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墟城中天香楼上,倚马千言手捉夜光杯,靠在栏杆上俯视城中夜景。目光落到街道对角小树林中时,便已明白天香楼这位对他横看竖看都不顺眼的老管事,今日为何要来殷勤宴请他。
因他带来了乐韶歌的消息,水云间凛香主香孤寒似是萌生了前往瀚海同天魔抢人的念头。
水云间诸位长老自知鞭长莫及,管不住自家这只出笼鸟了,只好未雨绸缪,先找知情人来打探打探瀚海吉凶、天魔虚实,好为凛香主此行做些准备。琇書蛧
瀚海啊,倚马千言心中百味杂陈——时光轮回千百劫之后,世人的目光终究还是再一次投注到瀚海废墟之上了。
他一时竟有些后悔享用了天香楼上这么多奇珍异宝——虽说不懂人情往来对创作反而常常有好处,但对作者本人就纯然只有害处了。身为一个长袖善舞的写手,拿人手短这种基本规矩,倚马千言还是遵循的。
此地密谈,想必凛香主也能尽收耳中。倚马千言想,算了,就当是说给这位小天真听吧。
“瀚海啊,”他一言难尽的回忆着,“要说明白瀚海是什么,就得从宇宙的本源说起了。”
最初宇宙是一片海,而后,海的中央生出了一株莲花。莲花吸纳了海中精华,渐渐成为独立的陆地。最上层的花化作天龙境,中层的花苞和莲叶化作战云境和香音境,最底层生在黑色淤泥里的根茎,则化作了幽冥境。
漫长的时光里,宇宙只由这四境和四境里生活的天人们组成。
然而幽冥境因身处最污秽的土地,常与其他三境发生战争。战争的惨烈,让天人们开始对生死产生畏惧。
于是他们联合起来,开始搅拌大海,想从中提炼出更多的精华,炼化成可以让他们长生不死的灵药。
过程中,六界诞生,灵魂化育,无数先天法宝现世……最终,天人们如愿得到了可令他们永生的甘露。
至此,天人们认为大海里一切精华都已耗尽,剩下的只是无用的残渣。便如荒漠般再也孕育不出任何宝物,于是便将大海的残余堆积到六界中央,称之为瀚海。
但是天人们没有料到的是,阴阳相生,祸福相依。世间万物有生必有死,有创造必有毁灭。
他们强行炼化出了永恒,便也同时放出了可斩断永恒的,绝对的毁灭意志。
——天魔自瀚海中,现世了。
世间魔物数不胜数,却唯此物被称作“天魔”。是因他和创世之莲一样,诞生在宇宙的意志之下。
比起生灵,他更像是一件武器。一件灭世的武器。
“那帮子天人嘛,就和你们水云间差不多。什么好东西都不缺,寿命还是永恒。每日里美酒香烟歌舞升平,骄奢淫逸得很。”倚马千言对此显然欣羡追怀不已,“至于那个天魔,住在人称残渣的瀚海里。既没有灵魂,也没享受过人生,一出生就被设定好了,唯一的使命就是灭世,当然是又刚健又敬业——他不懂享受,当然刚健;没自己的追求,当然就敬业。”
这一交锋,天人便溃不成军。
世界开始崩坏了。
“照先生这话说来,天魔如此势不可挡,那四境六界,岂非只有灭亡一途可走了?为何还会有你我之今日?”
“这话就错了,谁说宇宙只能有一条路可走?宇宙蕴含一切可能。在这一条路上世界灭亡了;在另一条路上,世界就未必灭亡了。也许你我恰好生在那个没有灭亡的世界里呢。”
“……”毕竟是修行人,这种解释还是听得明白的,“原来如此——经上动辄便说‘一切过去未来’。过去不就是过去吗,为何要加上‘一切’。原来还有这种玄机。”那人豁然开朗,感慨了一阵,又道,“如此说来,你我所在的世界不曾灭亡,难道仅仅是因为幸运?”
“也并不只是因为幸运。弄明白天魔是什么,怎么对付他也就呼之欲出了。万物有生必有灭,此是定数。然而生与灭却未必同时,由生至灭中间,还有漫长的繁盛与衰败。天魔是灭世杀神不错,可他骤然现世,究竟是因为生灭之定数,还是因为天人贪得无厌,炼化出了甘露,提前透支了宇宙的生机?”
“先生是说——”
“也许,只要天人舍弃永生,放弃甘露,世界就不用提前灭亡了。”
“那么天魔——”
“天魔嘛,宇宙意志的产物而已。宇宙生机缓过来了,不急于灭世了,他就彷徨无所事事了呗。但那么大一尊毁灭神矗在那儿,谁都不知他何时又要勤奋起来,也够渗人。所以天人们依旧得想办法对付他。”
存在之物可被毁灭,但这世上确实也有无法战胜、无法毁灭之物,那就是毁灭本身。
天人们追求永生。然而只有毁灭本身,才是永恒和绝对的。
天魔一经现世便永不会被消灭。
直到宇宙寂灭之日,存在和毁灭重归于一。
“天人们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犯下了世间最愚蠢的错误。”倚马千言啜了口酒,颇为遗憾的说道,“四境八部天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天魔拆解了。把他的肉身、智识、神力、位格分别镇压,把瀚海封锁。而后他们发现,天魔身上竟还有它物留存。那东西,很像是人类的灵魂。不在轮回中的毁灭神,怎么会有灵魂呢?天人们疑惑了。但是,若能将天魔纳入轮回,岂不是意味着能剥去永恒,将天魔变成可以消灭的东西?”
……于是,他们将那一团像是灵魂的东西,送入了轮回盘。并在它轮回为人之后,兴高采烈的庆贺起来。
“你说他们蠢不蠢——这是值得庆贺的事吗?”倚马千言愤慨的问。
管事颇为惭愧,因为在他看来这确实是值得庆贺的事啊。纵然没把天魔变成可消灭的东西,但至少天魔有了一颗人类的心,开始懂得人类的感情——那么,从此他便可以被打动,他的行为逻辑也可以被理解和预测了。
倚马千言敲着栏杆,恨铁不成钢,“这世上最不安定的,就是人性。你看林子里的野狼,风餐露宿奔波不止,何其艰苦?但它会想到灭世吗?可一旦成了人呢?饱食终日浑浑噩噩时还罢,只消稍稍品味到冷暖喜怒爱恨痴缠,心里有了祈愿,毁灭心也就跟着来了。万一不幸,他找到了什么寄托。再不幸,‘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更不幸,这寄托在尚还没被拆穿,尚还美好时就当着他的面被摧毁了……他崩溃,扭曲,厌世——很好,现在他不但有了灭世的使命、灭世的能力,他还有了灭世的主观动机!”
“而人间悲剧何其多也。俯拾皆是……”他似是也悲观起来,“只消入世,谁能逃得过。把这么个纯洁得跟婴儿似的终极怪物,扔进人间自生自灭……得有多蠢,才能干得出来啊。”
他有些醉了,便闲拍着栏杆,唱起了诗。
管事本着水云间特色待客精神——心里白眼翻上天脸上也要保持礼貌周到的微笑——耐心的等他把牢骚发完,才接着说,“如此说来,眼下轮回在世上的不过是当日剩下的那团魂灵,并非当日要灭世的天魔?”
“啧啧啧。”倚马千言摇头,咋舌,“未必啊未必。瀚海既已开路,其他封印谁知还在不在?也许他又把自己拼回去了呢?”
“……若真如此,天下岂不是危在旦夕?”
倚马千言打了个酒嗝,“这就不是你我能操心的事了。就祈祷他事事顺心如意,别遇上什么挫折。遇上挫折也能尽早振作起来,别动不动就想灭世吧。”
“只能像伺候祖宗一样事事迁就着他吗?”
“不然呢,你还想夺他所爱不成?”
管事稍作权衡。不吃亏,也是水云间一贯以来的优良传统。哪怕知道眼前这位书修是在讲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可一旦把他家凛香主带入其中,便忍不住认真起来。忍不住觉得——世上有那么多人,谁还不能是天魔所爱?天魔灭世,受难的又不是只水云间一家——凭什么退让的非得是他家凛香主不可呢?!
“就算如此,也未必没有旁的办法吧?”
倚马千言叹为观止,对这种宁肯同归于尽也不独自吃亏的利己精神,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和敬佩之情。
思索了一会儿,又道,“也不是没有,搅拌乳海所得先天至宝中,第一件法宝名为‘太虚宝鉴’。传说是一件时空法宝,进入其中,便可看破往来古今一切可能。只要能找到一个足够神通广大的人物,把他送进宝鉴之中找出幸存的那条世界线,再将他带回来。他自然便能告诉你,幸存的关键在何处。”
“那宝鉴现在何处?”
“据说被远古的某位神带到人间,传给他的后嗣了。具体在何处,便不知晓了。不过,纵然找到宝鉴也没用。未来的事只有未来的人可见。而未来之人是不可能回到此刻告诉你,你该怎么办的。”
“为什么?”
“因为规矩、法则就是如此——若有人自未来回到过去,那么他在未来所经历之事,是发生在过去,还是发生在未来?”
管事认真思索了一番,“自宇宙而论之,自然是发生在未来。自他本人而论之,那便是发生在过去了。”
“那么,这个自身标尺和宇宙相悖之人,他依旧算是宇宙的一部分吗?”
“……”
“他不是了。他是冗余,是错误。是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清除的存在。”倚马千言叹了口气,“很可惜,未来之人并不能为你指明方向,你只能谨小慎微自行摸索。”
他拍了拍管事的肩膀,啜着美酒离开了。
出了天香楼,青墟城中纸醉金迷的红尘气息扑面而来。
倚马千言甩着酒葫芦摇摇晃晃过了路口,走进对面小树林中。
历代大能加持的无数法阵在书修面前空若无物,他径直来到小吊床旁,旁观凛香主坐在地上点数自己的行李。
而凛香主对此毫不意外。
“很有趣的故事。”
“你也这么觉得?”
“嗯。是下一本书的提要吗?”
“……算是吧。就是还没想好该从哪儿说起。”
“就从说书人是从何听得这样一个故事说起如何?”
倚马千言似是有些醉了,静默许久,才问,“你觉着,说书人该从何处听得这样的故事?”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世间有人纵使做了皇帝,也依旧觉着自己该是民间的手艺人。每日烧炉打铁做把锁,刨花削木制家具,于愿已足。若故事非要找一个出处——亲手将天魔拆解的‘圣尊’,也未妨是个独爱走街串巷找故事的说书人,如何?”
“……”倚马千言抚掌大笑,“好创意。荒唐可笑的故事,正该有个荒诞不经的开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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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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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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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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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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