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比顾无忧那边那么婉转纠葛,李老夫人在起初的惊讶之后,倒是没有过多的反应,只是叹道:“怪不得你那天一直盯着我的抹额,笑得还这么高兴,我还当是因为什么。”
她握着李钦远的手,心里有着无限感慨,“乐平是个好姑娘,她家里人也都不错,你们两能在一起,我自然是支持的。”
她如今最期盼的便是自己的孙子能找个知冷知热的好姑娘,不拘是个什么家世条件,只要他喜欢便好。
乐平,她是见过的,心中也欢喜。
要是这两人当真能在一起,她自然高兴。
“只是——”李老夫人突然又愁了眉,“定国公定的那个要求,也实在是......太严苛了一些。”
她早年也管理一家庶务,自然知晓那些铺子一年赚多少钱,也知晓外头的行情怎么样,她这个孙儿打小也没经手过这些,让他一年净赚十万两,这不是......为难人吗?
李钦远岂会不知她在想什么,听到这番话便笑着宽慰道:“您放心,这是孙儿自己要求的,若不成,孙儿岂会这么要求?”
“可是......”
李老夫人叹了口气,还想再说,看着李钦远那张笑脸,终究还是未往下说,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带着怜爱和心疼,最终却还是说道:“你去外头历练下也好。”
她终究不可能护他一辈子。
孩子大了,她也老了,以后的路终归只能靠他自己走。
“打算什么时候走?先去哪里?随行的人可都安排好了?”老人家担心自己的孙儿,问起话来就没个停顿。
李钦远倒是一点都不嫌烦,一一答道:“定在元宵后离开,那天顾三哥正好要出船,我打算跟着他的船先走一遍,至于随行的人,我自己一个人来去惯了,不用人伺候,只带了两个母亲铺子里的管事,帮我掌眼。”
她这个孙儿惯来是个有主见的。
李老夫人便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是喃喃道:“元宵后,那也没几天了......”
“您放心,我就算去了外头也会时常给您写信的。”李钦远知她不舍,便握着她的手,温声劝起人,“您怕冷,膝盖又不好,平日底下的人劝您,您要听,可别总是犟着,把小病折腾成大病,回头我回来可是要问的。”
李老夫人被他逗笑了,抹了一把微红的眼眶,拍拍他的手,嗔道:“你倒是管起我来了。”
原本还想问他几句,最终倒也未再说,只是在人要离开的时候,想到这父子俩的关系,不由张口喊住人,“七郎。”
“嗯?”
李钦远停下脚步,回首看她。
李老夫人看着他,上下嘴唇微动,可最终却什么都没说,“没事,你先去忙吧。”
李钦远笑着点头离开。
出门的时候吩咐蝉衣好生照顾祖母,等人应后才披着斗篷离开。
他这厢刚刚走出跨院,便瞧见了回来的李岑参。
看到李岑参,李钦远系斗篷的动作一顿,脚下的步子也跟着停了下来,不过也只是一息的功夫,他便又恢复如常,没再看人,也没和人说话,就仿佛李岑参于他而言只是一团虚无的空气。
他俊朗的面孔显得格外冷清,好似先前在屋子里和祖母逗笑说趣的人不是他。
步子继续往前走。
李钦远前些日子就有安排徐、丛两位管事帮他打点东西,今日便是再去吩咐他们几句。
快要擦肩而过的时候,李岑参喊住了他,没有多余的话,只是从袖子里把一块早先就准备好了的腰牌递给他,铁质的腰牌,只刻着“李岑参”三个字。
李钦远不解他的意思,驻足步子,掀起眼帘看了他一眼。
“你日后出门在外,用得着。”李岑参和他说,说及后话的时候,声音稍稍低了几分,“我再过些日子也要走了,你以后碰到什么事,我没法立刻回来,拿着这块令牌,当地的衙门自会允你方便。”
“魏庆义,我也给你留着了。”
“他武功高强,又通晓人事,让他跟着你,有什么事,你都可以差遣他。”
李岑参向来是个少言寡语的,今日却说了许多话,心中其实还有一些话要交待给他,可父子俩都不是矫情之人,又加上关系还未缓和,此时竟也有些说不出来。
李钦远心中虽然觉得有些诧异,但也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未接过他手中的令牌。
寒风拂面,他轻轻拢一拢斗篷,语气极淡,“不用。”他既不需要他的帮助,也不需要他的人脉,他最需要他的那段时间已经过去了。
脚步继续往外迈去。
“阿狸......”
李岑参在身后喊他。
听到这个称呼,李钦远神色微变,脚下步子也有片刻地迟疑,可他终究还是没有停步,也没有回头,继续一往无前地往外走去。
直到他走远了,直到看不见他的踪影了,李岑参才收回目光,他垂眸看了一眼手上的令牌,最终还是沉默地什么话都没有说,又是片刻后,他从李老夫人的院子里出来,去了沈氏的故居锦归院。
素秀正在院子里洒扫,看到他过来,忙朝他请了个安。
李岑参也没说话,径直走了进去,架子上的鞋子只有两双,一双大,一双小,他低头看了一会那双小的,而后换了那双大的软底鞋。
他在家中得空之际,常常会来沈氏的院子坐坐,有时候只是坐着,有时候也会和她说说话。
今日,他看着屋子里的这些旧时布置,像是头一回看,又像是最后一回看,一寸寸,从头至尾,没有丝毫遗漏的看过,记下,仿佛要把这些东西记到骨子里。
香案上摆着的瓜果都是新鲜的,沾着一些露珠,就连莲花香炉里的香也是刚点着的。
可他还是握着一方帕子,一遍又一遍地擦拭过那块牌位,常年金戈铁马下的粗粝指腹在抚那几个字的时候却格外的轻柔,仿佛怕自己力气大一些,它会疼似的。
不知道过去多久,他才开口:“我们的阿狸长大了,也有喜欢的姑娘了。”
“那姑娘,你以前也见过,小名唤作蛮蛮的那个,她小时候,你还抱过她......”李岑参轻声道,“是个不错的姑娘,昨儿个还在我面前维护阿狸。”
“你要是还在,瞧见她也一定会喜欢的。”
“这次围猎,阿狸也去了,他很好,比我想象得还要好,我从前只觉得他浪荡不堪,怕日后我不在了,他支撑不起这个偌大的国公府,如今......我倒是放心了。”
想到昨日围猎时的场景。
李岑参的脸上少见的划开一抹笑意,只是说及后话,声音又低了一些,“我马上也要离开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看你。”这话说完,他迟迟未再说话。
室内香气袅袅。
直到香炉里的那三支香也都燃尽了,李岑参这才把手里的牌位放回去,他深邃的眼睛望着牌位上的那几个字,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取过梳妆台上那一把白玉梳子,转身往外走去。
素秀听见动静,便迎了过来,躬身请安后,问道:“您要走了?”
“嗯。”李岑参点点头,交待她,“七郎过几日就要走了,你去帮衬着些,看看有什么要收拾的,他不喜欢别人靠近他的院子。”
“是。”
李岑参便没有别的话,又看了一眼身后的院子,而后便往外走去。
等他走后,素秀才站起来,看着李岑参离开的身影,轻轻叹了口气,这父子两人明明都心系着彼此,却偏偏都是这样的性子,她摇了摇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把院子清扫干净后便捧着早些时候摘抄的佛经,打算供到夫人的香案上。
进去的时候才发现那一直摆在梳妆台上的那把白玉梳不见了。
那可是夫人的遗物,也是夫人素日里最喜欢的东西,她脸色一变,立刻扬声喊道:“喜儿!”接连喊了几声,突然想起国公爷走得时候,手里好似握着一件东西,她没瞧清,只记得是一方白色。
难不成......
“娘,怎么了?”喜儿急急忙忙跑过来,也不敢进来,就在门口问她,没听到人的回答,她又问了一声,“娘,出什么事了?”
“没......”
素秀摇摇头,“你下去吧。”
她心里也不知怎得,突然有些慌张,那把梳子是国公爷送给夫人的第一件礼物,夫人一直视若珍宝,后来夫人去了,她便按着夫人旧时的习惯摆在桌子上,国公爷每回来都会握着梳子看好久。
可这么多年,他无论去哪里也没有带走过什么。
这回......
或许是她想多了?
素秀揪着心,想了想,还是打算回头看到少爷的时候,和人说一声。
*
李钦远是夜里回来的。
听到声响,素秀就迎了出来,朝他请了个安,“您回来了。”
“姑姑怎么在这?”李钦远有些怔楞地看了她一眼,又道,“外头风大,进去再说吧。”
素秀笑着应是,替人解下斗篷,这才和人说道:“给您做了海鲜粥,原本怕您回来的迟,还打算给您在暖炉上煨着。”又吩咐小厮,“去给少爷拿碗筷。”
“是。”
小厮若愚啪嗒啪嗒跑到隔壁间去拿东西,素秀便又倒来热水,等人净了脸跟手,又说,“知道您过几日就要离开了,奴过来给您收拾下东西。”
李钦远闻言便笑:“我又不是第一次出门,哪里需要您收拾?”
却也没拦着人,对自己母亲的旧仆,他总归是怀着一份情意在的,这会一边喝着热粥,一边和人说,“我都收拾的差不多了,您看看,再帮我准备几身衣裳就好。”
“是。”
素秀笑着进去收拾,就如李钦远所说,他的东西收拾得的确差不多了,她也只是帮人又整顿了下,等她出去,李钦远刚刚喝完一大碗粥,他显然是饿了,这碗粥竟是一点都没有剩下。
她看着心疼,不由问道:“怎么饿成这样?要不奴再给您去做些吃的?”
李钦远笑着摇摇头,“不用,差不多了,再吃,晚上就得积食了。”他说完把碗筷放下,又握着帕子擦了嘴,而后才又同她说:“我过几日就要走了,母亲那边就拜托您了,还有祖母那边。”
“若是家里有什么事就派人给我写信,我每次到一个地方都会和家里说我暂居的地址。”
素秀自然一一应是,等人吩咐完,她犹豫半响还是把午间的事同人说了一遭,“今日国公爷又去夫人那边了......”话音刚落就见李钦远淡了脸,这要放在往日,她自然是不会再说。Χiυmъ.cοΜ
可今日,她抿了抿唇,还是继续往下说了,“我看国公爷有些不大对劲,他以前走得时候从来没在夫人那带走什么东西,这次居然把当初头一次送给夫人的白玉梳子拿走了。”
李钦远皱了眉。
白玉梳子?他带走这个做什么?
素秀窥他的脸色,小声问道:“您说,国公爷会不会出事?”
“怎么可能?”李钦远想也不想就直接反驳了,他沉着脸,皱着眉,最终却是干巴巴的一句,“他能出什么事?”
素秀也不说话,李钦远也不知怎得,突然有些心烦意乱起来,过了小半天才开口,“你也别乱想了,也许他只是随手拿的。”话是这样说,但他心里的烦乱却是一点都没减少。
可他不愿意表露出来,便和素秀说,“夜深了,姑姑先回去吧。”
素秀知他性子,也就没有多待,只是走得时候又嘱托几句,让他在外头注意身体,若有什么事就来家中报信,等李钦远应了,这才提着灯笼离开。
而李钦远等她走后,却没有立刻回屋子。
而是站在原地往主院的方向看了许久,这才抿着唇走进屋子。
若愚正在替他收拾东西,见他进来便捧着一只盒子问道:“少爷,这把剑是你生辰那日,魏长随送来的,您这次要带走吗?”
李钦远前阵子一直在忙经商的事,没注意,这会听人这样说,才问,“魏庆义送来的?”他拧了眉,“拿过来,我看看。”
“是。”若愚小心翼翼把锦盒放在桌上。
李钦远坐在椅子上打开锦盒,看到里面放着的居然是一把薄如蝉翼的剑,那剑极软,也很轻,可剑身却极其锋利。
他从前年少无知的时候听人说过几回英雄梦,知晓江湖上有些人就喜欢锻造这样的软剑,然后把剑缠在腰间,他那会听到后羡慕极了,转头就去央那人要那样的剑。
可那人说他年幼,没有允他。
如今——
他看着这把剑,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哪里是魏庆义给他的,不过是那人托了别人的名义送到他这边来的,手放在锦盒上,李钦远目光复杂地看着这把剑,没有说话,直到小厮又问了一声,他才哑着声音说道:“带着吧。”
*
后头几日。
李钦远便一直在打理京中以及外出需要用到的东西。
至于顾无忧,这些日子也一直乖乖待在家里,家规,她早就摘抄完了,也送去正院由祖母检阅过了......如今,她便窝在自己的屋子里做着女红。
没几日,李钦远就要离开了,她不知道该帮人什么,便想给他做双鞋子,再做些袜子,在这些之末细节的小事上用些功。
就这样,元宵节终于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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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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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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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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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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