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论师姐的被推倒>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br/>那少年体内仿佛没有魂魄,乐韶歌听不见他的心音,他的呼吸、血流,甚至听不见他走动时衣衫相摩、尘土扬起,微风擦上皮肤的声音。她耳中这少年仿佛由寂静构成,一切声音沾染到它便都平息了。

  乐修以耳朵听取世界,便如普通人以眼睛观赏世界。旋律便是耳中世界的色彩。

  一个毫无声息的人,便如五色斑斓中突兀的空白一样,是一种别样的鲜明。

  这人竟让两个陌生人在他的弟弟和珍宝中做出选择,实在是不合情理,莫名其妙。

  萧重九显然也感到意外。目光在兄弟二人之间逡巡许久,才斟酌着询问,“你想让我们把你弟弟带走?可否告诉我们理由?”

  汉子道,“你们选好之后,我自然会告知。”

  萧重九道,“那若我们不选呢?实不相瞒,萧某人修道至今,最痛恨的便是抛弃亲人推卸责任。”

  那汉子愣了愣,萧重九这句话明显打动了他,他似是想开口解释,却又不知该说什么。

  乐韶歌便疑惑道,“你怎知他是想抛弃、推卸?”

  “眼下状况还不足以说明吗?”

  乐韶歌:……

  仔细想想,元尊他确实还有个毛病——选择性冲动。特别是在和女人有关的事上,譬如他和初恋未婚妻之间。从最后揭示的那些真相来看,一切矛盾归根到底就是未婚妻她柔肠百结却一言不发,而元尊他思前想后觉得她果然嫌弃他,背叛了他。

  这么一想,阿九他的内心也许比阿羽更偏执些也说不定。

  乐韶歌道,“他都说你选好后他便会告知原委,你先选完便是。”

  萧重九不悦道,“我若选了,岂不是承认东西可以和人相提并论,随意挑选了吗?”

  乐韶歌闻言心里便也一软——不论如何,萧重九确实是个有原则的好人不错。

  她便说道,“可若我想抛弃什么人、推卸什么责任时,是不会大费周章的拿宝物出来做陪衬的。”

  萧重九不选,那便只有她来选了。

  乐韶歌便走到那少年跟前,轻轻抚摸他的面颊,将额头贴上他的额头,仔细聆听。

  这一次她终于听到了他身上的旋律——或许不该说是旋律,他体内的声音同此地的蜃气、从瀚海深处的混沌是一样的。那声音若在香音秘境,会被当做什么?嘈杂的寂静?还是混沌本身?

  那汉子说这少年在混沌中诞生。也许他确实是属于瀚海,属于混沌的。

  可为什么又会是阿羽的模样?

  乐韶歌便记起年少时听师父讲过的故事——南海之帝与北海之帝是混沌的好友,混沌善待他们二人,二人想要报答混沌。想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唯独混沌没有,便想为混沌凿出七窍。他们日凿一窍,七窍出,而混沌死。

  她想,会不会这少年本无特定的面貌,只因她心中挂念着阿羽,故而看见的是阿羽的模样?

  乐韶歌便又回头问萧重九,“你当真不选吗?”

  萧重九看向那水晶球——非九歌门中人,确实很难判断出那银针究竟有何用途。可毕竟是飞升修士拿来做信物的东西。以他的修为,不可能看不出那银针的珍贵。

  萧重九终于下定了决心,别开头去,“不选。”

  该说——真不愧是阿九吗?

  ……乐韶歌却不知是该松一口气,还是该更担忧些。

  大道幽微。

  作为九歌门的弟子,在持有之人许下愿望,并且由九歌门弟子替他达成之前,她是没有资格持有这银针的……纵然持有了,日后也不定会落进什么人手中,被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而眼前的大汉既然有意转让此物,可见他同此物的缘分也极浅。

  乐韶歌看向那大汉,道,“既然他不肯选,那便只剩我一个买家了。你依旧要让我做选吗?”

  大汉迟疑了片刻,看向那少年。

  “……是。”

  “除此之外,你便没有旁的愿望了吗?”

  ——按说诱导许愿也是不可以的。但,乐韶歌觉得此诺是由祖师爷许下,纵然天命要判罚,也该罚到祖师爷的头上去。祖师爷嘛,徒子徒孙们被他老人家折腾是应该,他老人家替徒子徒孙们分担点压力也义不容辞呀。

  那大汉先嘲,“做个买卖还得先问愿望?”随即似有片刻动摇,认真询问,“……你能起死回生吗?”

  乐韶歌:……真是给自己挖坑啊!她若能起死回生,上辈子还能死得那么冤?

  果断的诚实摇头,“不能。”

  大汉失望道,“那你还问!”随即便催促道,“快选,赶紧选!选完爷爷还有一堆事要忙。”

  乐韶歌便问,“我要进瀚海,这你是知晓的吧?”

  “废话这么多啊……”那大汉嘀咕着,“自然知道。”

  乐韶歌得到了确定的回答,心中猜测便也隐隐得到印证。她于是牵起那少年的手,道,“我会尽力把他送到他想去的地方。”

  那大汉猛的一怔,抬头看向她。

  乐韶歌便道,“现在,你是否能告诉我——为什么设下此局了?”

  那大汉竟似心酸起来,眼圈一时泛了红,“龟孙子才拿自己弟弟设局。局不是爷爷……我设的。是这喂不熟的混小子他自己想走。”心口似是卸下一块大石,他抬起糙厚的大手抹了把眼泪,而后摘了个储物戒指扔给乐韶歌,“抚养费。……爷爷心情不好,你赶紧带着这混小子滚吧。”

  而后转向萧重九,又是一脸和气生财,笑容可掬,“这永南针还是要卖的——公子您买不买?”

  乐韶歌:……这是什么区别待遇啊!

  乐韶歌想说你还卖的话我也可以买的!……却忽见眼前雾落树起——竟是瀚海中蜃气外溢,幻境再变了。

  眨眼间小屋已不见踪影,萧重九和那汉子也一时都隐没在幻境之中。乐韶歌四面张望,见那和阿羽容貌一致的少年依旧跟随在她身后——乐韶歌低头,才见自己还牵着他的手腕——便觉愧疚怜惜。

  他们兄弟二人尚还未来得及道别。

  四周景物依旧变幻不止。乐韶歌心知这动荡短时间内怕是停不下来。

  混沌之气引发的幻境,她尚还不知原理。耳识一时也不知能探查多远,总之是尚未穿透这片混沌——她还无法破解这幻境。

  她却也并不着急。

  便笑看着那少年,轻轻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少年似是回答了。所用的声音却并非是此界的声音——恰如瀚海之中那些辨识不出意义的嘈杂的寂静。

  乐韶歌调动真元,一遍遍的尝试着理解。

  乐修能聆听万籁,而混沌之声亦是万物之声。她只是早先不曾接触过罢了,只要熟悉了,终会理解的。

  那少年也一遍遍的耐心的重复着,他仿佛全然没有不悦、焦躁一类情绪。

  ——固然很难相互沟通,可确实是温柔敦厚的。

  恰像师父故事里的“混沌”。

  渐渐的,那“嘈杂的寂静”变得清晰有序起来,携带了可以辨识出的信息……终于有一刻她开始听懂其中的含义,她于是缓缓的,小心的跟着读出来,“……奴奴,弟弟,小羽毛,乖孩子,羽儿,呆木头,混小子,羽儿,羽儿……阿羽。”

  他告诉她的“名字”,有些是年轻女人叫出,有些是年老女人的呢喃,有些是稚嫩儿童的呼喊,有些是青年、壮汉的叫唤……最后一声,却是她所叫出的。在那声音里,他从婴儿长成稚童、少年……终于成长为此刻的面貌。

  ——他听得懂人的感情和心音。

  ——他记住了他所听所见的一切。

  乐韶歌凝视着他的眼睛,那是赤子的眼睛,干净而懵懂,不憎美丑善恶。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难怪那汉子委屈的控诉他“养不熟”。

  他的家人唤他小羽毛,羽儿。虽含义不同,却恰和阿羽用的是同一个字。乐韶歌便道,“那我日后便唤你阿羽可好?”

  他点了点头,道,“……阿羽。”

  ——依旧是混沌之声,可乐韶歌确实听懂了。

  她便笑着,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道,“我叫乐韶歌,你可以唤我阿韶。”

  不知何时四周的幻象已稳定了。

  那汉子和小屋早已不见踪影,只萧重九面色微妙的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Χiυmъ.cοΜ

  乐韶歌意识到自己看这少年是阿羽的模样,萧重九却未必——也许他看到的是他那个真爱未婚妻的模样呢?那她的亲昵,恐怕确实会令他感到很郁卒吧。

  这感觉……略爽。

  萧重九终于走上前来,“乐姑娘……我们离开吧。”

  “卖你针的人呢?”

  “突然起了幻象,我也不知他往何处去了。”萧重九道。

  这时那少年又说话了——乐韶歌侧耳再次细辨了半晌,终于听出他说的是,“他去仙灵山,修仙。”

  乐韶歌不由便又微笑起来,道,“真好。”

  少年便也微笑着,点了点头。

  萧重九:???

  同少年沟通完,乐韶歌才再度转向萧重九,“那针你买了吗?”

  萧重九面色便又有些尴尬,一时竟避开了乐韶歌的目光。

  这可真是难得——不论是乐韶歌记忆中还是在《九重元尊》里,他一向都问心无愧,从来不缺少直视旁人的勇气。

  乐韶歌想到他先前说“不选”,忽的就明白过来……若萧重九最终还是买了那针,看上去倒有些像是将两难的选择推给了乐韶歌,待乐韶歌挑去了可能会引来责难的选项,破解了困局后,他才坐享其成似的。

  乐韶歌内心不由失笑,想,原来元尊他也是这么琐碎别扭的人吗?还以为他能更疏阔豪迈些呢。

  正想着,便见萧重九已定了神,再度率直的看向她的眼睛,道,“是。”又解释,“萧某无言辩解,只是萧某也有非买不可的理由。萧某欠姑娘一个人情,日后必会偿还。”

  乐韶歌不由笑起来,“我可不是为了让你欠我人情。”说是这么说,“可若你非觉着欠了,非要偿还,我也不好阻拦。”想想上辈子萧重九还她人情还出来什么结果,不免就又长了个心眼,道,“只希望你‘偿还’时能问一问我的意见。切莫好心办了坏事。否则到时我不但不领情,还要恼你,你岂不是会很难堪?”

  萧重九:……

  “……自当如此。”

  乐韶歌笑着叹了口气——心想,到底还是落到萧重九手里了。

  这下她不跟着他,也得跟着他了。

  眼下的萧重九应当还没有一统四境的野心。但待日后他见识越广,所得机缘越多,迟早会立下此等壮志吧。

  所以他越早提出要求,她面临的挑战应该也越容易达成。

  她便说,“我想尽快进入瀚海,壮士若无人同行,不知是否愿意同我们二人组队?”

  萧重九道,“这是理所应当。”

  他心事重重,眼睛不时望向乐韶歌身旁少年。纠结了一阵子,终还是问道,“先前你说‘会把他送去他想去的地方’?”

  “是。”

  “你如何知晓他想去何处?”

  乐韶歌才意识到,萧重九这是希望她来解惑。

  这还真是不好解释——莫非该说她是乐修,她能听得懂人的感情吗?

  可若不解释清楚,又怕萧重九想太多,日后不好沟通。

  “他们住在海市深处,几乎就在瀚海边缘。”乐韶歌便道,“此地幻象一瞬百变,且不说瀚海中是否有危险,光每日出门回来还能否找得到家,都是说不准的事——可看他的举止,分明已在此地住了不知多少年了。若没有特别的缘故,谁会把家安在这种地方呢?”

  “他说,这孩子生在瀚海,也算是他从瀚海中捡回的宝物。我便想,是否同这孩子与瀚海的关联有关?是不是因为这孩子必须得住得离瀚海很近很近才成?”

  “你看他对待自己的小弟,分明珍而重之。有什么理由非要让我们两个不知底细的陌生人带走?会不会是因为,我们两个实力出众,并且,正准备深入瀚海?”

  “所以是不是光住得近还不够?会不会是因为某些缘故——譬如体质特殊,这孩子必须得回到瀚海里,才能平安无事?”

  “他又拿出了九死一生才从瀚海里寻得的珍宝,要我们从这二者中选一个。”乐韶歌轻轻说道,“这么做必定不会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更可能是他想考验我们。他想让异宝和突如其来的选择扰乱我们的心神,使我们暴露更多本性,以方便他评判我们二人究竟谁更可靠些。我想,他应当更中意壮士一些吧。只不过,似乎是我更早猜出了他的心思。”

  可见有时善解人意,就是比实力强横更占便宜些呀!

  乐韶歌笑看着萧重九,“所以我想,整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吧——这孩子在瀚海里诞生,他的体质无法在瀚海之外生存。为了照顾他,他的兄长便带他搬迁到海市深处。待瀚海终于开启时,便想送他回到瀚海。可是凭他的实力却无法做到,所以他日日游荡在海市兜售永南针,想借此寻找实力强横又品行可靠之人。并最终找到了我们。他并未抛弃和推卸——他应当是个很让小弟敬爱和喜欢的哥哥吧。”

  而在少年这厢——大约也知晓哥哥一直想去仙灵山拜师修仙,却因要照顾自己而无法离开海市,离开青墟城。所以,当他察觉到哥哥带回了两个可靠的人,便主动要求离开……如今,他的哥哥终于能去修仙了,所以他也微笑了。

  当然,乐韶歌也替那汉子感到庆幸。

  ——以陆无咎那变态的谨慎,知晓青墟城里能和他平分秋色的两个人来过这汉子的小屋,必定也会来探一探底细。

  到时还不知会横生多少枝节。

  如今宝物他卖给了萧重九,人又离开青墟城投奔“仙灵山”去了——应该能避开此次未知的劫难了吧。

  萧重九怔愣了半晌,才艰难道,“原来如此……是在下浅薄了。”

  乐韶歌笑了笑——所以说,同好人打交道,就是这点最轻松。

  不过归根到底,萧重九只是才同她碰过两面的陌生人而已,她也没有义务开解他。

  便也只笑一笑而已,又说,“公子若还有旁的东西需要置办,可先回青墟城去,我们可约定时间在瀚海入口处碰面。”

  她也还得努力练习一番,才能尽快听懂阿羽所说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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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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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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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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