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进击的农妇[年代]>第26章 第026章:三女素瑶
  白糖、红糖这些存放期不太长的东西也是提前买了些。厨房里面的小地窖也堆放了不少东西,而外边的坡地上的那个窖白菜的地窖也有好些的大坛子。这种坛子密封性能很好,将坛口的一圈注满水盖上坛盖,基本上很多东西就不担心变质了。

  朱娇娇家去年养的猪有一头杀了都没有卖,骨头全部进了蘑菇房的大瓮,猪头做了卤味,初三家族宴用掉了,剩下的猪肉一半做了熏肉,一半做了腌肉。

  老门山脚村跟风的很不少,毕竟报纸上也有消息,关于粮食限量凭票供应的消息大家也都看到了的,很多户村民家也是学着朱娇娇家,买些必需品囤货。

  对此,朱娇娇一家子是乐见其成的,她们家不能将未来的事情说出来,但是,能影响到一部分人也是好的,只要再过两三个来月,等七月份油票的通知下来,恐怕大家都会明白将来的趋势了。

  也因此老门山脚村家家户户都有不少的腊肉和腌肉,家里在农忙时期隔天吃顿肉并不算是稀奇,朱娇娇家也不必非得去到蘑菇房炒肉菜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将炒好的菜温在灶台蒸笼上,听着学校里的铃声估摸是中午下课了,朱娇娇唤了一声“叶成忠”,一声响亮的应答之后没多久叶成忠就跑进了厨房,朱娇娇替他拍干净粗布外套上的灰尘,这种粗布外套特意给叶成忠做的,优点是耐脏,而且不是太厚,洗起来轻便。

  替他整理好衣服朱娇娇又牵着他的手,“来,咱们一起去院子里看看你阿公阿婆和你爹回来了没。”

  “好——”叶成忠最喜欢家里的长辈,一听要去接人欢欢喜喜地应下了。

  朱娇娇笑吟吟地拎着装着叶素瑶的竹篮子牵着儿子的手一起出去。

  对于三女儿,朱娇娇这辈子都是经常放篮子里拎着走的,她还记得前世叶素瑶就脾气倔,爱娇,独食,自从被她抱上手,就不肯被放下,一放下就哭得惊天动地,一哭能哭到声音沙哑,你不重新抱起她哄就绝对不罢休。

  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要抱在手上慢慢走动着哄着她睡,要走一两个小时才能睡着,万一不小心睡着了又被吵醒了,那就又要哄两个多小时才能睡得着。

  而且谁都不行,只认她,独占欲也是极强的,那时候儿子叶成忠也就比现在大个两岁,也还小,叶素瑶完全不准她抱别的孩子,连叶成忠都不许她抱,一抱就惊天动地的哭,哪怕背着偷偷抱,都闻得到味道,反正就是哭,哭得天昏地暗。

  她当时还年轻,心软,毕竟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心疼她每次哭得整个人都抽搐了,只得迁就,叶素瑶还不肯像其他小孩子那样被她背在胸前后背,一定得双手抱着,就这样抱着哄着,一直养到三岁,她才能脱手去队里上工。

  那几年正逢/三/年/大/饥/荒,已经进入了全面凭票供应时期,家里的那些好东西也根本就换不出去,当时村里也没有像现在搭上了罗科长,更没有滑板车,只能靠着人力每次背着一百斤的柴火去沙河镇赶集换钱,四个小孩四个大人,三年间少了她挣工分,朱家是越发的困苦。

  这辈子她抱了几次发现又是跟上辈子同样的情形,她狠着心丢下手,不敢再迁就了,不光是她深知后来的时日艰难,还有她觉得三女儿完全是她惯出来的脾气。

  家里八个孩子,除了死不肯上学的叶素瑶,其他七个都读过书,大多都是读到高中,最次的也读了初中,只有叶素瑶,倔着脾气不肯去学校。

  后来又相中一个离异男人,好好的黄花闺女儿要嫁个不成器的二婚,她跟丈夫不看好,硬逼着她跟别人结婚了,结果,结婚那么多年了,孩子都生了两个了,她还又闹着离婚,最后硬是又嫁给那个以前男的。

  孙女曾说过,有时候并不是做父母的或者做儿女的不够好,也有可能是前世债今世还,有些孩子就是跟父母讨债来的。

  她思量过自己夫妻俩个在三女儿叶素瑶身上费的心思比任何的一个儿女都要多,但就是没换得她一句好,他们夫妻各自活到八十三也算是高寿,但临死前一个都劝不了一心想奔往自己想象中美好人生的三女儿,也许,真的是她曾经欠的债吧。

  但,前世她已经还了一辈子了,这辈子,她不准备再还了,既然做了她的女儿,那就得按她的规矩来。

  小孩子约摸都是敏感的,也许天生就会趋吉避凶,自从朱娇娇狠下心丢开手,自己不抱也不许其他人抱的时候,叶素瑶哭了几天眼见朱娇娇没有任何的心软,也就好了,把她放在篮子里拎着走也能睡得安安稳稳了。

  到了晚上也能够按着她定好的时间吃喝拉撒睡了。

  朱娇娇心里又有些得意,小样儿,当我斗不过你一个小婴儿吗?前世不是老娘心疼你,你能有机会那样使劲作?

  “爹爹,爹爹,阿公,阿公,阿婆,阿婆……”远远的看着家里的长辈们走过来,叶成忠欢欢喜喜的唤着每一个长辈,一边大声的喊还一边蹦跳着挥手。

  另一边也是“哎—哎—哎--”的回应着他,作为备受长辈们疼爱的长子长孙,叶成忠从来都不是恃宠而骄的人。

  平时很孝敬长辈,有点好吃的从来都不独食,嘴也很甜,哄得一干长辈都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

  一迎着长辈们进了屋就爬到橱柜上去拿杯子给长辈们倒茶水喝。

  对于这些小事情朱娇娇从来都是任由他自己来的,反正家里都是竹杯子,不怕他摔碎了伤到自己。

  壶里的水也不烫,不怕他烫到自己。

  倒好了水,他就自己用托盘颤巍巍的端出来,一人送一杯。

  喜得朱立勤和于敏乔嘴都合不拢,就是一向对子女严厉的叶有华也不由得笑眯了眼。

  有时候朱娇娇也想,自家大儿子肯定是老天爷看他们家勤劳善良,赏给他们家的瑰宝。

  等下课的叶素珊和叶素璎到家,一家人聚齐就开饭了,到了饭桌上叶成忠也会颤巍着手一一夹菜孝敬了长辈才自己开动,总之乖巧的叫朱娇娇哪怕深知前路艰辛但看着他就对生活提起了无数的信心。

  “爹,你不是跟天叔学了捏骨拨筋么?改天你替成忠捏捏骨拨拨筋,我怕营养不够,亏欠到他了。”捏骨拨筋还是最近朱立勤跟村里的老人天叔学的,也是意外,朱立勤和叶有华去年年前进老门山里捡柴的时候救了摔在山上的老天叔,老天叔以前是个走街串巷的郎中,有些秘法,为着报恩将这捏骨拨筋的手法教给朱立勤,只要求一代只能教一个徒弟。

  这捏骨拨筋的秘法在小孩子年纪还小的时候配着健骨汤喝,等到孩子们十岁起再配合增高中药转骨方一起能让人长个子,前世她家没人学会这一手,加上家里生活困苦,儿辈们吃不饱穿不暖,明明父母祖辈都不是矮子,结果他们反而都长成了矮个子。

  每每想到儿子因为个子矮受了不知道多少的明亏暗亏,她的心里就不好过,是长辈们无能害了他啊。

  这辈子,她要早早给儿子打好基础。

  朱立勤听了女儿的话愣了下,成忠还小了些,但想想女儿说的三/年/大/饥/荒,明年差不多就得开始了,小心一点从现在起开始打磨筋骨也是很有益处的,他也就没有任何异议的同意了,“这手法我也教给你,你替素珊他们也捏捏。”

  想想大女儿和二女儿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朱娇娇也干脆的应了下来。

  生产队的规定春天秋天冬天中午吃饭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夏天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因为回来就有得吃,吃了饭歇会还能小睡半个小时,这样小睡半个小时,下午上工就能撑到天黑了。

  今年春上自从雪停了之后一开始的时候就没有雨水,也正因为这样,打井跟砌房子的村民们基本正常完工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但等早稻下了秧苗了雨水就很多了,上工的村民们经常要背着重重的蓑衣干活,活干得很慢,偶尔碰到一个天气晴朗的时候活就重许多,这半个小时的午睡朱娇娇是强制规定好的。

  至于家里的那些重活,每天早晚做了就行了,不急在中午这一时半会的。

  朱娇娇出了月子还是回了副业队,她每天早上把早饭和中午饭做好,早饭吃了,午饭直接温在灶台上,中午回来吃现成的。

  如果天气好,她就将大儿子和三女儿一起带到农田里上工,如果天气不好下大雨,地里的活还多的时候,就把孩子们留在大礼堂里,那边有村里的老婆婆留守在礼堂帮忙看孩子,让那边留守的老婆婆帮着看着摇篮里的三女儿,大儿子只要说好了就会只在礼堂里里四处转悠。

  朱娇娇每天上午去一次礼堂下午去两次礼堂,一是看看两个孩子在礼堂的情况,二是给三女儿喂奶换尿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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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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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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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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