玉、还是陶术,作为特安一线,他们身上的压缩空间里都有特安部为他们出古代背景的任务而备下的物资,这些物资包括了各个朝代、各个风格、各个阶层、男女老少的基本服饰,同时还有历代通用的一些贵金属,如金银等等。
但总得找到地方去换掉衣物,淘换当地的货币——直接拿出无记号的金银来容易惹来更大的麻烦,并购置一些必须的伪装物品,以便融入文本世界的土著,打探消息,执行任务。
自从离开兰若寺,一路来大部分都是野地,村落也少见。
沿途问路,行人告诉他们,说前面就有一家临路的旅店,是当地人开的,开在郊野,专为行商提供住宿、伙食、休息。然后过了这家旅店,再走五六里就进城郭了。
不远果然有一家旅店。
大堂里有数桌,挨挨挤挤都是人,坐在那吃饭喝酒。一眼看去,大部分是穿着朴素,背箱负匣的行商旅客,他们大多蓬头垢面,风尘仆仆,身上的一个月两个没洗澡的气味也十分感人,混着酒菜的气味,客店中弥漫着一股能让娇气的现代人反胃的油腻、**味。
一老翁站在柜后,打扮得相对体面,支使着几个伙计待客,看起来是这里的店主。
店主正跟四个穿短褐、负背篓、作贩夫打扮的大汉说话。
四个人口音天南海北,连比带划:“店家,你这还有住的地方没有?”
店主为难道:“客官,我说了好几遍了,不是我不想待客,是真没地方了。伙计的房间都让人了,连柴房都住满了。”
四人闻言商量了一阵。
为首的男子向外一看,天已经昏了,眼看就黑。
这个点,城门已闭,他们离开这家店也进不了城,而除此之外就是荒郊野岭。
如今世道,他们背篓里还藏着货呢,要是露宿野外,先不说野兽,光是劫匪就够他们吃一壶。
为首的旅客说:“我们可以加钱,不管是什么地方,只要能让我们过夜就行。”
四个人围着店家苦苦哀求。
店主动心,沉吟片刻,心念微动,想到了旅店里确实还有一个地方空着能住人。
但那个地方.......住客人是不是不太好?
旅客们看出店主有所保留,为首的那个当即掏出个沉甸甸的钱袋,放在店家跟前:“再加一倍的钱,我们不挑剔,不管什么地方,只要有得住,哪怕是住在走廊和屋檐下都没有关系。”
反正人死都死了,没必要和钱过不去。店主掂了掂钱袋,眉开眼笑:“是这样的,我儿媳前阵子死了,停灵在我家的一个偏僻空屋里,主屋停尸,侧卧有连榻,住六七个人绰绰有余。本来是我儿子在侧卧守灵,但他今天进城去买棺木了,明天才能回来。四位客官要是不忌讳,可以住那。”
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些犹豫:跟死人住一屋?
但为首的咬一咬牙:“我们四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怕什么死人!就住这屋了。”
店主说:“行,我带你们去,跟我来。”
他带四人出店门,穿岔路,渐至店后寂静处,有一屋舍。甫一进门,只见油灯昏暗,设一案几。案几上打着帷幄,放着灵床,一具女尸躺在其中,以纸衾覆身。
一进停灵小屋,寂静得仿佛客店里传来的吵嚷声都消失了,而且室内比刚下过雨的郊外还阴冷一些。
店主说:“喏,那就是你们住的地方。”
在距离灵床不远的侧卧,设一连榻,确实可供六七人躺下。但与灵床只隔了一道门。
四个人来都来了,也不好再说其他,只能硬着头皮住下。
因为奔波困苦,实在太累,这侧卧的连榻因为供自家人守灵,又称得上难得的干净舒适。本来还有点发毛的四人一沾枕头,连鞋子都来不及脱,就困意上涌,很快就忘了还停在主卧的女尸,而呼呼大睡起来。
店主其间又持灯过来照了一回,见他们老老实实躺在侧卧,居然这么点功夫就已经睡熟了,鼾声四起。遂阖门离去,自去招待旅店中的其他客人。
此时夜色已深沉,店主打算回去打烊关门,谁料刚回旅店,又来了新客。xiumb.com
新客是一男一女,衣饰奇特,男子短发,女子不束鬓发。看容貌举止,都与旅店里的粗汉们截然不同,引得大堂里众人都频频回顾。
他们一来就要两间客房。
店主说:“两位客官,小店是真满客了。别说两间,一间没有。”
男子说:“真的一间都挤不出来?”
“要不您去问问,看看哪位客人愿意跟您挤一挤的?不过您这有女客,这,恐怕更麻烦。”
“这......我们不住宿,只想停留一两个时辰,稍作修整。”男子说着,居然取出闪亮的银锭,吸引了满堂的目光,沉沉地放在店主面前:“请您容许我们与其他客人商量,这是提前预付的钱。”
店主一摸这银锭就知道分量十足!
“行!行!您自便!要是不介意,我的屋子也可以给二位!”
这两位客人便转过身,便取出一银,说:“有哪二位愿意让出自己的宿处?我们不占便宜,也不强占,只需一两个时辰,愿以高价相换。”
大堂里的旅客早已陆陆续续上楼的上楼,回屋的回屋,剩下的人,但目光齐刷刷地看向那银锭,不乏犹豫者。
男客见此,又取出一锭,这下动心的人更多,当即就有数个客人站起来,说自己愿意让出屋子,在廊下打地铺。
正这时,门外传出一声嘲笑:“这等凶店,居然也有人出这等价钱非要住!莫不是冤大头?”
店主一听不干了:“哎,你说哪是凶店呢!我在这开店十五年,可不带你这么胡说八道的!”
“不是凶店?”从漆黑的夜里慢慢走近一人,披蓑衣,戴斗笠,蓑衣下露出一截道袍。
他走进店中,抬起头,灯笼照亮了他的面容。
居然是个二十不到的年轻人,他眉如春山,目横秋波,肌肤白皙,容貌姣好秀致,一颦一笑有风流多情之态,胜过一般女子:“你这的阴煞之气盘旋上空,顷刻要发。就算此前不是凶店,过了今晚,也是了。”
女客面露惊色:【褚哥哥?】
她刚往前走了一步,就被陶术拦住了。
陶术冲她摇摇头:这个人虽然长得跟褚星奇一模一样,但比他年轻了好些,容貌更年少。
而且,他似乎也不认识他们。
蓑衣斗笠的年轻人进店,果然目不斜视,跟两位新客擦肩而过,偶尔看过来的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
“我这是凶店,那您有什么贵干呢?”店主没好气。
“我来住店啊。”年轻人摘下斗笠,一头乌发显得他更加唇红齿白,像个胡言乱语、未经世事的公子哥。
店主要被他气笑了:“对不住!小店客满了,要打烊了!您不是说我这是凶店吗?那您就请自便吧。这荒野之中,席地枕天,怎么都可以,总比我这‘凶店’好。”
在店主的怒目而视中,年轻人却灿烂一笑,俊眉飞扬,将手一晃,晃出一锭几乎亮瞎他眼睛的灿灿金子:
“可是,我就是来住凶店、当冤大头的啊。”m.w.com,请牢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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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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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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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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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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