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一笑而泯>第15章 玛法神2
  偌大的梦之森又剩下冷冷清清的自己了,春华被自己施了禁术,他会睡很久,完全不知道方才在灵瞳发生了何事,更不会知道,自己将对玛法大陆送去一份大礼。

  这份大礼,是送给沁欢颜的,曾经,他拥有沙巴克,拥有飞龙镜,无疑是自己强劲的对手。但是,现在他什么都不是,就算躲在幻境地宫又如何?就算自己拿他没有办法又如何?

  只要灵瞳收集的灵气多得可以击碎飞龙镜,那么,一百个一千个沁欢颜站在自己面前,也不会有丝毫的威胁。

  父神说过,能威胁到玛法神的唯有沙巴克的飞龙镜,奈何自己是弑神,竟无法掌控它?不可能!!父神动不了沙巴克那是他太过优柔寡断,自己绝对不会让普普通通一个凡人,凌驾于玛法神之上,绝不。

  玛法大陆的上一任玛法神——风神,也就是晓生的父神,也是一位高高在上,超凡脱俗的大神。他拥有的神力,是世间万物想象不到的,即便强大如晓生,恐怕也不及自己父神的十分之一二。

  但是就在自己在玛法大陆历劫之时,父神却归隐了,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

  晓生知道,每一任玛法神虽然都拥有不死之躯,刀枪不入,不死不灭,但是,心会冷,会对这一切充满倦意,在一个特定或者不经意的时刻,就会悄然离去,不留一丝痕迹,就像从未降临过,从未出现过。

  把一切的一切都交由下一任玛法神。是神命,也是荣幸。

  父神从小就教育他,宽以待人严以律己,神力无疑凌驾万物之上,却不得使用神力欺侮弱小。只能想尽办法维护好它固有的秩序,消灭掉不好的苗头。

  很小的时候,晓生时常一个人在梦之森漫步。这里就是他的整个世界,他喜欢这儿的静谧,喜欢这里潺潺的流水,喜欢这儿与世无争。直到他踏出去,知道外边还有广阔的天地,还有王权至尊般的沙巴克的存在,幼小的他,懵了。

  不是说,玛法神才是最大,最强悍的吗?为何外边还有一个绝对权威的城池,甚至连父神都不让他轻易靠近。说那里边有让玛法神忌惮的事物。

  那做玛法神干什么?不如做沙巴克城主啊。

  谁强悍,谁做主,谁做主,谁无敌。

  父神狠狠地打了幼小的自己,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用父亲打儿子的形式,用戒尺狠狠地打屁股。

  很疼。真的疼。

  即便是神,也能感受到那种强大的力度,以及皮肉绽开的火辣辣的痛楚。

  他没有懂,自己错在哪儿。

  但是当他历劫归来,回归神位,接管了整个玛法大陆之后,他才幡然醒悟。沙巴克算什么?沙巴克城主算什么?在自己眼里,无疑是轻贱如蝼蚁,自己的神力,只需要动动小指头,整个沙巴克说没有,就即刻倾覆,不留一丝一痕。wWW.ΧìǔΜЬ.CǒΜ

  父神的谆谆教诲无疑让他不懂恃强凌弱,但是他爱梦之森爱玛法大陆,绝对不能忍受有人恶意捣乱。特别那人还曾私自开启飞龙镜,弄了这么些花招,还与自己抢灵气,呵呵呵呵,他自然不会轻易放过的。

  自己可以令他生不如死这么多年,必然也可以让他灰飞烟灭,就像从来不曾在玛法降世一般。

  晓生又来到夜泯的房间,这还是带他回梦之森后十九年里第一次让他离开。习惯了他的聒噪,每日像个话唠一样在梦之森叽叽喳喳,也正是有了他的存在,清冷的世外桃源才更有生气。

  想着那个人欢脱活跃,古灵精怪的模样,眼底尽是笑意。

  若自己历劫之时,没有遇到他,一个人的日子要怎么过啊?

  没有一丁点的法力,附在一个垂死之人的身上,无法动弹,呼吸时口鼻腔里弥漫着一股血腥味,眼前视觉不明。

  人将死的感觉,大抵就是这样了吧。这次已经是最后的机会了,若再次失败,自己的肉身将被魔龙的利爪刺穿,以后不是在玛法大陆做幽魂,便是再次侵占这种濒死之人的躯体,体味修炼之苦,直到修真成神,那个时候,遥远得不可想象。

  但是这次,他遇到了夜泯。

  “喂,还有气儿吗?我这还有一些伤药,你看……能不能咽下。”

  “能活还是活着吧,活着才有希望。”

  “诶,你伤得不轻啊,是被什么东西咬的啊?啧啧啧,这块骨头都碎了一角,你疼不疼啊?”

  “嗬,能坐起来了?那表示无碍了。”

  “诶,谢天谢地,你活了,哈哈哈,你能看见能听见吗?”

  “喂,我叫夜泯……你呢?”

  “哈,没地儿去就跟我回银杏村吧,正好刘婆婆的房子空着,她随女儿去大城里住了,估计再也不会回来了。旧是旧了点,离我家挺近,以后咱俩可以有个照应。”

  “风翊,你看,我去河里捞的,好大一条呢,我烧给你吃,我手艺可好啦。你甭跟我客气。”

  “哎,风翊啊,你别老说我懒,修炼不是一日两日的事儿,咱还是先把肚子填饱,慢慢练,真的,不骗你。”

  “诶,又没钱了,风翊,你翻翻你的钱袋,还能摸出两个子儿不,我想吃烧饼。”

  “你画的什么呀?诶,我瞧着怎么像石墓洞的地形图,哟,你还是个百事通啊,这都能画出来,服了服了。”

  “哎,别生气啦,药钱嘛……大不了我再去挖几个通宵的矿嘛。王爷爷他没儿没女的,眼睛也不好使了,我把他做的这些小玩意儿都买了,他才能早些回去歇着。”

  “快快,风翊,你看这孩子还有救没有?我在村头捡到的,蜷成一团,会不会要死了?哎,你搭把手,你愣着干啥,他是条命呀,赶紧的。”

  “风翊,我找到一个来钱快的法子,有一个地方,叫馥郁宫,那里的姑娘忒有钱,我有个门路,能弄到一些胭脂水粉,比市面上便宜一半。那人说了,先借给我五盒,卖出去了再给钱……诶,怎么是歪门邪道呢,知道你脸皮薄,我一个人去得了,哈哈哈,等着吧,我赚了钱就可以买修炼用的药水了,哈哈哈。”

  “哎哟,这么快就把老相好忘啦?枉我独自抚养咱们的骨肉这么多年,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坏家伙,嘤嘤嘤……”

  “什么钱?噢,你说给球球买药剩下的钱?呃……村尾陈大妈你还记得吧?就是那个常年瘫痪在床,老伴又是个聋子那家……没怎么啊,我就是……昨儿个路过时,看他们又揭不开锅,陈大妈咳得厉害……实在看不下去了,喂喂喂,你别生气啊……我再去挣还不行嘛,风翊……风……”

  “哈哈,终于摆脱了,老子早看那个油腻腻不爽了,他一路上又是摸我又是捏我的,老子屁股都被他拧肿了,真他妈……烦”

  “风翊,我的愿望就是有很多很多钱,然后有一间新房子,每日想吃什么吃什么……”

  “风翊,你别死,风翊……”

  他就是这么一个咋咋呼呼的,恬不知耻的贪财鬼。

  没有一点世家风范,不知礼仪,成日歪理一大堆,全然的市井小民的做派。

  又傻里傻气的,把自己的钱都给别人,自己受穷挨饿,爱逞英雄,是个笨蛋,混球。

  明明这种人跟自己的三观不符,却无法弃他于不顾。

  对他的恩,其实也算还了,用那一魂换他此身,只要他不刻意寻死,这玛法的万物都不能迫他性命,会遭罪,会痛会流血,但是不会灰飞烟灭。

  仿佛自己在玛法大陆历劫的这些年,正是因为结识了夜泯,日子过得才不那般难熬,更有血有肉,更加饱满立体。不论自己是风翊,还是晓生,夜泯都是自己最重要的朋友,无人能及,无人可夺。

  所以,一旦习惯了一个人的存在,再想变回去就异常难熬了,看来自己跟春华都要花时间去重新适应才行。

  自己是心智成熟的大人,知道夜泯离去只是暂时的,事情告一段落,他自然是要回梦之森的。

  可春华,打从落入玛法大陆,睁眼见到的第一个就是这个成日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人,就像自然界的雏鸟、幼兽一般,会将第一眼见到的活物当做自己的母亲,万分依恋。

  可突然有一天,这个从小陪伴他长大的师傅,忽然离开了,去了一个春华无法企及的地域,连一句安好都得不到,这时,他的内心肯定是慌的,恐惧的。

  想到这儿,情不自禁地收回了夜泯房间相隔不远的地方的那一抹紫光。

  弟弟终归是要学着成长的,他也是时候该面对“长大”这个话题了。

  十九年间,春华固执己见,“成长”得非常缓慢。一方面不能让夜泯察觉他的睡眠时间被延长,于是,春华只能还是一个半大孩子的模样,否则如何解释两年间,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忽然就成长为一个翩翩少年?

  神当然可以不顾常理,变幻形态,想变成多少岁就变成多少岁的。

  可春华不愿,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但自己作为兄长,血浓于水,自然是懂他的。

  春华拒绝长大。

  是怕夜泯会因为他的成长疏离他,假如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子,什么都懵懵懂懂,自然可以赖在夜泯身边。

  他的这点小心思,逃不出晓生的双眼。

  对这个弟弟,总是愧疚中掺杂着许多无奈。他与自己不亲,怨不得夜泯,只怪自己离开梦之森之时,春华太小了,后来待他稍微大些的时候,父神对他说,有一个亲哥哥尚在玛法大陆历劫,嘱咐春华在梦之森好好待着等哥哥归来。

  过后不久,风神便隐匿无踪,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线索。小小的春华便形单影只在梦之森生活着,有一日,实在熬不住了,便不顾一切冲出了梦之森的结界,为寻哥哥。

  却不曾想到,自己在不该出世的时候硬闯出去,是为犯禁,法力全失,能捱到夜泯出现相救,实属不易。

  虽然春华从不肯提及他贸然闯出梦之森之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不难想象一个毫无法力的弱小孩童,在玛法大陆,寻寻觅觅,定是经历了太多不为人知的苦难。

  所幸遇到的是夜泯,也只能是他。

  也罢,只要春华的心智日趋成熟便好,外形体态对于神来说,万般皆一样,并无美丑之分,并无老幼之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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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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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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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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