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冰河天地包场,准备了一场相当盛大的婚礼。宁城几乎所有排的上号的都被邀请了。
除此之外,其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也在邀请之列。
夜晚,晏寻坐在电脑前,仔细清点着表格里的宴请人员名单。
小方在一旁看着,相当不习惯,“晏总,这种小事情,交给我们来做就好了。”
就没必要亲自来了。
还一看看半天,真当自己的时间不值钱啊?隔壁办公室里等着谈业务的其他公司老总都已经来第三个了。能不能有点当总裁的自我修养?
谁知晏寻眼都没抬,“不用,婚礼相关的事,都让我自己来。”
说起这,他原本是打算像严禹他们一样,自己制作请柬的。
但沈玥觉得麻烦,一听就否定了这个提议。
晏寻不信邪,本打算自己做,可设计的成品图一出来,他自己心态就先崩了。
实在丑的清奇,只好找美工包办。
现在到了名单这一步,总算是他擅长的范围,自然不愿假他人之手。
又确定了一遍,没有遗漏的,他才将名单定下来。
准备好一切,又去见了一下那几个公司老总,便直接下班回家。
别墅里因为筹办婚礼,虽然婚礼并不在别墅中举办,但这里依旧热热闹闹的。
脚刚踏进大门,就发现儿子坐在电视前的沙发上,翻看着一本小册子,连他进来都没发现,看的还挺入迷。
晏寻换了鞋,不动声色的走近,悄悄低头,发现那册子上印的居然是一些小西装。
有白有黑,胸前憋着一只小花,一看就不是什么日常装。
他清了下嗓子。
小孩被吓得一抖,双手立刻将册子合上,回头,看见他,“爸爸你回来怎么没声音啊?”
晏寻被揭穿也丝毫不虚,身子往身后的沙发上一躺,“不是我没声音,是你看的太入迷了吧?”
晏昭鼓了股脸颊,没做声。
晏寻又问道:“你看这些做什么?想买小西装,让你方叔叔带你去挑就行了。”
小孩却没见有多高兴,“我要什么西装,又没机会穿。”
说完,便抓着小册子转身上楼了。
就是走的那样子,看起来还有点气呼呼的。
晏寻眉头一挑,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晚上睡之前,他把这事儿跟沈玥提了一嘴。
沈玥撑着脑袋想了想,忽然灵机一动,“你确定看的都是不太正经的小西装?”
晏寻斟酌着用词,“不是不正经,就是有点花哨。胸前别点花啊草啊什么的。”
沈玥听完,用手机搜了一下,递给他看。
“没错,就是这个。”
沈玥无奈地拿回手机,“晏总,你别是个傻子吧?这明显是花童装啊,你真的有在认真的筹备婚礼吗?”
晏寻:“……”
他转移话题,“所以他看这个,是想当花童?”
第二天晚上回来,沈玥就拎回了一件自己设计剪裁的儿童版休闲花童装,看起来挺清新可爱的,晏昭吃饭的时候都往上面多看了好几眼。
直到吃完,沈玥才喊他,“昭昭,去试试衣服,看合不合身。”
晏昭愣了下,接着“哦”了一声,抱着衣服屁颠屁颠回房间了。
又过了一会儿,穿着出来,直接让沈玥眼睛都一亮。
虽然还是个小孩子,但他发育的快一点,也不发胖,轮廓和五官发挥了晏寻的基因优势,虽然还有些婴儿肥,但也不失硬朗,看起来非常适合穿这种小西装。
沈玥给他拍了好几张照片,才让他脱下来。
拿着脱下来的衣服过来时,小孩还磨磨蹭蹭的,“妈,我好像比方晨高一点,他穿的话,估计有些大。”琇書蛧
沈玥被他说愣了,“为什么要给他穿?这本来就是妈妈专门为你做的,当然不适合他了。”
晏昭的眼睛噌的一下就亮了,“那是让我当花童吗?”
沈玥伸手戳了下他的头,不知道现在的小孩一天天都在想什么。
“我跟你爸的婚礼,你不当花童谁当?就是一个不够,到时候把婷婷也喊过来吧。”
那小女主还挺好看的,当花童他们有面儿。
晏昭还是想不通,“但是你上次给方晨打电话了……”
“哦,那个啊……”沈玥掩饰性的咳了下。
那个就不太好说了,她总不能说她其实不是想找方晨,只是想借机气一下卫清诗吧?
这乌龙闹的。
不过结婚送戒指,当然还是得自己儿子送过瘾。
盛大婚礼筹备起来说麻烦也麻烦,但是钱给够,似乎也可以不太麻烦。
婚礼当天,冰河天地一天银白色,真如同童话中的冰雪。
“上次我的婚礼想租这里,可惜面子不够大。”
“废话,你家跟晏氏有什么可比性。不过这辈子能有这么一场婚礼,也不亏了。”
“当然不亏了,靠着一张脸嫁入豪门,还把晏总迷的神魂颠倒,斥巨资办了这么场婚礼,几个女人能有她的手段高明?”
话语之酸,让之前两人听得直摇头。
“倒也不必这么酸……”
“是嘛,晏总这朵高岭之花在宁城单身这么久,也没见妹妹采到啊!”
“你们够了吧?弄清楚谁才是圈子里的人好吗?”
“说起来,今天这位准新娘,好像还是晏氏高薪聘请的首席服装设计师。古韵你们知道吧?以前的老贵族品牌了,不过后来因为跟不上潮流,这几年都没落了,晏总挖了她过来之后,才一年的时间,就带着古韵重新杀回了时尚圈。”
“这样……那也不是完全靠脸吃饭。”
“但是我怎么听说,他和晏总还有个儿子呢?都七八岁了。”
沈玥一身蓝色裹着白色的轻纱,行走在其间,宛如冰雪王国的公主,高贵、美丽、神圣。
这一刻,之前那些说着她攀高枝的人,竟然齐齐闭嘴,感觉多说一句,都是对这里的亵渎。
场地给人视觉感是极致的冰冷,可牧师身前的白玫瑰,却显得那样圣洁、高贵,开的烂漫而热烈。
交换完戒指,牧师让一个真心的吻。
可晏寻只是看了沈玥一眼,接触到她的眼神,便微笑着弯腰,在某小孩的惊呼中,一把把人捞起。
随后,两人亲亲在小孩的脸颊两侧,各自印下一个吻。
他们不是因为这场婚礼结缘,是因为他们共同的宝贝。
记者的相机闻机而动,拍下这最美的一刻。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嘿,给结婚三年都没得婚礼的臭男人补办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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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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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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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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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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