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座二进的宅子里。
自打当年从京城来了这里,沈绍便没再离开过,虽然他的功绩早就可以去京城赴任,就连如今那位天子也不止一次下来诏书,让他回京……可沈绍却都拒绝了。
对他而言,当初考科举入朝堂,本就是想为百姓做一些事,如今他既能做事,那么在哪里,对他而言又有什么区别呢?
……
阳春三月。
草长莺飞,桃树也长了新的花骨朵,一朵朵含苞待放的,煞是好看。
沈绍牵着顾迢的手从屋子里走出来,两人如今也都是三十的年纪了,但相貌却好似没怎么更改,尤其是顾迢……她的容颜仿佛定格在最初时的模样,仍是那样的温柔,如水一般。
顾迢眯着眼去看外头的阳光,笑着和沈绍说,“今天太阳真好啊。”
她有阵子没看见外头的太阳了。
秋月走出来,手里握着一件披风,“夫人,外头冷,您还是把披风披上吧。”
她现下也是妇人打扮了。
来到江阴后,顾迢见她和长风有了情意,便给两人赐了婚,本来是不想再让人在身边伺候,对她而言,秋月是如亲人一般的存在,她既然能觅得如意郎君,她自然是希望她的后半生也能轻松自在。
可无论她说什么,秋月都不肯离开,还拿亲事“威胁”她。
顾迢没办法,只好遂了她的心意,好在如今不是在京城,倒也没必要再去讲究那些侯门贵勋里的规矩,她便让沈绍在隔壁置办了屋子,又开了一道月门,平时两家若有什么事情也方便往来。
这会,她摇摇头,轻声说道:“无妨,这会也没起风,我晒晒太阳。”
秋月还想再劝。
还是沈绍对她摇了摇头,“给我吧。”
“……是。”
秋月把手里的披风递给他,便又退下了。
沈绍便同顾迢柔声说道:“走吧,你不是想去院子里看看嘛?前阵子兰花都开了,我全都移到了一起,和那几株桃树在一起。”
“好。”
顾迢朝他笑了笑,两人就携手往院子里慢慢走去。
宅子不大,院子离他们也没多少距离,可即便如此,顾迢走到那的时候,气息还是变得有些不稳,她不忍让沈绍瞧见便强撑着,默默匀平呼吸,便佯装无事发生一般,看着那些兰花说道:“真好看。”Χiυmъ.cοΜ
沈绍又怎么可能看不出她的伪装?
他心中酸涩,面上却不愿彰显半分,就像是不知道这桩事似的,握着她的手,笑着说,“是,很好看,我还让人去找了些种子,等送来了,我们就一起种。”
“以后,这院子里的花就更多了。”
顾迢笑了笑,却没法再应他一声“好”,她大限将至,如今不过回光返照……哪还有什么以后?她半蹲着去看那些兰花,身旁有水壶,她便挽了袖子,替它们浇水抚叶。
动作细致温柔。
等要起身的时候,却是一阵头晕目眩。
沈绍连忙伸手扶住她,眉目攒着担忧,“没事吧?”
“没事,就是蹲得久了。”顾迢笑着摇头,见他神情还是藏不住的担忧,又柔声说道:“扶我去旁边的亭子坐一会吧。”
“好。”自打顾迢生病后,便格外怕冷,沈绍便让人把亭子里都放上帷幔又铺上地毯和软垫,这会他把人扶到铺着垫子的石凳上,又把身上的披风给人系上,“还冷吗?”
“我让人把你的暖炉拿来?”
“不用。”顾迢摇摇头,又伸手牵了牵他的袖子,“你陪我坐一会就好。”
沈绍便在一旁坐下。
桌子上摆着果盘,他便替人剥着福橘,金灿灿的果皮成了绽开的小花,他笑着和顾迢闲话道:“这还是你学生张诚送来的,他之前乡试考得不错,马上就要进京赶考了,临走前送来不少果子。”
顾迢听到这个,面上也泛起一些笑,“他一向是个聪明的,可惜走前,我没能见他一面。”
“那就等他回来。”沈绍笑道:“他说了,一定不会丢你多年的培育,等他高中回来就来给你磕头。”
顾迢却没再说话,她一向不喜欢自欺欺人,沈绍也是……偏偏如今,这个男人却骗了自己一回又一回。
她轻轻叹了口气,握住沈绍的手,低声喊他,“阿绍。”
剥着福橘的长指一顿,沈绍有一会没说话,可也只是一会,他就扬起笑脸看着她,“怎么了?”
“……我活不长了。”顾迢看着他轻声说,不等沈绍开口,她抬手抵在他微张的唇上,眉目含笑,“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贪这十年,能和你在一起,我心满意足。”
“阿迢……”
沈绍双目微红,声音也有些哑。
顾迢笑笑,她的双手覆在沈绍脸上,温柔似水的目光直直看着他,似乎是要把他的容貌都记到心里去。
外头风拂枝叶,而她看着他,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开口,“我总觉得对不起你,让你陪我待在这个地方,也没能为你生下一子半女,我……”
话还没说完,就听沈绍急道:“你胡说什么?什么对不起,若真要说对不起,也是该我来说,若是我当初没那么混账,没误会你,没几次三番惹你伤心,你的身体也不会……”
他说不下去了。
眼睛红红的,低下头,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声音又哑又痛苦,“是我对不起你。”
顾迢笑笑,轻轻抚着他的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身子,即使没有你,我也活不长……而且大夫也说了,我这些年心情松快,看着气色也比从前要好许多。”
“阿绍,”她捧着他的脸,眉目温和,望到他的眼底深处去,“别责怪自己,是因为你,才让我拥有这么多高兴的光景。”
“我啊,”
她笑道:“从来就没后悔认识过你。”
沈绍看着她,眼睛越发红了,两片嘴唇翕张,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吐出几个字,“……我也不后悔。”
能和她拥有这段岁月,是他这一生最高兴的事。
似乎是觉得有些累了,顾迢松开手,把身子往他怀里靠,她低声说着,“其他我都不担心,秋月有长风照顾,祖母也有三弟他们照料,我只担心你……答应我,即使我离开,也不要难受。”
“更不要跟着我走。”
“阿绍,”顾迢轻声说,“你要记住,你不仅是我的阿绍,也是江阴百姓的父母官,你还有许多事要做,不应该被男女之情绊了脚步。”
沈绍心如刀割。
他咬着牙关才没让哭音泄出喉咙,可眼角的泪还是没忍住,从脸颊一路滑落。
顾迢察觉到脸上的水痕,身子微颤,她轻轻叹息一声,抬手仍旧覆到他的脸上,仰头看着他,柔声说,“阿绍,答应我,好不好?”
沈绍垂眸看她,双目被泪水模糊了视线,“……好。”
他压抑着破碎的心,哑声应允,“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着,好好照顾自己,不会让你担心。”
似乎是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顾迢那张温柔如水的脸上也跟着化开一道笑,她重新靠到沈绍的怀里,抱着他,继续说,“我听说人死后会问孟婆要一碗汤,忘记前尘往事,可我不想要。”
“我想要记着你,永远永远记着你。”
“你也别要好不好。”她头一次这样任性,牵着人的手,笑着说,“……我们把彼此都记着,等到下辈子,我就去找你,继续给你做媳妇,好不好?”
沈绍再也忍不住了,哭音泄出喉咙,他紧紧抱着顾迢,红着眼眶说道:“好,下辈子,我先去找你,我们继续做夫妻……我们会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我会带你骑马带你射箭,等你过了及笄,我就会娶你。”
顾迢耳听着这些话,脸上泛起一抹明媚的笑,“真好啊。”
她似乎想抬头,再摸一次他的脸,可她实在是太累了,双手酸软的竟然连一点力气都没有。
沈绍察觉到她垂落的双手,身子一僵,音节也断了开来,可只是一瞬,他就继续若无其事地说道:“我们还会生儿育女,会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大。”
“我们……”
“我们永远永远都会在一起。”
“阿迢,”沈绍低头,看着怀中人平静的脸,哽咽道:“我们永远永远在一起。”
*
元福四十年。
六十多岁的沈绍走下马车,蒲以,也是长风和秋月的孙子,有些担忧的说道:“沈爷爷,还是我扶您上山吧。”
沈绍笑笑,“不用,这条路,我一个人走惯了。”
他说完便自行一人上了山。
到底是年纪大了,走得久了就容易气喘吁吁,他是缓了一阵,这才继续往前走……自从顾迢离世之后,他遵从顾迢的要求一直好好活着。
起初十来年,他就在江阴继续做着他的父母官。
后来……
他又开始一个人游历山川。
这将近二十年,他写下好几本地域志,还有许多地貌风情,可不管他去什么地方,每当顾迢的祭日,他都会赶回。
顾迢的墓是在半山腰,他当初择了一个福地,还在一旁种植了不少兰花,如今春和日立,坟墓旁的兰花正在随风拂动,沈绍看着那墓碑上的吾妻顾迢,面上又流露出一道温和的笑容。
“我来了。”
沈绍把祭品放在地上,先跟从前似的,拿着一方帕子先擦拭起墓碑,嘴里絮絮说着,“这一年,我去了你从前提起的关西,你总说可惜没能去那边走一趟,看看那边的风景。”
“现在,我去替你看过了。”
“我一直有听你的话,这么多年,一直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你呢?”
沈绍看着墓碑,“你怎么样?还在等我吗?还是已经投胎转世了?咱们说好的,下辈子还要在一起,你可不能骗我,就算你变成老婆子也不能嫁给别人。”
“我都没看过你变成老婆子的样子。”
他说着又摸了摸自己的脸,低声道:“我也老了。”
沈绍席地而坐,也不管地上脏不脏,就靠着墓碑,轻声说着话,“阿迢,我好想你……我现在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了,你可不能怪我,我年纪大了,这是正常的。”
“回头你见到我,我也是有理的。”
他的身体的确是越来越不好了,今天过来的时候,长风和秋月还劝阻了好久,最后没办法,只好派了马车,又让孙子跟着……沈绍想到这便又笑道:“你的秋月都有孙子了,叫蒲以,我没让他上来,不然你还能见一见他。”
山间的风有些大,吹得他有些睁不开眼睛。
正好他也累了,索性就闭上眼睛,“我听说人死前会看到他最想看到的人,你说,我会不会看到你……可我如今这幅样子,倒是真不想让你看到。”
他笑着笑着又咳了起来。
“阿绍。”
耳边似乎有一道温柔的女声在喊他,沈绍心下一震,猛地睁开眼就看到不远处顾迢正看着他笑,她还是记忆中最美好的模样,一身绿衣,眉眼如画,她朝他伸出手,“我来带你回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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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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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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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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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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